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化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危化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近期市局下发《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分类安全监管的通知》后,针对个别县区提出的问题,现统一说明如下:

1、实施的范围: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企业、专门从事储存业务(如油库、化工储存区)的危化品经营单位。对年度内已批准试生产企业也要纳入分类管理范围。

2、评估单位:是指县区聘请有服务咨询资质,专门对辖区企业进行安全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如安全评价中心、安全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等。这种情况下“评估单位”应填写为:xxx安全评价中心。

也可以由县区安监局聘请市安委会公布的安全专家对企业开展评估工作。这种情况下“评估单位”应填写为:x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人数:在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时,评估人员最少3人,人数应为单数。

3、评估时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评估,确定下一年度的监管方式和重点;次年一月底前上报市局备案,全面实行动态管理。

4、评估等级的确认:

A类:由县区安监局初步确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一栏中填写“同意综合评估结论,拟确定为A类企业监管”。然后连同评估报告一并报市局,由市局确认。

B.C.D类企业等级,由县区安监局根据评估单位结论,结合日常监管进行确认,报市局备案。

各县区根据企业分类等级,制定安全综合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将企业分类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关联制约机制。

5、评估分类与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的关系: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是企业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对

于一般企业而言,达不到二级安全标准化或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要想通过安全综合评估达到A类企业非常困难,各县区应特别注意把握。

6、综合评估结论:应为实际得分对应的类别+直接判定浮动类别数。

如,(1)某企业得分合计为71分,并已经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审查,那么最后综合评估结论为:C类+上浮一个类别=B类

(2)某企业得分合计为74分,已经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审查,又获得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那么最后综合评估结论为:C类+上浮两个类别=A类

注意:二级标准化与省级安全文化,只能上浮一个类别,不能累加。

(3)某企业得分合计为74分,已经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审查,又获得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在年度内因存在违规建设项目受到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那么最后综合评估结论为:C类如果该企业有挂牌督办事项,最后评定结论为:D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