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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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角色,对责任的分配和承担进行规定和界定。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对于由此引发的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都应承担责任。

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主要适用于危险性较大的产品,如药品、食品等。

在此原则下,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证明因此导致了损害。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消费者需要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行为,并证明该过错行为导致了产品缺陷和损害。

这是一种相对严格的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性产品。

3.混合责任原则:混合责任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角色,对责任的分配和承担进行综合考虑。

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可以综合运用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

二、责任承担的主体1.生产者责任:生产者是指制造、加工、组装产品,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业务活动进行销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消费者的单位或个人。

生产者对于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销售者责任:销售者是指将产品作为自己的业务活动进行销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消费者的单位或个人。

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合理的检验和把关,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如果销售者未尽到合理的检验义务,导致产品存在缺陷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应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不得超出产品的使用范围或使用目的。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一、引言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因其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严格责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原则,并探讨相关的责任承担问题。

二、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无论生产者是否存在过失,只要其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生产者都应承担责任。

这是一种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的原则。

根据该原则,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的过失,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及其损害后果即可。

严格责任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但同时也给生产者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压力。

三、过失责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只有在其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过失是指生产者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中存在疏忽、违反规定或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根据该原则,消费者需要证明生产者存在过失,并与产品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失责任原则相对于严格责任原则,对生产者的责任要求更高,消费者需要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四、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在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证明其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来免除责任。

生产者需要证明其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中已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无过失责任原则对生产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五、责任承担问题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中,生产者是主要承担责任的主体。

但在实际情况中,还存在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如产品设计者、销售者等。

对于产品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生产者、设计者、销售者的行为以及其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责任。

在责任承担方面,可以根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划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六、结论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法律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是常见的归责原则。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在研究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首先,产品责任的主体。

产品责任可以分为生产者责任和分销者责任。

生产者责任主要指生产和制造产品的厂商或者供应商,他们应当对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负有责任。

分销者责任指销售产品的商家或者经销商,在产品销售环节也应当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产品责任的主体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或地区将产品责任主要归为生产者责任,有些则将产品责任主要归为分销者责任。

其次,产品责任的内容。

产品责任的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产品安全和产品信息的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检测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产品安全责任指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造成伤害或损害,在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应当考虑人机工程学、安全性等因素。

产品信息责任指生产者或分销者应该对产品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以保障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和使用能够得到准确的指导。

再次,产品责任的判断标准。

对于产品责任的判断,一般以产品存在缺陷且该缺陷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害为前提。

缺陷一般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等。

对于缺陷的判断也需要考虑产品的预期用途和合理使用方式等因素。

当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消费者受损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产品责任的追责和补偿。

最后,产品责任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产品责任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构。

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产品责任的要求和追责机制,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检查和监督。

此外,还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宣传和培养,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知识和意识,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深入研究和探讨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水平,促进消费者安全和可持续消费的发展。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制造商、销售商或者提供者因其产品存在缺陷而对消费者或者第三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制造商责任制造商是产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责任包括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

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1.2 销售商责任销售商作为产品的中间环节,也应对产品质量承担一定责任。

销售商应确保产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1.3 提供者责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产品的提供者也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产品的进口商、代理商等,虽然并非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但在产品责任的范围内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产品责任的责任承担2.1 制造商责任承担制造商在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商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产品缺陷进行修复或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 销售商责任承担销售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时,也应主动承担责任。

销售商应积极配合制造商对产品进行召回或修复,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2.3 提供者责任承担产品的提供者在产品责任范围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产品缺陷进行修复或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产品责任的监管机制3.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产品责任的重要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3.2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罚和追责,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3.3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在产品责任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维权活动、投诉举报等方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产品责任的风险防范4.1 质量管理制造商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减少产品存在缺陷的可能性。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对消费者或者第三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面,有一些重要的规定和原则需要遵守。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详细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严格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法中,严格责任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生产者无需证明其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伤害,即需承担责任。

1.2 过错责任原则除了严格责任原则外,过错责任原则也是产品责任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生产者惟独在其存在过错或者疏忽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责任。

1.3 倒转举证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法中,倒转举证责任原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设立的。

根据这一原则,一旦消费者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伤害,生产者需承担责任,除非生产者能证明其并未存在过错。

二、责任承担方面2.1 生产者责任生产者是产品责任法中最主要的责任承担方。

生产者应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伤害赔偿责任。

2.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作为产品的中间环节,在产品责任中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销售者应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在销售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和说明。

2.3 进口商责任对于进口商来说,其在产品责任中也承担一定的责任。

进口商应确保进口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和说明。

三、责任承担的范围3.1 产品缺陷责任生产者应对产品存在的缺陷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可能包括设计缺陷、创造缺陷或者警示缺陷等,生产者需对这些缺陷导致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3.2 产品使用责任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安全规定正确使用产品,如因消费者不当使用导致伤害的,消费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3 第三方责任除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外,第三方如维修商、租赁商等在产品责任中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承担的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无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就应承担责任。

这一原则主要适合于危(wei)险性较高的产品,如药品、食品等。

严格责任原则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迫使生产者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1.2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惟独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责任。

这一原则主要适合于普通消费品的质量问题。

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需要证明其在产品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否则将被认定存在过错。

1.3 共同责任原则共同责任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多个责任方共同承担责任。

根据共同责任原则,生产者、销售者、分销商等相关方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原则能够确保责任的全面承担,避免责任方逃避责任。

二、生产者的责任承担2.1 生产过程责任生产者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包括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等。

生产者应竭力避免产品缺陷的产生,若产品存在缺陷,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召回或者修复。

2.2 质量保证责任生产者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生产者应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或者合格证明,并对产品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 信息披露责任生产者应对产品的有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包括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生产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产品并避免因信息不足而导致的安全问题。

三、销售者的责任承担3.1 销售合格产品责任销售者应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存在缺陷或瑕疵,且该缺陷或瑕疵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优点: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使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可能导致生产者承担过重的责任,影响其创新动力
合同责任原则
合同责任原则的定义:指在产品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买方对产品使用负责。
鼓励生产者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加强缺陷产品监管力度
完善赔偿机制和追责机制
06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化视野下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发展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技术进步: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技术要求
各国立法现状:不同国家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不同的规定
国际立法现状:国际上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一定的规定和共识
பைடு நூலகம்
国内立法现状:我国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立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
03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分类
严格责任原则
定义: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其是否有过错
国际合作: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有助于推动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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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
召回责任:厂家承担召回费用,并对召回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召回效果: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赔偿责任落实领域
05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完善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经销商或销售者对其所提供的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产品责任已经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严格责任原则,生产者或销售者无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产品造成了损害,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意味着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了损害即可。

2. 过失责任原则: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需要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才能追究其责任。

根据过失责任原则,消费者需要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在设计、制造、警示或说明等方面存在过失,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

3. 合同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产品责任可能会通过合同来规定。

根据合同责任原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中可能包含了产品责任的约定,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责任承担方1. 生产者:生产者是指制造产品或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提供给市场的实体。

根据产品责任法,生产者对其制造的产品负有主要责任。

生产者应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警示和说明,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

2. 经销商:经销商是指在产品流通过程中进行销售、分销或提供售后服务的实体。

经销商在产品责任中承担次要责任,其责任主要是在产品流通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检查、保管和销售,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3. 销售者:销售者是指将产品提供给最终消费者的实体,可以是生产者或经销商。

销售者在产品责任中承担次要责任,其责任主要是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警示和说明,以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避免损害。

三、责任承担的范围1. 产品缺陷责任:生产者对于其制造的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缺陷可以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或警示和说明不当等。

2. 产品安全责任:生产者应确保其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在产品制造、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设计阶段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1.1 安全性原则:产品设计者应考虑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避免设计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

1.2 风险评估原则:设计者应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1.3 质量控制原则:设计者应确保产品在设计阶段符合质量标准,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中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2.1 材料选择原则:生产者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2 生产工艺原则:生产者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

2.3 质量检测原则:生产者应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三、销售环节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3.1 信息披露原则:销售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性能、用途和风险。

3.2 售后服务原则:销售者应提供售后服务,对产品出现问题时给予及时的维修、更换或退款等处理。

3.3 经销商责任:经销商应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四、使用阶段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4.1 正确使用原则:消费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产品,避免因错误使用导致的安全事故。

4.2 维护保养原则:消费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4.3 警示标识原则:生产者应在产品上标明警示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的特殊使用要求和风险。

五、追溯机制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5.1 产品追溯原则: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销售渠道。

5.2 信息记录原则:生产者应记录产品的生产信息和销售信息,为追溯提供依据。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标题: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制造商责任:制造商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有最大责任。

他们应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1.2. 销售商责任:销售商对产品的销售环节负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该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产品,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的问题。

二、产品责任的责任承担2.1. 制造商责任承担:制造商在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时,应主动承担责任。

他们应该及时召回产品、赔偿消费者损失,并对产品进行改进,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2. 销售商责任承担:销售商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未经授权销售产品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们应该对销售的产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3. 消费者责任承担: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消费者也应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轻易相信不明来源的产品。

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重要性3.1. 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

3.2.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能够促使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3. 促进市场秩序: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产品责任的监督和管理4.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一、引言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因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对消费者或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害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社会,产品责任已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本文将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二、归责原则1. 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损害,就应承担责任。

这种原则适用于危险性较大的产品,如药品、食品、化妆品等。

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和损害的因果关系即可。

2.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消费者在主张产品责任时需要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

消费者需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损害的因果关系以及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行为。

这种原则适用于一般消费品,如家电、服装等。

3. 混合责任原则混合责任原则是指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综合运用。

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以根据产品的性质、使用者的行为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责任的归属。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的使用不当也可能导致产品损害,此时法院可能会将责任部分归属于消费者。

三、责任承担1. 生产者责任生产者是指制造、加工、组装产品的企业或个人。

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应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

当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时,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并对产品进行质量监控和检测。

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是指销售产品给消费者的企业或个人。

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应承担销售产品的责任。

销售者应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

当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时,销售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警示标识正确使用,并遵循产品的使用规范。

如果消费者的不当使用导致产品损害,消费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如果消费者在使用电器时不按照说明书操作,导致火灾,消费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生产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生产者对于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

生产者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2. 销售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销售者对于其销售的产品质量也负有责任。

销售者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3. 进口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进口者对于其进口的产品质量也负有责任。

进口者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4. 服务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服务者对于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也负有责任。

服务者应当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服务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二、责任承担的范围和方式1. 产品缺陷责任:当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或者警示缺陷,导致使用者或者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产品的情况下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产品使用说明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应当提供明确、准确的产品使用说明,以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避免因误用而导致的损害。

如果产品使用说明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产品的情况下遭受损害,相应的责任应当由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承担。

3. 产品召回责任:当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发现其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产品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召回的方式可以包括公告、通知、退货等。

4. 侵权责任:当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的产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商标权等,相应的责任应当由侵权方承担。

5. 消费者救济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应当提供消费者救济的渠道和方式,如受理消费者投诉、协商解决纠纷等。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一、引言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并分析其在实际应用中的相关问题和挑战。

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创造商责任原则创造商责任原则是指创造商对其生产的产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该原则,创造商应对其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控制等环节负责,并对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创造商责任原则主要适合于产品创造环节存在缺陷导致伤害的情况。

2. 销售者责任原则销售者责任原则是指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该原则,销售者应对其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合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对因销售产品存在缺陷导致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责任原则主要适合于销售环节存在问题导致伤害的情况。

3. 产品责任的共同原则产品责任的共同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创造商、销售者等相关方应共同承担责任。

根据该原则,当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伤害时,消费者可以向创造商、销售者等多个责任方追偿。

共同原则的适合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三、责任承担的相关问题和挑战1. 产品缺陷的认定在产品责任纠纷中,产品缺陷的认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这需要相关法律、技术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

同时,产品缺陷的认定还需要充分考虑产品的合理使用情况、消费者的过错等因素。

2. 赔偿责任的界定赔偿责任的界定是产品责任纠纷中的另一个难题。

赔偿责任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损失的性质、程度、原因等因素,并进行合理的赔偿金额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平衡消费者的合理权益和企业的经营成本,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3. 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需要依赖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的支持。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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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负有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产品责任已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两个方面来探讨产品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归责原则1.1 产品质量责任原则- 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生产者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 生产者应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召回、修理、更换或退款等。

1.2 信息披露责任原则- 生产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 生产者应及时更新产品信息,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风险进行公告和警示。

- 生产者应在产品包装、说明书等适当位置明确标示产品的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1.3 追溯责任原则-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

- 生产者应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追溯,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责任方。

- 生产者应对追溯结果进行公开,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责任承担2.1 生产者责任- 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承担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 生产者应承担产品召回、修理、更换或退款等责任,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 生产者应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

2.2 销售者责任- 销售者作为产品的中间环节,应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

- 销售者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销售者应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协助生产者履行产品责任。

2.3 消费者责任- 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产品。

- 消费者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产品质量问题。

- 消费者应积极配合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其所提供的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

在现代社会,产品责任已经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是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方式。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其所提供的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即使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导致了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是一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原则,也是现代产品责任法的核心原则。

2. 缺陷责任原则缺陷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其所提供的产品存在的缺陷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可以分为三类: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

设计缺陷是指产品设计本身存在问题,导致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危险;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警示缺陷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警示或说明,导致消费者无法正确使用产品或者无法正确判断产品的风险。

3. 追溯责任原则追溯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其所提供的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追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如果发现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或召回,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责任承担方式1. 赔偿损失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因其所提供的产品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的方式可以包括经济赔偿和非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修理费用、误工费用等;非经济赔偿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身体痛苦等非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 召回产品如果产品存在缺陷或问题,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回收已经销售的产品,并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补偿。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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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一、引言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因其所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而对消费者或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

在现代社会,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成为了重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详细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在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对消费者或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该原则,生产者应当为其产品的缺陷或不安全性负责,而无需证明其有过错。

2. 追溯责任原则追溯责任原则是指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生产者应承担追溯责任,即追究其生产、销售、配送等环节的责任。

根据该原则,消费者或第三方可以追溯到产品的生产环节,确定责任主体,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生产者应承担举证责任,即生产者应当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性。

根据该原则,消费者或第三方无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性,而生产者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产品的合规性。

三、责任承担1. 生产者责任生产者作为产品责任的主体,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

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召回产品、修理或替换产品、赔偿消费者或第三方的损失等。

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作为产品销售环节的主体,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负责。

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货、退款、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等。

3. 第三方责任第三方指与产品生产或销售过程有关的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经销商、物流公司等。

当产品责任纠纷涉及第三方时,第三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调查、提供相关证据等。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以下是两个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多名消费者受伤。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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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或提供者对其所生产、销售或提供的产品负有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产品责任的依据和标准,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责任承担则是指当产品存在缺陷或损害消费者权益时,相关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生产者责任原则生产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设计、制造、加工、装配等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生产者对其所生产的产品负有主要责任。

生产者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的设计、制造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销售者责任原则销售者是指将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单位或个人,包括零售商、批发商、经销商等。

根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销售者对其所销售的产品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销售者应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产品的来源、质量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不得销售具有缺陷或危险的产品。

3. 提供者责任原则提供者是指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服务提供者、租赁公司等。

根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提供者对其所提供的服务中使用的产品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提供者应对所使用的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责任承担1. 生产者责任承担当产品存在缺陷或损害消费者权益时,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产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销售或提供缺陷产品,并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召回或修复。

同时,生产者还应向受害消费者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销售者责任承担当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导致产品存在缺陷或损害消费者权益时,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销售者应立即停止销售缺陷产品,并协助生产者进行召回或修复。

同时,销售者还应向受害消费者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因其产品存在缺陷而应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和责任承担方面,有一些原则和规定需要遵守。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产品责任的主体产品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者。

在产品责任发生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以便确定责任的归属。

1.2 产品责任的时间产品责任的时间主要指产品责任的发生时间和持续时间。

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其产品在合理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性负责,一旦产品存在缺陷,责任即刻生效。

1.3 产品责任的范围产品责任的范围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标识、说明书等各个环节。

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产品的每个环节都要负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责任承担的原则2.1 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害,即应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原则主要体现在产品责任法中。

2.2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中,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行为,导致产品缺陷从而损害消费者,责任将更为严重。

过错责任原则主要体现在刑法和民法中。

2.3 分工责任原则分工责任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等各方都有各自的责任范围和分工,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原则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减少责任纠纷。

三、产品责任的承担3.1 生产者的责任承担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

一旦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害,生产者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

3.2 销售者的责任承担销售者作为产品的流通环节中的一员,也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

如果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或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产品责任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3 进口者的责任承担进口者作为产品引进国内市场的一环,也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

进口者在进口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审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一旦产品存在缺陷,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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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产品责任制度。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生产者责任原则:根据生产者责任原则,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无论是生产过程中的缺陷还是产品本身存在的缺陷,生产者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销售者责任原则:根据销售者责任原则,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也应负责。

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销售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进口商责任原则:根据进口商责任原则,进口商对其进口的产品质量也应负责。

进口商在进口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安全标准,如果产品存在缺陷,进口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监管部门责任原则:根据监管部门责任原则,监管部门应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安全标准。

如果监管部门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产品缺陷或不安全,监管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责任的承担方式1. 赔偿责任: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可以包括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等。

2. 召回责任:当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或不安全时,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商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回收存在问题的产品,并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修理、更换或退款等解决方案。

3. 惩罚责任:当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商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相关责任方可能会面临法律的惩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4. 公开道歉责任: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时,相关责任方应主动向受害消费者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责任承担的标准1. 产品缺陷标准:产品缺陷可以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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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壹、问题的提出于《侵权责任法》之下,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于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所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1]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是产品责任法律体系构建的核心问题,不仅涉及产品责任的构成、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免责(抗辩)事由的界定,[2]而且直接影响到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本文不揣浅薄,拟就其中归责原则作壹分析,以求教于同仁。

二、从《民法通则》到《产品质量法》再到《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多元化?《侵权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直接来自《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从历史解释视角的观察,对于《侵权责任法》关联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壹)《民法通则》第122条:学说争议的起点《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条规定语焉不详,学界关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也存于较大争议。

有学者认为,产品责任属于过错责任。

有学者认为,产品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

有学者认为,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义务主体有无过错,只要是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就应当负赔偿责任,其目的是为了加重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责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10]有学者认为,产品责任出现了严格化趋势。

这种趋势表现为适用过错推定、适用担保责任以及适用严格责任三种方式。

目前,中国法律采纳的是严格产品责任。

[11]“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对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害的民事责任,不能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除。

”[12]有学者认为,严格产品责任实际上就是于产品责任制度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13](二)《产品质量法》原第29-31条(现第41-43条):归责原则的争议尘埃落定?1993年《产品质量法》于《民法通则》第122条的基础上对产品责任的承担问题作了相应的完善,其中,第29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于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于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于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能够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能够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000年《产品质量法》对此未作修改,只是条文序号发生了变化,上述第29、30、31条分别变为第41、42、43条。

这些规定非但没有澄清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反而加剧了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争议。

[15]学界也有不少学者赞同这壹观点,认为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原则)、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实行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原则。

[16]销售者于壹般情况下仅负过错责任,销售者壹般不参和产品制造,对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缺陷且不了解,也不能控制,因而要求销售者和生产者壹同承担无过错责任过于苛刻。

[17]另壹个有影响的学说认为,产品责任有直接责任和最终责任之分,其中直接责任是缺陷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直接向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最终责任是产品责任的最终归属,包括:生产者的制造责任、销售者的过错责任、产品运输储存者的过错责任。

论者且主张我国产品责任采取了二元归责原则,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

[18] (三)《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纠缠不清的争议《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于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沿袭了《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42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于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基本沿袭了《产品质量法》第42条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通过后,就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观点颇为壹致,均认为是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原则)。

[19]但就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却存于截然不同的俩种观点。

第壹种观点认为,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认为,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仍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第42条所规定的销售者的过错仅仅只是于销售者和生产者等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内部分担责任时才有意义,[22]只是说明销售者于承担最终责任时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3]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作者的观点本文作者认为,无论是生产者仍是销售者,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理由如下:第壹,《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于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能够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能够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于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本条规定基本沿袭了《产品质量法》第43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

由这些规定可见,只要被侵权人因产品存于缺陷受到损害,就能够选择向生产者和销售者求偿;就生产者而言,除非其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就销售者而言,是否能够依第42条的规定以自己对于产品缺陷没有过错为由而主张抗辩呢?结合《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答案很明显应是否定的,亦即,即使销售者没有过错,也应对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其承担责任后,可依该条第2款的规定向生产者追偿。

理由于于: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本身没有过错,如依第42条的规定,则销售者无须承担责任,更不存于所谓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向生产者追偿的问题。

果若如此,第43条第2款的规定即成赘文。

由此可见,于《侵权责任法》第43条之下,无论是生产者,仍是销售者,所承担的均是无过错责任。

第二,销售者出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销售者可能承担的责任有俩种,即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责任。

[24]销售者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于性质上属于合同责任,以产品瑕疵的存于为前提,通说认为,销售者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不以销售者存于过错为条件,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5]此点可从《产品质量法》第40条、《合同法》第155条、第134条的体系解释而得出。

销售者的产品责任于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以产品缺陷的存于为前提。

而于《产品质量法》上,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于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质量法》第46条);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该种产品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合同约定的效用或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

[26]广义的产品瑕疵仍包括产品缺陷。

俩者相较,产品缺陷比产品瑕疵的程度要重。

于认为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无须销售者存于过错的情况下,如果主张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要以销售者存于过错为前提,则其正当性不足。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之时,受害人享有选择权,于消费者向销售者主张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时,其无须举证证明销售者存于过错,但其向销售者主张程度更重的产品责任时,却需举证证明销售者存于过错,无法于产品质量规制体系中得到圆满解释。

即使认为此时且不发生责任竞合的问题,如此处理也有违类似事项作相似处理的基本法原则。

第三,就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本意而言,其所要解决的是被侵权人的损害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就是第43条所解决的问题。

至于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则不是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之外的合同法上的责任分担问题。

准此以解,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只能是无过错责任。

就《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42条和第41条的关系而言,大抵能够作出这样的理解:第43条所规定的是生产者、销售者对于被侵权人所承担的无过错产品责任,而第41条和第42条则是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之后,生产者、销售者内部责任的分担规则,也有学者称之为生产者、销售者的最终责任。

[27]第四,《侵权责任法》第42条仅规定销售者承担责任,但且没有规定向谁承担责任,就其文义而言,大抵可作俩种解释:壹是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于缺陷造成损害的,销售者直接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二是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于缺陷造成损害的,由销售者承担最终责任,非由销售者的过错造成产品缺陷的,应由造成缺陷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本文作者认为,第二种解释较为妥适。

从体系解释的视角,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和第43条第2款“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的规定相衔接;从立法目的的视角,产品责任的规制目的于于“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28]当条文之间发生矛盾,有可能做出对运营者有利或对销售者有利等俩种不同的解释时,自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29]第五,从前述历史解释的情况可知,《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直接来源于《产品质量法》第41-43条,而《产品质量法》第41-43条只是对《民法通则》第122条的具体化。

就《民法通则》第122条所使用的词语而言,且没有出现“过错”、“过失”等词,也没有使用可推知相同含义的表达方法,自应解释为无过错责任。

[30]参和立法的专家、学者也大抵表达了这壹观点,本文作者认为,从《产品质量法》的说明中尚无法见出其就归责原则不同于《民法通则》的理由,能够解释为《民法通则》规定的无过错产品责任于《产品质量法》上且未改变,《产品质量法》第29-31条(现第41-43条)旨于落实产品责任的承担,即规定产品责任最终承担的主体,以此明确各主体的产品质量责任。

此外,就有可能导致产品缺陷的主体而言,除了生产者之外,仍有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我国法上将销售者和生产者界定于同壹位阶,有其特殊的背景,运输者、仓储者于《侵权责任法》上且没有作为责任主体而规定。

就产品责任的本意而言,生产者是“兜底者”,如果造成产品缺陷的是生产者之外的其他人时,则由生产者向其他人追偿。

至于第42条第2款的规范意义,大抵能够理解为于销售者不能指明生产者或供货者时,能够视其为生产者,由其承担最终的责任。

本文作者认为,至少于产品责任领域,严格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其微,均指产品责任的承担不以生产者、销售者存于过错为前提,亦即不要求被侵权人对生产者、销售者的过错举证,生产者、销售者也不得以无过错为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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