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医保报销须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销须知

一、报销时间: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另

行通知。报销金额在40个工作日内转入社保卡银行账户。

二、统筹区内(廊坊)报销资料如下:

1、院前急诊

参保人经急救车或急诊留观转住院治疗的,急救车上或急诊留观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报销范围,但日期应与入院日期连续,未住院的,不得纳入住院费用报销范围(但参保人在急救车或急诊抢救期间死亡的除外)。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院结算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急诊病例、诊断证明原件(有诊断证明专用章)。

(4)急诊费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发票需加盖急诊章),与票据相对应的处方、治疗明细、化验检查报告。

(5)急救无效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2、特定门诊治疗项目

参保人需在门诊做白内障手术、肿瘤伽玛刀、肿瘤射频消融手术治疗的,应提前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开通手续,手术当天门诊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办法与住院相同(未备案的,医疗费用不予以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门诊手术备案表。

(3)手术病历、记录。

(4)手术当日费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与票据相对应的处方、治疗明细、化验检查报告。

三、统筹区外就医包括:转诊转院、异地急诊、外检外购和办理了异地安置、长期驻外手续的参保人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凭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1、异地住院费需提供如下材料:

(1)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住院发票原件(有医院收费处印章)。

(3)诊断证明(有诊断证明专用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临时和长期医嘱)。

2、异地安置、长期驻外门诊特殊疾病及异地院前急诊费用报销材料如下:

(1)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特殊疾病证》复印件。

(2)门(急)诊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医院收费处印章)。(3)与发票相对应的用药处方、治疗明细、化验检查报告。(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门(急)诊病历。

报销地点:管道局医保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