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庆交通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庆纪发[2009]2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使用的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二、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三、公司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四、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五、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六、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七、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现招投标管理.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及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第八条上会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会的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第九条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按照规定召开办公会或者董事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第十条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成员赞成与否意见、决策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二)公司向银行贷款;(三)公司股利分配;(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五)10万以上(含1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六)100万以上(含1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集团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超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有权安排、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1.超预算100万元或预算外单项100万元以上的资金的安排和使用;2.对外100万元以上的大额捐赠、赞助;3.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超过协议价格或评估价格的资金使用;4.其他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团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集团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第七条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相关材料。
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结合集团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联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提交至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最终决策。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程序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后,资金具体使用时由集团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按各自权限签审。
涉及财务总监联签事项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工作职责及联签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对签审后的资金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明确资金管理权责,贯彻落实XX省国资委“三重一大”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额资金是指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对外借款、对外实施债务重组、对外捐赠和赞助等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较大的资金。
大额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金理财(指期限低于三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二)对外借款(包括对公司下属企业和外部企业借款);(三)固定资产购置;(四)无形资产购置;(五)非经营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六)单笔支付5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经营管理费用(非常规费用)。
第三条大额资金支付审批采用领导集体决策机制。
集体决策机构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总支会、董事会。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权限如下:(一)对外投资1、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含)的项目经公司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单笔投资金额超过50万元(不含)不超过1万元(含)的项目经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和集团总办会审批。
超过1万元(不含)的项目经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总办会和董事会审议。
新设或收购公司项目,需同时经过公司三会审议和集团三会审议。
2、资金理财购买保本保息资金理财产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购买保本不保收益型、不保本不保收益型资金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根据董事会年度授权,分别由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1)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公司党总支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超过50万元(不含)不超过1万元(含)的,由公司党总支会和总办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的,由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和总办会审批。
XX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模板)
XX有限公司资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资金(大额资金)管理行为,深入贯彻财务“细、全、高、新、严、实”六字精细化管理原则,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核算与基础工作精细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特制订公司资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现金管理执行条例》,按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违者按现金管理法规进行处罚。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等。
二、加强对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与控制。
(一)大额资金支出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处理日常经济活动过程中,单笔经济业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支出。
公司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为大额资金。
(二)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及程序1、预算内资金(包括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及程序公司内部各单位和部门的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公司财务预算编制原则”及有关规定和单位、部门实际进行编制,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汇总后上报上级部门。
公司的财务预算经上级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落实执行。
按照农场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场长授权,财务预算内的资金由农场行政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联签审批,报账日按照审核报账程序执行。
2、预算外经费性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及程序预算外经费性资金的支出由单位、部门形成书面请示经行政分管领导审签,小额资金呈总经理签字同意,大额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报管局批准追加预算后办理,报账日按照审核报账程序执行。
3、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及程序(1)计划内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由建设单位或执行部门形成书面报告经行政分管领导审签,呈经理签批,由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及结算由会计和出纳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计划外不列规模基本建设资金的支出须经农场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上级部门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年末报上级部门追加指标列固定资产。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XX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50 万元—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5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3。
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
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
2。
2 公司向银行贷款;3。
2。
3 公司股利分配;3.2。
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
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
2。
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
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
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
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
2。
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
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
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
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中材集团、中材国际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设备、材料采购;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决策。
具体权限如下:1、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由董事长签批,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需上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设备、材料采购,单笔支付资金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的由董事长签批;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依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记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党委办发布的《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金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大额资金是指500(含5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包括所有投资类项目,不论金额大小)。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办公会、集团党委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按照规定召开的公司办公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若存在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5万(含5万)以上的资金项目,须召开办公会通过表决后支付,500(含5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包括所有投资类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办公会表决通过后必须再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表决同意。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纪检督察室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与《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制度执行日参照《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办法》发布之日。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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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明确资金管理权责,贯彻落实XX省国资委“三重一大”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额资金是指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对外借款、对外实施债务重组、对外捐赠和赞助等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较大的资金。
大额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金理财(指期限低于三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二)对外借款(包括对公司下属企业和外部企业借款);(三)固定资产购置;(四)无形资产购置;(五)非经营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六)单笔支付5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经营管理费用(非常规费用)。
第三条大额资金支付审批采用领导集体决策机制。
集体决策机构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总支会、董事会。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权限如下:(一)对外投资1、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项目经公司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单笔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项目经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和集团总办会审批。
超过10000万元(不含)的项目经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总办会和董事会审议。
新设或收购公司项目,需同时经过公司三会审议和集团三会审议。
2、资金理财购买保本保息资金理财产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购买保本不保收益型、不保本不保收益型资金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根据董事会年度授权,分别由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1)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含)的由公司党总支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由公司党总支会和总办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之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所属内部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
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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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
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
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
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
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
1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万元—2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万元—3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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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
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
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处、纪委、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
3
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