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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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试行)一、为加强机关纪律,规范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规定。二、秘书长请假1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请假1天(指病、事假),须秘书长批准;请假2—3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三、机关各委办室副主任(含正、副处级调研员)请假1—2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3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4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五、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单》,请假期满后分别到秘书长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销假,逾期按旷工处理。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特制订本考勤考核制度。一、考勤、考核对象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在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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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本单位全体民警。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考勤、考核内容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民警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考勤、考核标准1、依据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勤、考核;2、依据市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制订的“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考勤、考核的原则考勤、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重点考核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填;坚持日常工作考核与学习教育考核同步进行,坚持先进性教育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步进行,始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考勤的方式、方法1、实行会议签到。由与会人在到会时,在支部学习记录本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补签;2、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以内的报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以上由支部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办公室及政治部批准;3、凡准假者,工作应交代清楚,并按时返回,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的,均视为旷工;4、党员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出差、旷工,由支部书记在学习记录本上填写;5、因工作需要或准假未参加学习的,应具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督促本人补学相关内容。
---------------------------------------------------------------范文最新推荐------------------------------------------------------ 补学情况由支部书记在下次会议前予以检查确认。考核的方式、方法1、支部将分阶段,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性分析、整改方案等文章的学习交流,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考核、集中讨论,根据各党员的认识态度、学习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成效,并在宣传栏上予以公布;2、鼓励党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支部将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予以推广;四、考勤、考核结果的奖惩1、党员个人的考勤、考核情况,与年终党员评优结合。对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民警,支部将组织书面材料报市局保先办予以表彰;2、个人出勤未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组织补课;3、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其予以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效率及开拓创新,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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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一、 联络员的组成1、 各直属单位明确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一人。2、 联络员一般应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或至少是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办公室成员。3、 联络员应已深刻学习领悟中央及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熟悉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情况及相关进度。二、 联络员的工作职责1、 认真学习领悟中央、省委、局里下发的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关文件精神。2、 负责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了解、掌握省局有关指示精神同时反映本单位的情况和意见。3、 反馈本单位实施部署省局下达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4、 负责相关文件的流转,报告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教育活动各阶段的相关材料。
5、 负责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6、 负责编写及上报每周简报。
7、 负责总结典型经验上报和及时报告教育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 联络员需要上报的材料 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联络员要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提供不同阶段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材料。如:1、 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动员大会的材料。2、 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各自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