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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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煤矿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
全过程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风科
编制日期:2020年3月10日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矿防突、瓦斯治理工程,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2020年度瓦斯抽采工程计划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现我矿2020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
我矿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为: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1、防突技术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采用:开采保护层、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从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把好关,达到措施均匀布置,杜绝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钻孔方位、角度乱打等不负责任行为,并严格认真填写钻孔钻进过程中的煤(岩)瓦斯等情况。
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
(1)采掘工作面执行防突技术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否则不准生产。
(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域治理保证留有不小于60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局部治理煤巷掘进保证留有不小于5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同时保留不小于2米的效检孔超前距,采面保证留有不小于3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同时保留有不少于2米效检孔投影孔深超前距,严防超掘超采,并填写效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区域报告报公司审批。
(3)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采用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
(4)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5)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3、防突技术措施的区域验证
(1)区域验证条件
只有经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由老地沟煤矿防突人员采用WTC 防突仪在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工作。
(2)区域验证方法
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所用仪器为WTC防突参数仪。
(3)区域验证钻孔施工要求
①施工的验证钻孔直径必须为42mm,施工孔深必须控制掘进方向10m范围。
②掘进工作面验证钻孔施工个数应根据煤层厚度确定,不得低于3个,巷道正方位一个,巷道两帮各一个,分别控制巷道两帮轮廓线外3m及前方10m范围,回采工作面验证钻孔施工个数应根据煤层倾向布置,从工作面上出口往下每隔10-15m布置一个,分别煤层软分层内,控制回采前方10m范围。
③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该2m处煤层钻屑指标Smax值。
(4)区域验证指标
区域验证工作由老地沟煤矿防突人员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所用仪器为用WTC防突仪。K1max指标临界为0.4mL/g.min1/2,Smax指标临界为6kg/m。即:当测定的K1max≥0.4或Smax≥6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则必须严格执行工作面防突措施。当测定的K1max<0.4 mL/g.min1/2且Smax<6kg/m时,判定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组织进行正常掘进作业。
(5)区域验证范围允许掘进距离
经区域验证有效后,掘进工作面保留3m的超前距进行掘进作业,(每循环验证10m、掘7m),回采工作面保留2m的超前距进行回采作业,(每循环验证10m、回采8m)。
4、安全防护措施
(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在采区设置避难所。
(3)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中掘进工作面要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建立坚固的防逆流反向风门和设置可靠的过风筒逆止阀。防突风门应设反水池或设防逆风板,电缆孔必须封堵严实。
(4)入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5)采掘工作面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掘进距离超过500米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由通风科按照工程进度设计并监督施工。
(6)井巷揭穿煤层时必须采取全矿井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检查、验收
为了确保“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到位,我矿应建立以带班领导、安全员、瓦检员、地面监控员检查验收制度,现场带班领导、安全员、瓦检员、
做好现场监督管理,保证防突措施工程的施工质量。
(一)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范围为:抽采钻孔施工、抽采钻场、抽采管路、抽采钻孔封孔、区域、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瓦斯抽采流量测定等。
(二)矿成立抽查验收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程的管理,做到责任分明、分工明确,矿成立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地测副总、通风副总、采掘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运输副总、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调度室主任、钻机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由通风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钻孔验收制度
1、钻孔施工验收:
(1)钻机队施工钻孔必须严格按照通风科设计的抽采钻孔、效检钻孔设计施工,当钻孔施工完成后,必须申请验孔,并在记录表上签字。钻孔施工地点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当班带班领导负责验收。
(2)防误揭煤钻孔由地测科安排专人现场监督验孔,并做好记录。
(3)通风科做好井下钻孔施工原始记录统计,验收签字人员要明确钻孔深度(当场查钻杆数)、钻孔施工的方位角、倾角。
(4)通风科每小班向通风科值班室汇报钻孔施工情况,通风科要建立台帐。
(5)排放钻孔、预测预报钻孔,效果检验钻孔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当班带班领导负责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