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核发流程图(精)
渔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1)永登县渔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渔业行政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轻微;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表明执法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调查取证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作出笔录并交由当事人签名。
告知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陈述和申辩。
复核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处罚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时限。
当场收缴的罚款2日内交财务。
执行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罚决定;符合强制执行情形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执法案卷归档备案。
复议、应诉按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定程序进行。
(2)永登县渔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立案获取案源并初步调查认定后,制作立案呈批表报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立案。
调查取证进入现场勘验、检查,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对现场进行摄像、照相,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告知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拟给予的处罚及陈述和申辩权利。
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
复核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处罚综合有关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执行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罚决定;符合强制执行情形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复议、诉讼按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定程序进行。
强制执行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制作《处罚结案报告》,执法案卷归档备案。
审查调查结束后,制作案件调查报告,同时提出案件处理意见报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确定处罚意见。
对复杂、重大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处罚机关负责人集体会审决定。
佛山南海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佛⼭南海区⽔产苗种⽣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符合《⽔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4⽉1⽇施⾏)第⼗⼆条规定,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产场地,⽔源充⾜,⽔质符合渔业⽤⽔标准;2.⽤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3.⽣产条件和设施符合⽔产苗种⽣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有与⽔产苗种⽣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员。
⼆、办理材料报告真实有效,验原件,收复印件。
证明材料真实可靠。
收原件。
出⽰原件,提供复印件出⽰原件,提供复印件出⽰原件,提供复印件出⽰原件,提供复印件;只有⽔域滩涂养殖证是按⼟地所有权证办理的需提供信息真实,内容齐全。
提供原件。
出⽰原件,提供复印件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佛⼭南海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员对材料进⾏预审,在2个⼯作⽇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预受理后,申请⼈按约定⽅式⾃⾏或邮寄向⾏政服务中⼼综合服务窗⼝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员当场与⽹上电⼦材料审核⽆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5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产种苗⽣产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作⽇内向申请⼈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按约定的⽅式通过⾏政服务中⼼领证窗⼝或以邮寄的⽅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办理流程见图2《⽔产苗种⽣产许可证核发⽹上办理流程图》。
窗⼝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向⾏政服务中⼼综合服务窗⼝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海域使用权审核流程图
58.奖励保护渔用航标的有功单位和个人流程图
59.新建渔港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认流程图
60.参与新建渔港的设计、论证和验收
61.省批准用海的海域使用权审查流程图
62.渔船拆解预审流程图
63.养殖机动渔船新建、跨省购置、跨省卖出的审核流程图
48.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流程图
49.海域使用检查流程图
50.海洋环境检查流程图
51பைடு நூலகம்海洋工程检查流程图
52.对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的条件、培训情况、培训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
53.渔政检查流程图
54.对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情况检查流程图
55.对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图
56.渔业船舶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租赁、注销、证书换发登记流程图
15.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及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年审流程图
16.权限内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流程图
17.辖区内船长24米以下且主机功率147KW以下的海上钢质渔业船舶,主机功率147KW以下的海上玻璃钢及铝合金渔业船舶,海上木质渔业船舶,营口地区、鞍山地区内河渔业船舶及44.1KW以下渔业船舶配备的产品检验流程图
终结
拟处罚构成犯罪不需处罚
不需听证需要听证
听取辩词放弃或逾期要求听证
执行
结案
43.对违法从事捕捞活动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渔船的强制流程图
44.对渔业船舶、设施违法行为强制的流程图
45.对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的强制拆解流程图
45.
46.对相关渔业船舶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拆除流程图
47.海域使用金征收流程图
18.水产苗种进出口许可流程图
19.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流程图
水产养殖证审批程序流程图
水产养殖证办理审批程序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
`
渔业主管部门颁发证照
全部补齐
申请人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渔塘承包合同复印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更正
五日内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提交申请表
渔业执法人员依法审查
渔业执法人员现场踏堪 DPS测绘绘图
渔业主管部门审核
公告10日内无异议
报县政府审核盖章
渔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亮证证明身份,出示渔业行政执法检查证件(执法人
员执法时必须为二人以上)
结案归档
实行罚缴分离,填写罚款缴款通知单,在水上执行如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可当场收缴罚款
作出渔业行政处罚决定,并在法定时效内送达当事人,告知复议和诉讼
权利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
听证结束,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
送达渔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说明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
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再次收集违法嫌疑人与案件处理意见书,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审
批。
进行立案登记,填写渔业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或音像视听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勘验),进行证据登记保存,收集违法事实证据材料。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37 备注
—5—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5
表现形式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 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 不严格、不公正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 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 严格审核 现场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 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 进行严格审核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 关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 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 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 公正性的行为
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水域滩涂界至图由专业测绘机构出具。
二、审查方式:实地核查,标准如下:
1.水域滩涂应符合当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可用于养殖生产;
2.水域滩涂面积应与申请的一致;
3.水域滩涂界至图符合实际;
3.如何办理养殖证的变更登记? 答:变更内容只变更《养殖证》的养殖权人与养殖权人地址(例如养殖 权人为个人的,“姓名”和“个人住址”改变;养殖权人为单位的,“单位全 称”和“单位地址”改变),其他内容不能变更。 水域滩涂养殖权人须按规定向原发证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填写 《申请表》、并提供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名(身份证和户口簿) 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7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原件备查)
理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附件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办法》
复印件
8 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五条第(三)项、《建设 (原件备查)
是
是
是
9
3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核发操作规范
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核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捕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捕捉证。
1.为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捕捉的;2.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种源的;3.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4.为宣传、普及水生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5.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办理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的核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将“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核发”管理权限委托设区的市和部分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
本项目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柳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柳州市范围内(含六县)的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核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确需捕捉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为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捕捉的;(二)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种源的;(三)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四)为宣传、普及水生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五)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的。
养殖证发放管理办法
养殖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水域、滩涂包括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和集体所有水域、滩涂.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水域滩涂的养殖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第四条国家对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
凡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养殖证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和集体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两类,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管理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
跨界养殖水域。
滩涂养殖证的发放工作,由毗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第六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㈠养殖申请表;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㈠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㈡养殖技术条件说明;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合同。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填写审批表,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养殖证.对不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及本办法有关规定或依法不予批准的申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水产养殖的养殖流程与操作规范
水产养殖的养殖流程与操作规范水产养殖是一种重要的农业养殖方式,通过合理的养殖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提高水产养殖的效益和产量。
本文将介绍水产养殖的一般养殖流程以及操作规范。
一、水产养殖的一般养殖流程1. 确定养殖品种和规模在进行水产养殖之前,首先要确定养殖的品种和规模。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选择适合当地水质和气候条件的水产品种,并根据养殖场的规模确定养殖数量。
2. 筹备养殖设施和设备养殖设施和设备的筹备是养殖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养殖品种和规模,建立适当的养殖池塘或网箱,确保养殖环境的良好。
同时,购买必要的养殖设备和工具,如增氧装置、过滤设备、投饵器等。
3. 质量饲料供应选择优质的饲料供应商,确保水产养殖所需的饲料质量优良。
根据养殖品种的特点和生长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饲料,并根据生长阶段进行适当的营养调整。
4. 种苗投放与管理在养殖池塘或网箱建成后,根据养殖的计划和品种特点,选择适当规格的种苗进行投放。
种苗投放后需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定期清理残余物等。
5. 定期监测与管理在养殖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养殖水质、水温、溶氧量等指标,及时调整养殖环境,防止发生水质污染和疾病传播。
同时,进行养殖动物的健康检查和疾病防治,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 饲料投喂与管理根据养殖动物的需求,合理投喂饲料。
控制饲料的投放量,避免过度投喂导致水质恶化和浪费。
同时,注意饲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避免饲料霉变、变质等问题。
7. 成长监测与营养调整定期监测养殖动物的生长情况,根据生长速度、体重、饲料转化率等指标,进行适时的营养调整。
保证养殖动物获得良好的营养供给,促进其健康成长。
8. 定期清理和消毒定期清理养殖池塘或网箱,去除残余物和废弃物,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同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预防病原菌和寄生虫的滋生和传播。
9. 预防和控制疾病依据养殖动物的特点和常见疾病,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养殖计划,以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业务手册【模板】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业务手册德宏州芒市农业局2018年10月26日发布目录目录 (I)前言 (II)一、受理范围 (1)二、适用对象 (1)三、办理依据 (1)四、实施机构 (1)五、许可人员 (1)六、批准条件 (2)七、申请材料 (2)八、办理时限 (3)九、许可收费 (3)十、许可证件 (3)十一、共同许可 (3)十二、前置许可 (4)十三、中介服务要求 (4)十四、指定培训 (4)十五、资质资格 (4)十六、许可办理 (4)十七、许可服务 (11)十八、事中事后监管 (14)十九、投诉举报 (14)附件1 办事流程示意图 (17)附件2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19)I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渔业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
主要内容包括受理范围、适用对象、实施机构、许可人员、批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许可办理、许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投诉举报等内容。
II水产苗种生产审批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在本行政区内需要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人。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芒市行政区内需要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非许可范围外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芒市行政区域内需要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三款、《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四、实施机构本行政许可实施机构为芒市农业局,属于县级,委托芒市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做审核及监督检查工作。
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范围包括: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养殖单位的实地核查工作。
五、许可人员接件人:XXX业行政执法大队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办件。
1受理人:XXX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受理、补正材料告知或者不予受理的建议。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核发流程图
准 予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限1个工作日)
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股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议,形 成审核意见。(限14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同意决定,出具《不予 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 申请人有一发行政复议,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不予许可
作出予以同意或 者不同意的决定。
(限 1 个工作日- )
准 予 许 可
行政审批窗口通知领取审批结果或告服务电话:0359-7523076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补齐材材料后
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作出不 予受理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 申请。
不予受理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
---申--请--当--场- 审查处理。
(限1 个工作日)
材料不全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 符合法定形式,发放 《一次性补正材料告 知书》,告知申请人所 需补充材料。
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许可审查细则
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许可审查细则为了细化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许可条件,加强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许可管理,提高许可证办理效率,促进我市渔业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水域滩涂养殖证(一)应具备的条件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办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机构代码证书)。
2、《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申请表》。
3、规范的鱼池承包经营合同书(查验正件,提交复印件)。
规范的鱼池承包合同书系指:须经区县或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
4、水域界至图一式两份。
水域界至图须由乡镇土地规划部门绘制,须写明绘图单位、绘图员和审核员。
5、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程序1、水域滩涂养殖证由生产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县(区)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3、水域滩涂养殖权期限届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继续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持养殖证向原发证登记机关办理延展手续。
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不得从事养殖的,期限届满后不再办理延展手续。
二、市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一)应具备的条件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3、有与水产苗种生产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4、繁殖用亲体来源于原种场、良种场,符合质量标准,群体达到一定数量。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淮安市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养殖场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一式三份);5、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管理制度、技术合作协议、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一式三份);6、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场职工档案登记表(一式三份);7、亲本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8、资质单位水质检验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9、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要求的照片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10、用户应用证明及反馈书;11、其他。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完整版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完整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流程完整版一、文章类型本文是一篇说明文,旨在向读者详细介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完整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办理步骤以及注意事项等。
二、关键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步骤、注意事项、法律法规。
三、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流程进行详细阐述:1、明确文章类型和关键词;2、概括介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基本流程;3、详细阐述申请材料及流程;4、总结经验心得;5、附上相关法律法规供参考。
四、正文内容1、明确文章类型和关键词:本文主要介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流程,涉及到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材料及流程等关键词。
2、概括介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基本流程: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考核、公示、审批、发证等环节。
整个流程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可能略有不同,但大致流程相同。
3、详细阐述申请材料及流程:(1)申请材料:申请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填写详细的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养殖品种、养殖规模等。
2、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
3、生源种苗来源证明:证明所生产苗种的来源。
4、养殖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证明养殖场地的合法性和归属。
5、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简介、环评报告等,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
(2)办理流程:第一步:在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到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第三步:经过初步审查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四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考核。
第五步:现场考核通过后,将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六步:公示期结束后,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水产养殖流程
一、设施装备1.池塘养殖设施装备:我国池塘养殖设施的构建特点是:“鱼池+进排水沟渠”。
2.工厂化养殖设施装备:工厂化养殖一般分为换水型工厂化养殖和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3.网箱与筏架养殖设施装备:普通网箱或称“鱼排”,主要设置在沿海内湾水域和内陆湖泊水库。
4.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二、鱼苗1.挑选优质鱼苗。
优质健康的苗种是养殖生产成功的前提和基础。
“种好半塘鱼”,这充分说明了苗种质量的重要性。
苗种要规格基本一致、体格健壮、体色正常、逆水游泳力强且未用高温促苗和抗生素培育的苗;苗种场要选择规模大、技术好、信誉好的。
2、运输方法。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缩短运输时间,减少运输密度,防止苗种受伤,提高运输成活率。
3、放苗时间。
放苗的时间,要避开刮大风、下大雨、天气骤变等恶劣天气,选择晴好天气时进行放养操作,以免苗种被风浪吹到池壁造成擦伤或死亡;另外,太阳过烈时也不要放养苗种,避免下池后气泡病的发生及水花被烫死的现象。
4、苗种消毒。
这个步骤主要针对规格鱼苗,水花不考虑。
投放的苗种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病原微生物,因此,在下塘前一般采用3%-5%的食盐或者20mg/L聚维酮碘溶液浸泡消毒5-10分钟5、消除温差。
放苗前要平衡袋内与池塘水的温度,不超过2摄氏度。
将鱼苗袋放入水中,放置约10—15分钟,待袋内与水体温差不超过2摄氏度时,打开袋口,让其自然的进入池塘。
6、饱食下塘。
这一步与第4点是同时的。
以前很多人忽略这一步,但实践证明,饱食下塘的成活率比直接下塘的高,这主要是减少了水花下塘后因池内没有足够饵料而饿死的几率。
三、鱼的养殖阶段(一)鱼苗培育阶段1、自水花下塘后,一般第二天就开始投饵,由于水花的主动摄食能力较差,一般以泼洒豆浆为主,部分微细的豆浆可以被水花直接摄食,大部分被用来肥水之用。
水肥起来之后,丰富的藻类、轮虫可以供给鱼苗充足的营养,尤其是轮虫更是鱼苗适宜的开口饵料,营养丰富。
泼洒豆浆一般按水面计算,每亩水面用黄豆6-8斤,可以按水体的肥瘦适当增减,最好每天泼洒6-8次,少量多次更利于鱼苗的摄食生长,减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