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0]7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0〕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为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结合当前我市经济运行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一、“抓服务”,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壮大的信心(一)全面落实“下基层送服务促转变”调研成果。
认真梳理市领导下基层调研和现场办公会的指示要求,逐项提出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对策措施。
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特别是由于政策不到位、服务不到位、体制不顺畅等原因引起的共性问题,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扩大和深化调研活动的成效,有效促进企业生产经营。
(牵头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目标进度:8月底前完成调研成果梳理和责任分解工作。
)(二)加强企业“处方式”和“定制式”服务。
大力创新政府服务,优化政务流程,细化政策扶持,加强政策落实,努力做到“研究分析到产业、政策制定到行业、工作落实到企业”,最大限度地让企业得到实惠。
(牵头单位: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区政府、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管委会。
目标进度:8月底前完成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强化服务的工作计划。
)(三)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
管理·MANAGEMENT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抓住用好“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深圳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为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深圳市会展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 文:深圳商务局 ● 责任编辑:位亚男*****************Measures of Shenzhen City on Building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City建设国际一流会展业发展空间(一)高标准建设会展基础设施。
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为核心载体建设全球一流会展承接地。
加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深圳科技博览中心场馆规划建设,支持深圳会展中心改造升级,打造体量占优、设施领先、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会展业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完善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周边滨江大道等市政道路以及轨道交通、住宿餐饮、特色街区、文旅休闲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国际化高品质会展新城。
(二)高质量培育三大会展集聚区。
充分利用深圳会展中心区位优势,布局重大会议、论坛和展览,进一步拓展会展产业链,不断提升会展服务功能,打造国内外知名的会展核心功能区和会展服务集聚区;充分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政策优势,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项目,增强国际会展门户区功能,打造立足湾区、辐射全球的产业会展集聚区;充分发挥坂雪岗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科技优势,依托深圳科技博览中心打造集高科技成果发布、信息交流、展示交易、要素融合服务及科技体验等多种功能的高端平台,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会展集聚区。
积极发展展会旅游项目,举办形式多样、内容多元的展会交流和促消费活动,深化会展与消费联动。
打造国际知名的会展业发展高地(三)汇聚国内外高端会议展览。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深府[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积极应对国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大力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政府服务企业力度,确保经贸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政府扶持服务力度(一)加强对经贸工作的领导。
设立市政府提升经贸发展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口岸办、外办、金融办、投资推广署、总工会,市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每年从外贸发展、商贸、工业增加值奖励、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6.6亿元,用于支持我市提升经贸发展质量。
(三)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提升质量活动。
建立市、区(新区)和市有关部门领导挂点重点企业制度,组织市区机关干部设立若干政府优质服务工作组,开展企业服务活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增强会展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管理增强会展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文:储祥银 ●责任编辑:常予莹****************疫情三年,中国经济受到极大冲击。
当前,经济复苏复兴,会展成为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稳增长、稳预期的重要平台,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Enhance the endogenous dynamics of thedevelopment of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industry走出疫情政策驱动会展业发展政策加大对会展业恢复发展支持力度。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为会展业的复苏提供了前提条件,会展不再“非必要,不举办”。
2023年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强调,推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支持企业出境参展。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国内线下展会全面恢复。
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
国家发改委近期发文提出,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商务部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推动国内贸易展会全面恢复线下展,部署办好进博会、广交会、·MANAGEMENT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一系列重点展会;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各类专业展,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
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加大对会展业恢复发展支持力度。
北京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推进新国展二期、第四使馆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增强雁栖湖国际会都、国家会议中心二期服务功能保障”;“高水平办好中国服务贸易博览会、中关村论坛、金融界论坛”。
上海市为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门出台保障条例;《上海市提振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对2023年在上海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补贴;支持举办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品牌博览会、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和上海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近期,又推出了《上海市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2•【字号】深府办[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0〕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近年来,深圳会展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深圳已成为全国第四大会展城市。
为进一步深化办展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宽松、优良的办展环境,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推动深圳制造、深圳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成立深圳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成立深圳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由袁宝成副市长任召集人,南岭、高国辉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国资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法制办、外办、接待办,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边检总站,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宝安、龙岗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市贸促会、深圳会展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市科工贸信委。
深圳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协调推进我市会展环境统一规划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各会展行政管理和服务部门,简化管理审批程序,优化办展环境;协调展会期间的安全、交通、停车等问题,保障重要展会活动顺利举办。
二、加大会展业的宣传推介加大政府资源对会展业宣传推介的投入。
聘请国内外优秀营销机构对传媒选择、投放方式、投放时间、资金使用等进行专业化运作;选择国内外若干重点城市开展深圳品牌展会联合推广活动,吸引各地参展商和专业买家;利用全市机场、码头、口岸和主要交通干道等区域设置的广告牌,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发布品牌展会信息,市城管局在资源调配上给予优先协调与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深府办规〔2023〕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8日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技改项目投资支持1.推动落地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以更大力度吸引有新增投资意向的工业企业在深布局落地一批优质产能、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发展,对工业企业在深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2.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力度。
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改善生产环境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对总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深圳市会展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深圳市会展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深圳市是中国会展业的先行者,自80年代末期开始展开会展业,目前已成为国内知名的会展城市之一。
然而,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深圳市会展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 会展场馆资源匮乏深圳市的会展场馆数量相对较少,规模也不够大,无法满足各类展览的需求。
这对于会展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压力和限制。
因此,深圳市应该加大对会展场馆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会展场馆的质量和数量。
2. 会展服务水平待提升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会展市场上的服务水平成为了重要的区分度。
但是,深圳市的会展服务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服务品质不高、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深圳市应该加大会展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水准,增强客户体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3. 品牌建设成效不显著深圳市的会展品牌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树立,少有具有高度辨识度的品牌活动。
这使得深圳市在会展市场上难以脱颖而出。
因此,深圳市应该将会展品牌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实施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建立起独特的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
4. 实力企业缺失对于深圳市来说,实力企业是推动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但是,深圳市的会展企业实力相对较弱,缺乏国际化运营能力。
因此,深圳市应该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国际化运营能力的培养和积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以上问题,深圳市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1. 加大会展场馆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会展场馆的质量和数量。
2. 加强会展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水准。
3. 实施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建立起独特的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
4. 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国际化运营能力的培养和积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以上措施,深圳市的会展业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27•【字号】深府办函〔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有关单位:《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口岸办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27日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及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口岸通关时效1.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
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完善通关配套系统,指导企业灵活叠加运用“两段准入”“汇总征税”等便利化通关模式。
2.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业务试点范围。
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上线直装直提模块,实现“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业务在线办理。
结合海运通关、物流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业务量。
3.加强海外仓信息共享,完善海外仓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探索建立海外仓信息共享系统,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匹配供需信息。
完善海外仓备案等相关业务办理指南,推进海外仓备案业务在线办理。
4.推进涉检业务“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实施。
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试行涉检业务“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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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加强支持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会展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相关,包括财税优惠、场地资源倾斜等,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18•【字号】深府办〔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18日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为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强化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高质量成果“创新工程”(一)基础研究固本强基计划。
将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围绕前沿基础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开展长周期、高风险的原创性研究,努力实现“从0到1”的重大成果突破。
鼓励和支持跨领域、跨学科交叉研究。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参与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积极争取承担更多的重大基础和前沿科研项目,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协同合作,产出更多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二)技术攻坚行动计划。
在集成电路、5G、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显示、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石墨烯等领域,实施清单式排查、矩阵式布局的“链长制”。
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按照“理技融合、研用结合”,建立纵横交错、互联互通“创新联合体”。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深办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深办发〔2013〕7号)各区委、区政府,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粤办发〔2012〕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2〕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控财政支出增长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形成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从严从紧控制财政支出,不断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努力减少年度预算调整事项,坚决纠正一些部门随意要求追加预算等问题,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从2013年开始,1-2季度财政部门原则上不追加支出预算,各预算单位确需新增的工作事项均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在年初预算规模内统筹调剂解决;对突发事件、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增工作事项导致单位预算年度经费出现硬缺口的,原则上可在第3季度集中办理,经市政府批准后追加相关经费;第4季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增长的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和重点民生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支出预算。
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财政收支矛盾,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1•【字号】深府办[2006]201号•【施行日期】200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1月21日深府办〔2006〕201号)《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以下简称本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发展深圳会展业的意见》(深府〔2004〕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05年起至2007年止,本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在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在市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滚存使用。
三年财政扶持期满后,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提交市政府研究进一步支持的措施。
第三条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条市贸工局职责:(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会展业发展规划,向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以及分项预算;(二)编制年度决算;(三)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办法规定需要另行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四)编制年度资助指南,受理会展项目的资助申请,组织对资助申请单位的考察和评审;(五)会同市财政局下达本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负责本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资助项目的档案并进行管理;(六)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条市财政局职责:(一)审核本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审批本资金年度支出结构、审查本资金年度决算;(二)会同市贸工局下达本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办理资助资金拨款;(三)参与制定本办法规定需要另行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四)监督检查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本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1•【字号】深办[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深办〔2014〕1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现将《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1日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等文件精神,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系统地开展对河源市、汕尾市的对口帮扶工作,切实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把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与深圳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发展经济为主导,在产业园区、新城建设、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事业、改革开放等多领域,对河源市、汕尾市开展全方位的对口帮扶,有效提升当地“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当地发展能力。
同时,通过对口帮扶,加快深圳产业结构调整,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深圳经济发展质量和实力,推动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至2015年,我市帮扶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的45%,并实现稳定脱贫,重点帮扶村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发文字号】深府[2010]15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25【实施日期】2010.10.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1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深圳经济特区新的发展起点,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深圳新一轮经济大发展,更好地完成特区新使命新任务的首要主攻方向。
为加强指导,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如下意见:一、提升工业经济自主创新能力(一)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依托深圳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基础,继续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保护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打造核心技术创新之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加强统筹规划,构建从人才培养、研发、孵化到产业化的创新载体体系。
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创新团队,促进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交流,加速创新资源的集聚和整合。
加快组建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的公共研发平台,在深圳布局建设一批国际先进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要科研机构。
力争到2015年,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40家。
加快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推动建设一批高层次企业研发中心。
积极开展多边和双边国际科技合作,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转移。
在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上开展一批重大攻关项目与应用示范工程,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
积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
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进一步密切科技创新企业与创投企业的交流合作。
(二)积极构建技改服务平台。
支持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不断提升工业产品技术含量、质量和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7年)-深府办规〔2017〕3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7年)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7〕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体旅游局反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4日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更好地满足市民多样化体育需求,提出以下措施。
一、目标和任务(一)发展目标。
努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提高体育产业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2017—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5%。
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2%;体育服务业占体育产业比重显著提高,体育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高端体育品牌集聚中心、国际化的体育产业创新中心和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项目。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机制,创立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品牌,培育打造一批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定位相匹配的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4•【字号】深府[2008]149号•【施行日期】200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8〕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四日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坚持“产业第一”和“长消平衡”,不断加强和改善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效能,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对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引导与服务(一)成立深圳市产业发展与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深圳市产业发展与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工局。
负责研究判断全市产业发展特别是工商业发展的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有关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建立健全企业联系和服务制度。
我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市、区政府领导要带头定期到重点企业调研服务,引导并支持企业实现发展转型和产品优化,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企业为大的意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加大跨部门协调服务力度,继续完善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和企业家服务制度。
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或产业链缺失环节、关键环节的投资项目,要参照我市年度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力争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促进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会展业已经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作为一项集会议、展览、商务、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会展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要想实现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推进。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会展效率。
会展业以其高度的专业性和全球性而闻名,而一个城市的会展业尤其需要先进的基础设施来支撑其发展。
我们需要加大对会展中心、展馆、酒店等场所的投资建设,打造一批领先水平的展览设施,以提高本市会展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
要注重提升设施的智能化水平,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会展效率,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加强政策扶持,优化产业环境。
政策扶持是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需要出台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对本市的会展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
可以在税收、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会展业,推动行业升级和创新。
也需要优化产业环境,加强监管和服务,提高行业规范化程度,保障会展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三、加强国际交流,拓展市场空间。
如何提高会展业的国际化水平,是推动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们应该加强与国际会展组织和企业的合作交流,吸引更多国际权威展会和大型会议选择本市作为举办地。
也要积极参与国际会展行业的竞争和合作,推动本市的会展品牌向国际市场输出,拓展市场空间,提升本市会展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水平。
人才是会展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为了推动本市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可以通过设立会展专业课程、举办行业培训、引进海外人才等方式来吸引和培养更多的人才,为本市会展业的发展积累人力和智力资源。
促进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深府[2012]124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关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完善高技术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的高技术服务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有创新活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机构,聚集一批高层次高技术服务专业人才,打造一批高技术服务行业知名品牌,形成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业产业链,做大做强国家级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二)发展重点。
发挥深圳创新优势、制度优势、产业优势和地缘优势,以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为特色,创新服务模式,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和生物技术服务等。
二、加强高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三)规划建设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和集聚区。
支持在前海合作区和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新型高技术服务基地,打造科技要素聚集、产业定位明确、服务功能完备、服务平台和机构集中的示范基地。
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有效集聚高技术服务创新资源要素,形成高技术服务业规模效应。
(四)建设各类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深经贸信息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关于展会品牌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品牌展会认定工作,引导深圳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根据《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修订了《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6月19日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关于展会品牌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品牌展会认定工作,引导深圳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根据《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展会,是指在专业展馆定期举办,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产品、技术或服务的展示,实现产品、服务贸易和信息、技术交流的展览会,包括综合展览会、经济贸易展览会、专业性展览会和博览会(不包括展销会)。
第三条深圳市品牌展会的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请、第三方认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市经贸信息部门负责深圳市品牌展会的认定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申请深圳市品牌展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
(二)展期不超过两周,定期举办过三届以上(往届举办地不限于深圳,从第四届开始方可申请)。
(三)展览净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
(四)申请单位应为展会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各主办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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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
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深府办〔2010〕48号
[内容纠错]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年来,深圳会展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深圳已成为全国第四大会展城市。
为进一步深化办展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宽松、优良的办展环境,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推动深圳制造、深圳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成立深圳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
成立深圳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由袁宝成副市长任召集人,南岭、高国辉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国资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法制办、外办、接待办,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边检总站,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宝安、龙岗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市贸促会、深圳会展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市科工贸信委。
深圳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协调推进我市会展环境统一规划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各会展行政管理和服务部门,简化管理审批程序,优化办展环境;协调展会期间的安全、交通、停车等问题,保障重要展会活动顺利举办。
二、加大会展业的宣传推介
加大政府资源对会展业宣传推介的投入。
聘请国内外优秀营销机构对传媒选择、投放方式、投放时间、资金使用等进行专业化运作;选择国内外若干重点城市开展深圳品牌展会联合推广活动,吸引各地参展商和专业买家;利用全市机场、码头、口岸和主要交通干道等区域设置的广告牌,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发布品牌展会信息,市城管局在资源调配上给予优先协调与支持。
深圳会展中心红线范围内的广告宣传设置,由深圳会展中心根据展会排期,按季度向市城管局进行报备;红线范围外的户外宣传品设置,由市城管局根据展会实际情况给予优先支持。
具体投入强度、投入机制由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科工贸信委组织落实。
三、大力引进培育大型展会
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申办、引进国内外大型展览、国际会议。
对关系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或战略产业发展的重要展会,可由市政府或政府部门做主办、支持单位;对大型展会、品牌展会以及市政府主办的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国家级、成规模和影响大的品牌展会,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政府部门参与展会举办办法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制定,由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完善服务措施
参照香港等著名会展城市的经验,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深圳会展中心共同研究制定对大型展会以及市政府主办的展会期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设施的具体措施,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后落实。
市财政委根据全年展会数量、规模等具体情况,在对市巴士集团和地铁公司的规制管理中给予适当考虑。
五、试行减免展会商品展销登记证办理手续
对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除现场有现金、零售交易的,其余展会均免于办理商品展销登记证;需要办理商品展销登记证的,由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统一办理。
六、实行一站式展会治安消防报批服务
对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的展会、活动,由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统一受理所有展会的治安报备文件,并根据展会实际情况分类上报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展会相关消防申报材料由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一并受理。
七、延长展会车辆布撤展通行证的有效期限
由目前的20天延长至30天,确保展品在证件有效期内顺利进、出市区。
八、提高进出口展品的报关速度
参照北京等城市做法,深圳海关对展览品贸易方式下报关单的电脑审单环节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双休日”正常办理展品出入境手续,实现每周“5+2”不间断通关。
九、优先办理国际性展会的报检手续
普通展品即报即批;旧机电、动植物等暂时性进口特殊展品,在进口20日前办理报批手续,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予以优先办理。
十、提高服务效率
在展会主办单位出具委托书并明确承担有关责任的情况下,由深圳会展中心为其提供代办国际展批文、商品展销登记证、车辆布撤展通行证,以及展品进出口报关与报检相关手续。
十一、创新体制机制
借鉴香港等国际会展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市财政委会同市科工贸信委、国资局尽快研究制定深圳会展中心场馆管养模式,促进我市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