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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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1.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2.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3.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4.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5.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6.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7.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8.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不断扩张和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防治和治理土壤污染,我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净化土壤、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十条的内容和实施措施。

1. 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源头土十条第一条的核心要求是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源头。

这包括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污染物治理和处理技术研发。

2.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是防治土壤污染的基础工作。

土十条要求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全面的土壤环境调查,建立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3. 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了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土十条要求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明确土壤中各种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安全阈值,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4. 加强土壤修复与治理土壤修复与治理是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关键环节。

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修复技术研究,推广有效的土壤修复方法,建立健全土壤修复资金支持机制。

5. 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土十条要求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理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6. 推动土壤环境相关产业发展为了促进土壤环境相关产业的发展,土十条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投资兴业,推动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

7. 加强土壤环境宣传教育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问题的认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

8. 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为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土十条要求坚决打击违法排放、非法倾倒等土壤污染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9. 加强土壤环境国际合作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环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和公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土壤污染问题。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上课讲义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上课讲义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四是施行建立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明确管理要求,2021年底前发布建立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处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水十条
2021 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 〕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最早叫“水方案〞,因为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程度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与改造。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二是推动经济构造转型晋级。调整产业构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展布局、构造和规模,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存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推进循环开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控地下水超采。进步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城镇节水与农业节水。科学保护水资源。
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晋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迫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分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的责任考核体系。

土十条文档

土十条文档

土十条土十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中的十项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十条的内容,并分析其意义和影响。

第一条:严禁非法占用和非法转让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非法占用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都是严禁的。

非法占用和转让土地会导致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因此,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起到限制非法活动、保护土地资源的作用。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不得超期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超期。

这一规定体现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保障了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土地滥用和浪费。

第三条:加强土地利用的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行为,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土十条的第三条规定加强土地利用的节约和集约,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和保护效果。

第四条:合理规划区域土地利用合理规划区域土地利用是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

根据土十条的第四条规定,应根据国家发展需求和区域条件,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这一规定可以确保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国家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管理是保障农民权益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土十条的第五条规定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管理,明确了农村土地权益、使用和管理的原则,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六条:建立健全土地监察制度土地监察是对土地利用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土十条的第六条规定建立健全土地监察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预防和纠正土地资源浪费和滥用的行为。

第七条: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公开土地管理信息公开是保障土地管理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

土十条内容

土十条内容

土十条1. 引言土十条是中国政府为了促进农村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于2015年发布,旨在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本文将对土十条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土十条首先着重进行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这一方面旨在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

2.1 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通过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确保征收过程中的公平合理性。

国家规定了征收补偿标准,并要求按照市场价值对农民进行合理补偿。

2.2 推行宅基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宅基地所有权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形式,土十条推行了宅基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使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并可以自由流转、抵押等。

2.3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土十条提出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要求。

这一举措可以明确土地权属关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促进农村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土十条还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1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为农民提供更便捷的生活条件。

3.2 加强乡村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增加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投入,改善乡村教育和医疗卫生条件。

修建新的学校和医院,提高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3 发展农村物流和交通运输加强农村物流和交通运输建设,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

修建道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打通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联系。

4. 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土十条还着力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4.1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为贫困户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

政府出资进行房屋修缮、重建等工作,让贫困户过上更好的生活。

谈谈对土十条的理解

谈谈对土十条的理解

谈谈对土十条的理解土十条,全名《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项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

自2015年发布以来,土十条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总体框架和指导原则。

本文旨在探讨土十条的理解和意义。

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土地的流转受限制,无法有效实现农民土地的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土十条应运而生。

二、土十条的基本内容1. 扩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改革试点。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的制度设计和保障机制等。

通过改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更自由地流转。

2.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实行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即将土地的承包、经营和收益权分离,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种植、经营、租赁或者流转土地。

3. 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

鼓励生产、经营资金流转,支持土地转让、入股、入股合作社等多种经营模式。

4. 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有机衔接机制。

明确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和宅基地的流转,保护农民的住房权益。

5.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和发展政策。

鼓励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6. 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确保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7.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执法监管体系。

加大对违法扰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秩序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转。

三、土十条的意义和影响1. 促进农村土地要素的配置效率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土地的流转和经营权的分置,农村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 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收入增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了扩大规模和创业发展的机会,促进了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土十条内容(一)

土十条内容(一)

土十条内容(一)土十条内容解读什么是土十条土十条,即《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是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一项规定,旨在加强和改进城乡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

下面我们来解读土十条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城市建设1.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城市发展。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

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1.加大农村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质量。

三、完善土地管理制度1.健全土地收储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建立健全土地市场体系,促进土地流转。

四、加强土地规划管理1.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土地利用。

2.加强土地利用适应性评价,科学规划土地利用结构。

五、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1.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健全农村土地整治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六、优化城市土地利用1.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避免浪费。

2.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

七、加强土地执法监管1.建立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

八、促进农村土地托管1.支持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合作社等机构进行托管。

2.保护农民的土地托管权益。

九、加强土地权益保护1.完善土地确权登记,明确土地权益。

2.加强土地权益保护制度建设。

十、加强土地信息管理1.建立土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面、准确的土地信息。

2.加强土地信息监管,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通过土十条的实施,有助于改进和加强城乡建设工作,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保护土地资源和农民权益。

这将促进城乡发展协调,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注:本文所提供内容仅为创作参考,不代表任何政策文件的正式解读和解释。

具体解读和应用以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防控企业污染。

土十条

土十条

在“土十条”十条行动计划中,首先提出的一项行动计划即是要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

“土十条”提出,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

通过解读“土十条”及对当前污染治理前景的了解,认为可以扩宽以下几方面业务:
1、土壤污染物监测(主要关注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
2、重金属及农药污染治理
3、市政污泥处理
关于公司年会通知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公司6月11日开展年会,早上7:40在公司楼下正门集合,8:00准时出发,请大家根据天气情况,适度穿衣,以及自备雨具。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定于6月11日举办年会,时间安排如下:
早上7:40在公司楼下正门集合,8:00准时出发,请大家根据天气情况,适度穿衣,以及自备雨具。

土十条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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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1.引言土十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央政府对土地管理政策的要求制定的十项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促进农村发展与城市建设,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十条的内容和意义。

2.背景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和人口众多的国家,中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土十条。

3.土十条的内容土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十项指导原则:3.1 推进集体土地入市推进集体土地入市,是指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资源转为市场交易的一项改革举措。

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

3.2优化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3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是指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和备案,严格监督和管理土地使用行为,保护土地资源。

3.4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指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权益,确保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3.5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是指加快农村农业发展,促进城市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6严格土地使用审批制度严格土地使用审批制度,是指建立健全土地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许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3.7鼓励发展土地经营权鼓励发展土地经营权,是指支持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3.8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土地交易市场,是指建立健全土地市场体系,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3.9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是指探索建立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和补偿机制,保障土地权益的公平和合理。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就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就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就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就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就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就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就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就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就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与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就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
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教育。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关系
三者之间的联系
01
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工作相互关联,任何一项的单独防治都难以取得最 佳效果。
02
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和作用,例如大气污染会引发 酸雨,酸雨又会对土壤造成破坏。
03
污染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些气体污染物在大气中 转化为气溶胶颗粒物,进入土壤后会对农产品造成污染。
监管部门
环保部门是“土十条”的牵头部 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 考核评价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监管工作 。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制度 ,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举报。同 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 和意识。
04
空气质量预报与控制
3
发展精准预报技术,实现空气质量的精准预报 和控制。
环境保护政策的方向和选择
强化环境法律制度建设
01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
02
通过市场手段,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污染控制的成本效
益最优。
发展绿色金融
03
将环保因素纳入金融体系,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绿色发展和环保
03
“土十条”
定义与背景
定义
“土十条”是指中国政府针对土壤污染问题而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旨在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
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土壤环境状 况不容乐观,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防控。
主要目标和任务
“水十条”以“全面控制污染,强化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为主题,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措施,是继 “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要的环境治理行动计划。

关于“土十条”的实施方案

关于“土十条”的实施方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摘引自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 土壤污染严重
2014年4月,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显示,当前我国 部分土壤污染极为严重,各类耕地土壤质量严重下 降,工矿区废弃地土壤污染严重超标,全国土壤总 的点位超标率达到了16.1%,因肥料滥用、农药污染 等因素导致的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更是高达19.4%, 耕地污染的面积为1.5万亿亩(郭修平等,2016)。
内容提要
• • • • 1、“土十条”基本简介 2、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3、实施思路 4、方案规划
1、“土十条”基本简介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摘引自百科1、“土十条”基本简介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 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突破 • 社会团体及公众的参与
3、实施思路
1、政府主导,权、责划 分,细化土十条,使土十 条更加全面具体,更加容 易落实,而不是光有纲领 和口号的假大空红头文件。
2、土十条的实施离不开 社会公众、团体及单位 组织的参与
3、实施思路
3、长远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建立完善目标 方案和行动的考察机制
4、方案规划
• 5、实行区域管理,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 域、不同土壤,分别制定符合区域自身发 展的方案和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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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2]折叠编辑本段政策全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

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

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

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

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

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

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加大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

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

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

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防控企业污染。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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