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机关部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度民主评议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县委所属各党委、党组: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定和《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现就下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全面实施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实施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
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就是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将渔农村党员划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等类别。
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分为:党员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三大类指数,基本指数分值为80分,主要内容为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
正向加分指数内容主要包括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形;反向扣分指数内容主要包括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搞不团结活动,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等情形;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指数分值由各乡镇从实际出发确定,加分后的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的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流动党员的考评要征求其工作所在单位的意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最后根据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五个等次,进行星级管理。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设计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下发<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践成果,推进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
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对全县党员进行考评,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广大党员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热情,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我县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双带”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的原则。
实行全县党员量化考评是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益探索,其工作重点是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把党员量化考评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党员教育管理与推动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坚持创新载体、联系实际的原则。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形式灵活的考评方式,根据各地、各单位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的特点确定具体考评细则,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考评体系。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务求实效的原则。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工作内容,确保党员量化考评工作常抓常新。
同时,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党员“两先指数”量化评价办法
XXX党支部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评价制度(试行)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党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比较准确、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每个党员教职工的教学和工作业绩,切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先锋指数”量化评价办法.一、政治思想表现,支委会评价(20分)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党组织安排。
(5分)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
(5分)3、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分) (有歧视差生的行为,一人次扣2分)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
(5分)二、教育教学(60分)1、能按学校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工作勤奋,作风严谨,服务意识高,教学效果好。
(20分)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注重个人业务进修,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
(20分)3、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学手段,课堂效果良好,教学成绩显著。
(20分)三、党员互评。
(20分)四、党员教职工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记零分。
1、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
3、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不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4、教案、作业检查、出勤在同教研组最后一名的。
5、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6、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
7、搞有偿家教。
五、具体考核办法1、本考核将通过问卷调查、看学习记录、常规检查、综合考察等方法进行。
2、本考核满分为100分,扣完为止。
3、党员教职工在各级各部门获得奖励的将给予加分: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校级(2分)。
区行政服务中心党员先锋岗动态管理考核评选细则(100...
序 项目
号
考评内容
岗内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创优工作体系(1 分),岗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和
创建 1 保障措施(1 分),有创建工作的计划和总结(1 分),围绕创建开展了各类创先争优活动,岗内工作与活动有记录、有台帐 (1 分),按时上报创建资料,及时反馈有关情况(1,建立 AB 岗制度、党员一般同志“结对互助”等制度(2 分),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2 分);积
6
分
极进取,形成讲政治、勤学习、爱集体、扬正气的良好氛围(2 分)。
9 岗内成员模范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廉洁从业(6 分)。
6
-1-
岗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效突出,工作职责公开透明,工作流程规范有效,工作行为文明高效,规定时限内和范围内有
合计得分
-2-
8
30
分
岗位各项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绩效显著,在本单位处于领先地位(4 分);岗位当年被本地区、本单位或上级评选表彰的(4 13
8
分)。
制定实施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2 分),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延时服务制、效能考评制等各
14 社会
种规范服务制度,群众反响良好(3 分)。
5
反响 15
1
的量化,岗位职能职责的公开化,工作流程标准时限的规范化(1 分)。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党员集体学习,无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1 分);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和措施(1 分),
5 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业务知识或专业技能培训(1 分);岗位成员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常识,具备较高 6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
xx县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进位赶超,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新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
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二)坚持群众路线。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
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注重实效。
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三送”)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县重点工作和各部门各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手册
党员基本情况年度党员民主测评情况社区党(总支)委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到二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社区网格联络员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到二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社区联系领导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综合评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
二、考评对象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各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年龄60 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评的党员,如本人提出不参加考核,经支部会议研究,报社区党总支批准,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可不列为考核管理对象。
三、考评内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主要针对党员在学习提高、服务社会、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创业致富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促使党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内容包括:(一)学习提高方面。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西组〔2018〕15号关于印发《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部门:经组织部部务会同意,现将《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工区委组织部2018年5月15日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洛组通〔2018〕6号)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性,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如实记录、量化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开展评先推优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对于年龄较大(原则上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考评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项目分别设置为基础积分、先锋积分、违规扣分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
第六条本区流出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凭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证明进行积分;外地流入我区党员,也可参加我区党内组织活动,并进行积分。
第二章基础积分第七条党员基础积分按80分计算。
重点突出党员政治素质、学习培训、遵规守纪、服务群众、开展组织生活、参与党内活动、履职尽责、承诺践诺、作用发挥等方面,总分80分。
第八条党员基础积分是衡量党员各方面综合表现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党员总体划分为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无职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6个领域,各领域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新建街社区党员先锋指数测评活动实施方案为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强化激励约束、综合考评、先锋引领为主旨,制定基层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办法,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要求1、量化评价党员。
采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的办法,从学习提高、服务群众、争创佳绩、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赋予量化分值,常态化地对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2、激励创先争优。
定期分析评价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量化计分,形成党员先锋指数积分,采取定期公示、综合点评、树立典型等形式,激励党员不断创先争优,在基层党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纯洁党员队伍。
结合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作为确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形成加强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对象新建街社区党总支全体共产党员。
其中,年老体弱、长期病休或者卧床不起等无行为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不列入考评范围。
三、评价内容党员先锋指数包括基本素质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项内容,总体评价量化分值为100分。
1、基本素质指数(80分)。
主要包括党员政治素质评价和岗位素质评价两方面内容。
(1)政治素质评价(30分)。
包括四个方面10项内容。
学习提高方面:按要求参加组织学习和培训,有效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服务群众方面:立足岗位,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和认岗创星、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遵纪守法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依法办事,不得参与非正常上访活动,不得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服从领导听指挥,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决议和部署。
弘扬正气方面: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法规,不讲不传诋毁党和国家的言论;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党支部“堡垒指数”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方案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推进研究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党支部将开展“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活动(党内“双评”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工作1.每年年初,党支部和党员根据考评标准,承诺加强政治引领、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签订目标承诺责任书并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以堡垒指数为主要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党支部堡垒指标评定参考标准》,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评定结果按照堡垒指数进行星级评定,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分以上为四星级。
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1.采用“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的模式,对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促使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先锋基本指数共计80分,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加分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
支部可根据工作实际和“三分制”积分管理要求,对党员先锋指数指标作进一步细化。
原则上先锋党员须在90分以上,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并注意从不同类别党员中确定合理数量;60-89分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或当年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不满6次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2.严格控制五星党员比例,一般结合支部“堡垒指数”设定最高比例,五星党员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三、四星党支部内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0%、15%。
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锋指数”考评,且不宜全部列为五星党员。
三、实施步骤以上考评工作应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宣传,确保党员充分了解考评标准和要求。
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
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一、考评对象全镇所有党支部及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评标准(一)党支部“堡垒指数”。
按照“五化一好”(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堡垒作用发挥好)的标准细分为六个指标:责任指标、组织指标、队伍指标、制度指标、保障指标、服务指标。
(二)党员“先锋指数”。
按照“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标准细分为四项指标:政治自觉指标、遵章守纪指标、道德品行指标、奉献作为指标。
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分为七个标杆,鼓励党员争当遵纪守法带头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化解矛盾纠纷贴心人、移风易俗引领人、贫困群众帮扶人。
三、考评办法(一)对党支部考评。
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亮分公示“三评一公示”程序对党支部“堡垒指数”进行量化考评。
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拒不履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支部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形的党支部,不参与考评,直接评定为“一般党支部”。
1. 党支部自评。
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党支部逐条对照“堡垒指数”考评项目,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形成自评分,并就得分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党支部自评得分说明主要包括党支部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内容。
自评打分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虚报。
2. 党员群众测评。
党支部自评结束后,上级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照“堡垒指数”考评项目,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党支部完成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测评。
3. 镇党委评定。
党员群众测评结束后,镇党委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根据下属党支部自评得分、党员群众测评得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得分,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进行评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所在支部:姓名:考评时间:类别内容计分标准评议标准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每次扣10分,学习、培训迟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认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5分。
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学习任务。
(15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缴纳党费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不按标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0分。
(10分)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参加组织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组织生生活基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
因工作岗位特殊不活会等组织生活。
(15分)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本义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受警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
告处分者扣10分。
(55分)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经单位遵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自查发现的扣5分每次。
积守法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等违法违纪及其分(15分)他行为影响恶劣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或破坏家庭和谐的,每本人及家庭成员自觉遵法守法。
制次扣5分。
管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理误导群众的扣5分每次。
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考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主动的,核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100分)工作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扣5分。
履行有不团结、不配合工作行为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职责团结同志,相互配合。
每次扣5分(15分)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难的,发现一次扣5分;到社区服务少一次扣5分。
范作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公车私用、私驾公廉洁用车,把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列入单位开支,利用婚丧嫁自律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45分)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10分)关规定之一的,经单位查处的,每次扣10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5பைடு நூலகம்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
11、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评党员先锋的实施方案
评党员先锋的实施方案党员先锋是党员队伍中的先进典范,是党的宣传窗口和群众表率。
评选党员先锋,对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担责任、拼搏进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党员先锋评选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评选机制。
1.明确评选标准,党员先锋评选应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指导,明确党员先锋的标准和要求,注重在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业绩、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
2.完善评选程序,建立健全党员先锋评选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提名推荐、组织评议、公示投票等环节,确保评选的公开、公正、公平。
3.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先锋评选工作要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党课、党报、党刊等形式,深入宣传党员先锋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营造评选党员先锋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宣传画、宣传视频等,广泛宣传党员先锋评选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三、加强组织引领。
1.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选出的党员先锋,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广大党员向先锋学习、向先锋看齐。
2.加强培训引导,针对评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开展培训引导,提高党员先锋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1.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党员先锋评选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改进,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
2.加强督促检查,党组织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评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进行解决,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典型引领。
1.宣传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评选出的党员先锋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激励更多的党员向先锋学习,向先锋看齐。
2.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党员先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向先锋学习,争做合格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7.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8.9.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10.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3.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4.5.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6.7.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党员先锋岗、红旗责任区考核细则
10
发生•次事故苗头及以上不得分。
技术业务好(20)
1、带领员工学文化、学技术,熟练掌握业务技术。
10
在安全生产操作中,发生一次人为质量不合格,设备损坏,材料浪费,发生一次扣
2、本岗位业务达标做到“懂设备、会处理故障”。
10
未达标扣5分。
党风廉风好(20)
1、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技术业务帮带作用强(20)
1、搞好“传、帮、带”责任区内员工业务考核全部达标,熟练掌握业务技术。
10
1、在安全生产操作中,发生一次人为质量不合格,设备损坏不得分,材料使用不合标准扣5
2、员工对自己操作使用设备性能熟悉,日常保养达到“精修细检”。
10
2、责任区有一名因员工考核成绩不合格扣5分,一处不达标扣5分。
4
材料管理不善,出现超支、超耗扣2分,整修未按计划完成扣2分。
4、设备状况符合要求,主要设备检修与计划相符。
4
设备状况不良且不及时修复不得分,主要设备检修与计划不符不得分
遵章守纪好(20)
1、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员工作业安全相关规则、程序。
10
违纪一次扣5分,简化作业程序一次扣5分,发生严重违章违纪扣10分。
3、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文明生产。
10
3、未完成任务整项工作不得分
遵章守纪联控作用强(20)
1、发现违章违纪敢于批评制止。
10
1、批评制止不及时扣5分,造成后果视情节扣1T0分。
2、责任区无严重违章违纪。
5
2、发生严重违章违纪扣5分,造成事故苗头扣10分。
3、责任区无作风不良反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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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争创佳绩
(15分)
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机关工作上台阶的,记3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工作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记3分。爱岗敬业,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记3分。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秉公办事,群众满意的,记3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成效显着,所负责的工作被确定为县级示范单位、观摩单位,或在市、县考核中排在前三名的,记3分。
正向加分指数
(20分)
敢于创新、乐于奉献,就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单位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提出的建议助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加5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突出表现,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每次加10分。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义务劳动或党员服务队的,每次加2分;为困难户、灾区、贫困地区捐款1000元以下的,加2分;1000-5000元的;加5分;5000元以上的加8分。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闪光言行每月之星”的,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10分。其他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酌情加2-10分。
XXX机关部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姓名:
指 数
考评内容扣分项目
党员
自评
党员
互评
组织
总评
基本指数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记5分。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的,记3分。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各类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记2分。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的,记2分。自觉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的,记3分。
带头服务群众
(20分)
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记2分。勤下基层,经常走访农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的,记2分。结合实际设岗定责,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的,记2分。积极开展年度承诺履职,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记2分。主动结对帮扶联系困难群众的,记2分。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每次记2分。自觉帮助困难群众提供创业致富信息的,每次记2分;帮助失业群众提供就业信息或解决就业岗位的,每次记3分。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每人次记3分。
反向扣分指数
(20分)
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的,扣5分。个人参与组织闹事的,每次扣10分;家庭成员参与组织闹事的,每次扣5分。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10分;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子女(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扣5分。子女(直系亲属)违反生育政策的,每例扣10分。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和消极应对的,扣5分。参加邪教组织、迷信活动或支持、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扣10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扣5分。作风不正,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的,扣10分。制造、传播谣言,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5分。有精神懈怠、工作消极、能力不足、脱离群众等其他情形的,酌情扣5-20分。
带头弘扬正气
(15分)
自觉履行党员、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记3分。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的,记3分。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抵制“黄赌毒”的,记3分。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坚守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记3分。积极带头参加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等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的,记3分。
带头遵纪守法
(15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记3分。勤政廉政,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的,记3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3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信访的,记2分。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的,记2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文明礼貌的,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