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度民主评议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县委所属各党委、党组: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定和《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现就下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全面实施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实施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
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就是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将渔农村党员划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等类别。
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分为:党员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三大类指数,基本指数分值为80分,主要内容为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
正向加分指数内容主要包括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形;反向扣分指数内容主要包括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搞不团结活动,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等情形;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指数分值由各乡镇从实际出发确定,加分后的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的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流动党员的考评要征求其工作所在单位的意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最后根据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五个等次,进行星级管理。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设计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下发<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践成果,推进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
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对全县党员进行考评,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广大党员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热情,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我县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双带”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的原则。
实行全县党员量化考评是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益探索,其工作重点是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把党员量化考评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党员教育管理与推动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坚持创新载体、联系实际的原则。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形式灵活的考评方式,根据各地、各单位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的特点确定具体考评细则,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考评体系。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务求实效的原则。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工作内容,确保党员量化考评工作常抓常新。
同时,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第一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桐乡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办法
桐乡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党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可持续、动真格”的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先指数即党组织先进指数、党员先锋指数。
双先指数考评,是指依托党务信息管理平台,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经常性教育管理服务情况以及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情况,按照一定规则量化累积成党组织先进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并以此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动态、精确、刚性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双先指数考评的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政村、社区、市级“双重管理”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60周岁以上(即2014年度考评中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党员)或长期卧病在床、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体弱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同意、上级党委审批后,可不纳入考评。
考评以年度为单位。
年中转入的党员纳入积分管理,当年度可以不评星定级。
第二章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由岗位分、基本分、奉献分和加减分组成。
岗位分项目是对党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基本分项目是对党员的普遍性要求,主要体现在组织生活和教育培训方面;奉献分项目是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主要体现在服务群众和作用发挥方面。
加减分为正向加分和反向减分。
1.岗位分的内容和标准:①遵守职业道德,扎实完成本职工作岗位任务;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全年积40分。
②被党组织评为“岗位闪光之星”,积10分。
2.基本分的内容和标准:①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和党日活动,每次积1分。
②按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主题学习、讲座报告、远程教育等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每次积1分。
党员领导干部教育新干线、桐乡大讲堂等纳入积分范围,由市红云平台系统统一实施。
③积极参加网上自主学习,按相关规则积分,全年最多积8分。
党员“两先指数”量化评价办法
XXX党支部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评价制度(试行)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党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比较准确、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每个党员教职工的教学和工作业绩,切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先锋指数”量化评价办法.一、政治思想表现,支委会评价(20分)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党组织安排。
(5分)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
(5分)3、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分) (有歧视差生的行为,一人次扣2分)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
(5分)二、教育教学(60分)1、能按学校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工作勤奋,作风严谨,服务意识高,教学效果好。
(20分)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注重个人业务进修,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
(20分)3、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学手段,课堂效果良好,教学成绩显著。
(20分)三、党员互评。
(20分)四、党员教职工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记零分。
1、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
3、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不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4、教案、作业检查、出勤在同教研组最后一名的。
5、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6、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
7、搞有偿家教。
五、具体考核办法1、本考核将通过问卷调查、看学习记录、常规检查、综合考察等方法进行。
2、本考核满分为100分,扣完为止。
3、党员教职工在各级各部门获得奖励的将给予加分: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校级(2分)。
党员先锋岗考核细则
学校“党员先锋岗”标准“党员先锋岗”是党员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大职工群众普遍赞誉的党员。
“党员先锋岗”的标准:一、本职工作完成好。
立足本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永不满足现状,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作风务实好。
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勤奋严谨,一丝不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三、先锋模范作用好。
忠诚教育本职,勤勤恳恳,爱护学生,勇于承担重任,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成绩突出。
四、廉洁从教自律好。
严于律已,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不利于大局和整体的事情不做。
五、政治学习坚持好。
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增强知识储备,努力成为本专业领域的骨干、带头人、专家。
六、团结同志协作好。
自觉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令行禁止,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配合,同志间相互关爱、相互支持,服从分配,努力促进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七、敬业奉献品德好。
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对学生一视同仁,办事公正、服务意识强、勇于奉献社会。
八、劳动纪律遵守好。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示范,自觉执行学校决议、决定。
党员“党员先锋岗”管理及考核办法根据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共产党员要做“一粒种子、一面旗帜、一道脊梁”的要求,不断地促进党组织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创业热情,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在学校大力培养和提倡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奉献、讲大局的良好风尚,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勤奋工作的作风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表(范本)
附件1XXX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表(两新党员参考范本)支部名称(盖章):评价类别:评价时间:年月日党员姓名评价内容及标准合计带头学习提高(5分)带头争创佳绩(20分) 带头服务群众(30分)带头遵纪守法(10分)带头弘扬正气(5分)完成承诺事项(30分)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不无故迟到缺席;不在群众中散布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了解劳动合同、医保等相关政策法规;主动学习业务技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能够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不拈轻怕重,不消极应付;能够带头提高劳动生产率,或在某一方面成效明显;能够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做大做强;能为党组织和企业发展提合理化建议。
力所能及帮助群众办一件以上好事实事;积极参与救灾抢险、捐款捐物、关怀困难群众、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关心员工红白喜事、捐资助学等活动;带头参加清理垃圾、整治环境卫生等义务劳动。
不支持、不参与非正常上访活动;不拉帮结伙,不搞派系;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贪占公家便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违反计划生育,不参与“黄赌毒”。
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不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不大操大办婚丧事;主动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根据党员完成承诺事项情况进行评价。
5 19 28 10 5 29 965 18 28 10 5 23 895 18 28 10 5 22 885 17 28 10 5 17 82……注:1.评价类别为“党员每月互评”、“党支部半年评价”、“年终党内总评”和“年终党外总评”,其中党支部半年评价还可增加加分和减分项目,但加减分上限不超过总分的10%;2.不同类型党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评价内容及标准。
12附件2XXX 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结果统计表填报党组织(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等次 党员数量所占百分比年度优秀 党员 姓名优 良 中 差注:每个支部在年度测评之后,如实填写本表,然后交上级党委或党总支,由上级党委或党总支汇总上报至区委组织部。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手册
党员基本情况年度党员民主测评情况社区党(总支)委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到二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社区网格联络员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到二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社区联系领导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综合评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
二、考评对象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各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年龄60 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评的党员,如本人提出不参加考核,经支部会议研究,报社区党总支批准,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可不列为考核管理对象。
三、考评内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主要针对党员在学习提高、服务社会、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创业致富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促使党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内容包括:(一)学习提高方面。
“两新”组织考核细则
查阅电子台账
实地踏查
建立群团组织情况[8分] 开展党建带妇建、团建、工建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得5分。
查看相关文件、电子 台账
实地踏查
活动场所建设情况[5分]
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群活动场所建设率达到100%的得5分。
查看电子台账
实地踏查
第 1 页,共 3 页
2011年度县( 2011年度县(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两新”组织) 年度县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两新”组织)
安全生产[3分]
调查核实
党组织或党员个人当年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得3分。
创 新 工 党建工作创新做法和经验在州级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刊物上采用(含领导批示)的得4分。 作 (10分)
本县市有“两新”组织党建创新工作的得3分。
查阅相关材料
实地查看,了解工作成果
第 3 页,共 3 页
考核方式 “两新”组织
实地踏查
党组织覆盖情况[12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
党组织 组建百 “两新”组织台账[5分] 日攻坚 战(40 分) 党建示范点建立情况[5分]
建立“两新”组织花名册、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查阅电子台账 党建工作指导员花名册等基础台账得5分。 每个县市建立“五个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3个得5 查阅电子台账 分。 符合组建条件的“两新”组织组建工会、共青团组织达到100%得 3分。
谈话了解、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
发展党员工作[3分] 年内发展1名以上党员的得2分。 党组织书记有较高的政治素 养,善于做群众工作[4分] 制定职工群众接待日制度得2分。
查阅相关材料、和新发展党员谈 话
调查核实 党员、员工满意率测评达到90%以上的得2分。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西组〔2018〕15号关于印发《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部门:经组织部部务会同意,现将《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工区委组织部2018年5月15日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洛组通〔2018〕6号)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性,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如实记录、量化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开展评先推优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对于年龄较大(原则上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考评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项目分别设置为基础积分、先锋积分、违规扣分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
第六条本区流出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凭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证明进行积分;外地流入我区党员,也可参加我区党内组织活动,并进行积分。
第二章基础积分第七条党员基础积分按80分计算。
重点突出党员政治素质、学习培训、遵规守纪、服务群众、开展组织生活、参与党内活动、履职尽责、承诺践诺、作用发挥等方面,总分80分。
第八条党员基础积分是衡量党员各方面综合表现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党员总体划分为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无职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6个领域,各领域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两新组织党建目标考核细则
3 3
10
党组织和党员有承诺、践诺事项得3分
3
各党工委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分值得分15抓好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工委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述职内容
各党( 各党(工)委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委抓“两新”
考核项目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工)委党建工作总体 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述职内容。 “两新”组织摸底建库工作。对辖区内的“两新”组织 每年进行一次摸底,建立“两新”组织数据库。 两 新 组 织 党 建 工 作 加大“两新”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工作 覆盖面 按照2011年确定的全区“两新”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示范 点建设重点单位,抓好“两新”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示范 点建设。 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部署得2 分,定期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得2 分,党建述职中有“两新”组织党建内容得1分。 对辖区“两新”组织进行拉网式摸底得1分,建立 “两新”组织数据库得2分。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建立党组 织得2分,能够向“两新”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得 1分。 规范化建设达标15分,其中标识规范得2分、场所 规范得2分、活动规范得2分、工作规范得2分、资 料规范得2分;选树的党建示范点被上级命名得5 分。 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限,落实“双征” “双公示”制度,严格考察、审批等程序得3分, 按时按比例收缴两新组织党员党费得2分。 有培训计划得1分,实施培训得2分。 有具体可行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得2分,有具体目 标得1分。 有一种活动载体得2份,超出3种活动载体多加4分 分值 5 3 3 得分
2024年“两新”组织考核评分表
无党员登记册的扣2分。内容不全扣0.5分。
做好流淌党员管理工作。
将企业(单位)流入党员纳入统一管理。
1
流淌党员未纳入统一管理的不得分。
做好人才工作。
制定政策措施,做好吸引、培育、用好、激励人才工作。
2
无政策措施的不得分,无台张的扣1分。
三、
基本活动开展好
,系组建活
(6一列织设动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自评分
四、
基本制度坚持好
,套作管制
8
(-X和理度
落实管理层与职工代表对话协商制度。
定期组织管理层与职工代表对话协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
3
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扣2分。
完善党组织主导下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
①党组织向职工公开承诺“有困难找组织,有问题找书记”。
3
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扣2分。
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按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
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扣1分。
落实党务、厂务公开制度。
①设立党务、厂务公开栏。
3
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扣2分。
②明确党务、厂务公开事项。
③党务、厂务公开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有党务、厂务公开档案。
类别
项目
要求
一分值
计(扣分)方法
②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③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其他企业(单位)文化活动。
四、
基本制度坚持好
,套作管制
(-工和理度
落实企业(单位)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①制定企业(单位)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范围、程序和相关制度。
3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党支部“堡垒指数”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方案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推进研究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党支部将开展“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活动(党内“双评”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工作1.每年年初,党支部和党员根据考评标准,承诺加强政治引领、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签订目标承诺责任书并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以堡垒指数为主要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党支部堡垒指标评定参考标准》,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评定结果按照堡垒指数进行星级评定,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分以上为四星级。
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1.采用“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的模式,对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促使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先锋基本指数共计80分,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加分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
支部可根据工作实际和“三分制”积分管理要求,对党员先锋指数指标作进一步细化。
原则上先锋党员须在90分以上,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并注意从不同类别党员中确定合理数量;60-89分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或当年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不满6次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2.严格控制五星党员比例,一般结合支部“堡垒指数”设定最高比例,五星党员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三、四星党支部内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0%、15%。
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锋指数”考评,且不宜全部列为五星党员。
三、实施步骤以上考评工作应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宣传,确保党员充分了解考评标准和要求。
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
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一、考评对象全镇所有党支部及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评标准(一)党支部“堡垒指数”。
按照“五化一好”(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堡垒作用发挥好)的标准细分为六个指标:责任指标、组织指标、队伍指标、制度指标、保障指标、服务指标。
(二)党员“先锋指数”。
按照“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标准细分为四项指标:政治自觉指标、遵章守纪指标、道德品行指标、奉献作为指标。
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分为七个标杆,鼓励党员争当遵纪守法带头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化解矛盾纠纷贴心人、移风易俗引领人、贫困群众帮扶人。
三、考评办法(一)对党支部考评。
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亮分公示“三评一公示”程序对党支部“堡垒指数”进行量化考评。
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拒不履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支部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形的党支部,不参与考评,直接评定为“一般党支部”。
1. 党支部自评。
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党支部逐条对照“堡垒指数”考评项目,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形成自评分,并就得分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党支部自评得分说明主要包括党支部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内容。
自评打分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虚报。
2. 党员群众测评。
党支部自评结束后,上级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照“堡垒指数”考评项目,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党支部完成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测评。
3. 镇党委评定。
党员群众测评结束后,镇党委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根据下属党支部自评得分、党员群众测评得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得分,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进行评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7.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8.9.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10.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3.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4.5.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6.7.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两新”组织党员“五带头”标准
头
遵
纪
守
法
(20分)
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党性观念,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7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模范遵守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6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遵守厂规厂纪,认真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生产意识;(7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在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5分)
“两新”党组织对个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
带
头
服
务
群
众
(20分)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
积极认领社会公益岗位,服务群众;(5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
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党员先锋岗的争创活动;(5分)
“两新”党组织对个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
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出成果,争优秀;(5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积极建言献策,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5分)
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5分)
根据志愿者星级管理标准打分,五星级志愿者得满分,四星级志愿者得2分,三星级志愿者得1分
积极帮扶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5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每名党员至少承诺一件为企业办实事项目,并按照承诺时间按时完成;(5分)
查看党员承诺书和实事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不得分
组织评议,按实际得分情况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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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的,扣5分。每出现一起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责任事故或其他事故的,每起扣5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每次扣5分。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的,每次扣2分。执行车间降低成本、能耗等相关措施未达标的,扣3分。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和消极应对的,扣5分。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10分参加邪教组织、迷信活动或支持、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扣10分。子女(直系亲属)违反生育政策的,每例扣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扣5分。作风不正,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的,扣10分。有精神懈怠、工作消极、能力不足、脱离群众等其他情形的,酌情扣5-20分。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5分。
正向加分指数
(20分)
在本职岗位做到“三高”和“三无”(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高、工作效能高;无安全事故、无设备事故、无质量事故)的,酌情加1-3分。敢于创新、乐于奉献,就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单位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在急、难、险、重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在企业和员工中树良好形象的,加3分。主动参加义务献血的,每次加3分。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加5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突出表现,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每次加10分。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义务劳动或党员服务队的,每次加2分;为困难户、灾区、贫困地区捐款1000元以下的,加2分;1000-5000元的;加5分;5000元以上的加8分。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闪光言行每月之星”的,加2分;受本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到基层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0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20分。其他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酌情加2-10分。
带头争创佳绩
(15分)
爱岗敬业,有主人翁意识,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记5分。积极带领企业员工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的,记2分。刻苦钻研岗位业务技能,努力成为部门或班组业务骨干的,记3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成效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所负责的工作为本单位作出较大贡献的,记5分。
XXX“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姓名:
指 数
考评内容扣分项目
党员
自评
党员互评组织 Nhomakorabea总评基本指数(80分)
带头学习提高
(15分)
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各类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记5分。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的,记3分。在生产攻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管理创新等方面刻苦钻研的,记5分。刻苦钻研,自觉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的,记2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总分
带头服务群众
(20分)
党员宗旨意识强,积极践行党员服务承诺,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记4分。关心身边员工,主动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员工解除思想问题,调解纠纷、缓解矛盾的,记4分。热心参加结对帮扶、扶贫济困活动,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进行资助的,记4分。发挥自身特长为企业员工、社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记3分。结合实际设岗定责,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的,主动帮助新进员工提高工作技能的,记3分。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的,记2分。
带头遵纪守法
(15分)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记5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3分。听从指挥,严守秘密,注意维护单位形象的,记2分。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的,记3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文明礼貌的,记2分。
带头弘扬正气
(15分)
自觉履行党员、公民的职责和义务的,记5分。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坚守职业道德的,记5分。不打牌赌博,不信谣传谣,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记3分。严于律己,自警自励,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的,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