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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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于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家、省、市有关发展规划,应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及市供地政策;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要合理,包括核查清楚占用农用地、占用非农用地等情况;
)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和总规模要符合有关规定;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需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资金安排落实方案要可行,所需资金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计列入投资概预算中并有保障;
)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要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十五条
三、实施机关
开平市国土资源局
权责:负责上报材料齐全程度以及有效性的审核。
四、审批条件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十五条
必要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 : 全部符合以下五种内容予以批准
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要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要可行;
)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予批准的情形 : 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内容的情形,均不予批准。
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不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不可行;
)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如果能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表格的必须使用网站下载表格或样式;若是文本材料,就必须使用或者纸打印,图纸材料可按需求用任一尺寸纸张打印,光盘可用或者光盘刻录,复印件的材料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材料目
序号材料
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
(份套)
纸质
电子
版
报
开
平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项
目
报江
门建
设项
目用
地预
审项
目
报省
建设
项目
用地
预审
项目
报国
家建
设项
目用
地预
审项
目
报
开
平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项
目
报
江
门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项
目
报
省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项
目
报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项
目
建设
项目
用地
预审
申请
表
表格电子档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
纸质
及电
子版
项目用地
单位申请预审的报告示例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
纸质
及电
子版
项目立项文件审批类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需提供
所报发展改革部门有关同意项目直接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函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核准类项目:需提供拟报发展改革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
告(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方案替代)(注:能源
项目还需提供发展改革部门(或能源局)同意建设项目开展
前期工作告知函,其他项目不需提供;交通、水利项目需提
供相关行业规划)。
(项
目可
行性
研究
报告
提供
原
件)
(项
目可
行性
研究
报告
提供
原
件)
(项
目可
行性
研究
报告
提供
原
件)
纸质
及电
子
版)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图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镇级以上的:的规划图。
纸质
及电
子版
土地
利用现状图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最新的镇级以上的:的土地利用现
状图。
纸质
及电
子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专家评估意见和备案证明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
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
需提供;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核准
类项目不需提供。
纸质
及电
子版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需
提供;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核准类
项目不需提供。
纸质
及电
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