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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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及其家属进行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规定。以下是根据苏州市的相关规定整理出的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限定范围内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其中工伤保险统筹部分按照治疗项目平均费用标准支付。

二、伤残赔偿标准:

1.劳动者发生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个人工资、工伤保险费率等因素计算赔偿金。

2.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试行的“江苏省工伤职工待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伤残职工一次性赔偿金进行补足。

三、一次性工亡赔偿标准:

1.苏州市规定的一次性工亡赔偿金标准为工人工资的60倍。

2.若因工亡的劳动者参保工作时间未满一年或年龄未满16周岁的,赔偿金标准为工人工资的30倍。

四、丧葬费补偿标准:

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家属丧葬费,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补助,具体金额为劳动者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五、定期生活费标准: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事由工伤保险支

出的,按照伤残等级、缴纳工伤保险费时间等因素确定月度生活费标准。

六、护理费补偿标准:

劳动者在治疗期内或抢救期内,需要特殊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支付护理费。

七、再就业补贴标准:

劳动者经评定为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丧失的,如果符合再就业条件,可获得再就业补贴标准的补贴。

以上是根据苏州市工伤赔偿的一些基本标准和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补充。工伤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和家属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发生意外伤害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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