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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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冷水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高效,有序运转,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定期会议制度
镇工作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会议。会议由镇工作组组长召集,镇工作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措施,分析面临的形势、问题,听取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和重大问题,对现阶段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镇工作组根据工作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工作组组长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宣传教育制度
一是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各责任区、村,特别是各成员镇直单位要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列于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在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培训加入党的民族政策和理论课程,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调查研究民族问题的能力,维护团结稳定的能力,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对全镇各族群众的宣传出动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播、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全镇各族群
众民族宣传力度。结合慰问走访活动,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认识、理解和支持,增进爱国、爱党的情怀凝心聚力,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部门联动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注重分析研判流动人口动态情况,研究解决服务管理工作和重点问题,协调解决服务管理工作中需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问题,研究解决服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做到思想上能相互理解、形成共识,信息上能互相沟通、实现共享,行动上能彼此支持、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
四、异地协作制度
为做好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要积极创办省内、外民族团结进步联谊会,签订友好协议,要加强信息沟通,要及时相互通报情况,构建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积极建立长期异地协作工作机制。
五、应急预案制度
镇里制定了《冷水镇民族宗教应急预案》,并发至各镇直单位、责任区、村,做到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情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职责明确,临危不乱。
六、工作保障制度
一是确定专人负责。成立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组,设立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抓这项工作的人员,并明确职责。二是设立办公地点,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努力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三是安排专项经费。镇财政每年为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并列于财政预算。
七、信息沟通与情况报送制度
各镇直单位、责任区、村每年年底向镇工作组报送开展工作情况和新年工作计划。重要经验、重要情况、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随时上报镇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分析研究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县综治委及县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八、联络员的制度
各镇直单位、责任区、村确定一名负责人担任工作组联络员,主要职责任务是全面准确掌握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当好本部门与镇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沟通、桥梁、纽带作用。根据需要,镇工作组随时可以召开联络员会议,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九、考评制度
来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镇直单位、责任区、村来镇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依据县综治委每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进行,主要考评镇直单位、责任区、村履行职责情况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