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法拍房多久后可以二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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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10.29•【文号】法〔2024〕238号•【施行日期】2024.10.2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2024〕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着力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水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就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尽职调查财产现状。

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

对下列财产,应当重点调查以下事项:(1)对不动产,应当通过调取登记信息、实地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权属关系、占有使用情况、户型图、交易税目和税率、已知瑕疵等信息;(2)对机动车,应当调查登记信息、违章信息、排放标准、行驶里程等对车辆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3)对食品,应当调查是否过期、是否腐败变质、是否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物品等信息,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流入市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对股权,应当调查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期限、财务报表,以及股息、红利等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2.严格审查权利负担的真实性。

执行法院在财产调查过程中应当加大对虚假权利负担的甄别力度,案外人主张财产上存在租赁权、居住权等权利负担的,重点围绕合同签订时间、租赁或者居住权期限、租金支付、占有使用等情况,对权利负担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买了二手房未过户能否再次转卖

买了二手房未过户能否再次转卖

买了二手房未过户能否再次转卖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房地产行业在现代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有人在通过房地产进行投资,通过购房、出租等方式获取利益。

而对于许多购房人而言,购买二手房是一种更加实惠的选择,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种问题——买了二手房未过户能否再次转卖?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物权中的一种,是指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绝对支配权。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房屋所有权没有过户,那么这个房子的真正主人仍然是卖家。

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法律规定:《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应当依法履行买卖合同及其附带的义务;《物权法》规定,在不动产交易中,房屋买受人取得完全产权的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完毕的时间为准。

由此可见,如果您购买了二手房并且没有过户,那么您并没有真正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因此,在进行二次转售时,应当首先确认卖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

如果卖方无法提供所有权证,那么二次转售就存在风险。

其次,未过户的二手房转售还需要考虑税费问题。

在中国,房地产的交易涉及到的税费比较复杂,主要有增值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契税是房地产交易最基本的税费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应当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

契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税额= 房屋交易价格 ×契税税率。

契税税率和房屋交易价格有关,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税率标准。

如果在未过户的情况下进行二次转售,那么卖方需要承担契税。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卖方可能会希望买方承担这部分税费,并在房屋交易价格中加上对应的税额。

但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在税务部门的查验中被视为虚假交易,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买家对卖家的房屋所有权(即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产生怀疑,可以通过房屋中介或律师等途径进行核实。

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和卖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法律机构求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拍房二次过户真实案例

法拍房二次过户真实案例

法拍房二次过户真实案例
朋友浙江人80后,社保满5,单身,在上海工作多年一直租房住,今年开始有了买房的想法,于自己在网上浏览拍卖房,前后看中好几套房参拍,都没拍中。

7月9日终于拍中一套房子,房子是拆迁安置房,被执行人住在里面,后期会配合搬离。

一开始,朋友还挺高兴,房子终于有着落了,前期按揭贷款找我帮他处理的,一切都很顺利,银行在法院规定付款日前把房款转入了法院。

房款事情处理好了后,就是慢慢等待法院三书,左等右盼终于等到了,迫不及待的拿着法院三书和个人材料去办理审税……
真的是好事多磨……上家的材料不齐,审不了税~
税务中心老师告诉他需要哪些材料
后来他发给我看,我也是有点懵了,心想他肯定表达错误(房子需要二次过户,现产权还在开发商名下,朋友没有告知这是动迁安置房)
于是,我亲自陪他去了趟交易中心,重新诉说了房屋的状况,结果税务老师要求他提供的材料和上次又不一样了。

我让他赶紧找下法官,看看法官那边有没有这些材料,最终法官那边回复的是没有。

朋友一下子慌了,这可咋办啊,没办法啊,只能找啊,记得那天室外温度38多左右,我们从上午跑到下午,跑了几个地方,最终一无所获,最后的结论是,还是要找法官,这种材料不是我们老百姓可以拿到的,哪怕是请律师也未必,将会是困难重重
回过头来,我让朋友把一天所跑的结果告知法官,法官也是很负责任的,直接帮朋友约了被执行人到法院面谈~
最终,经过我们的努力,一堆材料拿到手,我和朋友松了口气,总算落地了,可以审税去了,于是才有了9月4日的第一次过户~。

司法拍卖一拍二拍降价规则

司法拍卖一拍二拍降价规则

司法拍卖一拍二拍降价规则目前我国法拍房的处置过程中,竞拍过程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一拍、二拍、变卖!一拍就是本轮执行的第一次拍卖,也被称为首次拍卖。

按要求,一拍的起拍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而大部分法拍房的一拍起拍价差不多都是估值的7折。

二拍是当法拍房在一拍阶段无人参与竞拍(也被称为流拍),间隔一定的时间后,该法拍房会再次进行拍卖,也就是本轮执行的第二次拍卖。

间隔时间通常是在一拍流拍后一个月左右,也有隔几天就马上进行二拍的情况,所以具体情况需要看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按规定二拍的起拍价可以比一拍的起拍价低,但降价幅度不得超过一拍起拍价的20%,最终二拍的起拍价可以做到其房产估值的56%,如果算上估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二拍的起拍价有时可以做到市场价的50%左右。

变卖是当法拍房在二拍阶段依然流拍的情况下,该法拍房会进行本轮执行的第三次拍卖,也是本轮执行的最后一次拍卖阶段,如果该法拍房在本次竞拍中依然流拍,那么该法拍房将退回给被执行人或以物抵债给债权人,当然债权方也可以再次申请拍卖,那就进入了新的法拍流程。

变卖阶段的起拍价通常会维持二拍的起拍价,所以变卖的起拍价并不会比二拍更低。

一拍、二拍、变卖这三个阶段除了起拍价可能不一样外,最大的区别是以下三个方面:1、拍卖时间不同一二拍的竞拍时间常见为24小时,最长也不会超过48小时,但变卖的竞拍时间可以长达60天,不过需要注意,一旦在变卖期间有人出价,那么竞价时间会缩短为24小时。

2、保证金不同一二拍的保证金通常为法拍房估值的5%~20%,而变卖的保证金则需要和起拍价一样,如果是贷款来说的,变卖状态基本没办法贷款了。

3、流拍后的处理方式不同一拍在流拍后通常还可以参与二拍,二拍流拍以后也能参与变卖,但变卖流拍了则本轮执行就结束了,除非该房产再次被执行,否则就不能参与竞拍了!以上就是三个法拍阶段的区别,而在这三个阶段中,大家最常见的误解就是变卖比二拍便宜,二拍比一拍便宜!之前我们也提到了一拍流拍以后,二拍的起拍价可能会在一拍起拍价的基础上打8折,但变卖的起拍价是和二拍的起拍价相同的,需要注意,这里说的是可能,最后的起拍价也有可能是不打折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并且这里说的价格都仅仅是起拍价,并非成交价,不要忘了法拍房是竞价房,价高者得,所以在价格更低的情况下,也会吸引更多的竞拍者参与,二拍或变卖的最终成交价也有不少超过一拍起拍价的情况出现。

第二次拍卖流程

第二次拍卖流程

第二次拍卖流程
第二次拍卖,就是第一次没卖出去,再来一遍的过程。

具体步骤大概这样
广而告之
第一次拍卖黄了后,拍卖公司会重新定个日子,然后在各大平台上告诉大家什么时候再来一场,这次要卖的是什么宝贝,起价多少,参与拍卖要交多少押金,都在哪儿举行等等。

报名交押金
想要参与第二次拍卖的人,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去报名,同时交一笔保证金,这样才有资格参加拍卖。

看货咨询:
在正式拍卖前,拍卖公司通常会让大家有个看货的机会,去看一看这次要拍的物件到底长什么样,有什么特点,不清楚的还可以现场咨询。

正式开拍:
到了拍卖那天,大家到指定地点参加拍卖会,拍卖师会详细介绍规则,然后开始一件一件地叫价拍卖。

第二轮拍卖可能会调低起拍价,吸引更多的人来参与竞拍。

你争我夺:
竞拍的人就按照规则出价,一人喊一个价,谁出的价格高,谁就暂时领先。

一直比到没人再往上加价为止。

付钱拿货:
当拍卖师敲锤确认成交后,出价最高的那位得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确认,并把剩下的钱交齐。

办手续拿宝贝:
一旦全部款项结清,拍卖方就会协助买家办好所有权转移手续,最后把宝贝交给买家。

不过要注意的是,各地和不同类型的拍卖,具体的规定和操作可能会略有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还是要按当地的法律和拍卖机构的具体要求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执行中的评估、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行为,充分保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变价期限)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查封)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后三个月内开始拍卖或者变卖查封财产。

第二条(拍卖优先原则)人民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采取拍卖的方式。

但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委托拍卖)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

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当监督拍卖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

第四条(受让人资格的限制)法律、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限制的,应当按照其限制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人转让。

第三人对查封财产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拍卖时应当保护其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拍卖物价格的评估)拍卖的财产,除价值不贵重的动产、有市价或者其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财产外,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在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价格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股权所在企业提供据以评估的会计资料。

有关企业拒不提供或者有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评估和拍卖机构的选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的,应当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鉴定人、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抽签或者摇珠等随机方式选定评估、拍卖机构。

委托拍卖,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办理有关事项。

第七条(拍卖委托的撤回)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的;(三)被执行人支付现金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义务的;(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五)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房子被法院拍卖违法处理办法及最新法院房产拍卖规定

房子被法院拍卖违法处理办法及最新法院房产拍卖规定

房子被法院拍卖违法处理办法及最新法院房产拍卖规定房子被法院拍卖违法怎么办?一、房子拍卖流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

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二、法院拍卖房产税费计算标准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营业税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共是销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一般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4、土地增值税5、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6、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7、交易手续费平方米数*38、产权证工本费约80元三、违法拍卖的计算方法违法拍卖、变卖损害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变卖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违法变卖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法拍房注意事项

法拍房注意事项

(二)拍卖标的范围未及于全部目标资产的风险
实例 在某新加坡物流商通过司法拍卖收购松江某工业园区项目中,目标物业拍卖公告中未明确拍卖标 的是否包括附属设备设施,且在执行法官的谈话笔录中亦未明确拍卖标的中包含附属设施设备。 在司法拍卖成交后,原产权人拒绝向买受人无偿移交拍卖标的的附属设备设施,并就移交价款、 附属设施设备的作价问题产生争议,并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等争议,买受人直至项目竞得两年 后方实际控制、占有目标物业。
网络拍卖
委托拍卖
中介机构
网络服务提供者
拍卖机构
第一次拍卖保留 价
不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70%
不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80%
公告期
拍卖动产的,应在拍卖前15日前公 拍卖动产的,应在拍卖7日前公
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 告,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
应在拍卖前30日前公告
应在拍卖前15日前公告
保证金
在起拍价的5%至20%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与法院沟 通,以确定就竞买人资格是否设定 限制条件,以及该等竞买人准入资 格的取得要求。同时,竞买人还须 与拍卖标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如 管委会等)、规土部门沟通、确定 当地政府部门、规土部门对于拍卖 标的的土地使用权获取、开发建设 是否有额外的准入要求。
7
(二)拍卖标的范围未及于全部目标资产的风险
法律风险
法律尽调重点
在拍卖公告中,拍卖标的范围可能仅简单描述为土地 使用权及建筑物,而未涉及强弱电系统、排水供水系 统、道路、绿化等附属设备设施。
拍卖标的的附属设备设施与拍卖标的在物理现状和使 用性能上均不可分割。如拍卖标的范围中未明确纳入 附属设备设施的,可能将影响买受人对目标资产的使 用,亦可能就附属设备设施的移交、权属、作价等问 题与原产权人产生争议。

法院执行拍卖次数有限定吗

法院执行拍卖次数有限定吗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法院执行拍卖次数有限定吗 法院的司法拍卖最多三次,若流标,其后可以进行变卖。

强制拍卖是有法规约束的,法院及拍卖行都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你所问的问题,这个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

流拍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降价20%拍卖,再次拍卖必须在有新裁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这个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关于降低保留价,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拍房二拍流拍应该怎么办

法拍房二拍流拍应该怎么办

法拍房二拍流拍应该怎么办法拍房二拍流拍怎么办法拍房二次流拍后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

法拍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1、了解房屋情况在购买法拍房之前,要查清楚房屋的具体情况,被拍卖的原因、房主的信息等各个方面都要了解,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前期的摸底工作要扎实,要多调查,多跑腿,尽量竞买自己熟悉的房子。

现在市场上就有专门处理法拍房的公司,他们有专业的队伍,负责对房产做前期排查工作,并负责了解业主对外负债的情况、房产实际占有人和业主的法律关系以及业主的婚姻状况等信息,然后收集汇总后。

2、识别“轮封”房被拍卖的房产多是一些由于欠债不还,被法院竞拍的房产,所以这类的房屋,可能存在被多家法院轮封的情况,所以如果有看好的房源,最好先去拍卖公司、档案中心或者国土局了解清楚。

而竞得“轮封”的法拍房,即便银行可如期放款,但是由于有多个债权人,就会一时间难以分配。

这样一来,未来产权过户的风险就会非常大,而且拖得时间也长。

3、房产的属性虽然被拍卖的房屋会比一般市价便宜一些,但是也不能为了捡便宜盲目的竞拍,注意查清楚房屋的产权,包括土地的出让性质和使用产权年限,有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和税费缴纳有没有拖欠的问题。

法拍房在进行拍卖的时候,法院报出的拍卖价只是裸价,竞拍人在举牌竞得之后,需要一次性向法院支付除了房屋款项之外,还需要承担一些隐形的费用,比如被拍卖房子名下可能会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的,也需要由竞拍人一并承担。

4、交房时间对于一些存在各类纠纷的房屋,情况是更加复杂的,所以一定要注意竞拍成功之后的交房时间问题,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一直存在,所以交房时间就可能被延迟,法拍房在买下之后不能及时办理入住,在实际生活中,就有可能存在原房主故意把租赁合同签得很长的情况,甚至是10年或者20年,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种附带租赁合同的法拍房,买下了之后由于承租人的存在,自己是无法搬进去住的。

购买法拍房多久后可以二次转让

购买法拍房多久后可以二次转让

购买法拍房多久后可以二次转让呢?房屋买卖的时候,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房产交易就是和法院的一种房产的交易了。

法院可以直接对大家的房子进行拍卖,大家也可以直接用一个比较低的价格买一套房产了。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后多久可以出售?过户之后就可以直接出售了,没有时间限制。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

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司法拍卖二次过户怎么办

司法拍卖二次过户怎么办

司法拍卖二次过户怎么办何谓法拍房“二次过户”若不审慎对待,或承担超额税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此规定明确了拍卖中形成的税费,应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但法院若在拍卖公告中事先明确应由竞买人承担全部税费(包括出卖人的税费),此时如何处理?广东省高院对此认为“尽管中山中院对本案涉案标的物拍卖产生的税费承担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不完全一致,但复议申请人自愿参加竞买,应当已经清楚知悉并属于自愿接受拍卖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应当按照该条件参加竞买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不接受拍卖公告规定的条件其可以选择不参加竞买。

对此,竞买人在参与法拍房拍卖前应全面完整了解拍卖细节,审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后审慎决定。

对其中可能存在“二次过户”的房产尤应注意,二次过户导致的额外税费或拉平法拍房本身的价格红利。

01案件经过2018年5月14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拍卖公告,内容为14宗房地产的拍卖事项。

其中,对于税费承担的问题详细说明如下:2018年6月18日,罗某在淘宝网上成功竞拍其中某套房产。

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罗某得知其要承担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总计税费达到拍卖成交价的30%左右,遂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上述产权过户税费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该书面异议后被中山中院驳回,罗某又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复议。

02罗某复议称复议申请人(即罗某)竞拍涉案房产后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被税务部门告知要缴纳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总计税费达到拍卖成交价的30%左右。

税务部门要求复议申请人承担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依据是中山中院裁定书第六项“上述产权过户所需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但该项裁定因违反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应依法予以撤销。

(一)中山中院拍卖公告中第七条“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的执行行为明显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法律规定二次拍卖时间(3篇)

法律规定二次拍卖时间(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拍卖作为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等领域。

二次拍卖作为拍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时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法律规定二次拍卖时间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二次拍卖的概念二次拍卖,又称再拍卖,是指在首次拍卖因各种原因未能成交后,对同一标的物再次进行的拍卖活动。

通常情况下,二次拍卖是在首次拍卖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的。

二、二次拍卖的时间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拍卖人应当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拍卖前七日内,公布拍卖标的物的信息,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权属、交易条件等。

拍卖标的物属于不动产的,还应当公布不动产的登记情况。

”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人应当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拍卖前七日内,公布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条件、竞买保证金数额、竞买程序等事项。

”第二十七条规定:“拍卖人应当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拍卖前七日内,公布拍卖标的物的拍卖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

”2.二次拍卖的时间安排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二次拍卖的时间安排如下:(1)首次拍卖前七日内公布拍卖标的物信息、竞买人条件、竞买保证金数额、竞买程序等事项。

(2)首次拍卖结束后,拍卖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组织二次拍卖。

具体期限由拍卖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首次拍卖前公告的时间。

(3)二次拍卖的公告发布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等事项,参照首次拍卖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二次拍卖时间规定的意义1.保障拍卖的公平、公正二次拍卖时间的规定,有助于保障拍卖的公平、公正。

通过在首次拍卖前公告相关信息,让竞买人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影响拍卖的公正性。

2.提高拍卖效率二次拍卖时间的规定,有助于提高拍卖效率。

通过合理确定二次拍卖的时间,可以确保拍卖标的物尽快成交,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竞买成功法拍房 现在又不想要了可以吗

竞买成功法拍房 现在又不想要了可以吗

竞买成功法拍房现在又不想要了可以吗法拍房是指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拥有人的房产进行拍卖的一种方式。

在竞拍时,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考虑,同时还需谨慎分析市场趋势和对房产的实际需求,才能成功竞得法拍房。

然而,有时人们在竞拍成功后,却发现自己不再需要该房产或遇到了其他问题,因而需考虑放弃该房产的情况。

本文将分析如何竞取法拍房以及如果不需要该房产如何处理。

一、竞取法拍房的关键点竞拍成功法拍房,除了需要具备充分的资金和实际需求外,还需掌握以下关键点:1. 谨慎研究房产情况在竞拍前,需要细致认真地研究房产的地理位置、面积、物业、户型、周边环境、质量等信息,尽可能全面地了解该房产及所在地的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

这项工作需要掌握基本的房产评估知识和市场分析能力。

2. 充分了解竞拍规则和程序法院对拍卖委托的公告上会明确出价的时间、地点、要求竞拍者提供的文件、资格申请和审批程序、拍卖保证金的缴纳细节、过户到账的要求等信息。

而在拍卖现场,还需了解拍卖进行中的相关规则和要求,比如出价方式、延时竞价机制等。

在竞拍前,需全面掌握相关规则和程序。

3. 细致审查相关资料和风险法拍房属于非普通商品,每个房产的情况都是独特的,所以在竞拍前需对房产的权属、欠款、法律诉讼、物业维护状况等做详尽审查。

同时,还需认真审核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了解竞拍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可能涉及到的责任。

4. 懂得分析市场价值和物业潜力竞拍成功后,必须认真分析房产的未来市场价值和物业潜力,做出判断是否能得到回报。

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市场状况和人们对房产的需求都是不同的,因此需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

二、如何处理不想要的法拍房如果竞拍成功的法拍房不符合期望、不再需要或者出现了其他问题,需考虑如何处理该房产。

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出售将法拍房出售是最常见和最直接的办法,可以通过房产中介、网络平台等方式来寻找有意向购买的人。

在卖出前,需制定明确的价格、交割方式和过户要求,须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相关法规。

流拍后再次拍卖规定

流拍后再次拍卖规定

流拍后再次拍卖规定流拍后再次拍卖规定拍卖是一种经济交易方式,通过竞拍来决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出现流拍的情况,即在拍卖过程中未能成功成交。

为了保证拍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针对流拍后再次拍卖,需要制定一系列规定。

下面将对流拍后再次拍卖的规定进行阐述。

首先,对于流拍的原因进行仔细调查和分析。

流拍的原因可能是出价过低、无人竞拍或买家条件不符等等。

为了更好地防止流拍的发生,拍卖方应该对流拍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找出问题的根源。

其次,拍卖方需要设定合适的起拍价。

经过流拍后的再次拍卖,拍卖方应根据前次流拍的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起拍价。

过低的起拍价可能导致再次流拍,而过高的起拍价则可能阻碍买家的参与。

因此,定价的合理性非常重要。

第三,制定合理的加价幅度和竞价方式。

加价幅度是指每次竞价所需增加的金额。

在再次拍卖中,拍卖方应结合前次流拍的情况,制定合理的加价幅度。

过高的加价幅度可能使潜在买家望而却步,过低的加价幅度又可能导致拍卖过程过长,难以及时成交。

竞价方式一般有递增竞价和直接竞价两种,拍卖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竞价方式。

第四,严格限制流拍次数。

如果拍卖品在多次拍卖中都未能成功成交,拍卖方应严格限制再次拍卖的次数。

反复拍卖可能使拍卖品的信誉受损,买家对其价值产生怀疑,从而进一步导致流拍。

因此,设定合理的限制次数,可以有效避免拍卖的滥用和拍卖品的信誉问题。

最后,要加强对拍卖过程的监管和维权措施。

拍卖过程应该保证透明和公正,确保每个买家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同时,在拍卖结束后,拍卖方应该建立完善的维权措施和渠道,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总之,针对流拍后再次拍卖,需要制定一系列规定来保证拍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通过调查流拍原因、设定合适的起拍价、合理的加价幅度和竞价方式等措施,可以提高再次拍卖的成功率和效果。

同时,加强对拍卖过程的监管和维权措施,则可以保证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拍卖作为一种经济交易方式,应该不断完善规定,为各方提供安全、公正和透明的交易环境。

司法拍卖流拍多久二拍

司法拍卖流拍多久二拍

司法拍卖流拍多久⼆拍司法拍卖⼀般是企业破产之后将企业的资产进⾏拍卖通过买卖得来的钱清偿债务,还有可能是对于⽋债⼈的强制执⾏⼿段,司法拍卖第⼀次没有拍卖出去会有第⼆次拍卖,司法拍卖流拍多久⼆拍,店铺⼩编整理了“司法拍卖流拍多久⼆拍”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没有具体制度规定时间。

看当地产交所的办事效率和它对这事的重视程度。

按法院拍卖的经验:法院降价⼆次拍卖,快的⼀个⽉内可以拍。

正常的是三个⽉左右。

慢的六⾄九个⽉。

⼀般流拍后,下⼀次拍卖的时间间隔约为⼆个⽉。

需要拍卖公司打流拍调价申请给法院,法院确认回复后,才能登公告进⾏下⼀次拍卖。

流拍原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

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动作频出,⼒度空前,尤其是司法拍卖的标的⼤户——房地产是调控的主要对象,⽆论是企业还是个⼈对当下及可以预期的将来房地产业的回暖普遍不持乐观态度,在没有银⾏贷款的条件下,企业和个⼈只能是望房兴叹;拍卖公告范围狭窄。

⼀般拍卖案件只在所在地区的报纸上发拍卖公告,⽽且只有⼀次,好多⼈并不能及时看到,对于第⼀次拍卖的案件,拍卖⾏也不在标的物上贴公告,对于⼈民法院诉讼资产⽹,即使法院⼲警也知道的不多,且资产⽹的公⽰期较短,有的明明还没有拍卖,但上⾯显⽰公⽰已过期,不利于有潜在意向的竞买⼈了解标的物信息;受拍卖标的物限制。

因查封的被执⾏⼈标的物种类、流通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均有所不同,标的物瑕疵较多,甚⾄瑕疵不明,意向竞买⼈不敢轻易竞买;评估的⽅法不妥。

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法有收益法、清算法、市场⽐较法、重置法,但评估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最⼤化,⼀般都采取市场⽐较法,⽽对⽣产设备,则采⽤重置法评估价值,买受⼈没有17%税收的抵扣,没有安装和维修的保障,导致潜在竞买⼈望⽽却步;不动产标的的过户费⽤完全由买受⼈承担的“惯例”抬⾼了成本。

如个⼈住房5年以内的买⽅要承担3%的契税,5年以上的买⽅要承担3%的契税,有第⼆套的和门⾯房契税更⾼,因⽽降低了竞买⼈的竞购欲望。

二手房买卖后多久能再过户

二手房买卖后多久能再过户

⼆⼿房买卖后多久能再过户在现实⽣活中,买卖⼆⼿房的⼈是⾮常多的,买卖⼆⼿房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是不动产,所以房屋要办理物权登记后,买受⼈才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房买卖后多长时间能再过户?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房买卖后多久能再过户⼆⼿房买卖后,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随时申请房屋再过户,但应当遵守当地的不动产调控政策。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百四⼗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对⾃⼰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购买⼆⼿房怎么确定房屋产权实践中,在⼆⼿房交易中,可以采取以下⽅法确认房屋产权:1、看房产证、⾝份证原件买家去看房时,在要求查看以上证件时,对⽅若是只提供复印件等材料的,可以要求直接出⽰房产证、⾝份证原件。

2、到当地的房管部门亲⾃核实实际中,在查询房屋产权时,有些可以直接⼝头查询,或者根据该部门提出的要求查询。

3、要求房屋产权⼈共同带产权证书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实房产证的真实性若是买家⾃⾝请求查询产权证不被⽀持的话,那么可以邀⼆⼿房主⼀起去查看产权证的真实性,不过这种⽅式可能会要求⼀点费⽤。

注意,进⾏⼆⼿房买卖时,最为关键的就是查看产权证书的真实性,若是对⽅有所拒绝的,或者通过查询信息不对的,那么就要提⾼警惕,不要轻易继续签合同,避免遭受房款损失,或者遭遇其他不必要的损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对房屋享有处分的权利。

所以买卖⼆⼿房后,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随时申请房屋过户登记,但需要遵守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规定。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最新︱江苏高院下发通知:法院可以启动第二轮拍卖

最新︱江苏高院下发通知:法院可以启动第二轮拍卖

最新︱江苏高院下发通知:法院可以启动第二轮拍卖4月10日,江苏高院发布《关于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17〕217号),对第二轮司法拍卖等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具体包括五项内容:一、关于第二轮司法拍卖网拍并未限制或禁止第二轮司法网拍,江苏省仍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评估、拍卖的规定》启动第二轮司法网拍。

1、第二轮司法网拍的启动。

对于司法网拍二拍流拍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接受以物抵债且变卖不成的,执行法院可以在30日内启动第二轮司法网拍。

2、第二轮司法网拍的起拍价及降价幅度。

第二轮司法网拍一拍的起拍价即前一轮司法网拍二拍的流拍价。

若仍流拍,则按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再次确定起拍价进行拍卖。

(注:即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轮司法网拍的标的物为人民法院扣押的车辆的,第二轮司法网拍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可按照网拍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不低于前一轮司法网拍二拍流拍价的百分之七十。

若流拍,则按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再次确定起拍价进行拍卖。

3、第二轮司法网拍的以物抵债。

第二轮司法网拍二拍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以物抵债的价格按照第二轮司法网拍的流拍价确定。

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择全省各级法院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做选择,仍统一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若申请执行人坚持要求选择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拍卖,执行法院可委托在该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上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

三、关于清空、交付要求人民法院拍卖不动产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均应清空后再拍卖。

人民法院对于拍卖成交的动产、不动产等需要交付买受人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均应负责交付买受人。

四、关于税费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税费,按照《网拍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司法惯例降价拍卖时长的规定

司法惯例降价拍卖时长的规定

司法惯例降价拍卖时长的规定没有具体制度规定时间。

看当地产交所的办事效率和它对这事的重视程度。

按法院拍卖的经验:法院降价二次拍卖,快的一个月内可以拍。

正常的是三个月左右。

慢的六至九个月。

一般流拍后,下一次拍卖的时间间隔约为二个月。

需要拍卖公司打流拍调价申请给法院,法院确认回复后,才能登公告进行下一次拍卖。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

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

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

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房产合同对重复销售的规定

房产合同对重复销售的规定

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产交易活动日益频繁。

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房产合同中的重复销售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围绕房产合同对重复销售的规定展开讨论。

二、重复销售的定义重复销售,是指在未解除原有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将同一房产再次出售给其他买方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合同违约、侵害买方权益等问题,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

三、房产合同对重复销售的规定1.合同约定(1)在签订房产合同时,卖方应明确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重复销售该房产。

(2)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若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重复销售该房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禁止(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规避义务。

卖方在未解除原有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重复销售该房产,属于滥用权利、规避义务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卖方在未解除原有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重复销售该房产,属于违法行为。

3.处罚措施(1)若卖方在未解除原有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重复销售该房产,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付房款、赔偿损失等。

(2)若卖方故意隐瞒事实,在未解除原有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重复销售该房产,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四、总结房产合同对重复销售的规定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卖方在签订房产合同后,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在未解除原有合同的情况下重复销售该房产。

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重复销售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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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拍房多久后可以二次转让呢?
房屋买卖的时候,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房产交易就是和法院的一种房产的交易了。

法院可以直接对大家的房子进行拍卖,大家也可以直接用一个比较低的价格买一套房产了。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后多久可以出售?
过户之后就可以直接出售了,没有时间限制。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

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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