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解除合同通知书

合集下载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津高法〔2019〕296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津高法〔2019〕296号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各审判管理委员会),铁路运输法院,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1月25日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亟需解决的十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广泛征求了全市法院和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意见,现纪要如下:一、仲裁阶段的保全问题1.财产保全的受理与移送(1)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包括符合集体案件立案条件但分立的案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濒临破产、法定代表人逃逸或转移、隐匿财产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不提供担保;(2)对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一般不应要求担保。

如农民工没有提出保全申请,但存在因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仲裁裁决、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12.31•【字号】津人社办发〔2016〕232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合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6〕2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事业单位聘用行为,维护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业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聘用合同的订立(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应当订立而未订立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要求履行了工作义务的,事实人事关系成立。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权相互了解与签订聘用合同相关的情况,双方均应当如实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聘用合同应当载明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岗位(工作)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事业单位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三)事业单位与新进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在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

因工作人员原因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发出《订立书面聘用合同通知》(附件1),限期签订。

工作人员逾期仍不订立的,事业单位可以终止其人事关系,并发出《终止人事关系通知》(附件2)。

(四)签订聘用合同应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及证明书四篇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及证明书四篇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及证明书四篇篇一: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法》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我单位与职工终解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单位按照上述第条原因,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手续。

按照规定相关材料由单位和个人已各自留存。

同时承诺提供的退工材料真实有效,且与职工无劳动争议。

单位电话:单位(章)单位经办人: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先生/女士:本单位与你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原因,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为下列第种情况:(一)无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元。

特此通知单位盖章:年月日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留存一份)篇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送达时间:年月日签收时间:年月日篇三: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同志于年月日进入本单位工作,年月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为:特此证明职工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1、职工需本人签名确认。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5.28•【字号】津人社局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职工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提升就业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组织培训或职工积极参加培训的,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政策扶持。

(一)继续教育培训补贴。

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且近两年(当年和上一年度,以下同)年减员均低于全部职工人数10%的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超过同一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额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额不超过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学历职称提升补贴。

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职工,在职期间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1000元学历提升补贴;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职称提升补贴。

(三)技能提升补贴。

对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5号)规定的企业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通用15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通用15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通用15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一兹有本单位职工xxx,性别xx,年龄xx,身份证号xxx,住址xxxx。

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 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因xxx,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发至xx年xx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xxx20xx年x月x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篇二xxx同事,性别女,31周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肆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1日止),因个人提出辞职,于20xx年10月2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

单位:(章)职工签字:签字时间:20xx年10月21日(此证明书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其档案转至失业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附件篇三附件6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原因于年月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

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单位盖章:年月日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留存一份,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篇四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离职证明的定义(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

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聘用合同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聘用合同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聘用合同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以便在共同的目标下协作,推进各项工作。

1.11 合作内容进行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以提高各自的工作效率。

开展联合项目,利用双方的优势,互补不足,以期实现共赢。

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市场机会,推动业务的发展。

1.12 权利与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沟通项目进展,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双方应当对在合作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

1.13 费用与结算双方在合作中所产生的费用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结算。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费用变更,应及时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

费用的支付方式应明确,以便于资金的流转。

1.2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应当定期评估合作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可以调整合作内容或期限。

若一方希望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双方可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1.21 合作评价1.22 纠纷解决1.3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与敏感信息。

双方应当对此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对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31 信息共享双方在合作中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与项目相关的重要信息。

信息的共享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任何一方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损失,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1.4 其他条款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若本协议的某一条款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无效条款。

1.41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均适用______法律。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劳动合同,这看似简单的几个字,却承载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至关重要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更是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会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就业关系复杂多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平,统一印制劳动合同就显得尤为必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府部门,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制定出符合法律法规、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动合同范本。

这种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通常包含了一系列重要的条款和内容。

比如,对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明确规定。

工作内容的清晰界定,让劳动者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避免出现工作范围模糊不清导致的纠纷。

工作地点的确定,也能让劳动者对工作环境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再看劳动报酬这一关键部分。

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工资的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形式。

这不仅保障了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所得,也防止了用人单位在薪酬方面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同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也必不可少。

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充足的休息休假,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也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此外,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也会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是对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安全的保障。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对于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还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会规定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这既是对双方的约束,也是在出现纠纷时解决问题的依据。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9.16•【字号】津人社局发[2011]76号•【施行日期】201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略)2.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表(略)3.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派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派遣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适用本办法。

派遣单位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我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组织。

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三条劳务派遣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派遣单位在工商登记后10日内,应当向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初审合格的,出具审核意见,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人力社保部门于每年 3月底前对备案单位进行复核。

第四条派遣单位办理登记备案除提供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具备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方面职业资格专职管理人员名册;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和工资发放情况,以及人力社保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具体的流程如下:
1. 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用工登记,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或补充劳动合同,设立人事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工作地点、岗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试用期、解除和终止、补偿等相关
条款。

3.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生效前且不迟于工作开始之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
员共同签署。

4. 劳动合同应当保存在聘用人员的档案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该档案进行
核查和整理。

5.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应当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单位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管理,为聘用人员提供合法、公正、公平和安
全的工作环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津人社局发[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2号)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与录用条件和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内容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1)限期订立劳动合同,逾期劳动者仍不同意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见附件7),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按照约定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应结未结工资福利待遇。

(三)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协商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见附件7)。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天津3篇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天津3篇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天津3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天津签订,由以下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乙方:[乙方员工姓名]性别:[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居住地地址]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以下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确认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是本次协议的主体当事人。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及原因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双方已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与结算1. 乙方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和物品归还情况。

2.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工资、加班费、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结算情况。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为离职后一年内),不会从事与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一切工作。

同时,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行为和赔偿标准如下:(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局所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公共服务目录清单管理(一)公布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调整。

每年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布全市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行清单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凡列入清单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程序、条件和承诺的时限规范办理,推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二、精简规范证明手续和流程(二)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全市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接收流动人员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内容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承诺按时限要求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者协商其所在单位退回补充相应材料。

(三)严格落实取消收费规定。

各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要求,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对基于档案延伸的其他服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费。

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doc

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doc

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篇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附件 6 附件 6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原因于年月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

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单位盖章:年月日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留存一份,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篇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三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原因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篇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原因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原因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转移。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08.25•【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82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8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8月19日第4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8月25日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指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接受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申请,其调解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动(聘用)合同约定,通过宣传教育、规劝疏导、民主协商的方法,促使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合意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

第四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二)街道(乡镇)依法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三)行业(商会、协会)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四)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五)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指导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完善调解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350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350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35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5号)精神,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积极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把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问题作为保障农民工劳动致富、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为目标。

特别是对于春节前发生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下简称“仲裁机构”)应在法定审限内优先结案,力争做到案件“不过年”。

三、完善工作措施(一)加强基层调解1.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
3.3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如有未结清的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本公司将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您。
四、其他事项
4.1您应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具体交接事项)。
4.2您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3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
三、经济补偿
3.1根据您的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公司应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3.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具体日期)。
1.3本公司因业务调整,需对部分岗位进行优化,经与您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1.4您因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公司决定解除您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程序
2.1本公司已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宜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
2.2本公司已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宜书面通知您,并送达给您。
4.3双方确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双方互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4本通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您仔细阅读本通知,并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祝您未来发展顺利!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接收人(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

最新天津市退工手续全部表格及退工登记申办程序

最新天津市退工手续全部表格及退工登记申办程序
失业救济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共 个月
医疗费报销: % 按规定扣除金额 元
档案中需要备材料:原始录用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工龄审定表、劳动合同书、退工定性材料、《就失业证》
缺少材料及原因:
备注:退档时需带企业座落区劳动局开据的交内失业保险证明。
注:区(县)劳动局按此表填写内容做善后处理,退工单位应如实填写。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留存一份,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劳动保障局:
按照《劳动法》和本市用人单位退工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与职
工终解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身份证号
就失业证号
企业性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家庭住址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入本人档案,一份在失业保险科留存。
单位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本单位于年月日签订了期限的劳动合同,
原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情况为:( )
(一)无经济补偿金。
(二)实发经济补偿金元。
实发医疗补助费元。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
就失业证号: 身份证号: 序号:
退工单位:(盖章) 企业性质: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指户口所在地)
所属街:
工作时间
连续工作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月
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5篇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5篇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5篇篇1尊敬的XXX先生/女士:鉴于您与我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特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条款,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

在此,我们向您发出本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通知书背景及依据(一)背景说明:根据我司在日常工作中的观察和考核,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发现您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某些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情况。

经公司研究并征得工会意见后,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法律依据:本通知书的发出基于以下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解除时间:本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即双方劳动合同自该日起正式解除。

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资结算:您的工资将结算至XXXX年XX月XX日,相关费用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结算。

(三)福利待遇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您在公司期间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结算和支付。

(四)工作交接:请您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与公司完成相关的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五)违约责任:您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存在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双方权益保障及争议解决方式(一)权益保障:我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您在公司工作期间应享有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二)争议解决方式:如对本通知书的解释或执行存在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说明(一)保密义务:请您在离职后继续履行对公司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

(二)返还财物:请您在离职前归还公司所有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资料、工牌等。

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模板下载

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模板下载

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模板下载标题: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模板下载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雇主公司名称]地址:[雇主公司地址]联系人:[雇主公司联系人]电话:[雇主公司联系电话]乙方:[员工姓名]地址:[员工地址]联系电话:[员工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以下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日期:[合同开始日期]合同结束日期:[合同结束日期]解除日期:[解除日期]解除原因:[解除原因]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解除劳动合同:1. 解除后工资结算1.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奖等尚未支付的合法报酬。

1.2 乙方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结算期限]内提供完整的工作交接,并确保甲方能够顺利进行工作交接。

2. 解除后福利处理2.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公司财产、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签署相应的资产交接证明。

3. 解除后保密义务3.1 乙方应对在工作期间获得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2 乙方应承诺在离职后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工作,以避免利益冲突。

4. 其他约定4.1 本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2 本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应互相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确保合同解除事宜得到充分记录和证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雇主公司):乙方(员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