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歌诗演唱与语言形式之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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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歌诗演唱与语言形式之关系(一)

【内容提要】

作为汉代歌诗艺术主体的通俗的乐府歌诗,从本质上看是诗乐舞合在一起的表演艺术①。在这种艺术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音乐歌舞表演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诗歌语言是服从于音乐歌舞表演的。因此,要研究汉乐府歌诗的语言艺术成就,我们必须从汉乐府歌诗的表演方式入手进行探讨。尽管汉乐府歌诗的实际演出我们已经不可能耳闻目睹,但是有关的历史文献还是给我们提供了研究这些问题的线索。本文就是从这方面做些探索性的工作,以推动汉乐府歌诗研究的深入。

一关于汉乐府歌诗的一般演唱方式

两汉乐府歌诗艺术是以娱乐和观赏为主的,为了达到更好的娱乐和观赏效果,自然要在表演方面下功夫。它不是简单的吟唱,而是诗乐舞相结合的表演。据现有的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考证,当代人一般认为汉代的歌舞娱乐表演主要在三种场合举行,那就是厅堂、殿庭、广场。廖奔先生曾对此有过较详细的介绍。从出土文物看,其中最常见的是厅堂式演出,如“四川成都北郊羊子山1号东汉墓画像石,即展现了一个贵族家中的宴饮观剧场面。画面中帐幔悬垂,表示这是室内演出。左侧宾主分席,列几而坐,前有酒爵肉鼎供宴,后有妖姬美妾侍奉。主客前面的场地上,有12人在表演骇目惊心的百戏,内容包括跳丸、跳剑、旋盘、掷倒、盘鼓舞、宽袖舞等等,场面热烈、情绪紧张。右侧有5个乐人坐席伴奏”。其次是殿庭式演出。“这是贵族富民之于家中演出百戏的又一种形式,只是将表演的场所由屋内迁移到屋外院子里,一般是主客坐在堂屋之中宴饮,伎人在庭院里表演。山东出土的

汉画像石里常见这样的画面”。第三种是广场式演出。据说汉武帝为夸耀声威,就曾在元封三年(前108)春天举行过一次大型的百戏汇演,“三百里内皆观”(《汉书·武帝纪》)。三年之后,汉武帝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百戏汇演:“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出处同上)。对此,张衡的《西京赋》和李尤的《平乐观赋》都有生动的描述②。还有的人认为,在汉代已经有了专供表演用的戏楼,如现藏河南项城县文化馆的一个三层陶戏楼,“中层正面敞口,有前栏,栏上横列三柱支撑屋檐;两侧壁为镂孔花墙半敞。次层为舞台,中间横隔一墙,分前后场,隔墙右半设门供出入。前场有两个乐伎俑:一人一肢支撑,一肢扎跪,一手伸手胸前,一手上举摇鼗;一人跽坐,仰面张口,左手扶膝,右手扶耳为讴歌者”③。

如此众多的表演场所,为汉代社会歌舞演唱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使其艺术表现形式较前代有了极大的发展变化,显得更加丰富多彩。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我们大体上可以把这些歌诗艺术演唱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单人的独弹独唱。《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相逢行》:“小妇无所为,挟瑟上高堂。”《善哉行》:“何以忘忧,弹筝酒歌。”从以上诗句来看,当时的歌诗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可以独弹独唱的。又,关于《箜篌引》的产生,晋人崔豹《古今注》中这样记载:“《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发狂夫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鼓之,作《公无渡河》之曲,声甚凄怆。曲终,亦渡河而死。子高还,以其声语其妻丽玉。丽玉伤之,乃作《箜篌引》而写其声,名曰《箜篌引》”。从这一记载看,《箜篌引》也是一首可以自弹自唱的歌曲。

第二种情况是一人主唱,其他人伴乐或伴唱。汉乐府相和歌的主要形式是这种类型。《宋书·乐志》曰:“但歌四曲,出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唱,三人和。……相和,汉旧曲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由此记载我们知道,汉代有一种但歌,也就是不配乐器的徒歌,由一个人主唱,三个人相和。还有一种叫相和歌,其演唱形式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一种叫做节的乐器,一面打着节拍,一面唱歌。其他人在一旁用弹弦乐器或管乐器伴奏。其实,无论是

以人相和还是以乐器相和,这种形式都是早自先秦就有。《庄子·大宗师》曾记:“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曰:‘嗟来桑户乎!嗟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淮南子·精神训》:“今天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为乐矣。”由此,知“相和”本是中国古代一种流行于民间的歌唱形式。《汉书·礼乐志》又记:“初,高祖过沛,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乐府诗集》卷二十六:“《晋书·乐志》曰:‘凡乐章古辞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讴谣,《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其后渐被于管弦,即相和诸曲是也。魏晋之世,相承用之。……又诸调曲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辞者其歌诗也,声者若羊吾夷伊那何之类也。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由此,知相和这种古老的民间歌唱形式,在汉代逐渐蔚为大观,又演化出《相和引》、《相和曲》、《四弦曲》、《五调曲》、《吟叹曲》、《大曲》以及《杂曲》等多种形式。其中不同的曲调,所配的乐器也不相同,但无论如何变化,有人演唱、有人声或乐器相和是其最基本的形式,这也是汉代歌诗主要的演唱形式。

第三种情况是以歌舞伴唱。中国古代诗乐舞三位一体,但是就现在有关文献看,有关这方面的记载还不多。郭茂倩《乐府诗集》卷第五十二云:“自汉以后,乐府浸盛。故有雅舞,有杂舞。雅舞用之于郊庙、朝飨,杂舞用之宴会。”在汉代,雅舞可能有歌辞,但是也有好多雅舞没有歌辞;现存汉代有歌辞的雅舞只有东平王刘苍所作的《后汉武德舞歌诗》。郭茂倩在《乐府诗集》卷五十三又说:“杂舞者,《公莫》、《巴渝》、《盘舞》、《舞》、《铎舞》、《拂舞》、《白拧》之类是也。始皆出自方俗,后浸陈于殿庭。盖自周有缦乐散乐,秦汉因之增广,宴会所奏,率非雅舞。汉魏以后,并以、铎、巾、拂四舞,用之宴飨。”由此,我们知汉代的舞蹈种类很多。但是,在汉代,这些舞蹈也大都没有相伴的歌辞。现存歌辞只有两篇,最早著录于《宋书·乐志》,一为《圣人制礼乐篇》,一为《巾舞歌诗》。前者属于铎舞,声辞杂写,经孙楷第研究,为《云门》篇的曲唱本④;后者属于巾舞,正文前题为“巾舞歌诗一篇”,正文后又题为“右《公莫巾舞歌行》”,其后又有人称之为《公莫舞》。因为沈约着《宋书》时去汉已远,这首声辞杂写的作品难以解读,以后一千多年仍无人晓解。业师杨公骥先生发千载之覆,于1950年破译了此诗,认为这是一个“母子离别舞”⑤,以后进一步研究,指出它是“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我国最早的一出有角色、有情节、有科白的歌舞剧。尽管剧情比较简单,但它却是我国戏剧的祖型”⑥。其后姚小鸥又在此基础上对此歌舞剧的文辞尤其是舞蹈动作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考证⑦。以此可知,汉代不仅有了中国早期戏剧,而且其表演形式也相当成熟,已经有了诸多用于表演的程式化的动作术语。

从以上三种情况看,两汉社会的歌诗艺术演唱方式丰富多彩,这必然会影响歌诗的语言,推动汉乐府歌诗语言艺术形式的发展。一个值得我们充分注意的事实是:由于这些歌诗有比较复杂的表演手段,可以承载更多的生活内容,因此,它不再是简单的抒情艺术,而是表演艺术。从这一角度讲,汉乐府的许多叙事歌诗,更近似于后世的说唱文本。这也许是我们破解其艺术奥秘的一条途径。

二表演的戏剧化与汉乐府叙事性歌诗的体裁形式

戏剧化是汉乐府歌诗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尤其是汉乐府叙事歌诗的重要特征。但是,为什么在中国古代歌诗艺术中,只有汉乐府才有这种现象,而后代的歌诗艺术,反倒不如汉乐府了呢?我以为,这正是汉乐府歌诗的演唱性质决定的。

我们知道,汉乐府歌诗主要是为了满足大众的享乐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比较复杂的相和曲调,已经适合于表演一个人物或者一个故事。同时,为了取悦观众,这一诉诸于表演的故事,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情节,要适合表演,也就是要有戏剧化的特征。在这方面,《陌上桑》是一个最典型的样板。

仔细推敲,《陌上桑》并不是一首完整的叙事诗,而颇似一段故事的说唱表演。全诗共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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