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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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1、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2014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兑现范围1.设立“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2.凡在开发区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或其他机构,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借转补(一)工业借转补3.按照《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项目补助款作为财政预拨专项资金拨付给企业,视项目投资、产值、税收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再按比例转为补助。

(1)新引进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项目,按照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2)技改项目。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双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计划投资额10%给予补助。

其中,对智能语音、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节能环保、光伏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按设备计划投资额12%给予补助。

享受市级重大项目“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以上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

4. 百家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

对经认定优选的高成长工业企业,采取合同约定发展目标的办法,给予发展资金支持。

对约定到2015年发展目标(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完成当年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并对超额完成当年年度考核目标20%以上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当年上缴税收市和区两级财政的实得额。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9•【字号】合政[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政〔2009〕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合肥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合政〔2008〕14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工作安排》(厅〔2009〕9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当前高新技术产业的突出代表。

2009-2012年是合肥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

加速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尽快确立电子信息产业在合肥工业经济中的支柱先导地位,充分发挥其对其它支柱产业发展的加速与倍增作用,是实现“工业立市、创新推动”战略目标的重点任务和重要突破口。

为进一步推动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合肥实际,制定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产业规模。

2008年,合肥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不含电冰箱、洗衣机、小家电及电信服务企业)完成产值2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工业增加值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1.2%。

目前全市纳入电子信息产业统计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企业有238家,企业从业人员数约3.6万人。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合政办〔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科学规划、规模适度的原则,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建筑产业链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建筑产业链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

(三)实施要求。

按照分区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

重点推进区域是指《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界定的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绕城高速内全部区域和绕城高速外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等;积极推进区域是指安巢经开区和各县(市)三级及以上城镇、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等;鼓励推进区域是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

自2020年起,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部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非政府投资新建项目逐年增加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比例,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由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

合肥市级县级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合肥市级县级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地市级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地市
姓名 市委书记 孙金龙
市长
主管工作
合肥
分管工作: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国资委、编办、规划 局,金融、保险工作。 分管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监察局 、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外侨办、统计局、物价局、市 常务副市 张晓麟 政府研究室、法制办、国税局、地税局、招商局〔外资办、 长 协作办〕、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委、招投标办、投融资管理 中心;联系民主党派、仲裁委。 分管工作,分管建委、交通局、市容局〔综合执法局〕、园 李 红 林局、人防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协管规划局;联系民 副市长 航、铁路工作。 分管工作:分管金融、保险、企业上市工作,协管投融资管 顾 斌 理中心、金融办。
吴光艳
分管合作园区、土地、规划、城建、市容(综合执法)、文 朱士久 明创建、房产、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园林、供 电工作。 陈 莉 分管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和扶贫工作
副县长
骆盛强 协管投融资工作。
管旅游(紫蓬山管委会)、商务、粮食、供销、质监、烟草 、劳动和社会保障、盐务、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电信 程俊华 、邮政、移动、联通、对外宣传工作;联系总工会、共青团 、妇联
夏瑜保
分管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档案、地方志、未成人保护和妇女儿童工 杜永珍 作,联系县妇联、共青团、肥东报社。(计生委、教育局、 体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县委书记 陈晓波 县 长
李海鹰 作。
领导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土地、规划、编制工吴来自荣各地区县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县市
姓名
主管工作
合肥地区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07•【字号】合政办〔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7年4月7日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实施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培植生态文明新优势,围绕《安徽省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低碳城市试点目标任务,从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领域、全过程实施低碳发展战略,以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低碳发展模式、践行低碳发展路径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制度、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低碳化建设管理、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创新碳数据管理制度以及低碳产品和技术推广制度,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为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开创“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加强规划统筹,坚持市场导向。

统筹全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地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低碳发展政策制度和产业体系。

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合肥低碳发展模式和路径。

坚持市场导向,突出重点项目典型示范作用,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绿色发展。

围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低碳技术创新,提高核心和关键技术水平,加快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培育发展低碳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有利于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综合管廊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部署,以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按照“全面干、高标准干、早干快干”的要求,根据“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我市综合管廊建设。

(一)试点先行。

在高新区拓展区、新站区少荃湖片区和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分别试点建设综合管廊20.29公里、24.45公里和13.58公里,建设总里程58.32公里,试点项目应于2017年建成,于2018年投入运营。

(二)总结经验。

在试点项目建设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系列地方标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运营收费机制,为全面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全面推进。

依据《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2016-2030)》,结合城市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开展我市综合管廊建设。

二、重点工作(一)科学编制综合管廊规划。

根据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纲要和建设标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合理利用地下空间、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同步规划建设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统一规划建设综合管廊。

健康产业园案例

健康产业园案例

一、已有产业园1、北医健康产业园2、天狮国际产业园3、中谷生命科学医疗器械产业园4、玉林健康产业园5、苏州环球国际产业园6、南京国际健康产业园7、天津健康产业园区8、合肥医药嵇康产业园二、健康产业园介绍(一)北医健康产业园项目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园区概况园区投资额超过40亿元,是一个集产品研发、中试孵化、生产制造、国际物流、国际营销、国际培训、国际旅游等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园。

包括集团办公总部大楼和教育培训中心,现代化、信息集成化的生产和物流中心,配备世界一流设备的研发质检中心及生命医学研究中心等,预计建成后的产能将达到300亿元人民币。

项目定位:1. 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研发基地2. 北京市两大生物医药研发中心之一和展现科技北京的重要窗口3. 中国创新药物研发基地典范4. 完善北大国际医院集团医药产业链项目特点:1、园区实验楼全部满足美国FDA认证GLP / cGMP规范标准,在实验室工艺设计上满足药物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的系列全过程;2、园区实验楼的工艺标准确保在一个7-8年得产业周期内将保持在国际领先地位;3、在规划所有的建筑系统时,都采用模块化设计。

从而方便对实验室空间进行重新布置并对租户造成最小干扰,延长实验设施有效生命周期;4、园区每一栋实验楼都独立设置动源系统;5、园区整体呈现“绿谷式”工作空间——即园区内部围合形成一个独立的生态绿地,成为园区整体景观轴;6、园区已被列为2010年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二)天狮健康产业园项目位置: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园区概况天狮国际健康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亩,总投资近70亿元人民币。

其中,一期:总占地面积约860亩,总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米。

二期占地约400亩,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米。

是一个集产品研发、中试孵化、生产制造、国际物流、国际营销、国际培训、国际旅游等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园。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承诺书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承诺书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承诺书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承诺书1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本单位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文化中心-文艺培训楼工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该工程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配齐配足相关管理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予以支持与配合。

二、严格按照本单位依法取得的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和许可范围开展监理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监理,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依法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

本单位与该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拒绝任何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四、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五、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发现工程建设其他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六、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七、若本单位未切实履行以上质量责任承诺,愿依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安庆大学科技园建设实施方案

安庆大学科技园建设实施方案

安师院联合知名院所建设大学科技园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我市产业布局, 支持安师院联合知名院所建设大学科技园。

在2015年前将安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省级大学科技园, 在2017年前将安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二、工作任务安庆市大学科技园以“创新、转化、创业”为主线, 采取“政府引导、校企合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企业化运作”的建设模式, 主要依托安庆师范学院、安庆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院校, 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省内外著名高校, 利用高校的知识、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和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的基础设施条件, 充分挖掘和利用高等院校的智力资源, 吸引高科技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集聚, 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以技术转移体系为支撑, 通过完善技术、人才、资本三大要素的结合, 在开发区内搭建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产学研结合与互动等为一体的科技产业化服务平台, 努力使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校院所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基地、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三、建设内容(一)建园模式。

采取“一园多区”的建设模式, 整合安庆市内现有的创业平台, 统一冠名为“安庆大学科技园”, 分别在安庆师范学院成立创业分园, 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开发区分园, 在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分园等;(二)主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大学科技园选址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 总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 分期建设。

2014年启动科技创业大楼及相应的套配设施建设, 并按要求完成大学生科技园主园区建设。

同时吸引多家规模较大的符合产业规划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入驻, 通过龙头项目的示范及带动作用, 在两年内使大学科技园初步规模。

2015年前将安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省级大学科技园。

(三)完善服务平台建设。

完成3—5个符合产业规划方向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试基地建设。

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11年3月15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合发〔2011〕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结合县情实际,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抓手,以培育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大力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肥东跨入全国百强县的奋斗目标。

二、目标步骤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战略步骤,分阶段实施。

一年打基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承接产业转移宣传推介深入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引进资金和项目数明显高于上年,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26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110亿元,引进县外资金达170亿元。

三年见成效。

产业承载空间进一步拓展,推进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和综合服务水平与长三角、与合肥市区有效对接,产业承载和配套能力显著提升,打造对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承接平台,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

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36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208亿元,引进县外资金达274亿元。

五年大发展。

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体制机制、基础设施、产业关联度和综合服务水平与长三角、与合肥市区实现全面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镇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9•【字号】合政[2011]95号•【施行日期】201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级排污费的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征收的排污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实行专项资金管理。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管理,与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根据年度排污费收缴情况及年度环保治理重点来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环保局负责市区范围内排污费征收的组织管理和全市排污费稽查;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组织专家筛选项目,提交市发改委立项;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负责对全额使用专项资金的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政府全额使用专项资金的公共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排污费征收、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验收公示意见等监督检查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排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造价概算审核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造价概算审核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目录第一章前言 (1)第二章项目概况 (2)第三章审计工作组织方案 (4)第四章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16)第五章跟踪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49)第六章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点、难点 (51)第七章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70)第八章概算审核方案 (76)第九章服务承诺、廉政制度 (91)第一章前言一、总则对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工作,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选拔专业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且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咨询人员组成项目组,进行了精心的策划与准备工作。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省住建厅颁发的《合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合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承“依法审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规范、严谨的经营理念,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在实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完善的进度与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最优的服务承诺。

我公司凭着锐意进取、步步攀高的企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咨询水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也得到广大业主的好评。

二、服务优势我公司作为专业化的工程咨询公司,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和规范化的管理程序。

我公司一贯坚持视业主为上帝的服务意识,对各项各类咨询服务都有具体完善的保障措施。

我公司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长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能够帮助业主与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三、指导意义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长期实践经验,编制了《合肥经开区2018-2019年性建设项目审计定点单位服务方案》。

如果我公司有幸中标,我们将根据委托人、专家评委的建议与意见,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作了进一步调整、优化,经委托人审核后,作为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章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经开区2018-2019年性建设项目审计定点单位。

服务地点:**市。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0〕1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0〕1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1日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补贴资金投资建设,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硬件、基础软件、通用软件采购项目,以及投资10万元(含)以上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对投资100万元以下的硬件、基础软件、通用软件采购项目,以及投资10万元以下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简易型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办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评审,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实施、变更、验收、资金管理、绩效评估、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等。

第四条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数据资源局。

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市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牵头负责全市信息化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县(市)区、开发区建设的创新应用信息化项目评选及奖励。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合政〔2021〕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2月24日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质量协同创新,构建高能级平台体系,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水平科技攻坚,推进高效能成果转化,依据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和《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科政〔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合作共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市新型研发机构:(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由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在本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具备开展研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二)拥有优质创新资源。

依托或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知名跨国公司高水平研发平台优质创新资源,具有稳定的技术成果来源,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化前景。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23•【字号】皖发改皖西〔2024〕272号•【施行日期】202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落实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3日安徽省落实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协同推动新时代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优势,以加快融圈进群联动发展为主抓手,聚焦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两大关键产业,着力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才智力三大关键制约因素,探索新型帮扶合作机制,构建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到2027年,落地一批跨区域合作重大事项,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平台,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建成一批标志性重大基础设施,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高,与全省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推进合六同城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合六经济走廊,支持六安市建设合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打造合肥中心城市功能配套和产业协作主要承载地。

推进安庆池州枞阳拥江发展,支持桐城市全面融入合肥都市圈,鼓励六安市、安庆市主动对接武汉都市圈。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合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一)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要求,以光伏推广应用为抓手,以光伏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光伏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规划、政策、标准、宣传四大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光伏下乡、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等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立健全太阳能光伏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建成“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市建成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200个以上;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路灯、景观灯10000套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光伏产业产值超过300亿元,在国家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中位居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光伏生产、发电企业集聚地。

二、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一)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

本市及合作共建园区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保障房、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一、规划编制背景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相关规定,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进行新一轮的修编。

本次修编的根本目的是协调安排近期建设用地,为供电、中小学、环卫、公交、加油站、体育设施等专项预留布点空间,保障城市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形态,并对“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实施阶段提出明确建议。

二、开发区发展目标、性质及规划范围、期限1、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发展问题,将资源环境保护与控制作为发展的前提,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上下协调、左右兼顾,突出特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应对不同阶段的发展问题;突出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以创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标。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二)坚持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三)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保障(四)坚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总目标2、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3、规划区范围开发区规划范围定为:312国道以南,沪蓉高速公路以西,合九铁路以东,派河以北区域,包括桃花工业区、烟墩工业园及部分肥西县与包河区用地。

规划区范围控制为84平方公里。

4、规划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建设国内外重要的制造加工基地(二)建设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基地(三)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四)建设省内重要的旅游、文化、教育和会展产业化基地5、产业发展战略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产业发展战略构想,结合开发区的基础和优势,选择主要产业如下:(1)在制造业领域,应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家用电器、日化与橡胶轮胎、食品加工五个支柱产业。

(2)发展高科技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

210971439_人事风向

210971439_人事风向

2月16日,据《鄂州日报》消息,王玺玮任湖北省鄂州市委副书记。

值得注意的是,王玺玮出生于1981年,拥有管理学博士学位。

包括王玺玮在内,2月以来,已有3名博士出任地级市领导干部,另外2人分别是湖北省黄冈市委书记李军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副书记孙睿君。

公开简历显示,此次履新的3名干部都有经济学专业背景。

王玺玮是管理学博士,其本科就读于海南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攻读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3人中,王玺玮的企业工作经历相对丰富,2006年7月,他进入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年后任该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研究员、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1年8月,王玺玮离开企业,调任共青团宜昌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同年任宜昌市猇亭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4年12月,他重回企业,任湖北省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6年10月,王玺玮再次离开企业,任宜昌市夷陵区委书记。

王玺玮在任期间,夷陵着力打造“宜昌城市第三极”,以缩小夷陵城区与宜昌中心城区差距为目标。

2021年1月,王玺玮跨市担任黄冈市副市长,同年底跻身市委常委。

2022年,他再度进入企业,任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至此番履新。

新任黄冈市委书记李军杰是3人中唯一一名“70后”,他是经济学博士。

与王玺玮相似的是,他也拥有企业工作经历。

此外,他还曾在高校和中央部委工作。

李军杰是山东人,1996年从山东师范大学毕业后留在家乡,就职于山东财政学院。

2005年7月,他进入国家发改委,从宏观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做起,2010年4月任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宏观体制处处长。

在任期间,他曾于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挂职湖北鄂州,担任市长助理。

挂职结束后,他留任湖北,此后历任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鄂州市鄂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鄂州市副市长等职。

2018年11月,李军杰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19年5月,他进入企业,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牵头负责联投集团全面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4]10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4]10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4]106号2004年9月3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实施省“861”行动计划的部署,全面实施我市“1346”行动计划,以提高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就“1346”行动计划的实施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1346”行动计划涉及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文化教育、城郊示范农业等四大基地建设项目和防洪保安、信息、生态、信用、人才、基础设施等六大工程,涵盖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

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是我市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和行动纲领,其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化为核心,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举全市之力,建设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大工程,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1346”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二、强化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实施“1346”行动计划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

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1346”行动计划的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日常工作。

对市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重大项目,市政府将采取集体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重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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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签证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合经区管[2010]38号)和我局《项目造价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承建的开发区所有财政性投资项目。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考核变更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规范、及时办理。

1、变更签证的规范性
(1)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清单编制错漏,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签证变更的,扣项目负责人0.2分;
(2)发生变更,方案未批先干的,扣项目负责人2分;
(3)《合同价款变更审批表》和《合同价款变更备案表》填写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4)负签证该办未办的,视情节由考核会确定扣分。

2、变更签证的及时性
(1)变更方案上报延迟影响了工程进度或延迟达3天以上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2)变更方案实施完成后2周没有完成签证上报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3)经济负签证在确定后1个月内未完成上报备案的,扣项目负责人3分;
(4)经济签证上报严重滞后的(变更方案实施后1个月以上),扣项目负责人5分,并扣部长1分。

三、考核方法
变更签证在公司内部履行手续过程中,由部长、分管领导对规范性、及时性进行评价,由行政财务部进行登记按季度汇总纳入考核。

四、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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