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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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三)必须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____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____%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五)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____种不同品种的炸药;(六)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

发爆器由通风区负责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链接和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七)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突水预兆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八)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堵炮眼,严禁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九)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十)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十一)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十二)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十三)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煤矿井下放炮是煤矿生产中一项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关于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维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放炮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放炮,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包括装药、布置导火线、引爆炸药等活动。

第四条放炮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同时还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所有从事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证书,方可参与放炮作业。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从事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责任第八条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煤矿井下放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对其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九条煤矿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现场负责人负责具体放炮作业的组织、调度和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参与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煤矿的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安全隐患,保证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放炮作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防护第十四条在进行煤矿井下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防护措施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指示员工禁止入内,确保人员不进入危险区域。

2024年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一、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____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

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规程》有关规定。

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

三、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

四、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

放炮必须用水炮泥。

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泥,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五、顶层煤巷掘进头和岩石横川揭煤,每次放炮都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新鲜风流中,局部通风巷道内的电器及设备必须全部停电,要采取增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炮眼数等措施,严禁放炮后风流中的最大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

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放炮交换牌及接送站岗人员制度,站岗必须拉警戒绳,挂警戒牌,每次放炮都要按规定吹哨发出警号,送电拉炮前必须回头看,确认装炮地点附近无人,方可放炮。

七、放炮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八、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未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装药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

九、装好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否则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十、采面如果实行一次装药分组放炮时,要制订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到两组之间至少间隔____米以上距离,其间隔内的炮眼严禁装药。

十一、放炮员必须背雷管箱加锁,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炮兜携带或存放雷管。

十二、放炮和撤人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回采工作面不少于____米,拐弯不少于____米;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____米,拐弯不少于____米;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____米,拐弯不少于____米。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放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井下放炮作业的责任、权限和制度,完善井下放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井下放炮作业行为。

第四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全面加强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井下放炮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有严格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井下放炮作业组织机构,明确组织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井下放炮作业管理人员。

第八条井下放炮作业组织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井下放炮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井下放炮作业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放炮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培训记录等。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时程、人员组成、责任分工、安全措施等,并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措施的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应当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质条件和矿井结构,评估风险,确定安全预控措施。

第三章井下放炮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和指导,确保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爆服、安全鞋等。

第十五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设置防爆隔离带,并配备合格的安全标志、灭火器材等。

第十六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当保持通风畅通,确保瓦斯浓度和粉尘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第十七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当增设有效的瓦斯、烟尘监测装置,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1.井下爆破工作心须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心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2.每一放炮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岗。

3.当班需用的炮药、电管由当班放炮员持证限量领取,放炮员要严格执行爆破物品清退领用制度。

4.放炮员领取炸药、电管后,直接将炸药、电管安全运送到工作地点,并放置在安全地点,装箱上锁,不得乱丢乱放。

5.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照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当爆破地点附近____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的,严禁装药放炮。

7.如工作面来压,棚架损坏,存在伞檐,巷道不畅,出现透水征兆或者工作面风量不是的,严禁装药放炮。

8.爆破前,班组中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9.对于放炮距离,拐弯长度不得小于____米,直线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

10.放炮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放炮拉接线中,不得与任何电缆或导体接触。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2)井下放炮是一项危险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井下放炮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爆破区域、制定安全区域、清除炸药残留物和爆炸物等。

- 完善的作业计划和操作程序,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每个步骤和所需的安全措施。

2. 确定安全区域:- 在进行井下放炮作业前,需要确定安全区域并告知相关人员。

- 安全区域应该是远离炸炮点的区域,确保人员不会受到炮药爆炸的伤害。

3. 使用合格的爆炸物和工具:- 使用经过检测和认证的爆炸物和工具,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 在选用爆炸物前,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并确定合适的种类和数量。

4. 人员培训和技能要求:- 所有参与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都应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 作业人员需要熟悉爆破工程的标准规范,了解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井下爆破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以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草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以加强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所有参与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井下爆破作业前期准备第一条进行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目标、方法、时间等内容,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条开展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井下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勘察,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第三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正确使用爆破工具和设备。

第三章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范第一条井下爆破作业操作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内容或方法。

第二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条井下爆破作业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工艺流程进行,确保操作的连贯性和可控性。

第四条在井下爆破作业中,应严格控制引爆时机和爆破能量,确保爆破威力在安全范围内。

第五条井下爆破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等,并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四章井下爆破作业风险管控第一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应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条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条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应设立专门的监控和报警系统,确保实时监控作业过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条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畅通,控制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五章井下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第一条一旦发生井下爆破作业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工人、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1. 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 监督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井下放炮作业;(2) 检查井下放炮设备的完好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对井下放炮工作进行现场监控,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4) 协助制定井下放炮预案,确保井下作业有序进行。

2. 井下作业人员的职责:(1) 仔细阅读并熟悉相关的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井下放炮设备,确保操作正确、安全;(3) 在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爆,确认放炮所在位置的安全;(4) 在井下放炮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清理和设备检查,确保无任何隐患。

第三章井下放炮设备管理1. 井下放炮设备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2. 井下放炮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井下放炮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操作证件;4. 井下放炮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完整性检查,确保设备无任何损坏或故障。

第四章井下放炮作业流程1. 制定井下放炮预案,明确井下放炮的目的、位置、时间等重要信息;2. 井下作业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科学合理;3. 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确定放炮所在位置的安全性;4. 在放炮前,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并进行通告,确保周围人员撤离;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井下放炮设备;6. 放炮结束后,及时清理爆炸残留物,并进行设备检查;7. 将放炮过程及检查结果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1. 在发生井下放炮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紧急措施。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保护现场、挽救伤员是首要任务,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中,煤矿井下放炮作业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活动。

第二章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

第六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炮工进行。

所有炮工必须持有炸药炸破资格证。

第七条炮工应当熟悉煤矿井下的地质情况和工作环境,以便正确判断爆破效果和安全风险。

第八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爆破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实行严格的作业和巡检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炸破规程进行,爆破时间、起爆点、爆破药量等必须符合工作计划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井下放炮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区域应当设置专门的爆破区域,周围应当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十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在爆破区域内进行,严禁在安全距离以内任何地方进行放炮作业。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采取防爆电气设备和无线装置,确保爆破过程中不产生火花或电火花,避免引发爆炸。

第十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事先通知周边矿区和相邻矿区,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井下放炮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报告。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煤矿井下放炮是煤矿开采作业中的一种常见方法。

为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对煤矿井下放炮进行规范管理。

下面是关于煤矿井下放炮管理的一份规定,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开采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规范煤矿井下放炮管理,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生爆炸、火灾等特殊情况需要井下放炮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放炮应当符合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并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章井下放炮管理人员第四条每个煤矿井下放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熟悉煤矿井下放炮工艺技术的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具备井下安全作业的经验,了解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三)具备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能够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五条井下放炮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和技术素质。

第六条井下放炮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和命令。

第三章井下放炮设备和材料管理第七条煤矿井下放炮设备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矿业资源开发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煤矿井下放炮设备和材料应当每年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煤矿井下放炮设备应当设置在安全距离之外的特定位置,以防止放炮时的危险。

第四章井下放炮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煤矿井下放炮应当按照矿井瓦斯浓度、煤层条件、停产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和安排。

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放炮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放炮方案,并交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放炮人员应当具备熟悉和掌握放炮工艺技术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放炮人员在放炮前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确保放炮点周围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放炮产生的冲击波和火焰蔓延到其他区域。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放炮作业,保障人员安全,减少作业事故,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放炮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下述流程进行:作业计划编制、作业前准备、放炮过程、安全评估等环节。

第四条井下放炮作业负责人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井下放炮作业中涉及到的设备、工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六条井下放炮作业应由专业团队进行,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经验。

第七条井下放炮作业期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确保周边人员及设备安全。

第二章作业计划编制第八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作业地点的详细情况,包括地质构造、开拓方式、井眼形状等。

(二)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作业人员组织形式、人员配置、责任分工等。

(四)作业设备、工具及材料的准备情况。

(五)作业时间计划,包括作业开始、结束时间的确定。

第九条作业计划应由负责人审核和批准,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井下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确保作业安全。

(二)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悉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三)检查作业设备、工具及材料的完好性和使用性能,确保安全可靠。

(四)作业地点周边清理,确保没有杂物和障碍物。

(五)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作业前准备工作应由负责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放炮过程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确定作业人员并进行简要的交流和讲解,明确作业任务和要求。

(二)检查和准备作业设备、工具及材料,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维护。

(三)作业人员按照作业计划进行操作,注意安全和效率。

(四)作业负责人定期检查作业进展和效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交流。

最新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本为了避免工作中出现人员伤亡,加强井下放炮工作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今天为你整理了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井下放炮管理制度范本篇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井下放炮必须由取得放炮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无放炮证的任何人员不得放炮。

2、井下放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联锁放炮”(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制度,“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具体操作和执行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监督工作安检员必须严格执行切实负起责任。

3、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放炮期间必须停电、撤人、设警戒,否则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组织放炮工作。

4、施工单位技术员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规定放炮距离以及放炮期间的停电、撤人、设警戒等各项工作。

5、放炮期间停电、撤人、设警戒的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停电工作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电工落实,瓦检员、安检员监督;由瓦检员负责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电工按照停电顺序逐级进行停电,并将停电结果汇报矿调度室。

②放炮前撤人工作由瓦检员负责,安检员监督。

③放炮前放警戒工作由班组长亲自负责落实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任何通路上担任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④由班组长确认全部到位后,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意放炮后、调度及时将同意放炮命令通知瓦检员、安检员,最后由班组长向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

⑤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⑥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⑦放炮期间停电、撤人、设警戒的工作由瓦检员、安检员监督。

6、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的,每少一次检查罚瓦检员50元。

7、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的,每次罚瓦检员100元。

8、未按规定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罚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各50元。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煤矿井下放炮作业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放炮作业的所有人员和单位,包括煤矿企业、矿工、监控人员等。

第三条在煤矿井下放炮作业过程中,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作业环节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遵循的原则:1.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放炮,不得擅自更改。

2. 做好周围环境的排查和隐患防范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3. 采取科学的爆破技术和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每次放炮作业完成后,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确保下次作业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五条进行放炮作业前,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六条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区域的排查和环境状况的评估;2. 放炮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清单;3. 作业人员的配备和工作任务安排;4.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5. 其他与作业相关的内容。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或资格,才能参与煤矿井下放炮作业。

第八条放炮前,应当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清除可能存在的危险或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岩层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安全造成影响。

第十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监控人员,负责监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应当在作业前组织安全会议,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十二条放炮作业人员应当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地下电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避免电气火灾事故。

第十四条放炮前,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设备、工具的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山体稳定及有害气体排浆等预处理工作应提前进行,并确保预处理结果符合安全要求。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5篇)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5篇)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

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

若当班未进行放炮作业,图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样。

7.“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执行程序为:放炮前,专职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当班工长,由工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完好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

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放炮警号(吹上哨、大喊三声“放炮”)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8、安全员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工作,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一炮三检”图表的填写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矿统一制作,通风部门发放和管理。

使用三牌人员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否则,要及时补办。

10.放炮前,作业队组必须断开回风流中一切电源,瓦斯检查员确定无误后,方可发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____%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2)井下爆炮作业是一项重要的工程作业,在矿山、建筑和隧道等行业中广泛应用。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5篇)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5篇)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爆炸物品的贮存必须按新《民爆条例》、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规范规定、行业规范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爆炸物品的贮存设施必须达标才能使用,不合规范要求的必须整合格。

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过政府主管监管部门核准的最大贮存量。

二、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点的设置,安生技术上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同时按照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查、批准。

三、仓库安全要求:井下发放点照明线路必须使用防爆线缆、灯具;要严格防潮,炸药、雷管箱下要有木板和阻燃性胶板与底板隔离。

四、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按规定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堆垛与墙面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地板必须有垫木或阻燃性胶板。

空箱不得存放库内,必须及时存入空箱室;井下必须分硐存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空箱及杂物必须及时清除。

五、凡入、出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先人工严格验收,交接清楚数量、质量,经清点无误,然后用手持机扫描读卡,确认无误后,才能办理入、出库的记账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完清相关手续。

如发现或发生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库管人员要严格交接制度,入、出库物资要做到认真-1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仓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先人工凭证、单据及时验收,数量、质量准确无误。

然后用手持扫描读卡,全部录入,并及时入帐和做好入库记录。

三、做好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发放时必须按公司开具的有效证件单据调拨,证件、单据不符或无效不予发放。

四、库内物品堆码整齐、堆垛标牌、记录清楚,发货到先进先出。

严格按规定储存,不超储。

五、帐目单据准确、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永续盘存。

做到帐、卡、物、资金、手持机“五对口”六、随时检查库房设施、电器、线路开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七、做好库内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防鼠蛇害等工作及库内通风、温湿度的调节工作,确保库内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性、科学性和高效性,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行井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爆破作业应依法办理手续,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科学性和高效性要求进行。

第五条井下爆破作业的主要责任单位为作业单位和监督检查单位。

第六条所有参与井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所需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七条井下爆破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技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不断改进井下爆破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井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九条井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由作业单位和监督检查单位组成。

第十条井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对井下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三)制定井下爆破作业计划,编制作业安全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四)监督检查井下爆破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组织调查和处理井下爆破事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六)协调相关单位和个人,解决井下爆破作业中的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

第十一条井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井下爆破作业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井下爆破作业前期准备第十二条井下爆破工程前应编制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包括爆破方式、炮孔布置、引爆时间、爆破量、炮杆布设等。

第十三条爆破设计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论证,确保安全可行。

第十四条爆破设计方案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制,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五条爆破设计方案应及时提交给监督检查单位备案。

第十六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作业地点和具体作业方案。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____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主管部门发给的放炮合格证。

第二条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回库房。

第三条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

第四条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

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铜芯导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线头。

放炮器钥匙要有放炮员随身携带。

第五条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三联单手续。

火药雷管的领取由爆破工持爆破证、操作资格证和信息卡,凭采掘单位开出的火药雷管领用单领取,领取的火药雷管数量要当面点清,填写火药手册和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做到账物相符,装箱上锁。

变质硬化炸药不得出库,也不得使用。

第六条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

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绑在引药外面。

第七条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

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

第八条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心线。

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第九条放炮母线长度的规定:(一)采煤工作面煤层厚度低于1m时,母线拉够30m放炮。

(二)采煤工作面煤层厚度低于2m大于1m时,母线拉够50m放炮。

(三)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范文(4篇)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范文(4篇)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规范操作流程和确保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放炮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矿企业、地下建设项目等。

第3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规定,并按照本规定进行实施。

第4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须由持有合法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关操作。

第5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2章井下放炮作业的程序和要求第6条井下放炮前,必须由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7条井下放炮的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工具,包括呼吸器、防爆衣、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8条井下放炮的地点必须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闯入。

第9条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炸物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储存、搬运和使用。

第10条井下放炮的时间和频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对地下设施和人员产生不必要的危险。

第11条井下放炮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严禁酒后驾驶或在疲劳状态下进行作业。

第12条井下放炮必须保持通信畅通,配备有效的应急通讯设备,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第3章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措施第13条井下放炮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和防爆处理,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14条井下放炮的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各种爆炸物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第15条井下放炮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适合从事井下作业。

第16条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紧急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迅速撤离。

第17条井下放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禁止擅自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第18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爆炸物品对人员和设施造成伤害。

第19条井下放炮作业的场地必须进行周边管控,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4章井下放炮作业的应急处置第20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井下爆炮作业是一项危险的工作,为了确保安全和高效,必须建立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井下爆炮作业管理制度模板,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责任与承诺第四条:矿井负责人对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负总责。

第五条:井下爆破作业负责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和作业效果负责。

第六条:爆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所有参与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八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方案编制和评审。

第九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检查,确保安全条件满足要求。

第十条:井下爆破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四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十一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方案和爆破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按照指定的作业人员和作业队伍进行,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现场的人数,确保作业现场的人员安全。

第五章:作业后管理第十五条:井下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记录和处理相关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井下爆破作业产生的爆破残渣必须及时清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

第十七条:井下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井下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制定作业总结和经验归纳,为下次作业提供参考。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奖惩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井下放炮工作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2.1 井下放炮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矿井企业,需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2.2 矿井企业应建立健全井下放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完备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2.3 矿井企业要进行隐患排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井下放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4 矿井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做到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有关方面的要求。

2.5 所有从事井下放炮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证上岗。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3.1 井下放炮前的准备工作:3.1.1 矿井企业要制定放炮前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将计划报送给相关部门审核。

3.1.2 确保放炮现场的通风良好,防止瓦斯积聚。

3.1.3 检查井下放炮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1.4 检查井下放炮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备,并进行记录。

3.2 井下放炮作业程序:3.2.1 在放炮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配备专门的警戒人员。

3.2.2 井口设置安全监控设备,对下井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2.3 井下放炮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包括戴好安全帽、穿防静电工作服、佩戴防爆灯等。

3.2.4 井下放炮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改变作业程序和方法。

3.2.5 井下放炮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炸药和导火线的携带和使用,严禁私自携带炸药进入井下或将炸药带出井口。

3.3 井下放炮后的处理工作:3.3.1 放炮后必须将炸破岩石清理干净,确保现场清爽。

3.3.2 定期检查井下的瓦斯浓度,确保井下安全。

3.3.3 统计放炮效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安全意识培养4.1 矿井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2 定期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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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一、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

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规程》有关规定。

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

三、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

四、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

放炮必须用水炮泥。

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泥,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五、顶层煤巷掘进头和岩石横川揭煤,每次放炮都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新鲜风流中,局部通风巷道内的电器及设备必须全部停电,要采取增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炮眼数等措施,严禁放炮后风流中的最大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

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放炮交换牌及接送站岗人员制度,站岗必须拉警戒绳,挂警戒牌,每次放炮都要按规定吹哨发出警号,送电拉炮前必须回头看,确认装炮地点附近无人,方可放炮。

七、放炮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八、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未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装药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

九、装好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否则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十、采面如果实行一次装药分组放炮时,要制订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到两组之间至少间隔2米以上距离,其间隔内的炮眼严禁装药。

十一、放炮员必须背雷管箱加锁,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炮兜携带或存放雷管。

十二、放炮和撤人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回采工作面不少于50米,拐弯不少于30米;
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75米,拐弯不少于50米;
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100米,拐弯不少于75米。

而且放炮掩护地点都有必须有坚固可靠的支护,无冒顶片帮的可能,能防止爆破物的抛击。

十三、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方可沿线路查找不响的原因。

十四、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瞎炮和
崩落未爆的雷管、炸药。

因煤、矸未出完,无法检查有无瞎炮时,放炮员不得离开放炮现场。

十五、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消尘设施,并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消尘制度。

无水时不准装药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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