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典当行融资现状及面临的法律问题
2024年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
2024年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典当行业在中国的发展迅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和消费方式。
典当行业的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了很多便利,同时也存在非法集资风险。
为了排查并防范典当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并在此进行总结,以供参考。
一、行业背景及风险状况典当行业是一种以物借贷的金融服务行业,其主要特点是将贵重物品作为抵押物。
典当行业的发展受到了国内金融市场的监管政策和法规的严格约束,因此在合法商业典当机构方面,风险可控。
然而,非法集资行为仍存在,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1. 非法典当机构层出不穷。
一些非法典当机构以“高息借贷”为噱头,利用社会资金进行非法融资,吸引大量投资者。
这些机构通常没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缺乏监管和责任约束,风险较大。
2. 高风险项目层出不穷。
一些非法典当机构常常涉及高风险项目,如虚拟货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这些项目的回报率高,但风险也相应增加,容易引起投资者的贪念和盲目投资。
3.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
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不仅仅局限于典当行业,还涉及到其他金融领域,如P2P网贷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等。
非法集资行为呈现出延伸性和复杂性,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排查方法和手段为了有效排查典当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我们采取了以下一些方法和手段:1.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增加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政策。
2. 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加强对典当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风险能力和处理风险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典当行业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合法典当机构的认知度,减少投资者的盲目投资行为。
3.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
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典当行业协会应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机制,共同分享风险信息,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监管工作,形成合力。
我国典当行业发展研究
我国典当行业发展研究典当行业是一种古老的金融服务业,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
在古代,典当是一种很普遍的金融服务,人们可以将贵重物品典当给典当行来换取现金,然后在一定期限内赎回物品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随着时代的发展,典当行业逐渐走向规范化和现代化,成为金融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典当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其在古代就有着较为完善的制度和规范。
而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典当行业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本文将分析我国典当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典当行业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典当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
根据中国典当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范围内的典当行业已经达到了近6000家,行业总资产超过2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0%以上。
典当行业已成为一种受人欢迎的金融服务形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典当行业的快速发展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鼓励。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典当行业的支持和信贷支持力度,为典当行业提供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
政府还加大了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力度,保障了典当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虽然我国典当行业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典当行业存在一些乱象,例如典当行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着一些不良竞争行为。
典当行业的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有待提高。
由于缺乏行业监管和规范,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典当行业进行非法活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影响。
典当行业还面临着市场竞争的挑战。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典当行业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以保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典当行业也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
我国典当行业在未来将会呈现出大规模发展的趋势。
但是典当行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监管力度,才能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和挑战。
典当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典当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引言典当行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典当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监管不足典当行作为金融机构,其经营活动需要受到监管。
然而,当前监管体系还存在不足之处。
1. 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不同地区、不同典当行之间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导致监管工作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2. 监管手段滞后:随着科技的发展,典当行业务形态和风险特征发生了变化,但监管手段却没有及时跟进,无法有效掌握典当业务的全貌。
解决方案 - 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建立全国性的典当行监管标准,明确各项经营要求和规范。
- 引入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典当行业务进行监控和预警,提高监管效能。
2. 信息不对称在典当交易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1. 典当行掌握着大量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而客户对典当行的信息了解相对较少,导致信息不对称。
2. 典当行内部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也会造成信息不对称,在交易中占据较强的议价地位。
解决方案 - 提高客户信息透明度: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公开客户评级结果,提供更多交易细节和典当物品估值依据。
-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和服务意识,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
3. 风险管理挑战典当行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着一系列风险管理挑战。
1. 风险分散不足:由于典当行主要以个别物品为抵押品,难以实现风险的有效分散。
2. 典当物品价值波动大:某些典当物品(如艺术品、古董)价值波动较大,难以准确评估其价值,增加了风险管理的复杂度。
解决方案 - 多元化经营:典当行可以逐步拓展其他金融服务领域,实现风险的分散。
- 引入专业评估机构:与独立的评估机构合作,对典当物品进行价值评估,提高风险管理的准确性。
4. 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典当行在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方面面临一定困难。
1. 品牌影响力不足:相对于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典当行的品牌影响力较弱,客户选择意愿相对较低。
典当行业面临的风险概述
典当行业面临的风险概述典当行业是金融服务行业的一种,主要提供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典当融资等服务。
虽然这个行业在解决短期资金需求和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风险。
下面是对典当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的概述。
第一,政策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金融监管政策的调整,典当行业面临政策风险。
例如,政府可能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要求加强合规性和风险管理,这将增加典当行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政府还可能采取措施限制抵押贷款或提高典当利率,导致典当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
第二,信用风险。
典当行业的核心业务是以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因此信用风险是主要的风险之一、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将直接影响到典当行业的盈利能力和资金链的稳定性。
如果典当机构没有有效的风控体系和严格的审查流程,可能会出现贷款违约和抵押品无法变现的情况,从而导致损失的发生。
第三,市场风险。
典当行业存在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抵押品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如果抵押品的市场价值大幅下跌,典当机构可能无法通过变现抵押品来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从而导致损失。
此外,典当行业还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如果行业内的竞争加剧,可能会导致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
第四,技术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金融科技的兴起,典当行业需要面对与技术相关的风险。
例如,虚拟典当平台的出现可能会对传统典当机构造成竞争压力;网络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机构的敏感信息泄露或遭受黑客攻击。
因此,典当行业需要加强技术投入,提高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意识,以降低技术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五,法律风险。
典当行业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诸多法律风险,如典当合同的合法性、权益的保护等。
如果典当机构的经营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甚至会涉及到法律诉讼,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典当行业需要加强法律合规意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典当行业面临着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多方面的风险。
中国典当行融资现状及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中国典当行的融资现状典当行,俗称“当铺”,主要从事“当”的业务。
理论上,“典”和“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实践中却常被混淆。
(注:有关“典”和“当”的区别,参见刘心稳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1月第1版,第405至406页。
)从现实情况来看,今日大多数典当行虽名为“典当”,却实指“当”。
所谓“当”,具体而言,是指出当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主要是动产(当物)交付与典当行(当主,又称承当人),从后者借得短期资金(典当金),在约定的期限(当期)届满时,典当人还本付息(包括服务费、保管费和保险费等)而取回典当物(赎当)的制度。
今日中国典当行,从行业性质分析,是一种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非银行金融机构。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人民银行是典当行业的主管部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典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典当行所经营的短期融资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务有效和必要的补充。
对今日中国的大多数非国有中、小型企业和个人而言,典当行在中国的兴起,为他们提供了除传统融资方式以外的另一融资新渠道。
与传统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相比,一方面典当较之银行信贷对贷款人自身条件要求不高,手续也十分简捷。
典当物品,属于个人典当的,只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单位典当的,只要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委托典当的,出具典当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即可;另一方面,较之民间借贷,典当的安全性可得到保障,同时避免了许多人情上的障碍。
现今中国典当行业在融资实践中已形成了一些特点:1.当期较短,一般以日、月为单位,不超过三个月。
例如十日期、一个月期、三个月期。
1996年4月3号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规定了典当期限最长为3个月。
在典当期内,当户可以提前赎当。
典当行业的金融市场与行业展望
典当行业的金融市场与行业展望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典当行业作为传统的金融服务业之一在近年来也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典当行业的金融市场在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也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将分析典当行业的金融市场,并对其未来的发展做出展望。
一、典当行业的金融市场现状1. 典当行业的定义和特点典当行业是指通过典当机构作为媒介,借助抵押品的价值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业态。
典当业作为古老的行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具有一定的特点。
首先,典当业提供了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
因为典当机构将抵押品作为担保,降低了融资风险,从而吸引了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
其次,典当业有着快速的放款速度。
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典当行业的放款速度更快,能够满足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
最后,典当业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相对较低。
传统金融机构通常会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而典当机构更加注重抵押品的价值,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较低。
2. 典当行业的市场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典当行业的认识提高,典当行业的市场规模逐年扩大。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典当行业的年交易额已经达到了数十亿元的规模,并且还在持续增长。
典当行业的市场规模的扩大得益于我国经济增速的持续提高和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
尤其是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中,典当业作为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备受青睐。
3. 典当行业的发展趋势典当行业在面对新形势下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需求,典当行业亟需进行创新和改革。
首先,典当行业需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
虽然典当行业的风险相对较低,但仍然需要合理评估和控制风险,以提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典当行业应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统一的典当信息管理平台,提高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和流通效率,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最后,典当行业应加强自身的品牌建设。
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加强市场宣传,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投资者。
二、典当行业的未来展望1. 典当行业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典当行业也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典当行业的监管与法律规定
典当行业的监管与法律规定典当行业作为一种传统金融服务形式,一直在为经济发展提供着重要的支持和推动。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和存在的问题,对典当行业的监管与法律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典当行业的监管现状、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监管现状典当行业的监管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参与。
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监管实施,金融监管机构则负责对典当机构的监管和监督。
目前,我国典当行业的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
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导致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其次,监管手段和方式相对滞后。
传统的监管方式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检查,对于典当企业的日常经营难以全面掌握。
最后,监管力度不够强劲。
有些地方对于典当行业的监管并不够严格,容易出现乱象和不规范经营的情况。
二、监管问题典当行业的监管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透明度不高。
一些典当机构在典当物品的价值、典当利率、典当期限等方面没有充分告知客户,使得客户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利益冲突问题。
有些典当机构在接收典当物品时未能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存在可能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况。
3. 非法行为增多。
有些不具备典当经营资质的个体或机构擅自从事典当业务,且存在暴力催收、高利放贷等违法行为。
4. 客户隐私泄露问题。
一些典当机构在办理典当业务时,未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导致客户隐私泄露风险加大。
三、法律规定为了规范典当行业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和制度。
1.《典当管理办法》:该法规对典当行业的准入条件、典当业务的操作规范、客户权益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界定和规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在与典当机构进行交易时应享有的权益,如信息公开、公平交易等。
3.《刑法》:该法律对典当行业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贷款利息过高、暴力催收等,对这些违法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典当行业发展现状、风险分析及政策建议
典当行业发展现状、风险分析及政策建议当前,G市具有融资功能的典当行发展迅速,典当行业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在满足部分小额信贷资金和企业短缺资金需求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评估中介缺乏、法律法规不健全、业务结构单一、变相发放信用贷款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典当业法制建设,规范典当市场发展,形成了《典当业管理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
一、G市典当行业发展概况及特征(一)行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典当行业凭借其程序简单、方便快捷的优势,呈现快速发展势头。
截止2013年末,全市共有典当行9家,注册资本合计1.2亿元,典当余额6998万元,较2012年增加6128.2万元;2013年典当行实现典当总额10005万元,较2012年增加8439.7万元。
(二)业务结构单一,短期化特征明显。
目前,典当行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动产质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及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等。
典当物品则多以房产、汽车等为主,兼有少量股票、黄铂金饰品等,业务品种较为单一,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急需以及提供个人消费或者急用的小额资金需求。
调查显示,2013年辖内典当行涉及房产及车辆典当额为7050万元,占比达70.46%。
此外,典当业务多以短期融资为主,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期最长可达6个月,但从实际情况看,当期普遍较短,通常为1-3个月,最短当期仅为几天。
(三)业务拓展较快,资金运用率提升明显。
典当行发放贷款注重当物的合法性和市场价值,没有资金用途、地域限制,不审核信用程度,贷款发放程序简单、方便快捷,适用于应急型或救急型融资要求,资金运用率较高。
调查显示:全市典当资金运用率从2012年的14.38%上升至2013年的57.87%。
(四)经营效益回升,总体出现扭亏为盈。
典当行主要收入来源为典当当金利息和典当综合费用。
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典当行发展现状
典当行发展现状典当行是一种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抵押贷款、典当、买卖二手物品等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渐增长,典当行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典当行的发展现状是快速增长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金融渠道有限,他们的借贷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典当行作为一种快速、方便的借贷方式,成为了这部分人群的首选。
典当行的客户群体也逐渐扩大,不仅包括个人和家庭,还有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其次,典当行的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传统的典当行主要以黄金和珠宝等贵重物品为抵押品,提供现金贷款。
但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典当行的服务范围也在逐渐扩展,不仅包括贵重物品,还包括一些电子产品、钟表、名牌包等。
此外,一些典当行还开展了艺术品、古玩、古董等物品的鉴定和交易业务,为收藏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然而,典当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监管风险。
典当行的贷款业务涉及到利息、抵押物品等方面,监管要求较高,而一些不规范的典当行可能存在利用弱势群体的情况。
其次是市场竞争。
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衍生出了很多新型的金融机构,如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等。
这些新兴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典当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典当行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其次,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开展在线典当和线上交易,提高便捷性和效率。
同时,典当行也可以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供更精准的评估和鉴定服务,增加市场竞争力。
此外,政府也应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保护典当行的正常运营,同时也加强对典当行的监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总之,典当行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下,面临着快速增长的机遇。
但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竞争和监管风险等挑战。
典当行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保护典当行的正常运营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中国融资租赁业和典当业的监管分析
中国融资租赁业和典当业的监管分析(一)中国租赁业监管的现状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
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租赁在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融资租赁,是指租赁的当事人约定,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决定,向承租人选出定的第三者(供货人)购买承租人选出定的设备,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物件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并在一个不间断的长期租赁期间内,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全部或大部分投资。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还有一种租赁方式,是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指出租人向承租人短期出租设备,并提供设备保养服务,租赁合同可中途解约,出租人需反复出租才可收回对租赁设备的投资。
从理论上看,融资租赁是具有金融属性的。
金融的特点就是以货币为媒介的资本运动及相关人之间信用关系的体现。
而融资租赁恰恰具备了这两方面的特点。
融资租赁区别于一般资产买卖的本质特点就是融资租赁是寓融资、融物于其中的交易行为,是以商品资金形式表现的借贷资金运动方式,兼有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两重性。
同时,对于租赁企业也具有较为明显的金融属性。
我国经营租赁的企业可分为属于银监会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属于商务部主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其中银监会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毫无疑问具有明显的金融属性。
而商务部审批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从其资本来看,大多源自银行业,因此银行业的金融风险极有可能深入这些租赁公司中。
尽管这些租赁公司的资金运作方式同银行的资金运作方式并不相同,但考虑到这些融资租赁公司的特殊资本来源,也应该对此类租赁企业实施监管。
就我国目前融资租赁行业来看,虽然说是“朝阳产业”,但是自身的能力却十分弱小。
2024年典当投资市场分析现状
典当投资市场分析现状引言典当投资是以抵押品进行借款或交易的一种形式,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关注。
本文将对典当投资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典当投资市场的分析对于投资者和行业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对该市场进行全面的了解。
市场规模目前,典当投资市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几年内,典当投资市场的年增长率超过了10%。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原因之一是投资者对于典当投资的需求逐渐增加。
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传统投资方式的不确定性增加,使得典当投资成为了一种相对较为稳定的投资选择。
市场特点典当投资市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抗风险能力强:由于对抵押品进行借款或交易,使得典当投资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2.流动性较高:典当投资市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随时将抵押品变现。
3.市场信息不对称: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得投资者往往需要依赖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市场情报。
发展趋势未来典当投资市场有望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技术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典当投资市场将在技术应用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例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有效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2.政策支持:政府对典当投资市场的支持力度将会加大,推出相关政策和法规,进一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资本市场化:典当投资市场有望进一步发展为更为成熟与规范的资本市场,吸引更多机构和投资者的参与。
风险与挑战在典当投资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其中,关键风险包括:1.法律风险:由于典当投资的特殊性,可能面临一些法律上的挑战和风险。
2.市场风险:典当投资市场虽然相对稳定,但仍然面临市场风险,如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
3.监管风险:典当投资市场在监管方面尚不完善,监管难度较大,也容易引发市场乱象。
总结典当投资市场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投资选择,正迅速发展并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关注。
随着技术和政策的不断进步,该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规模,并发展为更为成熟与规范的资本市场。
典当行业中的企业融资
典当行业中的企业融资典当行业作为传统金融服务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一直扮演着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资金周转的角色。
然而,随着经济环境和金融模式的变革,典当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其中之一就是企业融资。
本文将为大家探讨典当行业中的企业融资问题,并分析其现状和发展前景。
一、典当行业中企业融资的现状典当行业以个人典当业务为主,国内对于企业融资的需求和关注度相对较低。
由于行业特点的限制,目前仍有很多典当行业未能充分发挥企业融资的潜力。
现阶段,典当行业提供的企业融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抵押贷款:企业将有价值的资产或质押品交给典当行作为担保,以获得贷款资金。
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快捷,但由于资产的价值和流动性限制,通常只适用于特定类型或规模较小的企业。
2. 库存融资:企业将自有库存的商品或原材料作为抵押物,获得贷款资金用于生产、销售或扩大经营规模。
这种方式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对于库存品质、市场需求和折旧等要求较高。
3. 融资租赁:企业将经营资产租赁给典当行,作为获得贷款资金的来源。
该方式适用于一些需要大量经营设备和资产的企业,但必须保证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前期投入的还款能力。
以上几种方式在当前典当行业中比较常见,但仍然受到一些制约因素的影响,如资产的流动性、借贷成本和监管要求等。
二、典当行业中企业融资的发展机遇典当行业作为传统金融服务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和机遇。
首先,典当行业在金融市场中拥有较为稳定的定位和良好的信誉,长期受到大众的认可和信赖。
这使得企业在选择融资渠道时,更加愿意考虑典当行业的服务。
其次,典当行业在行业经验和资产审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对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专业的评估和支持。
这有助于有效降低风险,提高融资成功率。
此外,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创新,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开始涉足典当行业。
它们通过将线上技术和线下机构相结合,能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企业融资服务。
浅议当前典当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浅议当前典当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张洋典当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古老的非银行性质的金融行业,也是现代银行业的雏形和源头。
现代典当业在金融体系中总体上处于独立、边缘和弱势的地位,起到一种弥补不足、调剂余缺的作用。
为了正视我国典当行业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笔者通过考察当前形势下典当业现实状况,揭示出当前典当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对策性的建议。
一、我国典当业发展与现状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典当业非常兴盛,全盛时期,单在北京就有300多家。
1949年后,典当业完全停顿。
1987年1z月,“成都市华茂典当服务商行”正式挂牌,成为当时中国内地第一家典当行。
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有典当行2494家。
累计注册资本246亿元。
2006年已营业的2052户典当行典当总额960亿元,比上年增长40%。
2007年上半年,已开业的2342家典当行资产总额862亿元,同比增加12.7%;上半年累计实现典当总额441亿元,同比增长31%;典当余额为254亿元。
同比减少7.7%;息费收入30.7亿元,同比增长14%;上缴税金3.9亿元,同比增加1.6倍;行业从业人员2.1万人,同比增加40%。
从区域上看,东部地区1239家典当行,实现典当总额354.9亿元,占全国典当总额的81%,其中动产质押典当比例高于全国两个百分点。
从业务构成上看,动产质押典当金额108.3亿元,占典当总额24.7%;房地产抵押典当金额236亿,占典当总额的53.6%;财产权利类质押典当额占到典当总额的21.7%。
从经营对象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成为典当业主要服务对象。
全国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当金3.8万笔。
同比增加18%,典当金额222亿元;对居民提供当金99万笔,同比增加8%,涉及典当金额199亿元。
典当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私有经济活跃程度密切相关,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大省的典当资金周转期和典当总额均大大优于同样资本规模的内地省份。
我国典当业现状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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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新 型 高 仿 钻 石 骗 当案 .使 多 地 典 当 行 暂 停 了钻 石 典 当 业
务. 究 其 原 因 是我 国在 珠 宝 玉石 等 物 品鉴 定 的专 业 人 才 与 机 构 很 少 以钻 石 为 例 . 目前 国 际上 人 造 钻 石 鉴 定 最 权 威 的机 构是 I G I 国 际宝 石 学 院 和 G I A 美 国 宝石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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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典 当从 业 资 格 考 试 . 由全 国 典 当行 业 协 会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报 考 对 象 应 着 重 面 向 高 校 学 生 与典 当 从 业 人 员 . 严 格 控 制通过率 . 题型更加贴 近实际 . 从 而 规 范 典 当 业 从 业 人 员 的
我国典当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典当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作者:刘静来源:《财税月刊》2015年第12期摘要本文通过对典当融资的简单介绍,分析了我国典当融资的发展现状,并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典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给出了相关建议关键词典当;融资;发展现状一、概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就可赎回当物。
典当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融资是建立在当物的价值大小的基础之上的,它所涉及的领域是其他间接融资方式所不能满足的。
典当在促进地方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具有资金融通、当物保管、资产置换、商品销售、鉴定评估等社会功能。
另外,典当融资具有便捷、灵活、高效、安全等方面的特点,使得该融资渠道逐步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
二、我国的典当融资现状(一)总体运行情况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典当余额923.3亿元,同比增长9.2%。
1-7月累计发放当金2561.9亿元,同比增长12.6%。
平均单笔业务金额20.3万元,行业规模和典当总额保持继续增长。
按典当总额计算,动产典当业务占全部业务的32.8%,房地产典当业务占47.7%,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占19.5%。
从业务结构上看,动产质押、房地产抵押、财产权利质押三项主营业务比重为33:48:19,房地产业务仍然是典当业的主要业务。
(二)市场融资需求旺盛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得到的资金支持却是微乎其微的。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测算,国内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小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为20%。
由于中小企业对小额融资的需求非常巨大,但是碍于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典当行这类金融边缘化机构提供融资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并且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典当采用质押形式放款,认物不认人,对放款对象不挑剔,中小企业可以将闲置设备、积压产品、多余原材料等用来典当,可以使死物变活钱,使企业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典当行业的金融风险与防控
典当行业的金融风险与防控典当行业作为一种传统金融服务形式,具有一定的金融风险。
本文将探讨典当行业存在的金融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一、典当行业的金融风险1.市场行情风险:典当业务的风险在于抵押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若市场行情不好,抵押品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导致贷款人难以偿还贷款。
2.借贷风险:典当机构在放款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无还款意愿或无偿还能力的借贷人,这将直接影响机构的盈利能力。
3.法律风险:典当行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若未严格执行合规操作,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4.信用风险:在典当行业中,借贷人的信用状况至关重要。
若借贷人信用不佳或存在风险操作,会增加典当行业的信用风险。
二、典当行业金融风险的防控措施1.建立循环审慎管理制度:典当行业应建立合理的内部审慎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额度管理等,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加强市场行情预测:定期对典当抵押品所属行业的市场行情进行预测和分析,将市场风险降到最低,避免抵押品价值的剧烈波动。
3.加强风险防控技术:引入现代化的金融技术手段,如风控系统、区块链技术等,提高典当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工作效率。
4.合规经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5.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借贷人的信用进行客观评估,降低信用风险和不良资产比例。
6.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充分披露风险信息,提醒借贷人充分了解典当业务的特点和风险,提高借贷人的风险意识。
三、结语典当行业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形式,其金融风险与防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市场行情监测和风险评估,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并加强信用评估和信息披露,才能有效降低金融风险,提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典当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持续创新,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典当行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发展思路
国有典当行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发展思路一、当前我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式今年以来我公司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环境,业务量大幅降低,尤其是大额业务急剧减少,虽然传统民品业务发展势头较好,但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处于较低水平,经营业绩较去年下降较多。
业务量下降主要是客户源减少,一方面老客户流失较多。
如房产方面,一些老客户不再通过抵押房产融筹资金,转而通过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
而原来由老客户介绍增加的新客户更是几乎没有。
另一方面今年受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全国经济形式低迷,大量中小企业的破产、停工使得社会资金需求量减少。
去年给我公司带来大额业务的房地产业受冲击较大,房产价格下跌较快,旧项目停工待建,新项目少,资金需求急剧下降,使得典当融资客户源大幅降低。
其次,随着国家大量刺激经济复苏措施的实施,银行开始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放款力度,贷款门槛降低,企业从银行融资较以前更加容易。
银行为了放贷,放松了对房地产项目贷款的控制。
从下半年起,对四证齐全的房地产项目放款力度加大。
继而上半年更多小额贷款公司涌现,使得中小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
典当行融资日益困难,专业鉴定人才不足,这些问题将制约典当行的发展,同时来自银行、民间融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压缩了典当行的发展空间。
第三,在同行业中,有一些民营典当行甚至把帐外放款的综合费息降到1.5%。
是我公司典当行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环境中。
通过对我国目前典当行、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运营模式,经营状况,政策环境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一方面,对银行来说主要面向的是大额放贷业务,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 无力与银行竞争。
而且典当行的费息高,相对银行较低的贷款利率,典当行的费息问题成为制约典当行发展的瓶颈。
同时典当行针对银行来说放款额度受限。
另一方面,最近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纷纷产生,通过信用担保和无抵押贷款这项政策对典当行形成了很大的冲击,业务量下降。
虽然如此,但都相较于银行来说,一方面,典当行以融资快捷、方便灵活的特点,受到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者及广大群众的欢迎。
2024年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
2024年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典当行业作为一种传统金融服务业也在不断壮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典当行业非法集资的风险也逐渐增加。
为了深入了解并有效应对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我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总结如下:一、风险背景典当行业作为一种传统金融服务业,存在特定的风险背景。
首先,典当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监管机制相对较为落后,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其次,典当行业涉及到大量的现金交易,使得资金流动性高,隐蔽性强,非法集资者有机会利用其进行非法活动。
最后,典当行业在农村地区发展较快,而农民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
二、非法集资的形式非法集资在典当行业中常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网络、传销等方式进行招揽。
具体表现为:以高息贷款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成立虚假典当机构吸纳资金等。
三、风险排查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监管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警惕性,减少受害者数量。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金融教育,提高其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
3.完善典当行业信息公开透明机制。
建立典当业务信息公示平台,提供典当业务办理流程、费用标准、权益保护措施等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主动获取典当业务相关知识。
4.加强技术手段监控。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典当行业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5.加强对典当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四、风险应对策略1.建立风险警示系统。
对典当行业中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实时跟踪和警示,为公众提供预警信息。
2.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打击力度。
提高非法集资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涉案人员的追究力度,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效应。
3.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
我国典当业的融资功能研究
我国典当业的融资功能研究我国典当业是一种传统的金融行业,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而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和金融业的不断创新,典当业的地位和作用也逐渐得到了重视。
在这个过程中,典当业的融资功能逐渐显现出来,成为现代金融业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一、典当业的历史演变及现状中国的典当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商代和周代。
在古代,典当业主要是依靠个体户进行的,他们通过抵押、典当等方式来获取资金。
直到清代,典当业才开始建立比较规范化的组织,并逐步成为专业化的金融行业。
到了20世纪,中国的典当业再次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和发展,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初期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兴盛,而典当业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目前,中国的典当业已经实现了规模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它们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快捷的融资和解决个人和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了现代金融业中的重要一环。
二、我国典当业融资功能的现状1、典当业的融资方式典当业是一种以抵押、典当为主要手段的融资方式,它与传统的贷款和借款存在较大的不同之处。
首先,在融资方式上,典当业需要客户在抵押物的基础上获得贷款,而不是直接借款。
同时,在风险控制上,典当业会根据抵押品的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以此来保证其本身不会受到过多的损失。
这种方式相对于传统贷款的方式,更具有风险控制和可持续性的特点。
2、人群范围及对融资需求的满足典当业的融资方式主要面向那些暂时没有获得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个人和企业,同时它也为一些特殊群体提供了融资渠道,如低收入者、老年人和农村居民。
这些人群在融资方面往往面临较大的困境,而典当业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而且,鉴于典当业的手续简单、流程快捷的特点,它对那些急需资金的人群恰恰是一个良好的选择。
3、典当业的贷款利率典当业的贷款利率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来说较高,这是由于它风险较大的特性所决定的。
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典当业的利率会比贷款公司、信贷公司更为优惠。
典当行业的市场前景机遇与挑战并存
典当行业的市场前景机遇与挑战并存典当行业作为中国古老的传统行业,经历了多个时代的发展与变革。
在当今社会,典当行业也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与挑战。
本文将探讨典当行业的市场前景,以及其中存在的机遇与挑战。
一、市场前景机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金融理念的不断深入,典当行业在市场中的地位逐渐提升。
市场前景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创新需求增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金融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典当行业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可以满足个人或企业在资金周转、紧急情况下的融资需求,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空白。
2.文化价值逐渐凸显:典当行业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行业,更承载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古董、字画、珠宝等艺术品正成为投资的热门选择,这使得典当行业在市场中的地位愈发重要。
典当行业可以通过对文物艺术品等有特殊价值的物品的鉴定和保护,促进文化的繁荣与传承。
3.加强监管保护:典当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监管。
相关法规的出台,加强了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这为典当行业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使得市场前景更加可观。
二、市场前景挑战除了市场前景机遇,典当行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这些挑战将影响典当行业的发展和前景:1.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典当行业市场的壮大,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典当行业的市场份额正受到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
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典当行业需要不断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
2.信任危机:典当行业的信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行业发展的一个痛点。
一些不良商家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问题。
这使得消费者对行业的信任感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行业需要加强自律、建立行业标准,提高行业整体的信誉度。
3.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典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典当行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很好地满足行业的需求。
政府需要出台更加完善的法规,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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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典当行的融资现状
典当行,俗称“当铺”,主要从事“当”的业务。
理论上,“典”和“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实践中却常被混淆。
(注:有关“典”和“当”的区别,参见刘心稳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1月第1版,第405至406页。
)从现实情况来看,今日大多数典当行虽名为“典当”,却实指“当”。
所谓“当”,具体而言,是指出当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主要是动产(当物)交付与典当行(当主,又称承当人),从后者借得短期资金(典当金),在约定的期限(当期)届满时,典当人还本付息(包括服务费、保管费和保险费等)而取回典当物(赎当)的制度。
今日中国典当行,从行业性质分析,是一种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非银行金融机构。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人民银行是典当行业的主管部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典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典当行所经营的短期融资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务有效和必要的补充。
对今日中国的大多数非国有中、小型企业和个人而言,典当行在中国的兴起,为他们提供了除传统融资方式以外的另一融资新渠道。
与传统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相比,一方面典当较之银行信贷对贷款人自身条件要求不高,手续也十分简捷。
典当物品,属于个人典当的,只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单位典当的,只要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委托典当的,出具典当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即可;另一方面,较之民间借贷,典当的安全性可得到保障,同时避免了许多人情上的障碍。
现今中国典当行业在融资实践中已形成了一些特点:1.当期较短,一般以日、月为单位,不超过三个月。
例如十日期、一个月期、三个月期。
1996年4月3号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规定了典当期限最长为3个月。
在典当期内,当户可以提前赎当。
自典当期满之日起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但只能续当一次,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当期;2.其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收费较低,每月共计典当金的5,这其中已经包括了利息、手续费、保管费、保险费等。
典当金的计算标准,一般为当物现值估价的50-90,所以对出当人而言,当物并非越贵重越好;3.对当物的选择有一定要求,一般必需是典当人有所有权,该物适于保存并可转让的生产、生活资料,且价值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根据《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典当行不得受理以下财产作当物:(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者财物;(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3)易燃易爆物品、已被质押或者担保的物品;(4)工业用金银原料、材料、矿产金银以及一切非法所得金银;(5)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6)不能强制执行或者没有有效文件证明其合法来源的其他物品。
此外,典当行办理国家统收、专营和国家限制流通物品的典当业务,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典当行融资法律关系的内容
今日中国典当行融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典当行和当物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与典当行之间形成的行政监管关系。
1.典当行和当物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就典当行而言,一般享有对当物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相应的,其对当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在当期内不得出租、使用当物,当物人按期付款还息后,应及时返还当物。
就当物人而言,当物人在交付当物后,有取得相应借款的权利,在当期内不丧失对当物的所有权。
当期届满,当物人还款付息后,可要
求典当行返还当物。
2.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与典当行之间的行政监管关系。
我国对典当行的设立实行审批制。
中国人民银行是典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典当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以及对典当机构的监督管理。
经批准开业的典当行,应当持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到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典当行不得擅自终止营业。
典当行因故不能继续营业时,应当书面报告原审批机关,经批准后方可停业。
同时应缴销其《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典当行融资面临的法律问题
1.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
调整我国现今典当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有关质押的规定,1996年4月3号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5年颁布实施的《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其他部门颁布的法规中涉及典当业的规定以及各地方有关典当业的规定,例如《广东省典当条例(修正)》,《河北省典当服务商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担保法》有关质押的规定主要调整的是出质人(典当业中的出当人)与质权人(典当业中的当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涉及到典当行自身设立条件、设立程序、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内容,我国现有规定并不统一。
例如,根据人民银行《典当业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典当行实收货币股本金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而《广东省典当条例(修正)》第6条第1款,典当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人民银行颁布的《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就其法律效力等级而言,属于行政规章,与地方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相比,其效力孰高孰低,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条规定本《办法》颁布后,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或有关部门过去制定的有关典当行的管理规章即停止执行,但其效力也只能局限于人民银行内部,不能由此停止国务院其他部门及地方立法机关制订的相关法规的执行。
同理,当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做出的有关典当业的规定与人民银行《典当业管理暂行办法》发生冲突时,由于同属行政规章,如何解决两者间的冲突?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定论。
造成上述冲突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至今仍缺乏一部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统一调整典当行业的权威性法律。
考虑到典当行在今日中国经济生活中仍属于新兴事物,加之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长期奉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立法思想,造成了本应统一的典当业立法在现实中的混乱与无序。
2.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实操作存在冲突。
最典型的例子是对死当的处理。
所谓“死当”,是指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一段时期内,当户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当物。
如何处理死当,关键在于对典当合同性质的认定。
根据《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
可见我国法律、法规是将典当合同性质认定为质押合同。
1995年10月1号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6条明确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这一条也就是法理上的禁止流质契约条款。
为了与《担保法》的规定相衔接,《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死当物品,应委托当地拍卖行公开拍卖;当地无拍卖行的应当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公开拍卖。
拍卖的收入在扣除质押贷款本息和典当及拍卖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退给当户。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典当行在经营典当业务时,常与出当人在典当合同中订立如下条款:某典当人逾期不赎或有重复抵押及出租、转
让该典当物现象的,典当物所有权转移给典当行。
这种对死当物转移所有权的规定显然是一种流质契约条款,如果简单的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当然应属无效。
但现实中大量这类条款的存在,不由使我们对将典当合同的性质简单认定为质押合同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实际上1997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广东省典当条例(修正)》也做出了不同于《暂行规定》的规定,根据该条例:断当(即指死当)后,典当物归承当人所有,承当人有权自行变卖或者委托拍卖典当物。
根据规定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承当人应当凭当票(或典当合同)及物权凭证事先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笔者认为典当不同于纯粹的质押借贷,其折贷比例较高,可达到当物现值的90,且当期较短,当物的市场价格波动不会很大,当期届满,出当人不能还本付息时,典当行获得当物的所有权并不会严重损害出当人的利益。
再者,对死当的处理一律只能公开拍卖在现实中操作十分困难,许多典当行与拍卖行联系十分不便,我国现阶段有关公开拍卖的规定也亟待完善,现行较严格的拍卖条件使得典当行的大量死当不能及时处理,典当行资金受到压占。
3.相关主管部门对典当行名称管理上存在冲突。
根据人民银行《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典当行的名称应规范为“××典当行”,但当一些典当行以“××典当行”名称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局却以名称不规范为由,要求典当行对名称进行更改,其所依据的是《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典当行应比照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和《公司法》第9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尽管基层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多次交涉,但问题始终存在。
看来典当行名称问题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尽快协商解决。
薛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