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9新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9新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9新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9新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

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

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

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

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

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

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

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

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

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

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

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

、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

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

、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

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

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

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

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

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

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

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

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

济补偿。

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

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

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

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

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

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

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

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

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

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

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

,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

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

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

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和逐条解读.doc

201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及逐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4年1月24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 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员工关系考试试题(标准答案)

员工关系考试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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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处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合计30分): 1、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有: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2、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吸毒的;自残或自杀的。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 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国家规定的劳动工时制度有综合工时、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三种。 5、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6、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违法约定试用期并且已实际履行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 7、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1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10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实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计20分)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C )。

电信公司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为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试卷

﹍﹍﹍﹍﹍﹍﹍﹍﹍﹍﹍﹍﹍﹍﹍﹍密封线﹍﹍﹍﹍﹍﹍﹍﹍﹍﹍﹍﹍﹍﹍﹍﹍(密封线内请不要填写答案,考试结束后将统一在此密封线装订) 四川电信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为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试卷 (20XX年_接入网支撑专业)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姓名、单位、部门和岗位填写清楚。 2.本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超时作答无效。 3.试毕离场时请将试卷、草稿纸一并交给监考人员,不得将纸张带出考场。 一、填空题:(每小题5分,10小题,共计50分)。 (一)三网融合的三网是指(计算机网络/互联网)、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 (二) EPON是基于(以太网)的无源光接入技术,遵循(IEEE 802.3ah)系列标准 (三) C200的带外网管IP指通过MCIB板上的『Q口』管理的IP,带内网管IP指通过『上联口』管理的IP (四) EPON网络中,数据业务下行业务使用的波长是:( 1490 )_nm,上行波长是( 1310 ) nm,有线电视使用的波长是( 1550 )nm. (五)无源光网络PON由( OLT ), ( ODN ), ( ONU ) 三部分组成。 (六) 192.168.0.1/28的子网掩码是(255.255.255.240)。

(七)在OSI模型内把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分为七层,分别为: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 ( 会话层 ), ( 表示层 ), ( 应用层 )。 (八) PON上行采用时分复用方式,下行采用(广播)方式。 (九) 1:16的光分器,光功率损耗约为(12)dB. (十) FTTH的中文名称是(光纤到家),FTTO的中文名称是(光纤到办公室)在FTTH方式中,入户光缆一般采用(皮线)光缆。。 简述题:(每小题10分,5小题,共计50分) (一)画出PON网络的组网结构图和业务结构图 –OLT与ONU之间信号传输基于IEEE 802.3以太网帧 –传输线路速率下行/上行:1250 Mbit/s / 1250 Mbit/s –以MAC控制子层的MPCP(multi point control protocol)机制为基础,MPCP通过消息、状态机和定时器来控制访问P2MP的拓扑结构 –P2P仿真子层是EPON/MPCP协议中的关键组件 –逻辑分光比1:32(1:64) –支持A、B类ODN网络 (二)无源光网络主要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2019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19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篇一:2019年劳动法放假规定 1. 法定节假日: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2. 带薪年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3. 病假: 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4.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 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我国劳动法是对试用期有所规定的,下面WTT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xx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2014-01-26 19:37: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6人参与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4年1月24 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电大法学2019年《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形考作业试题与答案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问: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出现的形式是() 答:工厂立法 问: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答:英国 问: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答:19世纪上半叶 问:国际劳动组织成立于() 答:1919年 问: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答:《国际劳工标准》 问: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国之一,其参与的时间是() 答:1919年巴黎和会 问:下列关于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问:下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问: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始于() 答:16周岁 问: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单位是() 答:边远地区企业 问: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 答:劳动法律事实 问: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 答: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 问: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答: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 问: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 答: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 问: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答:宪法 问:下列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各种理解中,正确的是() 答: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 问:特殊就业群体人员不包括() 答:儿童 二、多项选择题 问: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主要指()

(完整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试题附答案

(完整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试题附答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单选题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个月的岗位。 A:3 B:6 C:12 答:B 2、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答:B 3、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A:10% B:20% C:30% 答:A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A:1 B:2 C:3 答:B 5、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用工单位 B:保险公司 C:劳务派遣单位 答:C 6、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A:用工单位 B:劳务派遣单位 C:保险公司 答:B 7、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 A:用工单位 B:保险公司 C:劳务派遣单位 答:A 8、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用工单位 B:保险公司 C:劳务派遣单位 答:C 9、被派遣劳动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15 B:30 C:45 答:B

10、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3 B:5 C:7 答:A 1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A: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 B:用工单位所在地 C:保险公司 答:B 二、多选题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答:ABC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A:脱产学习 B:休假 C:辞退 答:AB 3、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 A: 吊销营业执照 B: 责令关闭 C: 撤销 答:ABC 4、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A: 吊销营业执照 B: 责令关闭 C: 撤销 答:ABC 5、下列()是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写明的内容。 A:派遣人员姓名 B: 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C: 工作地点 D: 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答:BCD 三、判断题 1、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答:是 2、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答:否 3、劳务派遣单位不必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答:否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17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逐条解读

2017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逐条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明确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制定法律依据,属于套话,无实质意义。但我国涉及规范劳务派遣关系的主要依据确实只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两个。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解读:《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重点强调企业、合伙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为。但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或编外员工的情况并不适用,也就是说实践中很多国家机关、未转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使用劳务派遣不受三性、10%比例限制,该条款给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的该类主体留下了一定操作空间。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解读: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一改原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的说法,因为有“一般”就有“二般”,故将“一般”改为“只能”,避免了某些单位钻空子的空间,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且《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标准也做了较原规定更细致、更具有实操性、可量化的界定,但对于辅助性岗位的认定问题仍较为模糊,导致了辅助性岗位成为实践中最容易被滥用和钻空子的薄弱环节、真空环节。 《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适用的“三性”岗位,尤其是明确了辅助性岗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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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2020实施细则 导语:我整理了最新劳动法2019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

员工关系考试试题(答案)

员工关系处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合计30分): 1、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有: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2、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吸毒的;自残或自杀的。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 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国家规定的劳动工时制度有综合工时、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三种。 5、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6、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违法约定试用期并且已实际履行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 7、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1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10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实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计20分)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C )。

2019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19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19年9月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为了消除分歧和模糊认识,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征求26个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市的意见,并且通过中国的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劳动合同法实

施条例》。其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一个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先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集中列举了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误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对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进行了集中列举;第19条对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进行了集中列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集中列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是为了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标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了多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积极作用。 首先,这个实施条例的颁行,开创了我国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新模式,拓展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内涵。应该说,至V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项法律的实施条例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样动用如此多的社会力量,经历这么多的立法程序,受到如此大的社会关注。它的制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劳务派遣用工晋档考试题库完整

外雇工晋档考试题库 一、选择题 单选: 1、新工人入厂后,应()。 (A)先培训后上岗(B)先上岗后培训(C)边上岗边培训(D)在生产中实践学习 2、《劳动法》规定,在距地面( )m以上的地方作业,叫高空作业。 (A)1 (B)2 (C)3 (D)4 3、《安全法》规定从业人员在直接危及人生安全时()。 (A)必须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坚守岗位 (B)必须以个人利益为重 (C)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D)听从现场领导的安排 4、《安全法》规定从业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 (A)不会构成犯罪(B)违法,但不追究刑事责任 (C) 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D) 直至开除 5、凡登高( )m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A)1 (B)2 (C)3 (D)4 6、在高空作业使用工具时,应将工具( )。 (A)用手握紧(B)拴在井架上(C)拴在手上(D)拴在腰上 7.在爬井架过程中必须() (A)手要抓牢(B)双手抓牢(C)使用安全带(D)使用保险绳

8、吊车起吊重物时()。 (A)扶住重物不要摆动(B)远离现场 (C)离开20米以外(D)重物、吊臂下严禁站人 9、吊车起吊重物作业时()。 (A)各岗位要指挥吊车司机(B)各岗位要自觉配合 (C)必须使用游绳或钩子(D)传递信息要高声喊确保听到 10、现场施工中,如遇氢氟酸浸蚀皮肤,应( )。 (A)用稀弱酸溶液冲洗(B)迅速将浸触处擦干 (C)用清水或弱碱溶液冲洗(D)自然凉干 11、现场配置、装卸完氢氟酸,没发现侵蚀皮肤现象,但发现手在手套内出了汗()。 (A)用干布擦干(B)自然凉干(C)用清水或洗手(D)没关系 12、现场中如被盐酸浸蚀皮肤,应迅速( )。 (A)用稀醋酸溶液冲洗(B)自然凉干(C)将浸触部位擦干(D)用清水或苏打水冲洗 13、井下作业施工中排出的污水应( )。 (A)回收送进污水处理站(B)放入水沟(C)就地掩埋(D)方便处理 14、天然气与空气混合时,其含量在( )以上时,点火即爆炸。 (A)1%~2% (B)2%~3% (C)5%~15% (D)15%~20% 15、天然气与空气混合时,其含量达到( )以上时,点火即燃烧。 (A)5% (B)8% (C)10% (D)15% 16、井场使用探照灯的安全电压为( )V以下。

2019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2019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员工入职 一个月内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者2倍月工资的标准向其发放未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下面是为大家分享的2019新版劳动合同范本,欢迎浏览!2019新版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共计__________ 个月。 二、工作岗位: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 方在__________ 担任_________ 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 于人民币_________ 元,该收入由_________ 构成。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

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逐条解读与应对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逐条解读与应对(中) Interpretation and Responding to ‘Regulations on Labor Dispatch’ 文/洪桂彬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条文演进】

【洪桂彬律师解读】 本条与草案相比,我们可以发现有显著的几个变化: 1、大幅增加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必备条款”,减少“约定条款”,这也反映出立法部门对“合同订立”环节的重视,笔者认为劳动监管部门由于行政资源有限,只可能首先侧重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审查”,即至少协议内容符合法定要求。这意味着用工单位应当积极推动与派遣单位协商变更《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满足合规性要求;

2、劳务派遣协议必备条款中新增了“岗位性质”的表述,即必须描述所派遣的岗位究竟是“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中的“哪一性”。当然派遣协议中 关于岗位性质的约定能否作为界定“辅助性”的重要证据,有待于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但至少对用工单位是有利的。 3、删除了第一稿草案中关于“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条件”的表述,也即立法者对实践当中普遍存在的“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约定退回条件的做法”给予了否定评价。应该来说,《劳动合同法》并无“违法退回”的表述,“约定退回”是否可理解 为“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在实践中尚存争议,加之“违法退回”的责任追究机制并不明确,如是否应按原工资报酬支付退回期间的工资等。笔者认为,新规并不会彻底解决前述争议,尚有待各地司法部门的经验。 当然,我们也必须关注本条的追溯既往的效力,在劳务派遣协议已经约定退回条件的情况下,如当地司法部门认可约定退回效力,此时新规能否追溯既往做出否定评价,是必须引起用工单位重视的一个问题。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条文演进】

2013年劳务派遣员工安全员试题

2013 年劳务派遣员工考核录用试题(安全员) 一、单项选择题(30 分) 1、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 A. 作用 B.保证C?依据D.措施 2、安全是()。 A.没有危险的状态 B.没有事故的状态 C.舒适的状态 D.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3、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检查 B.监督 C.监理 D.管理 4、某装修工程装修建筑面积9000 平方米,按照建设部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该装修工程项目应当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 B .2 C .3 D .4 5、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按照建设部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该建筑工程项目应当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 B .2 C .3 D .4 6对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或跨度超过18m的高大模板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A.5 m B .8 m C .10 m D .12 m 7、对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 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的模板支撑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A.8kN/m B.10kN/m C.15kN/m D.20kN/m 8、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B .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C. 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 D.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9、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 )。 A 安全防护设施 B 安全技术措施 C 安全技术制度 D 质量技术制度 10、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A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 C 负责项目管理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D 项目负责人 11、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的规定,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每()一次。 A.1 年B .2年C .3年D .4年 12、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进行 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施工班组长 B.项目施工员C?作业人员D.项目负责人 1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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