国发23号文
国发23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国发23号、市政府93号文件(修改)
二、《意见》精神内涵、突出特点
• 通过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强化技术保障、行业安全准入以及加强政 策引导、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措施,落实 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市 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
• 其精神内涵主要体现为“三个坚持”、 其精神内涵主要体现为“三个坚持” 九个重点” 九个更加” “九个重点”、“九个更加”:
《意见》的精神实质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为新形势下的安全 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近期乃至更长一段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抓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 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 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关系,认清各级各 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 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列为进 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点内容,把执行情 况作为检验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执行能力的重要标 准,把贯彻过程转化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的过程,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 快速发展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 提高,迫切需要安全生产工作从相对 传统的粗放型、经验型监管向科学化、 规范化、精细化监管转变,从重在事 后查处向重在事先预防转变,严管重 处,超前防范,积极谋求和更好地掌 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逐步形成 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高效监管、长 效监管机制。
两个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转变
政府监管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人海大战 两个主 体责任
由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依靠科技进步
严防死守
提高劳动者素质
问责追责
(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
国发〔1999〕23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1999年11月8日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目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多领域中的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新形势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扎扎实实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特作如下决定:一、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
依法治国反映了新时期执政党领导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一切的。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本身就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重要方面,同样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各项工作的。
行政权力的运用,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事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根据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全面、深刻地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
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真正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2),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22〕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题库(国发[2010]23号文件部分,附参考答案)
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题库(国发〔2010〕23号部分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国发23号文是()出台并开始生效的。
A.2010年7月7日B.2010年7月19日C.2010年7月25日D.2011年1月1日参考答案:B2.国发23号文要求,加强对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
“三违”指的是()。
(第3条)A.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B.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C.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D.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参考答案:C3.国发23号文要求,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
(第3条)A.停止违规行为B.停产停工整顿C.边整边改D.关闭参考答案:B4.国发23号文要求,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五到位”。
(第4条)A.结果B.地点C.预案D.验收参考答案:C5.依据国发23号文,企业轮流现场带班人员不包括()。
(第5条)A.主要负责人B.分管安全的负责人C.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D.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参考答案:C6.国发23号文要求,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第8条)A.主要技术负责人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C.生产负责人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考答案:A7.国发23号文要求,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
(第8条)A.安全技术人员B.生产技术人员C.安全评价师D.设备技术人员参考答案:A8.国发23号文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六大技术装备,并于()内完成。
(第9条)A.10年B.5年C.3年D.2年参考答案:C9.国发23号文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等,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于()之内完成。
(第9条)A.2年B.4年C.5年D.1年参考答案:A10.国发23号文要求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国务院2010年23号文文字版
近期国务院国家总局新疆局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汇编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目录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 3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 - 5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7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 - 10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11 -6、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 - 15 -7、集团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及23号文件精神.......................................................................................... - 15 -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 - 16 -9、张德江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18 -10、《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 18 -11、安监总局就国务院出台安全生产新政答记者问......................................................................................................................... - 1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 .............................................................. - 22 -1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 - 25 -14、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请示...................................................................................... - 26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28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 - 30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关于公文序号标点的规定
关于公文序号标点的规定关于公文序号标点等的规定公文用字的有关规定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二、三、”,第二层为“(一)(二)(三)”,第三层为“1.2.3.”第四层为“(1)(2)(3)”第五层为“???”。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三、公文序号标点须知(一)(二)(三)。
(四)四、其他注意事项(一)关于汉字排序问题按汉字笔画多少排列先后。
笔画相同的汉字,按第一笔的笔画排列先后——横(提)、竖(竖钩)、撇(横撇、竖撇)、点(捺)、折。
(二)标点符号使用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1.表示约数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如:三四天三五成群2.引号、书名号之间的顿号可用可不用,但不论用否,全篇一定要统一。
3.省略号后不能再用点号。
4.冒号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数学中的比例号则居中(?)。
请注意二者的区别。
5. 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使用“——”或者“―”。
解读国发23号文
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00”
“十个创新”与“十个强化”
(一)“十个创新”
《通知》的一些条文突破原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一)“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 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 办。
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研究提高危行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加强道
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 制度。
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
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 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 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 依据。
2001年12月30日上午,江西万载县一大型 港商独资企业——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礼花弹分厂发生特大爆炸,造成14人死亡, 61人受伤。据查,导致这起特大伤亡事故 的直接原因是礼花弹分厂零件车间装硝女 工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引起礼花 弹厂半成品库、成品库和生产厂区的接连 爆炸;另外,企业为了扩大产量,超员生 产,超量存放原料和成品,导致了爆炸的 升级。
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 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2010年23号文文字版
近期国务院国家总局新疆局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汇编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目录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 3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 - 5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7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 - 10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11 -6、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 - 15 -7、集团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及23号文件精神.......................................................................................... - 15 -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 - 16 -9、张德江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18 -10、《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 18 -11、安监总局就国务院出台安全生产新政答记者问......................................................................................................................... - 1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 .............................................................. - 22 -1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 - 25 -14、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请示...................................................................................... - 26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28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 - 30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国发(2005)23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但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城镇退役士兵有的长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后长期不能上岗,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惠政策不能兑现。
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在规定时限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
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
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二)坚决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尽快安排到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历年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清理,在切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及时拟订、下达安置计划,落实接收单位。
各地区务必于2005年8月底前开出所有安置介绍信,并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真正上岗就业。
(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
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
2023年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题库
知识竞赛试题库1、国发[2023]23号文强调,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是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国发[2023]23号文规定,要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的“三违”行为。
3、国发[2023]23号文规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公司和公司重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4、国发[2023]23号文规定,公司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国发[2023]23号文规定,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公司重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6、国发[2023]23号文规定,公司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7、国发[2023]23号文规定,从⒛2023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贴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同时,依法保证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8、国发[2023]23号文规定,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司,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9、国发[2023]23号文规定,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行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毕。
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10、国发[2023]23号文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重要责任的公司,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公司,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右江矿务局塘内煤矿深入学习国发[2010]23号文 推进三化建设 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推 . 没 僚 衫并 进三『 I 乞 直 征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 生产工作 , 近段时间 ,塘 内煤矿积极 组织各科 室 、 中队深入学 习贯彻 国务 院《 关于进~步 加强企 业安全生产 工作 的通 知》 国发 ( 业 主要负责人 和领 导班子成 员要轮 流
全生产 工作 的通知》 南化公司安全消防管理部积极 主动 从互 , 联 网、 刊 、 报 杂志等 渠道 获取通 知的相 关 内容 、 精神 , 并于 7
月3 0日召开 的公 司 7月安委会做 了学 习贯彻落实 《 国务 院
全 生产 工作 的一 系列指示精神 , 体现 了“ 安全发展 , 防为主” 预
持续稳定 发展 , 提高企 业经济效益。
七是 进一步 加大矿井 安全执 法力 度。 以打 击煤矿 “ 三违 ” 行为 为重点 , 打 击各 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 进一步 规 范企业 生产经营 行为 , 严格查 处“ 三 违” 行为 , “ 对 三违” 给予经济处罚 , 并在 全矿进行 亮相通报。 八是 继续 以推 动机械 化矿井 建设 为 目标 ,努力推进煤矿企业机械化 、 信 息化 、 安全质量标 准化 , 在全 局起到 示
精神实质和核心 内容 。 抓好贯彻落实。 安全消 防管理部要切实
会上安全消防管理部部长解读 了《 通知》 的主要精神。《 通 知》 是继 2 0 0 4年 国务 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全 生产工作 的通 知》2 0 、0 5年国务院第 1 6次常务会议提 出的安全生产 1 1 2项 治本之策之后 ,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 , 意
现 场 带 班 。 矿要 有 矿 领 导 带 班 并 与 工 煤 化推广力度。
国发(2005)23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但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城镇退役士兵有的长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后长期不能上岗,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惠政策不能兑现。
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在规定时限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
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
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二)坚决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尽快安排到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历年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清理,在切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及时拟订、下达安置计划,落实接收单位。
各地区务必于2005年8月底前开出所有安置介绍信,并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真正上岗就业。
(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
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30•【文号】国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7年3月30日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
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继续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进一步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大压力测试,切实有效防控风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经济转型发展新动能和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探索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发挥先发优势,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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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
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
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
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
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
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