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1)
民警个人存款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民警个人存款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存款立行”的战略决策,促进我行对私存款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规范经营,满足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管理需要,维护我行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银行《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文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13号文修订),《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及xx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对私存款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大额存单业务”,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可办理提前兑取、冻结、开立存款证明和质押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大额存单业务”,是指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电子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和兑付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和办理经批准的与个人大额存单相关的其他各类业务。
第四条发行渠道与信息披露:个人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个人大额存单业务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电子银行渠道、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办理。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个人大额存单业务提供第三方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台。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个人大额存单,须于每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前一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条款,并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和中国货币网进行披露,并于发行结束后次日内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和中国货币网披露发行情况。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条款与发行情况由第三方平台自动生成传输至中国货币网。
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个人大额存单,在个人大额存单发行期每日日终时将日终余额上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进行总量登记。
个人大额存单存续期间,若有任何影响我行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发生,我行须在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货币网予以披露。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出台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出台依据《管理办法》,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金融机构应当报告大额交易:1、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等。
2、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3、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对于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也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万美元,则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同时,央行特别提出,“按照《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与现行2006年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在监测标准上,《管理办法》调整了部分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
在适用范围上,除银行、证券、期货等已覆盖的机构外,新增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
在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上,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新增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此外,《管理办法》还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并对交易报告具体要素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可疑交易,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大学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大学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作为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大学拥有着大量的资金流动,包括来自政府补助、学费收入、科研项目资金、捐赠款等多种资金来源。
为了保证这些资金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大学需要建立起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大学大额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以期为各大学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大学大额资金管理的意义大学拥有的资金规模庞大,管理起来非常复杂,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大额资金管理不仅关系到学校的财务安全和稳定运行,还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发展。
只有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保障资金的使用安全,推动学校的发展。
三、大额资金的来源1.政府补助:政府给予大学的补助资金是大学最主要的来源之一,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运行。
2.学费收入:学生交纳的学费是另一种主要的资金来源,用于学校教学设施的维护和改进。
3.科研项目资金:学校承接的科研项目资金也是大额资金的来源之一,用于支持学校的科研成果和创新。
4.捐赠款:一些慈善机构或个人会向学校捐赠资金,用于学校特定项目或专项用途。
五、大额资金管理的原则1.合规性原则:大学在管理大额资金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法去向。
2.安全性原则:大学必须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防范各类风险。
3.稳定性原则:大学在管理资金时要保持稳定的运作,不做投机性操作,保证学校财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4.透明度原则:大学要做到资金的透明管理,定期公布财务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5.合理性原则:大学在管理大额资金时要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和配置,确保资金的最大利用效益。
六、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1.资金收支管理:主要包括对大额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支出合理。
2.资金使用管理: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管控,确保资金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
3.资金归集管理:对大额资金的归集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4.财务报表管理:定期公布学校的财务报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大额资金的管理,保证学校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大额资金的管理,大额资金包括校园建设、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科研项目等资金。
第三条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应坚持统一决策、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对大额资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大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二章大额资金管理的程序第七条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应有完整的决策程序,包括资金申报、初审、复审、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资金申报应由申报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报理由、预算方案、实施方案等。
第九条初审环节由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等。
第十条复审环节由学校财务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资金预算、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一条审批环节由学校领导对通过复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决策是否批准相应的大额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审批通过的大额资金使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并保留相关资料。
第三章大额资金管理的要求第十三条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节约用途、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十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预算方案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超额使用。
第十五条大额资金使用的采购工程或设备必须经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保公平合法。
第十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应按照工程进度或项目进展进行分期支付,并建立相应的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大额资金的使用单位应进行资金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安全和有效。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应加强大额资金管理的监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大额资金管理违纪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大额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推荐范例】后勤集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WORD1页)
后勤集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凡属于重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额度资金的确定
根据集团的财力状况,确定以下各项为大额度资金:
1、单项工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修缮项目。
2、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
3、所有的贷款、投资。
4、按单位有关规定的常规性支出外,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款项。
二、大额度资金的审批程序
1、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或有关部门做出可行性论证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大额度资金按规定的权限范围和审核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
三、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
大额度资金使用由财务、校纪委进行监督,校审计处进行审计。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3)173号附件1)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3)173号附件1)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确保大额支付系统快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第三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统称银行)、特许机构以及系统运行者,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含)以上中心支行(库)。
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
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特定业务的机构。
第五条清算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行负责管理,集中摆放在国家处理中心。
本办法所称清算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开设的用于资金清算的存款账户。
第六条大额支付系统处理银行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发起的内部转账业务,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其信息从发起行发起,经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至接收行止。
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
发起清算行是向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或特许参与者。
发起清算行也可作为发起行向支付系统发起支付业务。
发报中心是向国家处理中心转发发起清算行支付信息的城市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是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清算处理的机构。
单位大额资金使用规章制度
单位大额资金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切实保障单位资金安全,树立用人用钱纪律,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大额资金是指单笔金额超过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金额,经过审批程序而获得的巨额资金。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为规范大额资金使用行为,保障单位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内部管理。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平、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五条单位领导干部应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能违规挪用和私存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程序进行,经过合理审批和审核,确保使用合理合法。
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各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应当遵循节俭办公、节约用钱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合理。
第二章大额资金审批管理第九条单位大额资金使用需经过审批程序,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领导或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大额资金使用申请书需明确资金用途、金额、使用期限等详细内容,经审批通过后始可使用。
第十一条审批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申请,并及时作出审批结果,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限额。
第十二条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金额,保证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单位领导及审批部门要认真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申请,确保申请内容真实合法,不得随意批准资金使用申请。
第十四条大额资金审批部门要保密审批过程,不得泄露审批内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第十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部门,并照实记录审批过程,形成书面文件,以备查档。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施谁审批、谁监督和谁使用的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不得违规挪用。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
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
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
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
2 公司向银行贷款;3。
2。
3 公司股利分配;3。
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
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
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
2。
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
2。
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
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
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
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
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
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专项资金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的保管、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严谨高效的原则,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拨款用途、拨款对象、拨款金额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截留或挥霍。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专项资金管理机构。
第二章专项资金保管第六条专项资金应当专门设立账户进行存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挪用。
第七条专项资金账户应当设立财务专管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财务专管人员应当定期对专项资金账户进行清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第九条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拨款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用于非拨款目的。
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应当经过合法审批流程,审批文件齐全、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使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项目计划、细则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专项资金监督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报告,及时增加或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定期接受财务审计、事后监督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专项资金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对于挪用、截留或挥霍专项资金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将严重违法行为通报有关机关、单位。
第十五条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人员应当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不按规章制度操作、造成财务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管理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事宜如有需要变更,需经管理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专项资金管理的合法、规范和有效的原则。
集团下属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大额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性,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根据《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XX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银行信贷资金、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宗采购及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
薪酬支出不列入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按照《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XX公司(本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额资金使用须经XX公司经理班子决策范畴。
第二章权限界定第四条所有银行和其他信贷资金,3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奖励等非生产性支出,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以上的债务重组项目,1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大宗采购支出、XX公司内部单位借款,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项目支出,须经XX公司经理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经理班子讨论决定的同一事项(如讨论通过的项目、计划、合同,以及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等)范围内出现多笔资金支付的,不再上会讨论,根据《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集团审批支付。
然后按《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程序审批。
第五条申请支付部门提出申请(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并附有关材料),交由XX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签署意见提交XX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经理班子会讨论决定。
用款单位根据决策意见,按照《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审批程序审批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支付。
财务部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支付。
第六条若发生应急支付事项,公司经理班子统一资金支付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及时拨付应急资金,事后完善有关手续并在经理班子会上通报。
第七条须报集团公司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按其有关规定报批。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公司经理班子会在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议题前,分管领导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充分协调,对涉及企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资金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额资金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贷款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政策得以落实。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应重视大额资金的管理,明确责任,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公司财务部门咨询。
第二章大额资金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大额资金指公司境内外账户中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资金。
第七条公司大额资金主要分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资金两类。
第八条自有资金由公司自行决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金、投资资金等。
第九条贷款资金由银行贷款提供,主要用于企业扩张、项目投资等方面。
第十条公司大额资金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
第十一条资金监管包括账户监管和风险监测两个方面。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包括使用计划、使用审批两个方面。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和政策,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第三章大额资金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第十四条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确保资金用途合理、风险可控。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监测,对公司大额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第十六条公司大额资金的使用应有明确的使用计划,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七条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应符合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大额资金使用记录和档案,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
第十九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应重视大额资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大额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第二十一条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大额资金拨付管理制度
大额资金拨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资金的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或部门,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对于大额资金的拨付管理都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大额资金指单位或部门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需拨付的金额较大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采购款、研究项目费用等。
第四条大额资金拨付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合理用途、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拨付管理程序第五条大额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和监控,确保拨付资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单位或部门在拨付大额资金前应制定拨付计划和预算,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七条拨付大额资金的程序应当包括拨付申请、资金准备、审批流程、拨付出账等步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账册。
第八条对于不同性质的大额资金拨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流程,保证其拨付符合规定。
第三章审批权限第九条单位或部门应明确大额资金拨付的审批权限,确保资金的审批程序合法、合理、透明。
第十条不同金额级别的大额资金拨付应有相应的审批权限管理,确保拨付程序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审批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和记录制度,对拨付申请进行审议和审核,保证审批决策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监控措施第十二条单位或部门应当建立资金拨付的监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监控、资金流向监控、资金流量监控等。
第十三条对于大额资金拨付,应当建立监控机制和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报备和公示制度,接受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用途符合规定。
第五章风险防控第十五条单位或部门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拨付资金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对于拨付资金的用途和安全,单位或部门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第六章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单位或部门应当明确大额资金拨付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相关资金拨付活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额资金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投资、支付、报销等。
第三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资金使用;(二)效益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使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四)透明公开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资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审议大额资金使用方案;(三)监督大额资金使用过程;(四)定期对公司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一)负责编制大额资金使用计划;(二)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申请;(三)负责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手续;(四)负责监督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第八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分为一般大额资金使用和特殊大额资金使用。
第九条一般大额资金使用,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
一般大额资金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特殊大额资金使用,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
特殊大额资金使用需经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如下:(一)使用部门提出大额资金使用申请,并附相关资料;(二)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三)财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签署意见;(四)一般大额资金使用报财务部门备案;(五)特殊大额资金使用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六)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大额资金使用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大额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大额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农村大额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农村大额资金的监督和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大额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涉及农村大额资金的组织、流转、监督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农村大额资金是指本制度所定义的以万元以上为标准的农村集体资金。
第二章农村大额资金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农村大额资金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人和管理岗位,并确保资金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农村大额资金的组织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流转。
第六条农村大额资金的流转必须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和授权,并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操作和监督。
第七条农村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公益性、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并经过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决策程序。
第八条农村大额资金的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收入的来源合法、证明齐全,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和记录。
第三章农村大额资金的监督与控制第九条农村大额资金的监督应由专门的监察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农村大额资金的监督和控制。
第十条农村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预算和计划,严格控制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账务管理和记录。
第十一条农村大额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对相关资金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十二条农村大额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资金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农村大额资金的盘点和归档工作应定期进行,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份,并对需要淘汰的资金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四章农村大额资金的使用与控制第十四条农村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公告、公示、公益、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正确性。
第十五条农村大额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挪用资金或用于不合法的用途。
医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大额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在大额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的预算编制、审核、拨付及监督管理。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七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配套设施;(二)建设、改造、维修医院基础设施;(三)支付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款项;(四)其他经医院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大额支出。
第九条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一)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配套设施,单次支出超过100万元;(二)建设、改造、维修医院基础设施,单次支出超过100万元;(三)支付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款项,单次支出超过100万元;(四)其他经医院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大额支出。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第十条大额资金使用应按以下流程进行:(一)预算编制: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部门。
(二)预算审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各科室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三)审批: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预算报送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四)拨付:经批准的大额资金,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拨付。
(五)监督:审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预算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资金拨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额资金的行为。
大额资金存储管理制度
大额资金存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大额资金的存储管理,防止损失和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存储大额资金的部门或单位。
三、资金存储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存储的资金应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存储来历不明的资金。
2. 安全保密:资金存储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并严格保守资金信息,不得泄露。
3. 专人管理:大额资金存储由专人负责管理,针对不同的资金存储需求,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岗位。
4. 分级授权:对资金存储的授权应分级明确,避免一人独揽权力,确保监督和制约。
5. 审计监管:对资金存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6.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资金存储管理流程1. 资金存储需求确定: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确定需存储的资金金额和存储期限。
2. 资金存储计划编制:根据存储需求,编制资金存储计划,包括存储时间、金额、方式等。
3. 资金存储审批: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批准资金存储计划。
4. 资金存储执行:按批准的存储计划执行,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或渠道。
5. 资金存储监督管理:设立专人负责资金存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
6. 资金使用监管:对存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五、资金存储安全措施1. 资金存储账户开设:将存储的资金开设专用账户,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
2. 资金存储渠道选择: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或渠道进行资金存储,避免存储在风险较高的渠道。
3. 保险签约:对存储的资金进行保险签约,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获得赔偿。
4. 定期审计:对资金存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5. 网络防护:对电子资金存储进行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六、资金存储管理责任1.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存储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2. 专人管理人员:负责资金存储操作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1.doc
大额资金使用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1 大额资金使用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流程图中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一、提出申请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申请的人员由于受到自身认识局限或外界因素的影响,故意夸大或缩小资金使用额度,使申请失去真实性。
防范措施:1、提出申请的人员应当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使申请切合实际,并主动上交系或中心领导审查。
2、加强监督,学院成立领导小组或者指派系、中心有关人员对提出申请人员和申请的制定过程进行监督。
二、开会讨论过程中的风险点党政联席会没有进行开会讨论,或者讨论结果不够公正。
防范措施:党政联席会对提出的申请进行详细的审查,党政联席会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三、集体决策过程中的风险点没有提交教代会表决或者表决人数未达到标准,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
防范措施:在教代会表决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并保存详细的会议记录,必要时与事件有关的人员采取回避政策。
四、实施过程的风险点1、未能进行过程监督。
2、监督小组人员与实施人员集体违反学校相关规定。
防范措施:学院由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带头进行过程监督,将监督结果及时与学院领导班子沟通,或在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公布,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或审查。
福利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编制流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流程图中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一、制定计划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年度预算的工会和财务负责人由于受到自身认识局限或外界因素的影响,故意夸大或缩小预算数额,使计划失去真实性。
防范措施:1、制定年度预算计划的人员对福利基金发放的情况做详细调研,确保预算计划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2、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工会成立领导小组,对制定计划人员和计划的制定过程进行监督。
二、审核过程中的风险点党政联席会没有开会讨论,或者讨论结果不够公正。
防范措施:党政联席会对提出的计划进行详细的审查,党政联席会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三、集体决策过程中的风险点没有提交教代会表决或者表决人数未达到标准,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
村镇银行大额资金划业务授权管理办法-V1
村镇银行大额资金划业务授权管理办法-V1近年来,随着村镇银行规模不断扩大,大额资金划转业务也越来越频繁。
为了保障大额资金的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村镇银行对大额资金划转业务做出了严格的授权管理办法。
一、授权规定1.大额资金划转必须得到授权村镇银行必须明确授权范围,对于涉及大额资金的划转业务,必须得到授权。
在申请授权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授权申请书,并由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授权范围必须明确授权范围必须明确,包括授权的金额、账户、用途等信息,确保授权的资金只用于授权范围内的目的,防范非法使用。
二、授权流程1.授权申请申请授权的客户必须填写相应的授权申请书,申请书需填写划款金额、划款账户、划款用途、收款账户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银行根据授权申请书、证明材料等信息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资料和客户身份信息。
3.授权审核通过后,银行对授权申请进行授权,并将授权的金额、账户等信息告知客户。
三、授权管理1.授权协议签订银行与客户签订授权协议,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限额等规定,并加强对客户的风险评估。
2.授权信息核实银行要加强对授权信息的核实,确保授权范围内的资金划转合法、真实、完整,确保资金安全。
3.授权风险管理银行要建立完善的授权风险管理机制,控制授权风险、预防授权风险。
综上所述,村镇银行对大额资金划转业务的授权管理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授权,确保大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对于客户来说,也应该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村镇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V1
村镇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V1随着国家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村镇银行的不断壮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日益成为村镇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因此,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制定一套科学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额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大额交易是一种高风险交易,需要村镇银行高度警惕。
大额交易指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村镇银行设定的金额,而该金额应当适当高于村镇银行的日常交易金额水平,从而判定该笔交易为大额交易。
针对大额交易,村镇银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应当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 监测与报告机制: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大额交易监测机制,对超过设定金额的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上报银监机构。
2. 客户身份验证:针对大额交易,村镇银行应当进行客户身份验证,核实客户基本信息,防止内外勾结进行的非法交易。
3. 清单管理:针对大额交易,在报告银监机构前,村镇银行应当制定清单管理办法,将大额交易的交易人信息和交易细节记录在清单中。
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可疑交易是一种特别的银行风险。
可疑交易不仅包括洗钱交易,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可疑交易。
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制定一套科学的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针对可疑交易,村镇银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应当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 监测与报告机制: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可疑交易监测机制,对可疑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上报银监机构。
2. 客户身份验证:村镇银行应当进行客户身份验证,核实客户基本信息,防止内外勾结进行的非法交易。
3. 清单管理:针对可疑交易,在报告银监机构前,村镇银行应当制定清单管理办法,将可疑交易的交易人信息和交易细节记录在清单中。
4. 风险评估:村镇银行应当对可疑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交易人的背景、资金来源、交易用途等方面的评价。
综上所述,村镇银行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不仅仅是一个规定流程的问题,更是一种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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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支出;3、100 万元以上投资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工程项目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100 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和外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4、集团内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需要报经上级公司的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公司财务部。
由公司财务部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后做出决策。
2、支付复核: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在会前2天内告知所有参会决策人员,并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在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试执行。
第十四条附件。
附件1:
山西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
年月日
附件二:
山西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