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制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研究》范文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针对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利益的一种法律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防止违法所得的继续存在和扩散。
然而,由于该程序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的研究,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法律依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违法所得的认定和没收的条件、程序等;而《刑事诉讼法》则规定了相关程序的实施和执行。
这些法律法规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存在的问题尽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认定违法所得的难度较大。
由于违法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准确认定违法所得成为了一个难题。
其次,没收程序的执行难度大。
由于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可能已经将违法所得转移或隐藏,导致没收程序难以执行。
此外,还存在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问题解决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策略:1. 完善法律法规。
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为程序的实施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加强执法力度。
执法机关应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大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3. 引入科技手段。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和追缴效率。
4. 强化司法监督。
加强对执法机关的司法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五、案例分析以某地一起涉及巨额违法所得的案件为例,分析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在认定违法所得、执行没收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六、结论通过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看出该程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相关问题思考》范文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相关问题思考》篇一一、引言在法治社会中,违法所得的没收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它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这一程序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进行深入思考,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法律依据与概念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进行没收的一种法律程序。
这一程序主要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违法所得是指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收益。
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违法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且违法所得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关联。
其次,违法所得必须是可以确定的,且数额较大。
最后,需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和认定。
在适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一)程序启动的困难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收集、认定等方面的困难,导致程序启动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完善证据收集和认定的机制,降低程序启动的难度。
(二)没收范围的界定没收范围的界定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关键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应明确界定违法所得的范围,避免扩大化或缩小化。
同时,应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没收范围。
(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时,应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因程序错误或不当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同时,应加强司法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五、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范围、程序等,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若干问题解释
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下列犯罪案件,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案件”:(一)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犯罪案件;(二)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帮助恐怖活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犯罪案件;(四)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照前款规定的犯罪案件处理。
第二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第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侦查和刑事追究潜逃、隐匿,或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脱逃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逃匿”。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第五条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或者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国际通报,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缉”。
第六条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前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对于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长。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的追缴与没收问题成为了重要议题。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研究,以期提供相关机制的改进和完善。
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包括追缴、冻结、扣押、评估和没收等环节。
首先,在追缴环节,警方及司法机关应加大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确保资金追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冻结和扣押环节,应注重保护被冻结和扣押财产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评估环节,应设立专门机构对违法所得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客观、准确。
最后,在没收环节,应注重违法所得的合理分配,确保没收所得合法合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违法所得的合法流转。
此外,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应加强对违法所得的界定和认定,明确界定什么属于违法所得,什么属于合法财产。
其次,应加强对违法所得的追溯和追踪,确保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流转得到清晰掌握,从而更好地实现追缴和没收。
再次,应加强对违法所得的管理和保
管,确保违法所得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违法所得再次流入社会。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加强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和没收工作,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裁判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裁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裁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审判方式是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其原因在于:第一,没收程序是在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前提下没收其财产,公开开庭审理能够保证诉讼的公正性。
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说明没收程序不实行独任制审判。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因此,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试论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性质及证明标准
巨 大 的 司 法 漏 洞 , 客 观 上 促 使 被 追 诉 人 携 款 潜 逃 或
在 已经被 纪检 机关 掌控 和无 法逃 匿 时 , 出 于“ 牺 牲 我
一
个 、 幸福 全 家人 ” 的思 想 . 选 择 自杀 以 避 免 赃 款 、 赃
物被 没 收。可 以说 , 长 期 以来 贪 官 外 逃 、 自 杀 频 现 与 此有 着直 接关 系 。 根据 “ 中国惩治 和预 防腐 败重 大对 策 研究 ” 课题组统计 , 中国 1 9 8 8年 至 2 0 0 2年 1 5年 间 . 资金外 逃额 共 1 9 1 3 . 5 7亿 美 元 , 年均 1 2 7 . 5 7亿 美 元 。从 1 9 9 0年 开 始 , 资 金外逃 额 在每 年 1 0 0亿 美 元
检 察 院 和 人 民 法 院应 当 不 予 追 究 其 刑 事 责 任 , 已 经
启 动 诉 讼 程 序 的 .应 当 依 据 不 同 的 诉 讼 阶 段 分 别 做 出 撤 销 案 件 、 不 起 诉 、 终 止 审 理 或 者 宣 告 无 罪 的 处 理 。 这 在 司 法 实 践 中形 成 了 巨 大 的 困 境 :被 追 诉 人 涉 案 财 物 的处 理 依 附于 被 追诉 人 刑 事 责任 的确 定 ,
事 判 决 的 情 形 下 ,可 以 通 过 违 法 所 得 没 收 程 序 对 犯 罪嫌 疑人 、 被 告人 的违 法所得 和 涉案财 产进 行处 理 。 但 是 作 为 一 种 新 的 法 律 制 度 .违 法 所 得 没 收 程 序 尚 未 得 到 司 法 实 践 的 检 验 .在 理 解 和 运 用 方 面 受
只 有经 过刑 事 判 决 才能 对 被 告人 的财 物予 以追 缴 、 没 收 , 不 经 过 刑 事 判 决 直 接 对 涉 案 财 物 进 行 没 收 只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违法所得没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用于惩罚犯罪行为并回收犯罪分子非法获利。
为了确保该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效,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遵循法治原则。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所有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
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应当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任意行使权力和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
只有在法定的条件下,才能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进行没收。
其次,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享有辩护权、申诉权和上诉权等权益,这些权益是确保程序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在程序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申辩,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另外,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确保程序的高效进行。
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可能涉及大量资金和财产,如果程序拖延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违法所得被转移、隐匿或消失。
因此,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应当加强协调与合作,提高程序的效率,确保违法所得可以被及时追回。
此外,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还应当加强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追回违法所得是一项公共利益的事业,应当让公众了解到违法所
得的追回和使用情况。
通过公开信息,可以提高社会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认可和支持,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遵循法治原则、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程序高效进行以及加强透明度和公开性,可以提高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实现对违法所得的有效追回。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保护公众的利益。
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一项法律措施,通过没收针对违法行为获得的非法所得。
这一程序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并回收非法所得,旨在破除违法行为和腐败的经济基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以下是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论述,将包括程序的基本流程、相关法律依据和一些案例分析。
一、基本流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遵循一般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包括逮捕、审判和判决等。
但是在违法所得的鉴定和处理是一个特别的环节。
程序的基本流程如下:1. 溯源调查:对涉嫌违法所得的源头进行调查,确定违法所得的数量和来源。
2. 聚集证据:收集证据,包括书面文件、电子数据、物证等,以证明违法所得的存在和数量。
3. 扣押和查封:扣押、查封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以防止其转移、隐藏或销毁违法所得。
4. 鉴定和评估:对扣押和查封的财产进行鉴定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违法所得的数量。
5. 公示和听证:将没收财产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进行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 判决和执行: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组织实施没收。
7. 使用和分配:没收的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使用或分配,例如用于弥补被侵害人损失或资助公益事业。
二、相关法律依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法、《违法所得没收办法》等。
具体来说,刑法规定了违法行为和对违法所得的处罚措施,而《违法所得没收办法》则明确了具体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公检法的职能分工,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通常是由检察机关牵头进行的,法院负责审判和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也会参与共同完成违法所得的发现、调查和追缴。
三、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些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例分析。
1. 某政府官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受贿等手段获得巨额财富。
经过检察机关的侦查和审查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2. 某企业高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获得非法利益。
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和证据采集,法院经过审判判决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浅析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
浅析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新刑诉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证明标准方面,存有诸多的不足。
需要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对民事没收程序证明标准的设置,再结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的考虑。
因此,将我国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设置为二元化的证明标准更为现实。
标签:证明标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民事没收程序证明标准是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等待证事项的证明所须达到的要求或程度,即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提出证据进行证明应达到何种程度方能确认待证事实的真伪,从而解除其证明责任。
①在审判实践中,法官衡量是否达到确信状态,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证明标准。
因此,证明标准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新刑诉法新增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为表述方便,本文将该程序称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本文拟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构建二元证明标准的思路。
一、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本为诉讼程序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一项诉讼制度或程序在设计之初即应解决的重要问题。
我国新增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问题,新刑诉态度暧昧不明,第282条仅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根据该条,似乎只要达到“经查证”即可裁定予以没收。
但是,究竟如何才能称得上是“经查证”?是要达到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还是只要达到民事诉讼“明显优势”的证明标准即可?检察机关举证责任的证明标准与权利主张者举证责任的证明标准是否一致?立法上的不明确,将导致司法实务部门在操作上困难。
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作探讨。
二、英美法系民事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在英美法系国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或死亡时,对其违法所得的没收主要是通过民事没收或民事追缴的途径来实现的,我国刑诉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实际上只是英美法系国家民事没收中的特殊情形。
②英美法系国家民事没收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检察机关举证责任的证明标准与权利主张者举证责任的证明标准两方面。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法规?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法规?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发出公告。
作出裁定,终止审理和返还财产。
1、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2、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财物,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应该予以没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实施。
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我国法律已对其做出了规定,在下文中就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法律这两个问题来进行介绍。
▲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概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指当某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以及其他涉案财产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二)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新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第281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组成合议庭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
公告期间为6个月。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可分解为:先期对物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公告——作出裁定——终止审理和返还财产。
▲(三)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该程序主要适用于三类案件:第一,贪污贿赂犯罪。
主要是指刑法第八章中贪污贿赂罪中的罪名,具体包括第382条至396条中规定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等。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研究》范文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对于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财物进行没收的一种程序。
该程序不仅包括了对违法所得的查证、认定、没收等具体程序,还包括了对没收决定的执行、复议、复核等程序。
这一程序对于打击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存在的问题尽管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程序规定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定尚不够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没收决定等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使得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执行难度大由于违法所得往往涉及复杂的财产关系和利益关系,使得执行难度较大。
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多层次的协调配合,但由于各部门的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当前,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手段。
这导致一些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四、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完善程序规定应进一步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规定,明确认定标准、查证程序、没收决定等具体操作规范,为司法机关提供明确的操作依据。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确保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与完善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与完善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适用中遇到的问题(一)适用范围受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如何理解“等重大犯罪案件”?是指除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外的其它犯罪案件,还是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进行限定,只适用于其中的重大犯罪案件?按目前多数学者的解释及实践中的操作,以后者界定的居多。
但《刑事诉讼法》本身没有就“重大犯罪案件”作出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08条将“重大犯罪案件”界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
如此,作为大量工作承担者的基层检察机关接触的案件便很少有能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首先,基层检察员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刑期很少有达到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程度。
以我院近十几年来查办的贪污贿赂型案件为例,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仅有一例。
其次,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多为本辖区内案件,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归省、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最后,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多数相对涉案金额较小,够不上“重大”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案件查处、判决难首先,从现有法律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 “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的可以终止审理。
” 其次,从考核标准方面,各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接受考核的指标往往是一年内立案件数的多少。
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或畏罪自杀意味着该案已经不再具有可以立案的可能,而犯罪嫌疑人系在办案区域内自杀的案件则更是侦查工作中的烫手山芋,从办案人到各级领导关心的只剩下如何承担办案责任了,更不会有精力去追查赃款赃物了。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怎样的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怎样的任何⼈不得从⾃⼰的犯罪⾏为中获益,如果⼈民法院要对罪犯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的话,是需要遵守法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需要通知当事⼈。
那么,具体来说,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被告⼈居住地的市⼀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如被告⼈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在⼗五⽇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
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的报纸或法院的官⽅⽹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
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被告⼈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的联系⽅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被告⼈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参加诉讼。
上述⼈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
其他厉害关系⼈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
(4)审理。
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审理。
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或被告⼈归案的,应当终⽌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a、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被告⼈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起五⽇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内提出抗诉。
b、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效后,犯罪嫌疑⼈或被告⼈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并作出处理。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总的来说,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值得称赞的,有其打击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的重⼤意义。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内容,如果当事⼈认为⼈民法院违反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是可以向其上级⼈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救济的。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研究》范文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相关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一个重要环节。
该程序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认定、司法公正的维护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等多个方面。
然而,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以及法律适用中的种种问题,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常常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进行追缴的程序。
该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一方面可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收益继续危害社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存在的问题(一)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当前,我国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定主要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中,但这些规定往往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
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违法所得的认定、没收范围、程序等存在较大的争议和误解。
(二)司法实践的复杂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实施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协作与配合。
然而,由于各部门的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实施往往受到阻碍。
此外,犯罪分子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转移违法所得,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复杂性。
(三)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由于法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解释存在差异,导致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和没收范围存在不同的看法。
此外,部分案件中存在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也影响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正常实施。
四、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为解决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没收范围、程序等。
同时,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认识和了解。
(二)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为提高司法实践的效率和质量,应加强各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明确各部门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职责和任务。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主体。
申请主体: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管辖法院: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告期限: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审理结果。
终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终止审理。
救济方式。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或司法中的一种处罚方式,主要是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
接下来,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内容。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个特别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下简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就是其一。
该规则的立法渊源为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27日予于批准加入该公约)中,关于追缴犯罪财产的规定。
我国理论界及实务界普遍认为,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设立对于更严厉地打击时下日益猖獗的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保护国家财产免于流失、解决刑事立法空白并与国际接轨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于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就自然进入视野,并得以立法确定之。
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为一般公众,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1、适用范围、条件。
何种刑事案件、符合哪些条件,方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仅有两类:贪污贿赂重大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重大犯罪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该程序。
在上述两类案件,也不是毫无条件地适用嗨必须要满足以下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后一年内不能归案的,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上述案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检察院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至于何为重大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或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启示——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启示——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亢晶晶【摘要】In recent years, the United States civil forfeiture plays a more important role in fighting with corrupt crimes, organized crime, drug crimes. As a result, it becomes the source of the independent forfeiture system. Many countries have established independent forfeiture system according to their national conditions. Our country also adopts it in the course of the amendment of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Therefore, it will be beneficial to the improvement of the new procedure by analyzing the United States civil forfeiture system.% 近年来,美国民事没收制度在打击腐败犯罪、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终成了独立没收制度的起源,许多国家也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确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独立没收制度。
我国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类似于独立没收制度的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基于此,通过分析美国民事没收制度,可以对完善这个新增的程序起到重要的作用。
【期刊名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年(卷),期】2012(000)006【总页数】5页(P82-86)【关键词】民事没收;独立没收;刑事缺席审判;正当程序【作者】亢晶晶【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南京 21002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8近年来,腐败犯罪、有组织犯罪日益猖獗,而且这些犯罪往往还牵涉巨额财产,而许多国家仍是规定必须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之后才可以对其财产进行没收,这样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不利于及时挽回财产损失,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在法治社会中,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是法律的首要任务之一。
为了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制度,为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没收违法所得的定义、依据、程序和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没收违法所得的定义及依据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将违法犯罪者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予以收缴的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的依据主要来自于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没收或者追缴。
”这一法条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基础。
此外,相关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也对没收违法所得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二、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没有适当的程序保障,没收违法所得将无法准确、公正地实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取得证据:要对违法犯罪行为及其所得进行调查取证,获取确凿的证据材料。
这将有助于法庭或相关机关做出公正的裁决。
2.依法裁决:在经过相应的审查和调查后,法庭或相关机关将根据法定程序对违法所得是否予以没收做出裁决,并在裁决中明确所没收的违法所得的具体数额。
3.收缴违法所得:对于被裁决没收的违法所得,相关机关必须依法将其收缴,并对收缴的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
4.返还合法权益人:有些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后需要将其返还给受害人或相关利益人。
这是维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一环。
三、没收违法所得的意义没收违法所得在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打击犯罪: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削弱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从而遏制犯罪的蔓延,维护社会的治安和秩序。
2.防止不法行为:违法所得的没收不仅能够对犯罪行为本身进行惩罚,更能对其带来的经济利益进行打击,起到了威慑和警示的作用,对于预防和遏制不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3.维护公共利益:没收违法所得能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社会财富的正常秩序。
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国家有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
它是国家反腐败和打击犯罪的一项主要工作,在反腐斗争和打击犯罪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一、立案查封阶段当发现可能存在违法所得时,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程序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调查取证措施,包括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查取证、查封涉案物品等。
为了防止被没收财产被转移,有关部门可以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涉嫌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查封时,要确保被查封的财物与违法所得事实有关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查封财物时,应当制作查封清单,并在查封财物上加盖查封标志,同时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和义务。
二、限制出境、冻结财产阶段如果涉案人员有出境的情况,有关部门可以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限制出境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有需要可以延长。
在限制出境的期间,有关人员不能出境。
在查封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冻结涉案财产。
冻结是对涉案人的一种限制措施,冻结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1年之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冻结期间,涉案人员不能进行资金操作,如存款、转账等。
三、申请违法所得没收阶段1.申请立案违法所得的主要来源有三种情况:一是赌博、色情、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非法收益;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受贿、行贿等活动所获取的非法收益;三是利用侵犯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等行为获取的非法收益。
在确定了违法所得后,有关部门可以申请违法所得没收。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调查报告、查封清单、涉案人员的身份证明等。
经审查后,如果证明违法所得事实属实,行政法院或者人民法院将立案。
2.公示立案后,在7日内,就要公示有关申请人、申请内容、涉案人员的财产和权利状况、法定期限以及可以提出意见的地点和时间。
公示内容应该充分、明确、公开,公告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以便于涉案人员和社会公众知晓。
公示期满后,有关部门应当对搜集到的汇总材料进行审查,并在30日内作出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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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制Criminal proceedings illegal income confiscated Regulation学生姓名杨明钊所在专业法学专业所在班级刑法1108申请学位指导教师李锦辉职称讲师副指导教师职称答辩时间年月日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1. 绪论 (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概述 (1)2.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特征 (1)2.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法律依据 (2)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2)3.1 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 (2)3.2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前提 (3)3.3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对象 (4)3.3.1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 (4)3.3.2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追缴机制剖析 (5)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现状 (5)4.1立法不完备 (5)4.2追缴意识不端正 (5)4.3执行主体混乱,执行程序不规范 (6)4.4惩戒机制和权利保障失衡 (6)5 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问题的对策 (6)5.1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尽快制定证据标准、诉讼细则 (6)5.2明确职责,合理界定违法所得追缴的适用范围及期限 (7)鸣谢 (8)参考文献 (9)摘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新刑事诉讼法新添的其中一个特别程序,由于其仅针对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的专门的设置程序,因此,对违法所得以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没收,不必以被追诉人已经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为前提,即使在被追诉人死亡,潜逃的情形下,也可以单独裁定是否予以没收。
本文针对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以及现状,在总结各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对策。
关键词:违法所得及其涉案财产;追缴;对策ABSTRACTThe crime suspect, accused person escape, death cases of illegal income confiscated program" is 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e law new one because of its special procedures, only for the illegal income and the property of the special setup program, therefore, the unlawful income confiscated property and other involved, not to the accused has be effective judgment determined guilty as the premise, even in the prosecution of people death, flight case, can independently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be confiscated. According to the applicable conditions of forfeiture and the status quo, based on summing up the experience, put forward measures of improving the confiscation of illegal income program.KEY WORDS: The illegal income and the property;Recovered;Complet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制刑法1108班,201012001633,杨明钊指导老师:李锦辉1.绪论新刑事诉讼法在新增加的“特别程序”一编中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这对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腐败犯罪,减少、防止和挽回由于犯罪所造成的物质损失,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免遭侵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彰显了国家打击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的坚定决心,对于健全和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加大反腐败与反恐怖追赃工作力度,进而有效预防与惩治此类犯罪具有极为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是查办职务犯罪刑事案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在刑事诉讼中正确运用这一特别程序,成为今后需要实践探讨的问题。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概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指当某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从性质上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并不是针对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审判程序,而是仅针对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的专门的处置程序。
因此,对违法所得以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没收,不必以被追诉人已经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为前提,即使在被追诉人死亡,潜逃的情形下,也可以单独裁定是否予以没收。
2.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特征第一,普遍性。
在特定类型案件中,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时,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是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
例如,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将没收财产作为打击跨国国有组织犯罪的重要措施,其中第12条规定了“没收和扣押”,第13条规定了“没收事宜的国际合作”,第14条规定了“没收的犯罪所得或财产的处置”。
再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54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为了实现没收事宜的国际合作,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其他有关情形下,能够不经过刑事定罪而没收这类财产”。
【1】另外金融行动特别小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作为国际社会中专门致力于控制洗钱的国际组织,其1990年提出的旨在控制洗钱的《四十条建议》也有类似规定,有必要在刑事诉讼中以特别程序的方式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特殊性。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程序本身注重追求诉讼效率,关注的是如何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而引起的诉讼拖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另外是因为该程序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权利,易于进行救济。
因此,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的没收程序中,我们不需要预先解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也不受无罪推定,禁止双重危险等原则的束缚。
第三,公正性。
虽然与审判程序相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该程序仍需要遵循刑事诉讼的节本规律。
我们仍需要坚持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构造,在有利害人参加诉讼时,公开开庭审理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应的上诉权。
2.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法律依据在法律依据方面,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退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也于特别程序编新增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280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符合没收条件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从第280条到283条依次规定了适用范围,申请程序,审理程序,裁定,终止审理及没收错误的返还与赔偿。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及六机关《规定》也在刑事诉讼发条规定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3.1 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第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中的罪名,具体包括第382条至第396条中规定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等。
第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是指《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第120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第120条之一规定的“资助恐怖活动罪”。
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也制定了《关于加强反恐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对恐怖活动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界定。
第三,依据《刑诉解释》第50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的“等重大犯罪案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
3.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在这一概念的理解上,学界出现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在此处条文其实是运用列举式去举例说明哪些犯罪属于此处没收程序的范围,因此基于对《刑诉解释》的认定范围,除了上述的贪污贿赂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以外,还包括重大的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抢劫集团犯罪,以及间谍罪,资敌罪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方面的严重犯罪。
“重大犯罪案件”应当掌握为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损害结果重大的案件。
但是,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对这里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容易导致司法机关对案件范围作不恰当的扩大解释。
这可以看作一种立法技术,刑事诉讼法不可能穷尽所有应当适用该程序的犯罪类型,用“等”,表示对于“重大性”相当的犯罪,也可以适用这一程序,以避免频繁地修订法律,方便刑事诉讼法适应社会发展。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这一做法严重地影响了法律的明确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法治原则。
刑事没收是在被追诉人不到案( 包括死亡) 的情形下适用的,关涉被追诉人的重大利益,程序保护水平相对较低。
作为对被追诉人不利的程序,必须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否则,不仅会损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也会降低我国刑事法治的整体水平。
新刑诉法“等”字作为兜底,很难明确界定适用的具体案件范围。
况且,“重大犯罪”也并非刑法上的用语,很难区分“重大”到底是对法益性质、社会危害范围、还是对犯罪结果的界定,因而只能求诸个案的判断。
这样,就很容易导致该程序适用的泛化,最终将侵害法律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