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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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1、对高危、危重孕产妇实行村、乡、县或县、市、省三级转诊模式。

必要时,可进行跨级转诊。

2、高危、危重孕产妇原则上实行院间转诊。

转诊时,转诊人员必须对患者或其家属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必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分片负责接送高危孕产妇,原则上高危妊娠产前评分5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卫生院产检;10分及以上的孕妇,须转诊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产检、分娩。

3、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或产程中发现滞产、难产等情况,并超出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时,应按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立即转送至有抢救能力的医疗机构产科急救中心或者市级机构进行救治,转诊时应由知情医师和有一定产科救治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护送,转诊途中做好病情观察,做好交按工作,并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诊的,要立即报告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派骨干到现场参与抢救并指导。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

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

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

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一、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对辖区内孕产妇相关情况进行“五色”评估分级管理:1。

绿色(低风险)2.黄色(一般风险)3。

橙色(较高风险)4。

红色(高风险)5.紫色(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具体分色管理相关内容详见五色卡。

二、分级管理1.绿色管理孕妇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2。

黄色管理孕产妇:由卫生院负责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孕产妇信息反馈给七星关区妇幼保健站.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橙色及以上管理孕产妇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

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

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接诊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五色卡”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黄色管理孕妇,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2.对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24小时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3.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五、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1、按高危妊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对重度痫子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肝、肾、脑等重要脏器疾病及重度贫血、甲亢、糖尿病及其他诊断不明或乡级条件有限,诊治困难者均应转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或分娩。

2、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转院。

完整)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完整)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完整)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保障孕产妇健康的重要措施。

首先,医疗机构应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和相应信息系统中。

其次,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动态评估妊娠风险,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和合并症情况,并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

最后,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并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14、孕产妇三级转诊制度

14、孕产妇三级转诊制度

四、估计胎儿体重>3.5公斤的初产妇或有头盆不称 者(胎头跨耻征阳性或临界骨盆、胎儿体重 >3.5kg),凡医院无血源及剖腹产条件时应立即 转诊。 五、有产程异常:潜伏期延长,活跃期迟缓,停滞 者,凡医院无血源及剖腹产条件时应立即转诊。 六、发生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者,必须立即按《广 州市产后出血的诊断与防治常规》处理。出血量 多或病情严重者应边抢救边转诊或请区产科市产后出血的诊断与防 治常规》处理。严重粘连或植入者,不能强行剥离,必须 立即转诊或请区产科抢救小组会诊指导或现场抢救,并做 好手术准备。 八、发生产道裂伤(血肿)出血者,必须按《广州市产后出 血的诊断与防治常规》处理。处理后仍有持续性出血者或 裂伤严重者,必须立即转诊或请区产科抢救小组会诊指导, 现场抢救,并做好手术准备。 九、出现先兆子宫破裂或可疑羊水栓塞症状时,必须在急请 区产科抢救小组同时,做好输血和手术准备,如正使用催 产素者,必须立即停用。 十、出现可疑凝血功能障碍所致的产后出血或DIC症状时, 必须在急请区产科抢救小组同时,做好输血和手术准备。
第三条 按确定转诊区域进行转诊分为一般孕产妇 的转诊及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两类。 第四条 成立医院内产科抢救领导小组,由本院妇 产科、儿、内、外、麻醉科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在主管院长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院内 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指导指挥工作。 第五条 一般孕产妇转诊单位首先认真填写转诊病 历,内容应包括诊断,主要病情介绍和治疗经过 及转诊原因,医院名称及当班医生签名。
第一条 为贯彻“母婴保健法”确保母婴安全,降 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掌握转诊内容及标准: 一、在负责的高危监护与处理范围内(妊娠合并轻 度妊高征,轻度贫血和以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后病情缓解的孕产妇),凡经治疗观察两周效果 不显著者须转诊。 二、产检中,妊娠图显示宫高连续三次小于第十 百分位或大于第九十百分位者,应建议病人到二 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检查,必要时转诊。 三、妊娠小于36周早产或胎膜早破者,应立即转诊。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者导致难产者”。

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及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具体转诊范围为: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

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 (见附件3)。

2 、孕妇浮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数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

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预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具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区内危(wei)险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査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1、对高危、危重孕产妇实行村、乡、县或县、市、省三级转诊模式。

必要时,可进行跨级转诊。

2、高危、危重孕产妇原则上实行院间转诊。

乡、县两级医疗保健机构都应承担高危孕产妇的转诊任务,凡有救护车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分片负责接送高危孕产妇,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的急救。

原则上高危妊娠产前评分5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卫生院分娩;≦15分的孕妇,可在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分娩;≦25分的孕妇,要及时转诊到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或市级转诊机构;﹥25分的高危孕妇,必须及时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救治。

严禁高危孕产妇在村级接生。

3、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或产程中发现滞产、难产等情况,并超出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时,应按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见附件1),立即转送至有抢救能力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或者市级转诊机构进行救治,转诊时应由知情医师和有一定产科急救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护送,转诊途中做好病情观察,做好交接工作,并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见附件2);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送的,要立即报告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派骨干到现场参与并指导抢救。

高危孕产妇转诊管理流程图
危重↗
↑危 重
↖危重
高危评分5分高危评分
10分 ——→ ——→ 报告
报告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注:同时占上表两项以上者,其分数累加。

分级,轻:5分;中:10~15分;重:≥20分。

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妇女选择生育。

然而,一些孕产妇可能存在高风险因素,需要特殊关注和管理以确保她们和胎儿的健康。

因此,建立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目标
该制度主要旨在:
- 确定高风险孕产妇的特征和风险因素;
- 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的分级管理;
- 提供明确的转诊机制,确保高风险孕产妇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

分级管理
高风险孕产妇的分级应基于她们的身体状况、病史以及潜在的并发症风险。

下面是分级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级风险
- 孕期并发症史,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 孕期并存其他病症;
- 孕期特殊情况,如多胞胎、早产史等。

二级风险
- 孕期中重度并发症;
- 孕期某些病症,如妊娠期贫血等。

三级风险
- 孕期轻度并发症;
- 某些高风险因素,如高龄、多产等。

转诊机制
高风险孕产妇在分级管理后,可能需要转诊到专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更精细化的诊断和治疗。

以下是转诊的基本原则:
- 一级风险孕产妇应直接转诊至合适的专科医院;
- 二级风险孕产妇应根据需要转诊至专科医院或二级医疗机构;
- 三级风险孕产妇在本地医疗机构进行观察和管理,如有需要
可转诊至二级医疗机构。

总结
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对于提高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分级管理和明确的转诊机制,我们
能够更好地关注和照顾高风险孕产妇的需求,确保她们获得适当的
医疗服务。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

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

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

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

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

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

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孕产妇转诊制度模板

孕产妇转诊制度模板

孕产妇转诊制度模板一、总则为确保孕产妇在妊娠、分娩和产后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提高孕产妇医疗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转诊原则1. 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危急情况,需立即进行转诊。

2. 孕产妇在妊娠和产后期出现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经基层医疗机构救治无效,需转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3. 孕产妇在妊娠期间,发现胎儿异常、遗传性疾病等,需转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4. 孕产妇在妊娠期间,因地域、家庭等原因,需转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妊娠和分娩。

5. 孕产妇在分娩后,出现严重产后出血、感染等并发症,需转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三、转诊流程1. 基层医疗机构发现孕产妇病情危急,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疗机构,并做好转诊准备。

2. 上级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定转诊 necessity 和转诊医疗机构。

3. 上级医疗机构向孕产妇及其家属说明转诊原因和风险,取得同意后,办理转诊手续。

4. 孕产妇转诊过程中,基层医疗机构应密切配合,确保转诊顺利进行。

5. 孕产妇转至接收医疗机构后,接收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救治,并做好后续治疗和管理工作。

6. 孕产妇转诊结束后,接收医疗机构应将治疗情况反馈给转出医疗机构,以便于跟踪管理。

四、转诊注意事项1.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孕产妇转诊制度,明确转诊流程和责任人员。

2. 基层医疗机构应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早期发现并处理孕产妇病情变化,减少转诊情况。

3. 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孕产妇救治设备和技术培训,提高孕产妇救治能力。

4. 孕产妇转诊过程中,各级医疗机构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 孕产妇转诊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尊重孕产妇意愿。

6. 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孕产妇转诊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断优化转诊流程,提高孕产妇医疗救治水平。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造成孕产妇病情恶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完整)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完整)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完整)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则。

高风险孕产妇的定义
高风险孕产妇是指存在一定患病风险或并发症可能的孕产妇。

包括但不限于年龄较大、存在慢性疾病、妊娠合并症等。

分级管理的目的
分级管理旨在对高风险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以便于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和监护措施。

通过早期识别和干预,可以降低患者并发症的风险,提高母婴的安全性。

分级标准
高风险孕产妇根据其病情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通常分为三个级别:
1. 一级管理:存在较高风险,需要更加严密的监测和干预措施,可能需要专家团队的管理和协助。

2. 二级管理:存在中等风险,需要规范的产前检查和妊娠期监测,必要时进行专科转诊。

3. 三级管理:存在较低风险,但仍需要进行常规的产前检查和
妊娠期监测。

转诊制度
转诊制度是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孕产妇的疾
病风险超过当前医院能够提供的医疗水平时,应及时发起转诊。

转诊应满足以下原则:
- 转诊应在孕产妇和医务人员共同决策下进行。

- 转诊时应提供详细的病历和检查资料,以便接诊医院能够及
时了解患者的病情。

- 转诊应选择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和设施的医疗机构。

结论
高风险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对于提高孕产妇的生育安全和保障母婴健康非常重要。

通过分级管理和及时转诊,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及早识别并处理潜在的风险,给予孕产妇更好的护理和监护。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一、转出机构:
1.对中重度孕产妇应与孕产妇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并确定转诊单位后,开具《广东省高危孕产妇转诊单》交孕妇本人,嘱其携带转诊单及孕期检查资料到转诊医院及时就诊,并持续跟踪随访,直至收到《广东省高危孕产妇转诊回执》。

2.对极重度高危和危重孕产妇,无特殊情况时,转诊优先考虑转往负责我县的定点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区医院);转诊前先向区医院妇产科或医务处电话报告孕产妇信息。

3.如孕产妇已经出现在特殊情况,转诊前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配置抢救药品及设备,必须由有抢救能力的医护人员陪同转诊,并持续追访直至转诊到位。

4.对不能耐受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应组织专家实行就地、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诊。

二、收治机构:
1.应及时收治并做好进一步检查与高危管理,完成转诊回执反馈。

2.对未经基层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在完成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筛查和信息登记的同时,填写《广东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报辖区妇幼保健院,以确保及时将其纳入高危妊娠管理系统。

三、住院分娩
接受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医疗保健机构,应与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密切联系,全面掌握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病情及诊治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全力组织抢救,保障母婴安全。

四、产后访视
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向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反馈高危孕产妇分娩信息,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根据实际情况将高危孕产妇分娩信息反馈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卫生院,再由卫生院返各村委会卫生室(服务站),落实产后访视工作,并根据高危情况适当增加访视频次。

某某医院 2021年2月10日。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1、对高危、危重孕产妇实行村、乡、县或县、市、省三级转诊模式。

必要时,可进行跨级转诊。

2、高危、危重孕产妇原则上实行院间转诊。

转诊时,转诊人员必须对患者或其家属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必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分片负责接送高危孕产妇,原则上高危妊娠产前评分5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卫生院产检;10分及以上的孕妇,须转诊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产检、分娩。

3、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或产程中发现滞产、难产等情况,并超出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时,应按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立即转送至有抢救能力的医疗机构产科急救中心或者市级机构进行救治,转诊时应由知情医师和有一定产科救治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护送,转诊途中做好病情观察,做好交按工作,并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诊的,要立即报告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派骨干到现场参与抢救并指导。

产科高危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产科高危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产科高危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分级管理制度:1、I级机构,为城市的街道医院和农村的乡医院,除负责进行早孕登记,建立围产保健卡等工作以外,还要负责产前检查,对高危妊娠应提早转诊。

2、Ⅱ级机构,为城市的市区医院和县级医院,负责所划区范围内所有正常分娩和绝大多数高危妊娠的分娩工作,配备一定量和质量的产科和新生儿抢救的医护力量和设备,设有产前咨询、高危门诊和病房。

同时与Ⅲ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严重的高危妊娠在分娩前或分娩时和重危的新生儿应及时转至Ⅲ级机构。

3、Ⅲ级机构,是该围产期保健划区网的中心机构,为城市中的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省、市或地区的中心医院和产科专科医院负责所属划区范围内Ⅱ级机构的全部转诊和会诊。

也接受外省市地区转诊的高度疑难和危重的孕产妇和新生儿。

设有产前咨询、遗传咨询和高危妊娠专科门诊及病房,产科病房、产房和新生儿室均配备重点抢救监护设备,并备有胎心率监护仪,B型超声诊断仪,能进行重点抢救监护设备,并备有胎心率监护仪,B型超声诊断仪,能进行羊膜腔穿刺和羊水成熟度分析,能进行胎儿胎盘功能测定,胎儿生长发育和胎儿宫内情况的监护,有条件时还应进行胎儿头皮血PH和气体分析。

负责所属划区范围内I级及Ⅱ级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培养和业务提高,并定期总结围产医学统计工作质量分析,协同省市妇幼处定期举行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和其他产科质量的审定会。

转诊制度: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要求在Ⅱ级以上医院分娩,住院分娩率达100%。

2、凡围保辩论筛选出的高危产妇,由医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保健医生配合追访、随访及保健指导等工作。

3、对高危孕妇,根据情况针对性地纠正高危因素,必要时住院治疗,对难以矫治的高危妊娠,一律要求提前住院待产,及早确定分娩方法。

4、根据医院的医疗条件,对无条件诊治者转至上级医疗保健单位。

高危因素缓解或消除后可返回本医院继续管理。

高危因素解除可转正常门诊管理。

5、应加强对高危孕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访视质量,增加访视次数,产后42天到医院健康检查。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为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通过对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转诊标准,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本文将从五色分级管理、转诊制度、实施流程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五色分级管理五色分级管理是根据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表示。

不同颜色的级别代表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和管理的重点。

1. 绿色级别:表示孕产妇没有任何高危因素,风险较低。

此类孕产妇可在普通二级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分娩。

2. 黄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一定的高危因素,如高龄、不良妊娠史等。

此类孕产妇应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检和分娩。

3. 橙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较高风险,如重度子痫前期、前置胎盘等。

此类孕产妇应转到市州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或高危妊娠诊治中心进行产检和分娩。

4. 红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极高风险,如急性心力衰竭、严重贫血等。

此类孕产妇应立即转到省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5. 紫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极度高风险,如重度胎盘早剥、胎死宫内等。

此类孕产妇需紧急转诊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二、转诊制度转诊制度是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孕产妇,制定相应的转诊标准和流程,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1. 绿色级别孕产妇: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转到黄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处理。

2. 黄色级别孕产妇:在产检过程中,如发现风险因素加重或出现并发症,应立即转到橙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 橙色级别孕产妇:如病情恶化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转到红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 红色级别孕产妇:应立即转到紫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启动紧急抢救绿色通道。

5. 紫色级别孕产妇:在转诊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孕产妇病情,确保安全抵达目的地。

三、实施流程1. 筛查与评估:各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确定孕产妇的风险级别。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高危孕产妇是指孕产妇在妊娠、分娩或产褥期中存在生命危险或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

针对高危孕产妇需要建立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指将高危孕产妇按照医疗资源、护理水平、条件和设施的不同情况分层管理,对重症患者实行转诊和联合医疗服务的一种管理方式。

下面对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高危孕产妇可以按照医学、社会、人口学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

下面介绍按照医学情况分类的方法。

1.绝对高危孕产妇:指存在直接危及生命的急重症患者,如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羊水栓塞等,需要及时转介到高级医院的急诊科或专业门诊进行治疗。

2.相对高危孕产妇:指存在胎儿和(或)母体健康风险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年龄≥35岁或≤21岁的产妇;(2)孕前有慢性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甲亢等;(3)孕期疾病,如妊娠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4)孕前、孕期或产后期出现并发症,如贫血、心脏疾病、肾病等;(5)多胎妊娠、高龄初产妇、外国籍产妇等。

相对高危孕产妇的治疗和管理重点在于早期筛查和监测,定期产前检查,积极干预和纠正疾病。

3.一般孕产妇:指没有上述情况的产妇,但也需要接受规范的产前、产时和产后护理。

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1.建立转诊制度:全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重点城市和地区建立高危孕产妇无缝转诊制度,实现下一级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及时转诊。

2.制定转诊标准:对包括绝对高危孕产妇和相对高危孕产妇在内的不同类型的患者,依据专业规范和诊疗指南制定科学合理的转诊标准。

3.实施转诊流程:在多学科协作下,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转诊流程和达到信息的共享,使高危孕产妇的诊断和治疗更加连续、协调和系统。

4.规范转诊过程:加强医生、患者、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使高危孕产妇在转诊过程中能够正确地了解医学治疗的态度和方法,促进医患沟通。

总之,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从战略层面到实施层面的全面观察和分析,形成科学、及时、经济的治疗和管理体系,加强医生和患者的交流和协调,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保健、治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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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一、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对辖区内孕产妇相关情况进行“五色”评估分级管理:
1.绿色(低风险)
2.黄色(一般风险)
3.橙色(较高风险)
4.红色(高风险)
5.紫色(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
具体分色管理相关内容详见五色卡。

二、分级管理
1.绿色管理孕妇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督促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

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黄色管理孕产妇:由卫生院负责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孕产妇信息反馈给七星关区妇幼保健站。

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橙色及以上管理孕产妇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

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

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
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五色卡”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黄色管理孕妇,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2.对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24小时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3.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五、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1、按高危妊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对重度痫子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肝、肾、脑等重要脏器疾病及重度贫血、甲亢、糖尿病及其他诊断不明或乡级条件有限,诊治困难者均应转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或分娩。

2、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转院。

3、高危孕产妇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征的家属同意后留院处置,并请上级医师给与技术援助,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院。

4、转院时由医护人员护送。

5、高危孕产妇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6、转出的高危孕产妇应有我院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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