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
试剂、试药、标准品、对照品、工作用对照品管理规定
试剂、试药、标准品、对照品、工作用对照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购进的试剂、试药能妥善保存,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制订本规程。
2.范围:
QC各化验室、生产部。
3.责任:
质监部负责人、QC试剂试药管理人、供应采购员。
4.内容:
4.1有计划购进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购买前作购物计划,报
供应部门。
4.2试剂、试药由供应部门采购,QC领用后,必须分类定位放置。
4.3对某些用量较大的试剂、试药,根据使用情况,制订用量计划报
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制订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及时购买。
4.4对照品、标准品由质监部制订需要量,派专人到省市药检所或中
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购买。
4.5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使用登记,双人双锁保管。
4.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外部人员不得擅自拿走试剂。
4.7有毒试剂、试药管理另行规定。
4.8工作用对照品由生产车间制备,质监部挑取并处理,质监部会同
生产部确定,在公司内掌握使用。
在质量仲裁或检验数据在合格线上下时,不得采用工作用对照品。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程序-质量管理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编 码:SMP-QM-QC-008 页 号: 4 / 7 版 本 号:03 执行日期:2016.05.15
要时,将小瓶的标准品或对照品装入一个具有能封口的塑料小袋子,再贴签。 3 贮存
3.1 所有标准品、对照品应按其标签或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一般可分为 3 个贮存条件:
3.1.1 常温:10-25℃; 3.1.2 冷处:2℃-8℃,储存位置于冰箱冷藏室; 3.1.3 冷冻:≤-20℃,储存位置于冰箱冷冻室。 3.2 管理人员每天上午应在《冰箱温度记录-标准品对照品.doc》上记载一次标准品、
对照品贮存温度。 3.3 查询
3.3.1 管理员每个月至少登录一次以上网站查询标准品、对照品批号,如果有新 的批号出现,旧的批号即视为过期。
标准品、对照品上网查询记录
SMP-QM-QC-008-07·01
名称
来源
批号
用途
贮存条件
有效期
查询日期 是否当前批号 是否停用
Y/N
Y/N
查询 其他信息
外部编号 含量/效价 规格
查询结果 (可用/不可用)
查询人
备注:至少每月上网查询一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新批号出现,发布停用通知等信息),应及时通 知 QC 主任,同时打印作为附件保存。
名称
规格
外部编号
批号 有效期 用途 贮存条件
含量/效价
瓶号/总瓶 数
首次开启 日期
注意事项
贴签人/日期
设备名称: 日期/时间
冰箱温度记录 (标准品、对照品)
SMP-QM-QC-008-06·01
规格型号:
冷处
冷冻
2℃-8℃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放、保管工作。
4.内容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4.2.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
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
内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
(见附表1)4.4.工作对照品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范流程
1.目的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放、保管工作。
4.容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4.2.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
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
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
(见附表1)4.4.工作对照品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GMP标准品、对照品、标准液、滴定液的管理
目的:规范标准品、对照品、标准液、滴定液的管理规定。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标准液、滴定液。
责任:中心化验室负责实施。
内容:1 标准品、对照品1.1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用的标准物质,标准品与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均由法定认可部门供应。
1.2 标准品按效价单位(或µg)计,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3 标准品、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使用效期和装量等。
1.4 中心化验室室每年根据生产检验需要订购标准品、对照品。
1.5 标准品,对照品由专人保管,建立领用登记台帐,结存数量不足两个月用量时,应申请订购。
1.6 标准品、对照品应按标示量和使用说明书使用,1.7 标准品、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储存。
1.8 过期失效的标准品应及时报废处理。
2 标准液、滴定液2.1 标准液主要指pH值测定用标准缓冲液、杂质限量检查用标准贮备液及稀释液、标准比色分析及色谱分析用的已知浓度的溶液等。
2.2 滴定液系指滴定分析法(容量分析法)测定药品含量时所用的已知准确浓度的溶液。
2.3 标准液,滴定液均应符合中国兽药典附录的规定或按照中国兽药典附录的规定制备。
2.4 标准液、滴定液由专人负责配制,应有完整的记录。
并按原始记录要求填写。
2.5 滴定液必须由配制人进行标定,由第二人进行复标。
2.6 标定份数系指同一操作者,在同一实验室,用同一测定方法,对同一滴定液,在正常和正确的分析操作下进行测定的份数,标定、复标份数均不得少于3份。
2.7 滴定液标定,复标的相对标准偏差均不得超过0.1%。
2.8 以标定计算所得平均值和复标计算所得平均值为各自测得值,计算二者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0.15%。
2.9 滴定液标定与复标结果如满足误差限度的要求,则将二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并第二次标定与复核结果与前一次结果,误差不超过0.2%。
30.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公司-GMP文件
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标准,保证其性质的稳定和正确
合理地使用。
范围:适用于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化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对监督本规程正确实施负责。
内容:
1、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化验室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该人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的人员担任。
2、购买标准品(对照品)要到当地药检所或国家药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3、标准品(对照品)买来后,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复核标准品(对照品)与购买单一致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4、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以便于管理。
5、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负责填写标准品(对照品)台帐,填写标签,注明编号贴在瓶外或盒外。
6、将标准品(对照品)放到规定的环境中(干燥器中或冰箱中)贮存。
7、标准品(对照品)由保管员负责发放,领用人员在领用记录上签字。
8、标准品(对照品)的有效期要按规定贮存期执行;没有期限的化学提纯标准品(对照品)原则上为三年,生物试剂和不稳定的标准品(对照品)原则上六至十二个月为
宜。
第1 页共1 页。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保证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保管、使用。
范围:QC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 QC 员、QC主管。
内容:1标准品、对照品的定义1.1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2 标准品、对照品的购置2.1所有标准品、对照品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临夏州药品检定所处购置,特殊情况除外。
2.2所购标准品、对照品应有标签和说明书。
2.3新购置的标准品、对照品QC员应于购置当日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中相关内容。
3标准品、对照品的保管3.1标准品、对照品由QC主管指定的QC员保管。
3.2按照说明书要求存放在有硅胶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或冰箱内。
3.3干燥器外罩有黑色布罩。
3.4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标签或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保存。
3.5按贮存条件分类保存。
4标准品、对照品的使用4.1QC员使用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应先申请,并由QC员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以便掌握每一批标准品的使用情况。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编号ZL-G-013 版次:01第 2 页共 2 页4.2QC员将所需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取出,交予使用者。
4.3使用者称出所需用量或使用后,将剩余部分交还标准品管理员,填写记录。
4.4标准品管理员将剩余部分称量值填在记录中,并将其放回保存处。
4.5对有疑问的标准品、对照品向QC员提出,QC员报告QC主管,查清原因后,再决定是否使用。
4.6对规定有效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过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两人核对,按照《销毁管理规程》规定的程序销毁,并在“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的备注栏记录。
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试剂管理规程
文件发放清单1 目的规范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的购买、使用和保存。
2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的管理。
3 职责3.1 研发工程师提出采购计划。
3.2 采购员负责比价购买。
3.3 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管理员负责出入库、填写信息等。
4内容4.1 术语4.1.1 标准品:指用于生物鉴定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效价单位(或µg)计物质。
4.1.2 对照品:指采用理化方法进行鉴别、检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纯度(%)计。
4.1.3 法定对照品(标准品):指由各国法定机构进行标定、审核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4.1.4 工作对照品(标准品):企业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对照品(标准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4.1.5 参比制剂:指用于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可为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
(1)原研药品:指在全球市场率先上市的,拥有或曾经拥有相关专利、或获得了专利授权的原创性药品。
(2)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指在欧盟、美国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4.2 采购4.2.1 分析研发工程师和制剂研发工程师根据项目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填写《标准品、对照品申购单》和《参比制剂申购单》,交给采购员进行比价购买。
4.2.2 采购员根据申购单的要求,找至少3家供应商进行报价,综合价格和货期,择优选择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
(1)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可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当地药检所或代理供应商购买。
(2)国外对照品(标准品)可从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国内代理商购买或直接购买。
(3)参比制剂可找国内外有资质的代理供应商购买。
4.3 接收4.3.1 购买的对照品(标准品)、参比制剂到货后,采购员将其交给申购人,申购人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是否完好、清楚,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确定无误后,将其交给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管理员。
检验用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检验用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一、目的:规定了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对照品。
三、职责者:由QC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严格执行。
四、内容:1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QC实验室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该人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2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年度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公司生产计划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
3 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3.1 根据当地药检所提供的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标准品、对照品目录,统计所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的品名及数量,由当地药检所统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3.2 须临时购买标准品、对照品时,经QC主任同意,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4 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4.1 对照品购回后,检查是否外包装完好、洁净;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
4.2 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
4.3 由管理员负责收发,并及时填写《标准品、对照品登记发放记录》。
5 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一般置于干燥器或冰箱中有序存放,特殊品种应按其规定妥善保存。
6 标准品、对照品的使用和退回6.1 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6.2 剩余标准品、对照品应密封好,经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检查各项无误后方可退回并记录。
7 标准品、对照品的销毁:7.1 退回验收不合格或超过贮存期的标准品、对照品,由管理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报QC主任。
7.2 QA主任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作出拒绝或批准决定,并签名。
7.3批准销毁的标准品、对照品,如对环境、地下水无污染的,直接冲入下水道;腐蚀性强的经处理后冲入下水道;毒性强的,按毒品销毁办法执行。
7.4 管理员填写《不合格销毁单》,在QA监督下销毁,并由销毁人、监督执行人分别签字。
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管理规程
1.定义。
1.1.基准标准品是指EP、BP、ChP、USP等药典规定的现行(有效)批号的法定标准品(对照品)。
1.2.工作标准品是指日常检测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2.工作标准品的选择与标定
2.1.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有资格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如为购买来的样品,需要审定供应商的资质,保存相关的来源证明,并且确保样品剩余有效期至少一年以上。
题目: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及管理规程
编码:SOP-YQ-
起草: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质管部
分发部门:检验室
目的:对自制的工作标准品进行标定,保证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与基准标准品的等效性,从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
范围:鉴别、有关物质和含量测定过程中所用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2.5.内控标准品的批号设置,是在标准品生产批号后面加上RS,如生产批号为080101,工作标准品批号为:080101RS。
2.6.出具工作标准品(对照品)的标定报告;标定记录应存档以备查。报告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方可应用于实际检验工作中。
2.7.工作标准品(对照品)的标定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进行再次标定,但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本身的有效期。
2.8.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按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贮存、发放。
2.3.2.复标:方法同初标,由另一人执行,要求与初标相同。
2.3.3.初标含量与复标含量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0.5%。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标准品和对照品是化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
标准品是指已知成分和性质的样品,通常用于检验和校准实验室仪器,同时也可以用来制定检测方法或确认结果。
而对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已知品质的样品,用来检验另一个样品或者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或质量要求。
为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
1.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选择和采购标准品和对照品的选择应当基于以下几个因素:实验室所需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的物质种类和数量,对分析精度、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需求以及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成本和可靠性。
采购标准品和对照品时,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
2.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实验室应制定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
执行过程中需要记录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来源、批号、样品描述、有效期限等信息。
接收时应检查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外观、颜色、气味等,并检验其质量。
标准品和对照品分配应基于实验室的需要,并要求使用者在使用前查阅相关的文件和说明。
使用过程中应记录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并保证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存放和保存符合规定。
3.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期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有效期和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应建立稳定性和有效期检测制度,定期检测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期,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有效期应基于生产设备、贮存温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不应过期使用,并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更换。
4.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废弃处理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废弃处理应根据实验室环境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不能轻易随意处理。
一般来说,标准品和对照品应当按照所属类别、性质和质量级别分类,分别处理或交付专业单位处理。
使用过期或不能再使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应及时报告,并标注废品标志,严禁用于分析测试或人员的教学演示。
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试剂管理规程
文件发放清单1 目的规范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的购买、使用和保存。
2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的管理。
3 职责3.1 研发工程师提出采购计划。
3.2 采购员负责比价购买。
3.3 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管理员负责出入库、填写信息等。
4内容4.1 术语4.1.1 标准品:指用于生物鉴定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效价单位(或µg)计物质。
4.1.2 对照品:指采用理化方法进行鉴别、检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纯度(%)计。
4.1.3 法定对照品(标准品):指由各国法定机构进行标定、审核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4.1.4 工作对照品(标准品):企业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对照品(标准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4.1.5 参比制剂:指用于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可为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
(1)原研药品:指在全球市场率先上市的,拥有或曾经拥有相关专利、或获得了专利授权的原创性药品。
(2)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指在欧盟、美国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4.2 采购4.2.1 分析研发工程师和制剂研发工程师根据项目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填写《标准品、对照品申购单》和《参比制剂申购单》,交给采购员进行比价购买。
4.2.2 采购员根据申购单的要求,找至少3家供应商进行报价,综合价格和货期,择优选择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
(1)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可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当地药检所或代理供应商购买。
(2)国外对照品(标准品)可从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国内代理商购买或直接购买。
(3)参比制剂可找国内外有资质的代理供应商购买。
4.3 接收4.3.1 购买的对照品(标准品)、参比制剂到货后,采购员将其交给申购人,申购人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是否完好、清楚,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确定无误后,将其交给标准品、对照品及参比制剂管理员。
检验用试液、对照品、标准品、培养基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一个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试液、培养基的标准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试液、培养基。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审核、培训、实施和监督。
3.2.质量管理部QC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3.总经理:负责本规程的批准。
4.定义无5.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6.材料6.1.仪器设备无6.2.器材、用具无6.3.其他无7.流程图无8.内容8.1.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试液、培养基的管理,该人员应具一定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8.2.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8.2.1. 到药检所直接购买,特殊品种可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8.2.2因某种需要临时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管理员直接购买。
8.3.检查外包装及封口,确认无误后根据理化性质、储存要求选择储存位置,无特殊要求者放入规定的干燥器内进行保存。
8.4.标准品,对照品应置于干燥器内,并将干燥器放置在冰箱中保存。
8.5.管理员负责发放并填写使用记录。
8.6.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用多少取多少。
8.7.过期标准品、对照品应销毁,由管理员报主管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
8.8.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贮存期执行;没有期限的化学类产品原则上为3年。
9.注意事项无10.附录及派生记录无11.相关文件无12.修订记录。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页次:共4 页第1 页文件名称: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编码:03SMP02800起草审核批准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日期日期日期实施日期分发部门及份数:质量管理部1份、采购部1份目的: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质量检验室负责人、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标准品、对照品定义及类型1.1 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化,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2 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标准品/对照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2.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范围标准品、对照品应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药品检验的各方面。
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3.1标准品、对照品国内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3.2 质量控制部门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建立标准品接收记录。
3.2.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3.2.2 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
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文件名称: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编码:03SMP02800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作为化学和生物学等科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品和对照品是在科学研究和产业生产中进行质量控制和保证的必要品种。
其管理制度涉及到采购、贮存、使用、记录、更新等方面,对于确保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就是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确认和采购1.实验室应统一采购标准品和对照品。
采购前应查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文献,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实验室的标准品和对照品。
2.采购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应具有可溯源性,即能追溯到其来源、加工和检验等各个环节。
采购后应检查检验批次和有效期,保证符合要求再进行使用。
3.采购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必须来自正规厂家,不得选购样品来源不明、质量不稳定或价格过低的产品。
二、标准品和对照品的贮存1.标准品和对照品应分类贮存,以免交叉污染。
2.标准品和对照品应贮存于防潮、防腐蚀、防过期出问题的环境中,建立相应的库房。
3.标准品和对照品应标明编号、名称、有效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并建立相应记录。
4.为防止标准品和对照品被意外破坏或掉落损坏,应该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在贮存期间定期检查检验,以保证其质量。
三、标准品和对照品的使用1.在实际使用前,应先对标准品和对照品进行检查和测定,以确认其质量是否合格,有无变质、杂质等情况。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或干扰。
2.标准品和对照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条件进行,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3.标准品和对照品的使用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和规定的数量进行,避免超量使用和浪费。
四、标准品和对照品的记录和更新1.实验室应建立标准品和对照品的使用记录,标明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编号、名称、有效期、测定结果、检测人员和检测时间等基本信息。
2.使用完成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应定期处理,包括清理贮存区域及废弃物的处理等。
更新时应注意新换进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应先进行检查和测定,原则上采用不同批号进行更新。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标准品、对照品等的管理。
3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 职责:化验室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术语与定义:5.1 对照品(代号RA)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5.2 标准品(代号RA)是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
5.3 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代号RB):是指在本实验室用标准品(对照品)标定过的已知含量的,作为标准品(对照品)用的原料药。
依照有关规定,中国用于药品成品检验的标准品(对照品)来源有:一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供的标准品(对照品);二是其他国家的标准品(对照品);三是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标定,并经同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标准品(对照品)。
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
6 正文:6.1 实验室应设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管理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
对照品、标准品应实施编号管理,编号形式为RA01(丙硫异烟胺)、RA02(乙硫异烟胺)……工作对照品、标准品也应实施编号管理,编号形式为RB01(丙硫异烟胺)、RB02(乙硫异烟胺)……6.2 标准品、对照品的采购计划:6.2.1 管理员每季度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做出标准品、对照品采购计划,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规格、需要量、库存量、采购量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6.2.2 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高,所以采购计划应合理,做到既不积压浪费,又能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6.2.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计划经质量总监审核、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3 标准品、对照品的采购:6.3.1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应到药检所、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其它法定单位购买。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及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在药品检验中的化学分析和药材鉴别。
职责:质量管理部、QC
内容:
1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应由专人保管,•并要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要,每年年底要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定货计划及时从省药药检定所订购。
2标准品、对照品买来后,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应准确无误。
3填写标准品入库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编号、来源及贮备期。
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各异来定适宜的贮存条件。
5标准品贮存室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温度在20±5℃,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
6标准品、对照品要设有台帐,•领用人员必须填写领用记录,其内容包括品名、规格、领用日期、用途、•领用人等。
7标准品,对照品应该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严禁倒回原瓶中,剩余的标准品应该用密封好后放回。
8标准品的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的规定贮存期限,•设有期限的:化学提纯物标准品原则上为三年;生物制剂和不稳定的原则上为6~12个月为宜。
本企业暂无生物制品用于生产。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1. 目的为了规范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3.术语或定义3.1 对照品系指采用理化方法进行鉴别、检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的标准物质。
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纯度(%)计。
3.2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效价单位(或µg)计物质。
4.职责质量控制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程序5.1 标准品与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5.2 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一般应标明批号、特性量值、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
5.3 质量控制部应设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管理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5.4 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5.4.1 质量控制部主任每年12月份根据企业下年度生产品种计划,填写标准品申购单,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数量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报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
5.4.2 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能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标准品申购单签字批准后,报物供部购买。
5.5 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5.5.1管理员接到标准品、对照品后,首先检查外包装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封口是否严密,复核名称、数量与申购单的一致性,应准确无误。
5.5.2 填写标准品、对照品接收入库领用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贮存条件、含量、接收人签名。
5.5.3 来源项,因表格受限,如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用①表示。
如为其他用②表示。
5.6 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5.6.1 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
5.6.2 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室温保持在20±5℃,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
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放、保管工作。
4.内容
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
4.2.1.标准品、对照品
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
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
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
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
必要信
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
复核与购买
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
内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
编号、
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
(见附表1)
4.4.工作对照品
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
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
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
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
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4.4.4.标定完毕后,将标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分装于适当的容器中,密
封并贴上
标签(标明品名、批号、标定含量、数量、标定日期、有效期)。
4.4.
5.出具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报告;报告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工作对照品
(标准品)方可用于实际检验工作中。
4.5.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期
标准品、对照品贮存期限以新的标准品购进上年度标准品到贮存期;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进行再次标定,但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其本身的有效期。
4.4 贮存管理
4.4.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置于干燥器或冰箱中有序存放,特殊品种应按其
规定妥善保
存。
4.4.2.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及时填写领用记录。
(见附表1)
4.5.使用和退回
检验人员应按需领取标准品、对照品。
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密封好,方可放回原处并填写领用记录。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使用记录
表格编码:MXYY-B-ZG
名称编号来源
页脚内容5
页脚内容6
页脚内容7
附件一
页脚内容8
页脚内容9
页脚内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