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民航社区
3 术语、符号(缩写) ..................................................................................................................................- 3 -
3.1 术语 ....................................................................................................................................................- 3 -
4.2 机场功能划分 ....................................................................................................................................- 8 -
本规范分工如下:第 1、2、4、6、7 章由牧彤负责编写,第 3、5、22 章由刘海迅负责
编写,第 8 章由庞雪峰负责编写,第 9 章由臧志恒负责编写,第 10 章由赵爱卿负责编写,
第 11 章由田菁负责编写,第 12 章由何彬负责编写,第 13 章由冀晓宏负责编写,第 14 章由
杨思坤负责编写,第 15 章由葛惟江负责编写,第 16 章由温世强负责编写,第 17 章由杨丰
3.2 符号(缩写) ....................................................................................................................................- 6 -
完善国家综合机场体系实施方案
完善国家综合机场体系实施方案国家综合机场体系是指我国按照国家战略需求,建设一批按照国际标准规划建设且能满足国内外航空客货运需求的综合性机场,包括国际枢纽机场、区域性国际机场和区域性国内机场等。
完善国家综合机场体系实施方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要优化机场布局。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综合机场的布局。
建立合理的航空枢纽节点,使综合机场能够覆盖全国各个重要城市和区域。
同时,根据航空运输需求及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合理确定综合机场的规模和功能定位,确保能够满足国内外航空客货运的需求。
其次,要加强机场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大对综合机场的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机场跑道、航站楼、机坪、航空货运区等基础设施,并且要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建设。
建设现代化的机场航站楼,提高旅客的舒适度和便利度;加强安检设施和技术设备的建设,提升国家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要加强航空物流体系建设。
发展综合机场需要加强航空物流体系的建设。
要完善航空物流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建立高效便捷的航空物流网络。
加强航空货运信息化建设,提高货运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航空货运企业的培育和支持,鼓励航空货运企业与综合机场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要完善机场运营管理体系。
建设综合机场需要完善机场运营管理体系,健全机场运营的各个环节。
要加强对综合机场的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加强机场的安全管理和紧急救援能力的建设,确保机场的安全运营。
同时,要加强对综合机场运营企业的监管,确保运营企业按照规定进行运营,提升机场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要加强与国际接轨。
发展综合机场需要与国际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
要加强与国际机场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提升机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品质。
加强与国际航空组织的合作,参与制定国际航空标准和规范,提高我国在国际航空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完善国家综合机场体系实施方案需要从机场布局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航空物流体系建设、机场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等方面进行考虑。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图文稿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前言机场作为航空运输和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体系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其余省会和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众多干、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为保证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完善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强国防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社会文明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机场总量不足、体系结构和功能定位不尽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难以满足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机场布局和适度增加机场总量已成为未来时期我国机场发展的重要课题。
机场布局规划主要解决民用机场空间布局及功能结构问题,通过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定位来指导机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增强我国民航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民用航空是系统性、关联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在机场属地化管理、建设主体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编制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也是加强民航业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结合未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特制定《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不含通用航空机场),规划期限至2020年。
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航运输内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一、现状及评价(一)机场现状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总量初具规模,机场密度逐渐加大,机场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现代化程度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以成都、昆明、重庆、西安、乌鲁木齐、深圳、杭州、武汉、沈阳、大连等省会或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其他城市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我国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初步建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2.13•【文号】发改基础〔2017〕290号•【施行日期】2017.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2017〕2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现就做好《规划》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
统筹东中西部机场协同发展,加强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有效解决边远、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扩大航空运输服务的覆盖面。
实施繁忙机场扩能改造,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适应快速增长的航空需求。
二、协调发展。
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注重机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一体化衔接,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
统筹考虑运输机场、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推进军民航融合发展,注重系统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提升能力。
提高机场规划、设计、建造、运营等全过程保障能力,提升空管保障水平,促进民航运输机队发展,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配套能力建设,提高民航运输协调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有序推进。
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把握好建设节奏,具体建设项目在五年规划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五、规划调整。
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经济社会和航空运输发展需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适时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附件: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2017年2月13日。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09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稳步推进民用机场发展,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支持民用机场发展,提高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民用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法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防要求编制,并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民用机场的建设和使用第六条新建运输机场的场址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场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并对场址实施保护。
第七条运输机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第八条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由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编制,并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含4D)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表确认版.doc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表(2020年)北方机场群华东机场群中南机场群西南机场群西北机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广东、广西、海南、河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徽、江西、福建湖北、湖南西藏江既有机场北京首都、南苑、天津、石上海浦东、上海虹桥、南京、广州、深圳、珠海、梅州、重庆、万州、成都、九寨沟、西安、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兰(147个)家庄、秦皇岛、太原、运城、无锡、常州、徐州、连云港、汕头、湛江、南宁、桂林、攀枝花、西昌、宜宾、绵阳、州、敦煌、嘉峪关、庆阳、西宁、格大同、长治、呼和浩特、包南通、盐城、杭州、宁波、温北海、柳州、梧州、海口、南充、泸州、广元、达州、尔木、银川、乌鲁木齐、喀什、伊宁、头、海拉尔、满洲里、锡林州、舟山、黄岩、义乌、衢州、三亚、郑州、洛阳、南阳、昆明、西双版纳、丽江、大库尔勒、阿勒泰、和田、阿克苏、库浩特、赤峰、通辽、乌兰浩济南、青岛、烟台、威海、临武汉、宜昌、恩施、襄樊、理、芒市、迪庆、保山、临车、塔城、且末、那拉提、克拉玛依特、乌海、沈阳、大连、丹沂、潍坊、东营、合肥、黄山、长沙、张家界、常德、永州、沧、思茅、昭通、文山、贵东、锦州、朝阳、长春、延安庆、阜阳、南昌、赣州、井怀化阳、铜仁、兴义、安顺、黎吉、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冈山、九江、景德镇、福州、平、拉萨、昌都、林芝哈尔、佳木斯、黑河厦门、晋江、武夷山、连城既有30个既有37个既有25个既有31个既有24个新增机场北京第二机场、良乡、邯郸、淮安、苏中、丽水、济宁、九韶关、百色、河池、玉林、黔江、巫山、乐山、康定、壶口、宝鸡、商洛、天水、夏河、金(97个)衡水、承德、张家口、吕梁、华山、蚌埠、芜湖、宜春、赣东方、五指山、琼海、信阳、亚丁、马尔康、腾冲、红河、昌、陇南、张掖、武威、航天城、玉五台山、鄂尔多斯、阿尔山、东、三明、宁德、平潭商丘、神农架、衡阳、岳阳、怒江、会泽、勐腊、泸沽湖、树、花土沟、德令哈、果洛、青海湖、二连浩特、巴彦淖尔、达来武冈、邵东荔波、毕节、六盘水、遵义、固原、中卫、喀纳斯、吐鲁番、哈密、库布、霍林河、加格达齐、黄平、黔北、阿里、日喀则、博乐、奎屯、楼兰、富蕴、塔中、石长海、长白山、通化、白城、那曲河子漠河、大庆、鸡西、伊春、抚远新增24个新增12个新增14个新增21个新增26个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表(2020 年)区域“十二五”规划新增机场实际进展情况机场2015 年前建成2016~2020 年2020 年以后北方机场群北京第二机场、良良乡、邯郸(2007)、承德(2015)、张家北京第二机场(2019)、达来库布(2020 前)、衡水(“十四五”前建设完成)(北京、天乡、邯郸、衡水、承口(2013)、吕梁(2013)、五台山(2015)、津、河北、德、张家口、吕梁、鄂尔多斯(2012)、阿尔山(2011)、二连山西、内蒙五台山、鄂尔多斯、浩特(2009)、巴彦淖尔(2011)、霍林河古、辽宁、阿尔山、二连浩特、(2015)、加格达齐(2012)、长海(2008)、吉林、黑龙巴彦淖尔、达来库长白山(2008)、通化(2014)、白城(2015)、江)布、霍林河、加格达漠河(2008)、大庆(2009)、鸡西(2009)、齐、长海、长白山、伊春(2009)、抚远(2014)通化、白城、漠河、大庆、鸡西、伊春、抚远(24 个)华东机场群淮安、苏中、丽水、淮安(2010)、苏中(2012)、九华山(2013)、丽水(2020 前)、(2017)、芜湖(2020 前)、平潭(2020 后)(上海、江济宁、九华山、蚌埠、济宁(2015)、宜春(2013)、三明(2015)、赣东(抚州金溪机场2020 前)、苏、浙江、芜湖、宜春、赣东、宁德(2015)、山东、安徽、三明、宁德、平潭(12江西、福建)个)中南机场群韶关、百色、河池、百色(2007)、河池(2014)、神农架(2014)、韶关(2017)、玉林(2015~2020)、东方(2017)、( 广东、广衡阳(南岳机场2014)五指山(2020 前)、琼海(2017)、信阳(2017)、玉林、东方、五指山、西、海南、琼海、信阳、商丘、商丘(2020 前)、衡阳(大浦通用机场2016)、河南、湖北、神农架、衡阳、岳阳、岳阳(2020 前)、武冈(2016)、邵东(2020湖南) 武冈、邵东(14 个)前)西南机场群黔江、巫山、乐山、康定(2007)、亚丁(2013)、腾冲(2009)、马尔康(2019)、会泽(2020 前)、勐腊(2020 ( 重庆、四红河(2015)、怒江(2015)、泸沽湖(2015)、前)、黔北(2020 前)、那曲(2020 前)康定、亚丁、马尔康、川、云南、腾冲、红河、怒江、荔波(2007)、毕节(2013)、六盘水(2014)、贵州、西藏) 遵义(2012)、黄平(2013)、阿里(2010)、会泽、勐腊、泸沽湖、荔波、毕节、六盘水、日喀则(2010)遵义、黄平、黔北、阿里、日喀则、那曲(21 个)西北机场壶口、宝鸡、商洛、天水(2008)、夏河(2013)、金昌(2011)、壶口(2020 前)、宝鸡(2020 前)、商洛(2020 ( 陕西、甘张掖(2011)、玉树(2009)、花土沟(2014)、前)、陇南(2020 前)、武威(2020 前)、航天水、夏河、金昌、肃、青海、陇南、张掖、武威、德令哈(2014)、果洛(2015)、固原(2010)、天城(2020 前)、青海湖(2020 前)、奎屯(2020 宁夏、新疆) 中卫(2008)、喀纳斯(2007)、吐鲁番(2010)、前)、楼兰(2020 前)、塔中(2020 前)、航天城、玉树、花土沟、德令哈、果洛、哈密(2007、2013)、博乐(2010)、富蕴青海湖、固原、中卫、(2015)、石河子(2015)喀纳斯、吐鲁番、哈密、博乐、奎屯、楼兰、富蕴、塔中、石河子(26 个)。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围绕建设民航强国战略目标,主要阐明行业发展基本思路,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制定政策措施,是未来5年民航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民航全行业的行动纲领,是民航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一节建设民航强国的关键时期“十五”期间,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战胜“非典”疫情,克服“9·11”恐怖事件和航油价格大幅上涨等消极影响,我国民用航空事业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发展速度加快。
2005年全行业航空运输总周转量261亿吨公里,“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5.3%,比“九五”期间加快3.9个百分点;旅客运输量1.38亿人次,年均增长15.5%,比“九五”期间加快了9.9个百分点;货邮运输量306.7万吨,年均增长13.8%,与“九五”期间基本持平。
“十五”期间通用航空生产飞行累计33.7万小时,年均增长11.7%,比“九五”期间加快7.4个百分点。
二是安全、质量提高。
“十五”期间运输飞行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0.29,比“九五”降低了0.36。
通用飞行万小时事故率0.06,比“九五”降低0.12。
2005年航班正常率82%,比2000年提高4.6个百分点。
三是经济效益良好。
“十五”期间全行业利润总额100亿元,比“九五”增长156%。
2005年正班客座率71.5%,正班载运率65%,分别比2000年提高10.3和7.7个百分点。
四是基础建设加强。
“十五”期间完成机场建设项目73个。
2005年末我国运输机场142个,比2000年增加21个。
空管系统运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05年保障飞行245万架次,比2000年增加140万架次。
航油供应921万吨,储油能力166万立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加453万吨和38万立方米。
机场规划3《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印发(附全文)
机场规划3《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印发(附全文)三、布局方案完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机场群,到2025年,在现有(含在建)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规划建成约320个)。
(一)华北机场群。
华北机场群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机场构成。
布局规划新增沧州、介休、正蓝旗等16个机场,总数达48个。
增强北京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与天津、石家庄共同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培育太原、呼和浩特等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增强对周边的辐射能力;提升唐山、运城、包头等其他既有机场发展水平,稳步推进霍林郭勒等机场建设。
(二)东北机场群。
东北机场群由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内的机场构成。
布局规划新增铁岭、四平、绥化等23个机场,总数达50个。
逐步提升哈尔滨机场国际枢纽的功能;培育大连、沈阳、长春等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拓展机场服务范围;提升锦州、长白山、大庆等其他既有机场发展水平,稳步推进松原、五大连池等机场建设。
(三)华东机场群。
华东机场群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7个省(直辖市)内的机场构成。
布局规划新增嘉兴、蚌埠、瑞金、宁德、菏泽等16个机场,总数达61个。
增强上海机场国际枢纽的竞争力,与杭州、南京、合肥、宁波等机场共同打造长三角地区世界级机场群,并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互联7互通;培育厦门、青岛、福州、济南、南昌、温州等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提升无锡、舟山、黄山、赣州、烟台等其他既有机场发展水平,稳步推进上饶等机场建设。
(四)中南机场群。
中南机场群由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6个省(自治区)内的机场构成。
布局规划新增周口、荆州、湘西、韶关、贺州、儋州等24个机场,总数达60个。
推进广州、深圳等地机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同发展,提升国际枢纽竞争力,共同打造珠三角地区世界级机场群;增强武汉、长沙、郑州机场枢纽作用,培育海口、三亚、南宁、桂林等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提升揭阳、柳州、洛阳、宜昌、张家界等其他既有机场发展水平,稳步推进信阳、岳阳等机场建设。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管理,促进民航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和国民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民用机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民用机场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民用机场建设应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考虑环保、安全、效益等方面的因素。
第五条民用机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机场规划第六条民用机场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规划,科学确定机场的位置、规模和功能。
第七条民用机场规划应当兼顾城市发展和机场功能需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八条民用机场的规划应当具备较好的交通条件,方便旅客和货物的流动。
第九条民用机场规划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功能合理设置航站楼、跑道、停机坪等设施。
第十条民用机场周边区域的规划应当与机场规划相衔接,开发合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第三章机场建设第十一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确保土地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的建设标准进行,确保机场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民用机场应当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航站楼、跑道、停机坪、航空器停放区、航空器修理维护库、空中交通管制塔台等。
第十四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注重环保,保护机场周边的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注重安全防护,设立安全保卫设施和设备,确保机场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机场管理第十六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机场正常运营和服务。
第十七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机场的安全、顺畅和高效。
第十八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注重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机场安全。
第十九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和便利。
全国机场布局规划和十三五建设规划的新思路
一、经济新常态下的机场规划建设新态势1、枢纽机场航空业务量增长和支线机场数量增长并存从“十二五”民航的发展态势来看,我国机场在运营规模和建设数量两方面呈现出“双增长”:一是跻身大型机场之列的机场数量强势增长,如2014年年旅客吞吐量达3000万人次以上机场数量已有7个,1000万以上有24个,这些机场的航空业务量大,航线辐射面广,以往的干线机场普遍提出了建设枢纽机场的发展战略,北京地区和成都地区更是正在建设成为继上海之后的“一市两场”机场体系;二是新增支线机场的数量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国机场的数量已经增加到204个,预计2015年将达到212个,这些新增的机场均为支线机场。
机场密度不断加大,已经达到0.25个/万平方公里。
随着机场数量不断增多,分布更为广泛,全国不少地域广袤的地级行政单元逐渐开始出现了多个支线机场,如云南保山地区拥有保山、腾冲、芒市三个机场;黑龙江佳木斯市拥有佳木斯、抚远东极两个机场;呼伦贝尔拥有海拉尔、满洲里和根河等机场,这些地区具有构成“支线机场群”的趋势。
2、大型机场地区直接影响到区域空间、区域经济及区域交通的发展大型机场尤其是超大城市的“一市两场”机场体系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发展定位,如东部沿海的上海、天津、广州以及长江沿线的武汉和重庆等城市都提出了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城市发展定位,这些国际航运中心的规划建设实际上涵盖了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两种主要的国际运输方式。
京沪两个超大城市“一市两场”机场体系的航空旅客吞吐总量2015年预计将达到1亿人次左右,这极大支撑了北京国际航空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目标实现。
另外,随着城郊型综合交通枢纽、临空产业和航空城(简称“港、产、城”)的一体化发展,大型机场地区在区域空间结构、区域经济结构以及区域综合交通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逐渐加强,以至这些机场的发展定位除了需要确定国家或区域民用机场体系中的枢纽地位之外,还需要从三个维度予以考虑:一是如何成为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二是如何促进临空经济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三是如何推动航空城成为践行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7号)-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返回部主站首 页 | 公开指南 | 管理规定 | 申请公开 | 监督投诉 | 撤销申请名 称: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7号)文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7号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发文日期:2016年06月17日主题分类: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索 引 号:2016-00488主 题 词: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7号)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22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2016年4月21日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及相关空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空管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运输机场工程按照机场飞行区指标划分为A类和B类。
A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的工程。
B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的工程。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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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设计原则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合理的
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提高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水平,改善民
用直升机场经营、管理和技术状况。
2、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整体空域规划和路径规划,
明确场院位置,确定场院基础设施,并给出正确的建筑面积及其内部空间
功能布局,保证民用直升机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3、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同类场院标准,确保有效的场
院空间和平面结构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功能化设计;筹备工作顺利;技
术先进;价格合理;投资小;运行方便;可移植性好。
二、平面布局要求
1、民用直升机场的总体平面布局应符合空域规划和路径规划的要求,可以根据场院用地面积和场院的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起始、终
止和备降区的位置选择,确定场院平面布局。
2、民用直升机场的总体平面应根据起飞和降落方向,选择最佳的位置,考虑较大的机场半径,定位最佳的机场中心。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5号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5号)《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已经2012年 10 月 29 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家祥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及相关空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空管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运输机场工程按照机场飞行区指标及投资规模划分为A类和B类。
A 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 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工程。
2023中国民用机场发展蓝皮书
2023我国民用机场发展蓝皮书近年来,我国民用航空业发展迅速,民用机场数量逐渐增加,空中交通运输量逐年提升,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民用机场的可持续发展,特编撰撰写了《2023我国民用机场发展蓝皮书》,旨在系统分析当前我国民用机场的发展现状,提出发展策略和建议,推动我国民用机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背景分析1.1 我国民航业发展情况近年来,我国民航产业发展迅速,空中交通运输量不断增加,航空运输市场不断扩大。
2019年,全国民用机场保有量达到238个,经过一年多的发展,目前已增长至260个。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新建机场的需求增加,部分地方机场运力饱和,一些地区机场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国内外旅客需求。
1.2 我国民用机场发展现状目前,我国民用机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东部地区机场集中度高,西部地区机场相对较少。
一些地区的机场规模偏小,运输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旅客需求。
一些建设的机场,在项目规划、基础建设、投资回报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二、发展现状分析2.1 机场规划建设目前,我国民用机场规划建设过于分散,一些中小型机场规模过小,无法满足旅客需求。
建议未来在机场规划建设中,更加注重规模和运力的合理配置,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
2.2 机场设施设备一些地方机场设施设备陈旧,无法满足现代化机场的需求,如航站楼、停机坪、登机口等设施质量和数量都无法满足当今的旅客需求。
应该加大投入,加快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
2.3 航空公司运营情况随着国内外旅客需求的持续增长,航空公司运力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现阶段我国航空公司运营情况并不理想,一些航空公司存在机队老化、运力过剩、盈利状况不佳等问题,需要加强整合和优化。
2.4 机场管理与服务水平部分地区机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未来应该进一步完善机场管理和服务体系,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服务体验。
三、发展策略和建议3.1 加强规划统筹,推动机场布局优化未来,应该根据国家交通运输布局规划,科学规划机场布局,坚持有序发展的原则,促进机场布局的优化和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2008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来源:中国民航局网站前言机场作为航空运输和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体系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其余省会和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众多干、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为保证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完善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强国防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社会文明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机场总量不足、体系结构和功能定位不尽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难以满足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机场布局和适度增加机场总量已成为未来时期我国机场发展的重要课题。
机场布局规划主要解决民用机场空间布局及功能结构问题,通过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定位来指导机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增强我国民航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民用航空是系统性、关联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在机场属地化管理、建设主体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编制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也是加强民航业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结合未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特制定《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不含通用航空机场),规划期限至2020 年。
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航运输内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一、现状及评价(一)机场现状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总量初具规模,机场密度逐渐加大,机场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现代化程度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以成都、昆明、重庆、西安、乌鲁木齐、深圳、杭州、武汉、沈阳、大连等省会或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其他城市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我国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2006 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民航运输机场147 个,其中军民合用机场45个,全国机场平均密度为每10 万平方公里1.53 个;按飞行区等级划分,4E 级机场25 个、4D 级机场35 个、4C 级机场58 个、3C级机场29 个;按经济地理分布,东部地区41 个、中部地区25个、西部地区69 个、东北地区12 个;按地区划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 6 个地区的机场数量分别为12 个、18个、37 个、25 个、31 个和24 个,以每10 万平方公里计,密度分别为1.51 个、1.16 个、4.67 个、2.57 个、1.53 个和0.81 个。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二)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作者:中国民航总局,来源:中国民航总局,-3-6)前言机场作为航空运输和城市的重要根底设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
经过几十年的建立和开展,我国机场体系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其余省会和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众多干、支线机场相配合的根本格局,为保证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安康协调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开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完善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强国防建立、增进民族团结、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社会文明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机场总量缺乏、体系构造和功能定位不尽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难以满足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开展需要,特别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机场布局和适度增加机场总量已成为未来时期我国机场开展的重要课题。
一、现状及评价(一)机场现状经过几十年的建立和开展,我国机场总量初具规模,机场密度逐渐加大,机场效劳能力逐步提高,现代化程度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以成都、昆明、重庆、西安、乌鲁木齐、深圳、杭州、武汉、沈阳、大连等省会或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其他城市支线机场相配合的根本格局,我国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民航运输机场147个,其中军民合用机场45个,全国机场平均密度为每10万平方公里1.53个;按飞行区等级划分,4e级机场25个、4d级机场35个、4c级机场58个、3c级机场29个;按经济地理分布,东部地区41个、中部地区25个、西部地区69个、东北地区12个;按地区划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地区的机场数量分别为12个、18个、37个、25个、31个和24个,以每10万平方公里计,密度分别为1.51个、1.16个、4.67个、2.57个、1.53个和0.81个。
(二)根本评价1、机场总体布局根本合理。
绝大多数机场的建立和开展是以航空运输市场需求为根底,初步形成了与我国国情国力相适应的机场体系,为促进和引导国民经济社会开展、加强国防建立和保障国家平安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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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前言机场作为航空运输和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体系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其余省会和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众多干、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为保证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完善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强国防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社会文明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机场总量不足、体系结构和功能定位不尽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难以满足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机场布局和适度增加机场总量已成为未来时期我国机场发展的重要课题。
机场布局规划主要解决民用机场空间布局及功能结构问题,通过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定位来指导机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增强我国民航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民用航空是系统性、关联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在机场属地化管理、建设主体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编制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也是加强民航业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结合未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特制定《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不含通用航空机场),规划期限至2020 年。
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航运输内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一、现状及评价(一)机场现状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总量初具规模,机场密度逐渐加大,机场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现代化程度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以成都、昆明、重庆、西安、乌鲁木齐、深圳、杭州、武汉、沈阳、大连等省会或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其他城市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我国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2006 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民航运输机场147 个,其中军民合用机场45个,全国机场平均密度为每10 万平方公里1.53 个;按飞行区等级划分,4E 级机场25 个、4D 级机场35 个、4C 级机场58 个、3C级机场29 个;按经济地理分布,东部地区41 个、中部地区25个、西部地区69 个、东北地区12 个;按地区划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 个地区的机场数量分别为12 个、18个、37 个、25 个、31 个和24 个,以每10 万平方公里计,密度分别为1.51 个、1.16 个、4.67 个、2.57 个、1.53 个和0.81 个。
(二)基本评价1、机场总体布局基本合理。
绝大多数机场的建设和发展是以航空运输市场需求为基础,初步形成了与我国国情国力相适应的机场体系,为促进和引导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若以地面交通100 公里或1.5 小时车程为机场服务半径指标,既有机场可为52%的县级行政单元提供航空服务,服务区域的人口数量占全国人口的61%、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国总量的82%。
2、机场区域布局与经济地理格局基本适应。
机场区域分布的数量规模和密度与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地理格局基本适应,民用机场呈区域化发展趋势,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为主的北方(华北、东北)机场群、以上海为主的华东机场群、以广州为主的中南机场群三大区域机场群体,以成都、重庆和昆明为主的西南机场群和以西安、乌鲁木齐为主的西北机场群两大区域机场群体雏形正在形成,机场集群效应得以逐步体现,对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城市发展潜力和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机场体系的功能层次日趋清晰。
我国民航运输基于机场空间布局的中枢轮辐式与城市对相结合的航线网络逐步形成,机场体系的功能层次日趋清晰、结构日趋合理,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
一批主要机场的综合功能逐步完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北京、上海、广州三大枢纽机场的中心地位日益突出,昆明、成都、西安、乌鲁木齐、沈阳、武汉、重庆、大连、哈尔滨、杭州、深圳等省会或重要城市机场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增强,尤其是昆明、成都、重庆、西安、乌鲁木齐等机场分别在西南、西北区域内的中心作用逐步显现,诸多中小城市机场发挥着重要的网络拓展作用。
4、航空运输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以机场布局规模不断扩大和航空网络逐步拓展完善为基础,航空运输以其快捷、方便、舒适和安全的比较优势,在我国中长途旅客运输、国际间客货运输、城际间快速运输及特定区域运输方面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对促进国际间人员交往、对外贸易和出入境旅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期间民航运输机场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和飞机起降架次分别年均增长16.3%、9.6%和11.7%,2006 年旅客吞吐量达3.32 亿人次,是2000 年的2.5 倍,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000 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共有7 个(其中:北京首都机场4875 万人次、上海浦东机场2679 万人次、上海虹桥机场1933万人次、广州白云机场2622 万人次),占全国机场总旅客吞吐量的52%。
民航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在全社会客运总量和客运总周转量的比重从1985 年的0.12%、2.64%提高到2006 年的0.8%和12.3%,航空运输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三)存在问题机场布局上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机场数量较少、地域服务范围不广,难以满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东密西疏”的格局与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与增进民族团结、开发旅游资源等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民航机场体系内部未能充分协调,区域内各机场间缺乏合理定位和明确分工,机场对干、支航空运输协调发展的合理引导作用薄弱,参与全球竞争的国际枢纽尚未形成,难以有效配置资源和充分发挥民用航空资源整体优势和作用;三是部分机场的建设和发展与其所在城市规划、军航规划以及其他运输方式规划缺乏有效衔接,尤其是军民航空域使用矛盾日益尖锐,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民航的发展,与国防交通的需要也有较大差距;四是大部分中型以上机场容量已饱和或接近饱和、综合功能不健全,与提高航空安全保障能力和运输服务质量水平的客观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市场需求为基础,通过优化机场布局结构和增加机场数量规模,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功能定位,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和民航事业的发展,到2020 年初步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民用机场体系。
(二)布局原则1、机场总体布局应与国民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和航空市场需求相适应,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国土资源均衡开发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2、机场区域布局应与区域经济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促进区域内航空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完善。
3、机场布局应与其他运输方式布局相衔接,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和网络结构优化,并充分发挥航空运输比较优势,提高综合交通运输整体效率和效益。
4、机场布局应与航线网络结构优化、空管建设、机队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民航系统内部各要素相协调,增强机场集群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民用航空运输整体协调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5、机场布局应与加强国防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及开发旅游等资源相结合。
重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新兴旅游地区机场的布局和建设,拓展航空运输服务范围,增强机场的国防功能。
同时考虑充分有效利用航空资源,条件许可时优先合用军用机场或新增布局军民合用机场。
6、机场布局应与节约土地、能源等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
充分利用和整合既有机场资源,合理确定新增布局数量与建设规模,注重功能科学划分,避免无序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功能定位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作为民用航空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外开放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体现国家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发展航空运输的意志,明确政府的政策导向,指导民用机场设施有序建设,优化航空运输资源配置,并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投资管理的依据,促进民航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布局方案根据布局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依据已形成的机场布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民航区域管理体制现状,按照“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功能定位、扩大服务范围、优化体系结构”的布局思路,重点培育国际枢纽、区域中心和门户机场,完善干线机场功能,适度增加支线机场布点,构筑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北方(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五大区域机场群。
通过新增布点机场的分期建设和既有机场的改扩建,以及各区域内航空资源的有效整合,机场群整体功能实现枢纽、干线和支线有机衔接,客、货航空运输全面协调,大、中、小规模合理的发展格局,并与铁路、公路、水运以及相关城市交通相衔接,搞好集疏运,共同构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至2020 年,布局规划民用机场总数达244 个,其中新增机场97 个(详见附件一)。
具体是:北方机场群:布局规划机场总数54 个,其中新增24 个。
北方机场群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机场构成。
在既有30个机场的基础上,布局规划新增北京第二机场、邯郸、五台山、阿尔山、长白山、漠河、抚远等24 个机场,机场总数达到54 个,为促进华北、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东北亚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航空运输保障。
在此机场群中,重点培育北京首都机场为国际枢纽机场,进一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提升和发挥天津、沈阳机场分别在滨海新区发展和东北振兴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大连、长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等机场在区域中的干线机场功能,稳步发展阿尔山、长白山、漠河、大庆等区域内支线机场。
华东机场群:布局规划机场总数49 个,其中新增12 个。
华东机场群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7 个省(直辖市)内各机场构成。
在既有37 个机场基础上,布局规划新增苏中、丽水、芜湖、三明、赣东、济宁等12 个机场,机场总数达到49 个,以满足华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对台“三通”的交通需要。
在此机场群中,重点培育上海浦东机场为国际枢纽,增强其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上海虹桥、杭州、厦门、南京、福州、济南、青岛、南昌、合肥等机场的干线机场功能;稳步发展苏中、三明、宜春、济宁等区域内支线机场。
中南机场群:布局规划机场总数39 个,其中新增14 个。
中南机场群由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湖南6 省(自治区)内各机场构成。
在既有25 个机场基础上,布局规划新增信阳、岳阳、衡阳、邵东、河池等14 个机场,机场总数达到39 个,以满足中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东南亚经济合作、泛珠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