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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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肺结核患者的筛查、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登记和治疗。要增强对麻风病可疑症状报告的敏感性,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可疑症状者定义

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

2.麻风病可疑症状者

皮肤出现不痛不痒皮疹久治不愈;皮损的感觉丧失或减退,麻木闭汗;眉毛稀疏、脱落;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面部或耳垂出现水肿或肿块;爪形手、虎口肌肉萎缩;手、足麻木或有麻刺感;手、足或眼睑肌无力;垂足;发生无痛性伤口或溃疡,久治不愈;周围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等麻风病11条可疑症状,凡符合其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症状,排除其它疾病的,即作为可疑症状报告。

(二)基层医疗机构职责

1.工作内容

应设专职或兼职结核病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负责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麻风病患者要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

麻风病患者转诊到患者居住地结核病(麻风病)定点诊疗医院;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接受结核病麻风病防治机构对结核病麻风病报告和转诊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2.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麻风病患者的疫情报告卡填写和转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负责肺结核麻风病患者的登记与管理工作。

(1)可疑症状者的调查和推荐

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和调查社区中是否有肺结核(麻风病)可疑症状者,发现后及时督促患者到结核病(麻风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或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筛查。在结核病疫情高或涂阳患者(麻风病)发现率低的地区,也可采取集中推荐的办法,即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结防(麻防)医生、村干部及村医生有计划的组织社区内具有肺结核(麻风病)可疑症状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县级结核病(麻风病)控制机构或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机构接受免费检查。

(2)登记报告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制定结核病(麻风病)登记报告制度,在放射、门诊、检验等相关科室建立疑似肺结核患者登记本。

凡发现辖区内肺结核(麻风病)患者或疑似肺结核(麻风病)患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责任报告人,应按乙(丙)类传染病报告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送本单位疫情管理科室或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核实患者信息,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现肺结核(麻风病)或疑似肺结核(麻

风病)患者,填写一式3份的《肺结核(麻风病)患者或疑似肺结核(麻风病)患者转诊/推荐单》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机构进一步确诊并做好登记。

(3)患者的转诊和追踪

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或转诊的非住院肺结核(麻风病)患者或疑似肺结核(麻风病)患者,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肺结核(麻风病)患者,在规定时间未到当地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结核病(麻风病)控制机构就诊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接到当地结核病(麻风病)预防控制机构患者追踪通知电话或通知单后,对其进行追踪,采取电话、或乡、村社区医生走访等多种方式与患者联系,督促患者到当地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机构就诊,并及时将追踪结果向当地结核病(麻风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反馈。

对于超过规定时间1周未到当地结核病(麻风病)控制机构取药的患者,督导人员应尽快采取措施追回中断治疗的患者,保证规范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到当地结核病(麻风病)预防控制机构追踪通知电话后,及时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生到患者家了解中断原因,督促患者到结核病(麻风病)控制机构取药,并将追踪结果向结核病(麻风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反馈。

(4)患者的管理要求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均为治疗管理对象。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是重点管理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治疗患者管理登记本,明确督导管理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收到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的《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访视,并落实治疗管理。对每个患者全疗程至少访视4次,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培训和指导治疗点督导员正确地执行督导化疗,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生负责对免费治疗涂阳肺结核患者进行全程督导治疗,对涂阴肺结核患者进行强

化期督导治疗,使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对家庭督导病人至少每2周访视1次。

麻风病患者可采用家庭成员代替医务人员实施督导化疗。

(5)患者的健康教育

转诊医生在转诊患者前要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教育,向患者解释他/她可能患了肺结核(麻风病),并讲解结核病(麻风病)的相关知识,以及要转诊到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机构的原因等内容,然后叮嘱患者及时到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机构就诊。对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宣传的主要内容是涂阳肺结核患者有传染性,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易于感染和发病,因此一旦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就要及时到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结防机构就诊检查。

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结核病发现转诊工作流程图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患者

填写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报告

填写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

填写转诊三联单

转诊患者到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

院外结核病患者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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