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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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
【摘要】自从工业化国家建立后,为了使人们摆脱贫困,建立了一整套收入再分配的复杂制度。社会保险制度补偿了由于残疾、疾病、失业、年老等导致的收入不足,但是,这些方案不能彻底的减轻贫困。如果人们在某些方面没有满足生活的需要,社会救助及相关的计划就成为基本的安全网。
【关键词】社会救助制度,历史发展,理论依据
一、社会救助概念的提出
社会救助是指在现代国家中,为了给处于困境中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帮助,国家和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一种帮助形式。江亮演认为:“社会救助是对那些需要他助以政府或社会大众力量给予救济或扶助的一种制度,换句活说,社会救助乃是因个人或团体(家庭),遭遇到不幸事故,如天灾地变、人祸(战争、失业等)个人因素(懒惰、残障等)、经济因素、不良社会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以及人生过程中所必经之生、老、病、死与无谋生能力之鳏、寡、孤、独等理由,必须由他人来救助,以保障其生活的一种措施”。
二、社会救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在远古时代,人类就已经开始互助行为了。公元前1750年,巴比伦汉莫拉比国王发布了要求人们在困难时互相帮助的条款。公元前500年,希腊语中意为“人类博爱行为”的慈善事业在希腊城邦国家已经制度化。6公元前300年,中国孔子在《论语》中提到,“仁”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全心全意地帮助穷人。公元前100年,罗马帝国确立了所有罗马公民在贫困时可得到由贵族家族分发的谷物的传统。谈及近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必然要从英国说起。它的社会救助制度萌芽于中世纪时期,是最早形成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到了16世纪。工业化进程导致了严重的流民问题。英国统治者最初考虑用刑罚来迫使流民停止流浪.结果却适得其反。统治者不得不使用更温和的方式,这就为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问世奠定了基础。1834年,该法进行了修正,明确宣布“不得使接收救济者的境遇在实质上或表面上优于最底层的独立劳动者”。这实际上是在向世人宣告,在英国,贫困就是犯罪行为。该法的问世则奠定了英国乃至欧美各国现代社会救助立法的基础,开创了国家立法推动社会救助发展的先河。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救助,则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严重的经济危机导致阶级矛盾空前尖锐。传统的济贫手段和社会保险都无法发挥作用,各国政府都在试图建立积极有效的社会救助制度来弥补社会保险制度的不足。
最早改革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是美国。1932年7月2日,罗斯福把社会救助放在了社会保障计划中的重要位置,确立了美国的现代社会救助制度。1935年《土会保障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现代社会救助制度正式形成。该法案规定:“本法案旨在增进公共福利,通过建立一个联邦的老年救济金制度、使一些州得以为老人、盲人、受抚养的和残疾儿童提供更为可靠的生活保障,为妇幼保健、
公共卫生和失业补助法的实行做出妥善的安排。”西欧各国根据自己的特点陆续建立起了和本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并在二战后逐步得到完善。
三、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
1.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管理的,以缴费为基础的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相辅相成,都是社会保障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率先创建了社会保险制度,它很快就在欧洲各国传播开去。但是社会保险并不能代替社会救助。这是因为,参加社会保险有投保年限的限制,而且如果家庭成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负担过重。仅凭社会保险是不足以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
2.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美国社会安全制度调查报告中记载:社会保障是从人民的重大灾害的经济性打击的处理开始至保护个人最基本生活为目的止,所受的灾害是暂时性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或非本意(故意)的失业而丧失收入,或增加医疗费用的负担,以及家庭失去劳动人手,或老弱必须扶助等等。由此可见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的内容范畴。社会保障具有救贫和防贫的功能,一般使用社会保险、就业等制度预防陷入贫困,如果无法避免发生了贫困,就应在社会救助制度下进行解决。
3.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广义的社会福利指所有维持、改善、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保障措施,如消费品分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及一切公共消费。狭义的社会福利是除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外的能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保障措施和公益事业。9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体制都是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才成熟和完善起来的。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都是来源于剩余价值。但是享受社会救助是有限制的,比如需要进行财产调查等。
4.社会救助与社会救济的关系。传统社会中,人们更多的把社会救助等同于社会救济。社会救助虽然起源于社会救济,但是它已经有了很大的飞跃。社会救济只是社会救助的初级阶段,二者的区别在于,救济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是临时性的,比较消极;而救助则更侧重于社会人的基本权利,是以政府为主体,积极的使受灾的个人或家庭尽快摆脱困境所进行的营救措施。
四、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理论基础
1.《贝弗里奇报告》的出台。提到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虽然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但是提出更为具体措施的,就不得不提及英国的贝弗里奇委员会在1942年11月提出的《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也就是著名的《贝弗利奇报告》。
2.《贝弗里奇报告》的主要内容。全文总共分为六大板块,对不同的人群做出了细分,排列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以往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动。
贝弗里奇在勾画社会保障计划时遵循三条指导原则。其一,既要充分运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拘泥于这些经验,而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和驱动;其二,把社会保险作为提供收入保障、消除贫困的一项基本社会政策内容;其三,确定了国家提供福利的原则是基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某些群体的局部利益,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通过国家和个人共同的合作来实现。这些原则对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着无可厚非的指导作用。
在目前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时期,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适时出版了这样一部经典著作。尽管时隔六十余年,但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诸多原则和观点并未过时,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相信她的到来,一定会给我国的劳动保障工作者带来回味无穷的启迪,并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积极而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江亮演著.社会救助的理论与实务[M].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0:自序第一段
[2]王东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