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管理(红头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九九天颐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鄂颐发〔2014〕018号

关于通勤车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员工的生命安全,杜绝乘车时,不文明现象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行政部全权负责通勤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二、驾驶员负责行车及安全管理,提供安全、迅捷的通勤车保障。

三、乘车须知:

3.1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

3.2 禁止擅自搭乘非公司员工或客人。

3.3 通勤车按预定路线、时间行驶,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准点运行。(通勤车发车时间依据上班时间相应调整)

3.4 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提前在车上占座;不得袒胸露怀、脱鞋等不文明举止,维护公司和谐、文明、团结的团队形象。

3.5 行车时不得打牌,嬉戏打闹;不得抽烟,饮酒;不得向门窗外乱扔杂物等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6 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饮食进餐,不得随地吐痰,垃圾入桶,维护卫生。

3.7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损坏车上设备设施,照价赔偿,或负责恢复原状。

3.8乘车员工必须尊重并服从驾驶员的管理。对驾驶员工作有异议,严禁行车中发生冲突,可以事后双方沟通或向行政部投诉。

四、罚则

4.1 对以下行为口头警告并通报,可以免除经济处罚:

4.1.2不听驾驶员解释,坚持随意停车上、下,存在安全隐患。

4.1.3经常不准时到达乘车地点。

4.1.4 车上嬉戏打闹,影响其他同事休息或情绪。

4.1.5 驾驶员不按时准备好车辆,推迟发车。

4.2 对下列行为给予经济处罚50元并且给予公司通告:

4.2.1车厢内乱扔垃圾影响卫生。

4.2.2不听从驾驶员劝阻,在车厢饮食、抽烟、饮酒。

4.2.3 在车上嬉戏打闹,危及行车安全。

4.2.4在行车中和驾驶员发生矛盾、争吵,影响驾驶员操作安全。

4.2.5 驾驶员擅自允许非公司员工、客人以外的人员乘车。

4.2.6 驾驶员行车中接打电话或聊天,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事故苗头。

4.2.7 向门窗外乱扔垃圾,危及他人安全。

4.2.8 驾驶员不及时打扫清理车辆卫生,车辆卫生状况不良好。

4.3对以下行为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并且给予公司通报:

4.3.1驾驶员不服从管理,不能够提供安全准时的通勤车服务保障。

4.3.2 驾驶员饮酒后行车,存在安全隐患。

4.3.3 乘车人员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影响安全。

4.3.4 驾驶员行车中不按安全规定驾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4 对以下行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且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4.1 驾驶员未经允许擅自使用通勤车。

4.4.2 驾驶员变卖车辆燃料或者配件。

4.4.3驾驶员经常违反安全行车规定或者交通法规,经过公司批评教育后不能够改正。

4.4.4故意损坏车辆或者车上设备设施,情节严重。

4.4.5 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人身安全。

五、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和处罚记录均做为本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本规定中未明确事宜,以行政部解释为准。

七、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批准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若与本规定有冲突者的管理规定,一律按照此规定执行。

湖北九九天颐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通勤车使用管理规定

主送:各部门、各分公司

抄送:总经理、执总、副总、存档(二份)

行政部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印发

(共印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