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览表
运输。
23.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 款。
24.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 理办法》开具税收票证。
25.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违反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
26.①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 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 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 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 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 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 税依据。 四、其他涉税行为 的处罚
四、其他涉税行为 的处罚 28.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 者少缴应纳税款。
29.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30.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 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 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31.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 、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10.02•【文号】国税发[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10.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税发[2001]118号2001年10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偷骗税与反偷骗税斗争形势,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初步建立了以专业化管理和各环节分工制约为标志的新型稽查体系。
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重点的各项制度的实施,促进了稽查执法的规范、公正和效率。
但应当看到,现在的实际情况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第一,稽查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稽查体制没有理顺,稽查职责不够分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第二,税务检查职责交叉重迭,缺乏统一性,多头重复检查,效率不高,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第三,对税务检查实施环节的监控不够严密,难以杜绝弄虚作假、查而不报、查多报少、避重就轻、徇私舞弊。
第四,办案机构不健全,办案力量不足,办案队伍素质不高,办案装备技术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办案效率。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保证稽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既要强化稽查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又要疏通稽查的外部监督制约渠道,建立稽查运行机制的保障力量和纠编程序,确立稽查各个环节之间衔接紧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均衡协调的关系,保证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
为此,总局提出“十五”时期全国稽查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方针,紧紧围绕税务工作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和稽查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稽查监督制约机制,加快稽查管理现代化步伐,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初步建立统一规范、协调高效的稽查体系。
2016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版本-题库12
2016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最新版本-题库12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未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不采取扣留机动车等行政强制措施。
这符合以下哪些规定?()标记正确答案:CA.在采取行政强制时,考虑时间上的合适性B.在采取行政强制时,考虑空间上的合适性C.在采取行政强制时,考虑标的上的合适性D.在采取行政强制时,考虑相对人上的合适性2.某乡镇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
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
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第三方称该文件涉及其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10号文件不存在。
方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标记正确答案:DA.方某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B.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C.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D.方某能够提供210号文件由乡政府制作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3.驾驶员吴某违章,被交警李某拦住,当场罚款100 元。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选项是()标记正确答案:BA.当场罚款至少应当是由两位民警在场B.交警李某对吴某当场罚款100元合法C.罚款100元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D.民警李某在征得吴某同意后,可以当场罚款100元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标记正确答案:AA.三日B.七日C.十日D.三十日5.李某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某行政机关于是将对李某查封的财物一并移送。
行政机关是否应当将移动财物的情况告知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标记正确答案:AA.应当书面告知李某B.不需要告知C.口头告知即可D.口头或者书面告知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人民及依法治国关系表述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 )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按照《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本市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自主决定权。
其中,对于需要给予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本办法确定罚款数额。
对于需要给予罚款以外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以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委(市宗教局)”)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规定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统一规范,明确行使各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
第四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的原则。
本市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决定是否作出行政处罚行为应当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裁量。
事实要件与法律要件相一致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事实要件与法律要件不一致的,不得违法裁量。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优先适用法律效力层级高的法律规范;对于相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相同的法律规范予以处罚。
第五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应当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听证告知书》时,一并告知拟作出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六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2.08施行日期2013.02.08文号税总发[2013]15号主题类别税务综合规定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深刻理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政府职能转变,事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具体体现。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和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
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贡献者。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把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作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始终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全面理解和掌握纳税人每一项法定权利的内涵和实质,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
行)》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国税、地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统一,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合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日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税务违法行为选择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税、地税系统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稽查局(以下统称“税务机关”)。
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障和监督广东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修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公布)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税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各级税务机关(不含深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并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列明的行政处罚种类。
第五条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依照法定权限,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合理原则。
符合立法目的,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公平公正原则。
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所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四)公开原则。
按规定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信息。
(五)程序正当原则。
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等各项法定权利。
15670416_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比较建议_
L i a o n i n gE c o n o my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的现状根据!"#$年度税务行政处罚明细数据统计,全省共计#%$$$户次纳税人受到过税务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万元。
从处罚额度来看,!"""元及以下处罚额度处罚户次为#'$#!户,占全部处罚户次()*!&+,处罚金额合计!)"万元,占全部处罚金额"*,'+;!"""元以上处罚额度处罚户次为#"%'户,处罚金额合计!&"!!万元。
从违法类型分布情况来看,违反税收管理涉及处罚户次#!",$户,发票违法涉及处罚户次为&((户,仅此两项占全部处罚户次的,!*!%+。
二、三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异同(一)三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情况#*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情况。
!"#$年#!月!(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年第#%号),明确了)类##项内容,分为轻微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和特别严重违法四个裁量阶次,涉及%项不予处罚内容。
!*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情况。
!"#%年#月!)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年第!号),明确了(类%'项内容,分为四个裁量阶次,涉及#!项不予处罚内容。
)*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早在!"#!年联合国地税和省法制办下发试行办法,并于!"#'年重新进行了修订。
!"#%年#月!$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发布公告(!"#%年第#号)。
明确&类$!项内容,分为轻微、一般、较重和严重四个违法程度,涉及#&个不予处罚内容。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精选试题及答案(八)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精选试题及答案(八)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相关规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B、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C、纳税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D、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税务机关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2、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oA、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B、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C、税务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D、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针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对其他违法行为不能设置行政处罚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中,正确的是()。
A、国务院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C、地方人大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D、税务局可以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是()0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A、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C、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中请行政复议D、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5、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2021年修订)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为,健全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保依法合理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第四条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作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依据。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明确裁量基准的,适用裁量基准;没有裁量基准或裁量基准不明确的,按照本规定的一般要求,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考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条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时,应当遵循合法、过罚相当、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原则。
第六条探索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试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不予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七条同一机关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基本相同或者相近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者相近,避免畸轻畸重。
对于本市范围内发现的在不同区域同案不同罚的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协调或者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协调,统一裁量尺度。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标 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永信永税务师事务所【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京国税稽罚告﹝2008﹞1号【发文日期】2008-01-08【实施时间】2008-01-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收稽查与处罚北京永信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0102739389333): 我局于2007年6月14日~2007年10月25日对你公司2002年5月~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列支没有合法原始凭证的费用支出。
你公司于2003年列支未取得发票的协作费用支出280775元,在2004年~2006年期间列支未取得发票的费用合计1312741.96元。
其中,2004年1005311.46元,2005年180000.50元,2006年12743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的规定,应调增2003年(免税期间)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280775元,应调增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1005311.46元,调增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180000.50元,调增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127430元。
(二)你公司以咨询费名义支付他人回扣款并列支成本,共计7940196.80元。
其中,2004年支付北京德润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1750000元,2005年支付北京通宝利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4045000元,2006年支付北京德和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2145196.80元。
经核实,上述咨询费实际是你公司支付他人的回扣款,并指使对方虚假开具“咨询费”发票列支成本。
2024年统计师之中级统计师工作实务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
2024年统计师之中级统计师工作实务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0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二次能源的是( )。
A.天然气B.煤气C.汽油D.电力【答案】 A2、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统计政务处分的对象不包括()。
A.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B.公务员C.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的工勤人员D.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答案】 C3、下列关于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统计局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政策法规司)负责全国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B.省及地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C.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D.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可以不设置专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机构,不配备必要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员【答案】 D4、根据《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有权机关对该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可以给予的处分是()。
A.罚款B.警告C.记过D.开除【答案】 C5、下列各项不属于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
A.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B.统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C.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D.统计行政处罚的情节是法定的【答案】 D6、下列关于统计执法检查机构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统计局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政策法规司),负责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B.省及地市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
C.县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
D.县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可以不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不配备必要的统计执法检查员。
【答案】 D7、下列不能计入国民经济核算范围的生产活动是( )。
A.农民生产自用的粮食、蔬菜B.雇佣的家庭保姆提供的服务C.专职家庭主妇为本家庭提供的服务D.企业为自身需要制造的工具设备等【答案】 C8、根据以下资料计算:2007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5%,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8%,电力生产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4.5%,电力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4.4%,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 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标 签】税务行政处罚,北京永信永事务所【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京国税稽处﹝2008﹞1号【发文日期】2008-01-08【实施时间】2008-01-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收稽查与处罚北京永信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07年6月14日~2007年10月25日对你公司2002年5月~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列支没有合法原始凭证的费用支出。
你公司于2003年列支未取得发票的协作费用支出280775元,在2004年~2006年期间列支未取得发票的费用合计1312741.96元。
其中,2004年1005311.46元,2005年180000.50元,2006年127430元。
造成2003年免税期间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80775元。
同时,应调增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1005311.46元、调增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180000.50元、调增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127430元。
(二)你公司以咨询费名义支付他人回扣款并列支成本,共计7940196.80元。
其中,2004年支付北京德润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合计1750000元,2005年支付北京通宝利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4045000元,2006年支付北京德和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2145196.80元。
经核实,上述咨询费实际是你公司支付他人的回扣款,并指使对方虚假开具“咨询费”发票列支成本。
应调增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1750000元,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4045000元,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2145196.80元。
(三)取得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
你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将字轨为(03)乙1,号码为0151779的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列支成本,发票金额为150000元。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第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14.03.05【实施日期】2014.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第7号)现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4年3月5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简称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对特定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特定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简称《执行标准》)列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是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操作规范,不作为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直接引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类型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额度行政处罚的权力。
第五条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和最小损害原则。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在《执行标准》规定的幅度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不适用《执行标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经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局)局长批准。
税法:税务行政法制学习资料
税法:税务行政法制学习资料1、单选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听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举行B.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C.行政复议听证笔录是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江南博哥)据D.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进行听证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行政复议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证据之一。
2、单选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B.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C.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D.各种税务行政复议活动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3、多选以下关于税务行政诉讼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的原则B.不适用调解的原则C.起诉可停止执行的原则D.纳税人负举证责任的原则正确答案:A, B参考解析:税务行政诉讼原则中,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C选项错误。
税务机关应负举证责任,所以D 选项错误。
4、多选根据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
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B.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C.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正确答案:A, C参考解析: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5、单选行政复议期间,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行为是()。
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C.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D.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BD选项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C选项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8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深化首都税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结合本市“十四五”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推出一批流程优、体验好的亮点项目,在打造智慧北京税务上取得突破。
2022年底前,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税收共治协同性上初步完成体系化建设,提炼试点做法,形成北京经验。
2023年底前,高质量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监管新体系、税收共治新体系。
2025年底前,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北京税务,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通过技术、业务和组织变革,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共治能力。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建立“智慧城市+智慧税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数赋能”。
推动税务部门与“智慧城市2.0”建设部门间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构建智慧北京税务大脑,助力本市建设智慧城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至“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前的改革过渡期,原国税、地税机关按原有职责协同办理税费征管业务,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执法和服务,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现就做好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税费征管业务衔接(一)表证单书及印章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税收业务印章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刻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可以使用税收业务专用章。
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纳税人户籍管理。
新税务机构要统筹做好税务登记的确认、变更、注销和停复业等工作,实现税务登记事项“一窗办理”,内部信息共享共用。
对当期有任一税种申报记录的纳税人,新税务机构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
对纳税人在原国税、地税机关户籍管理状态不一致的,新税务机构应当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按规定处理,保持同一纳税人状态的一致性。
(三)欠税公告。
新税务机构在发布欠税公告前,应当按户对纳税人所有税种欠税信息进行归集确认后,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对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四)风险统筹。
新税务机构要加强风险任务扎口管理,统筹风险管理任务安排,有序开展风险任务的推送和应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跟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新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标 签】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1﹞118号【发文日期】2001-10-22【实施时间】2001-10-22【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收稽查与处罚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偷骗税与反偷骗税斗争形势,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初步建立了以专业化管理和各环节分工制约为标志的新型稽查体系。
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重点的各项制度的实施,促进了稽查执法的规范、公正和效率。
但是应当看到,现在的实际情况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第一,稽查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稽查体制没有理顺,稽查职责不够分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第二,税务检查职责交叉重迭,缺乏统一性,多头重复检查,效率不高,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第三,对税务检查实施环节的监控不够严密,难以杜绝弄虚作假、查而不报、查多报少、避重就轻、徇私舞弊。
第四,办案机构不健全,办案力量不足,办案队伍素质不高,办案装备技术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办案效率。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保证稽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既要强化稽查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又要疏通稽查的外部监督制约渠道,建立稽查运行机制的保障力量和纠偏程序,确立稽查各个环节之间衔接紧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均衡协调的关系,保证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
为此,总局提出“十五”时期全国稽查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方针, 紧紧围绕税务工作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和稽查制度创新。
进一步增强稽查监督制约机制,加快稽查管理现代化步伐,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初步建立统一规范、协调高效的稽查体系。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第三册精品课件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二框 严格执法
为得到有效遏制 ③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④通过政府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名师点睛
议题二 推进严格执法
情境探究
情境一 所谓“权力清单”,通俗地说,就好比一份政府对外发布的“菜单”,①政府有多 少权力,“菜单”上写得一清二楚,除此之外,政府不得行使其他权力。推行权力清单 制度,实质上是通过梳理行政权力,明确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推动各级政 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典例分析
【例2】 (2023四川凉山期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
要(2021—2025年)》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
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明
情境二 2023年4月,山西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城区禁止 任何露天烧烤,违反者会被没收工具和违法所得,并且还会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两万元 以下的罚款。同时,淄博市下大力气引导露天烧烤“三进”经营,出台烧烤管理 “十条规范”,对烧烤经营场所、炉具使用、净化装置使用等作出精细化规定,并对 “无烟烧烤大院”和“环保无烟烧烤经营点”进行挂牌监督,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共 促烧烤行业规范发展。
探究 (1)结合情境,分析严格执法的意义。 _提__示__:___严__格__执__法__,__有__助__于__捍__卫__法__律__的__权__威__和__尊__严__,__有__助__于__实__现__社__会__公__平__正__义__,__有__助__于_ _推__进__建__设__法__治__政__府__。___ (2)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严格执法,从淄博市的做法思考什么是严格执法。 _提__示__:___执__法__,__就__是__执__法__机__关__在__执__法__过__程__中__严__格__依__法__办__事__。__行__政__机__关__要__带__头__严__格__执__法__,_ _依__法__全__面__履__行__职__能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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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标 签】行政处罚裁量权【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发文日期】2014-03-05【实施时间】2014-04-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现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简称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对特定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特定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简称《执行标准》)列举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是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操作规范,不作为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直接引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类型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额度行政处罚的权力。
第五条 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和最小损害原则。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在《执行标准》规定的幅度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不适用《执行标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经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局)局长批准。
第七条 税务机关可根据下列情形,认定税收违法行为的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一)当事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配合税务机关查办案件的主动性; (二)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发生次数; (三)涉案发票、完税凭证等票证数量; (四)流失税款的规模; (五)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 (六)其他情形。
第八条 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查明事实。
违法事实不清,或没有法定处罚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税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 (三)其他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
第十一条 税务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多次实施税务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类违法行为的; (二)在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三)隐匿、销毁或拒绝提供税务违法行为证据的; (四)抗拒检查,阻碍税收执法的; (五)对证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六)在共同实施税务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七)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 (八)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改正的; (九)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影响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
第十二条 各局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涉案票证数量等情节,对《执行标准》规定的裁量幅度进一步细化、量化,也可针对《执行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税收违法行为,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裁量标准,并报送市局备案。
第十三条 《执行标准》所称“逾期”是指超出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报告账号等的期限。
第十四条 除有特殊规定外,《执行标准》所称的“以下”“以内”均包括本数,“以上”不包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公告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项目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以下简称限改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二)在限改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1个月以内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处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3.逾期3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的,处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逾期5个月以上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逾期15日以内的,不予处罚。
(二)逾期15日以上1个月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三)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处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四)逾期3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的,处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逾期5个月以上的,处10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逾期15日以内的,可以处100元以下罚款。
(二)逾期15日以上1个月以下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处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四)逾期3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的,处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逾期5个月以上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一)逾期后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逾期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处10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逾期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限改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二)在限改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或提供虚假备查资料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限改期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限改期限内仍未改正的,纳税人在规定保存期限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或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七、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限改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二)在限改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或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八、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故意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且在限改期内改正的,可处500元以下处罚;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处2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故意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或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九、使用税控装置开具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它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一年内初次发生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在一年内重复发生的,处2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十、纳税人丢失发票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数量在25份以下的,每份处4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处罚总额不超过3万元。
2.数量在25份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丢失定额发票的:处票面金额2倍以下罚款,处罚总额不超过3万元。
(三)丢失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定额发票以外的其它发票的,每份处20元到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处罚总额不超过3万元。
十一、擅自损毁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数量在10份以下的,每份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从重加罚,处罚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二)数量在10份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数量在5份以下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数量在5份以上10份以下的,处1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数量在10份以上的,处5万元罚款。
注:本标准所称的“以下”“以内”均包括本数,“以上”不包含本数。
关联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