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大额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控和归档等工作。
二、大额资金定义2.1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
2.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大额资金的标准,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大额资金申请3.1 申请大额资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大额资金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相关合同或协议;(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3.2 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大额资金审批4.1 大额资金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如下:(1)单笔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单笔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由董事会审批;(3)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2 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应对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对资金使用的风险进行评估。
五、大额资金使用5.1 大额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2)确保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5.2 使用大额资金时,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六、大额资金监控6.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监控,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6.2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七、大额资金归档7.1 大额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2 归档资料应包括:(1)大额资金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相关合同或协议;(4)审批文件;(5)其他需归档的材料。
八、责任追究8.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大额资金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大额资金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加强对公司现金流的监控,合理运用和配置公司现金资源,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资金进行管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应遵循“谨慎、规范、高效、透明”的原则,加强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应遵循合规经营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五条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应遵循风险管理原则,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防范风险。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和程序,做到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真实和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资金状况和流动。
第二章公司大额资金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设立大额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大额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负责公司的资金调度,监督和检查公司内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编制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财务预算。
第九条大额资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和程序;负责公司资金的投资、调度和监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负责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的领导和员工应配合财务部门和大额资金管理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报表,确保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公司大额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第十一条公司大额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融资活动、银行贷款、股权投资等。
第十二条公司大额资金的主要运用包括:资金的周转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融资、偿还债务等。
第十三条公司大额资金的运用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政策,做到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利用效率。
第四章公司大额资金的投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大额资金的投资管理应遵循“风险与回报相匹配,流动性与安全性相衡”,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投资标的和投资方式。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中材集团、中材国际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设备、材料采购;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决策。
具体权限如下:1、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由董事长签批,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需上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设备、材料采购,单笔支付资金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的由董事长签批;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依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执行。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精编版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11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11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500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所属内部的其他公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
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记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党委办发布的《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金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大额资金是指500(含5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包括所有投资类项目,不论金额大小)。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办公会、集团党委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按照规定召开的公司办公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若存在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5万(含5万)以上的资金项目,须召开办公会通过表决后支付,500(含5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包括所有投资类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办公会表决通过后必须再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表决同意。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纪检督察室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与《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制度执行日参照《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发布之日。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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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大额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大额资金是指超过本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一般性资金支出限额的资金。
具体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大额资金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大额资金的使用需由使用部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资金使用目的、金额、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申请部门应将大额资金申请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财务部门应核实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并对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初步评估。
第六条经财务部门初步审核后,大额资金申请需报单位领导审批。
审批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风险控制以及资金效益等方面。
第七条对于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或大额投资的大额资金使用,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与监督第八条经批准后的大额资金,由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支付。
支付过程中,应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准确、合规。
第九条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申请用途使用大额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如需调整,应重新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大额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确保大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大额资金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涉及大额资金支付、收入、划转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风险;2.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4. 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大额资金定义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大额资金是指:1. 单笔支付或收入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资金;2. 涉及多个项目或业务的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资金;3.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大额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大额资金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大额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审批大额资金支付、收入、划转等业务;2. 监督大额资金使用情况;3. 制定和完善大额资金管理制度;4. 处理大额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大额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章资金支付、收入、划转管理第八条大额资金支付、收入、划转等业务,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材料报送大额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4. 大额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收入、划转等业务。
第九条大额资金支付、收入、划转等业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具有合理的资金使用理由;4. 有明确的项目、用途和预算。
第十条大额资金支付、收入、划转等业务,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集团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超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有权安排、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1.超预算100万元或预算外单项100万元以上的资金的安排和使用;2.对外100万元以上的大额捐赠、赞助;3.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超过协议价格或评估价格的资金使用;4.其他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团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集团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第七条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相关材料。
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结合集团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联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提交至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最终决策。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程序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后,资金具体使用时由集团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按各自权限签审。
涉及财务总监联签事项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工作职责及联签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对签审后的资金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额资金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投资、支付、报销等。
第三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资金使用;(二)效益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使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四)透明公开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资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审议大额资金使用方案;(三)监督大额资金使用过程;(四)定期对公司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一)负责编制大额资金使用计划;(二)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申请;(三)负责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手续;(四)负责监督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第八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分为一般大额资金使用和特殊大额资金使用。
第九条一般大额资金使用,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
一般大额资金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特殊大额资金使用,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
特殊大额资金使用需经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如下:(一)使用部门提出大额资金使用申请,并附相关资料;(二)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三)财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签署意见;(四)一般大额资金使用报财务部门备案;(五)特殊大额资金使用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六)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大额资金使用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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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二)公司向银行贷款;
(三)公司股利分配;
(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
(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
购;
(五)10万以上(含1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
(六)100万以上(含1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审批
第六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签审。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支付
第八条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第九条支付审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形成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第十条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
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附有关资料,实行联签联审。
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