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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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廉政谈话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切实搞好我局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局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同下级领导干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谈话对象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谈话内容针对不同对象,廉政谈话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主要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县委、政府决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2)有关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方面的问题;(3)有关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的问题;(4)有关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5)有关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接受党内外监督方面的问题;(6)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问题。

4、谈话时间廉政谈话活动一年安排两次,上半年3月30日前结束;下半年11月25日前结束。

具体谈话时间由谈话人根据谈话准备情况确定。

5、注意事项(一)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与党员干部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

(二)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三)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四)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不随便表态,并注意保密。

(五)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应。

(六)谈话要有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条谈话对象(一)新担任的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

(二)新担任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干部。

(三)新担任的镇党委、政府、纪委班子主要领导干部。

(四)市纪委认为需要谈话的新担任的其他领导干部。

第三条谈话对象必谈的内容(一)任职后如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任职后如何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央、省和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任职后如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调度经集体讨论。

(四)任职后如何正确处理执行职务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五)任职后如何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六)任职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第四条市纪委负责人应谈的内容(一)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对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

(二)指出群众反映谈话对象有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廉政谈话可区别不同对象和情况,内容上有所侧重。

第五条对谈话对象的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在组织决定后,谈话对象正式到任之前进行。

市纪委应与市委组织部做好谈话的沟通联系工作,定期提出谈话的工作方案。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审计谈话制度(一)审计谈话对象。

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领导干部。

(二)审计谈话内容。

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三)审计谈话方式。

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个人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涉及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实施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实施管理办法

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谈话原则廉政谈话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业等内容,教育、提醒和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二、谈话类型(一)任职提醒谈话谈话对象:新提拔和交流的中层管理人员。

谈话内容:1.针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纪国法进行提示提醒;2.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洁从业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要求,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3.谈话对象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向组织实事求是地讲清楚,结合新工作岗位实际就“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作出表态和承诺。

责任分工:由公司党委组织进行。

(二)例行提醒谈话谈话对象:公司本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

谈话内容:1.对干部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对长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任职的干部经常性地进行廉洁风险提示。

2.在企业重组改革、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特殊时期和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防范廉洁风险进行提示。

3.对干部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情况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例行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落实。

3.谈话对象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向组织实事求是地讲清楚,结合工作实际就“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作出表态和承诺。

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一、背景。

廉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

廉政集中谈话是一种重要的廉政教育方式,通过集中谈话,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目的。

通过制定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实施方案。

1.明确谈话对象。

廉政集中谈话的对象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以及容易受到腐败问题影响的人员。

2.确定谈话主题。

谈话主题应当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突出廉政教育的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等方面展开。

3.制定谈话计划。

根据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谈话计划,确定谈话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确保谈话的深入有效。

4.组织谈话人员。

谈话人员应当是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专家学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严格实施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谈话计划进行,充分发挥谈话人员的专业优势,对谈话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6.建立谈话档案。

对谈话对象的谈话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谈话档案,以便日后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廉政集中谈话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总结。

廉政集中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廉政教育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高度重视廉政集中谈话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谈话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国党工发[1998]15号)的要求,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或纪律检查机关分别组织实施,党政配合,逐级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机关局、处级和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委管局级党政领导干部。

第五条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一)提拔任职的机关各厅局的厅局、处级和直属单位的局级党政领导干部;(二)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干部;(三)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廉政建设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廉政谈话作为一种廉政教育方式,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促进廉洁政治文化的建设。

三、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计划:各级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廉政谈话的具体实施计划,包括谈话对象、时间安排、谈话地点等内容。

2. 谈话准备:谈话前,应当对谈话对象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工作业绩、廉政表现等情况,为谈话做好充分准备。

3. 谈话进行:谈话应当在谈话对象的工作单位或者党组织内进行,谈话内容应当围绕廉政建设,对谈话对象的廉政意识、廉洁行为进行教育和引导。

4. 谈话记录:对于谈话内容应当进行记录,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内容等,以便日后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

5. 谈话总结:谈话后,应当对谈话效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廉政教育。

五、实施要求1. 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将廉政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2. 加强培训:对于进行廉政谈话的党员干部应当进行专门培训,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完善制度:各级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的工作制度,明确谈话程序和要求,规范廉政谈话的实施。

4. 推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廉政谈话工作的落实。

六、实施效果通过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促进廉洁政治文化的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七、总结廉政谈话作为一种廉政教育方式,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廉政谈话工作,切实加强对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廉政谈话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谈话实施方案一、背景。

廉政谈话是一种重要的廉政教育形式,通过谈话的方式,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提高廉政素质,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形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的。

1.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2.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形象;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实施对象。

廉政谈话的实施对象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干部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四、实施方式。

1.谈话内容,廉政谈话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进行,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廉政行为、廉政风险及廉政责任等方面进行谈话。

2.谈话形式,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电话谈话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谈话对象,廉政谈话对象应当包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廉政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加强对其廉政意识的教育和引导。

4.谈话记录,对于廉政谈话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以备日后参考和核查。

五、实施步骤。

1.确定谈话对象,根据廉政风险评估和工作需要,确定廉政谈话的对象名单。

2.制定谈话计划,对于每一位谈话对象,制定详细的谈话计划,包括时间、地点、谈话内容等。

3.开展廉政谈话,按照谈话计划,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确保每一位谈话对象都接受到廉政谈话。

4.记录谈话内容,对于每一次廉政谈话,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谈话内容、谈话结果等。

5.整理谈话资料,对于所有的廉政谈话记录,要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档案,以备日后参考和核查。

六、实施效果。

通过廉政谈话的实施,可以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总结。

廉政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廉政教育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素质,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切实加强廉政谈话工作,做到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廉政谈话提醒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提醒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提醒实施方案廉政谈话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廉政教育方式,它能够有效地提醒和警示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奉公。

为了更好地实施廉政谈话,我们制定了如下提醒实施方案。

一、明确廉政谈话的对象范围和频次。

廉政谈话的对象范围应该包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在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领域的人员。

廉政谈话的频次应该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进行差异化安排,重点人员可以进行定期谈话,一般人员可以进行不定期谈话。

二、建立健全廉政谈话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对于每一次廉政谈话,都应该建立记录和档案,明确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被谈话人的态度和表现等情况。

这样可以为后续的廉政监督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

三、加强廉政谈话的内容和方式。

廉政谈话的内容应该贴近实际工作,突出廉政教育的重点,针对性地提出廉政要求和要求,引导被谈话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

在谈话方式上,既要注重严肃性和庄重性,又要注重灵活性和亲和力,使被谈话人能够真正接受教育,受到震慑和警示。

四、建立廉政谈话的反馈机制。

对于每一次廉政谈话,都应该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被谈话人的态度和表现,对于表现良好的人员应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确保廉政谈话的效果。

五、加强廉政谈话的监督和评估。

对于廉政谈话的实施情况,应该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廉政谈话的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确保廉政谈话的实施效果。

六、加强廉政谈话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廉政谈话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廉政谈话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总之,廉政谈话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廉政教育工作,实施好廉政谈话提醒实施方案,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廉政谈话是一种重要的反腐败工作措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梁红坚持原则,树立正确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

一、明确廉政谈话内容与对象廉政谈话内容应紧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坚决防止腐败。

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二、严格制定廉政谈话程序制定严格的廉政谈话流程,明确廉政谈话的环节与责任。

做到以下几点:1. 由组织部门负责收集有关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2. 组织部门对初步核实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进行廉政谈话。

3. 指定专人对廉政谈话对象进行调查取证。

4. 依法及时进行廉政谈话,一方面对廉政问题进行深入的考察,另一方面告诉谈话对象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5. 组织部门根据廉政谈话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监督机制。

三、加强廉政谈话宣传教育廉政谈话是一种警示教育,更多的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走上腐败道路,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因此,要加强廉政谈话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廉政谈话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具体措施如下:1. 在党员干部培训中加强对廉政谈话的宣传教育。

2. 制作宣传资料,利用各种途径向党员干部普及廉政谈话的相关知识。

3. 利用集体廉政谈话的机会,宣传廉政谈话的重要性和作用。

四、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档案为了对廉政谈话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总结,要建立健全的廉政谈话档案。

具体做法如下:1. 按照廉政谈话的环节和内容,建立廉政谈话案卷,全面记录廉政谈话的过程。

2. 档案要统一存放,设立专门的保管机构,并对档案进行保密工作。

3. 定期翻阅档案,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廉政谈话的实施提供依据和经验。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廉政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廉政谈话是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可以发现问题,教育引导,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篇一)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谈话对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也可根据工作要求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支部中层干部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与本部门、本支部党员干部谈。

二、谈话类型、方式及要求(一)谈话类型廉政谈话分为日常交心谈话、任职廉政教育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种类型。

(二)谈话方式日常交心谈话、任职廉政教育谈话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三)谈话要求1. 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时,应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2. 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与谈话对象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并在关键节点及时进行谈话。

3. 相关人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如实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表。

三、谈话的组织谈话的相关工作分别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负责。

相关部门要向谈话领导提供被谈话人的有关情况,供进行廉政谈话时参考。

四、谈话内容(一)日常交心谈话领导干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定期与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负责人进行交心谈话,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为:1. 督促检查处室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情况;2. 督促检查处室系落…………………………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四)严明工作纪律。

谈话提醒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

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2、《谈话提醒表》3、《谈话提醒情况记录表》。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国党工发[1998]15号)的要求,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或纪律检查机关分别组织实施,党政配合,逐级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机关局、处级和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委管局级党政领导干部。

第五条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一)提拔任职的机关各厅局的厅局、处级和直属单位的局级党政领导干部;(二)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干部;(三)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

廉政谈话制度细则办法

廉政谈话制度细则办法

廉政谈话制度细则办法廉政谈话制度细则办法第一条为促进X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X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第三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立足教育、重在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谈话主要分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信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型:(一)任职廉政谈话。

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进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干部进行的谈话。

一般由党政主要领导、纪检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实施谈话。

(二)廉政例行谈话。

指针对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党员干部出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的问题而进行的谈话。

可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按分管范围负责谈话。

(三)诫勉谈话。

指经过初核,发现有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而进行的谈话。

一般由纪检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四)信访提醒谈话。

指根据信访举报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巡视等工作,对举报中线索不具体,但有违纪苗头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组织实施。

第五条廉政谈话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分工和谈话类型,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相互配合,逐级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并提出意见,报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廉政谈话是一种针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的一种手段,通过与公职人员进行个别或集体的谈话,督促其遵守廉政规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为了保证廉政谈话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下面是一个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供参考。

一、实施目标(一)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

(三)宣传廉政政策,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公职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一般公务员、党员等。

三、实施内容(一)制定廉政谈话对象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不同职能部门和岗位的特点,确定谈话对象的范围和标准,以确保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廉政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具体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方式,谈话人员的确定和要求,谈话记录的保存和查阅等。

(三)提供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通过廉政谈话,向公职人员传达廉政政策和法律法规,警示他们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四)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

廉政谈话不仅限于表达廉政要求,还应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廉政谈话的档案管理制度。

对廉政谈话的记录和结果进行档案保存,便于日后查阅和比对,为廉政建设提供资料支持。

四、实施步骤(一)明确谈话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廉政风险评估,确定谈话对象的范围和标准,制定明确的对象名单。

(二)确定谈话方式和时间。

根据谈话对象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并确定具体的谈话时间和地点。

(三)确定谈话人员。

谈话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廉政素质和谈话技巧,在谈话中能够起到激励和警示的作用。

(四)进行廉政谈话。

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对谈话对象进行个别或集体的廉政谈话,传达廉政要求和警示教育。

(五)记录谈话内容。

对廉政谈话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由谈话人员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确保谈话结果的真实和有效。

(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关于廉洁谈话的实施方案

关于廉洁谈话的实施方案

关于廉洁谈话的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旨在防止和惩治腐败现象的措施,廉洁谈话已经成为许多组织和企业进行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方式。

廉洁谈话是指员工可以匿名地或者实名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与管理层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机制。

然而,要想让廉洁谈话发挥作用,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实施方案来确保其有效性。

一、明确实施廉洁谈话的目的和原则实施廉洁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组织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利益,促进透明和公正的管理体系的建立。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保密原则:对举报人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防止报复或者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2.公正原则:廉洁谈话程序应当尽可能公正和公正的进行。

3.德行原则: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都应当秉持良好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4.权力平衡原则:监察机构和管理层应当遵守权力平衡原则,确保举报人受到应有的保障和支持。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廉洁谈话需要一个明确的流程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以保证举报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应当建立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来处理廉洁谈话的事宜,同时工作人员应当受到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规范和标准。

具体来说,应当有如下步骤:1.收集举报信息:组织和企业应当建立举报热线、网络平台或专门邮箱等渠道,收集来自员工和公众的举报信息,并经过严格的审核核实。

2.保密审查:对所有的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避免泄露举报人的信息或者被举报人的行为。

3.事实核实:经过严格核实,对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审查,确保不会出现虚假举报的情况。

4.决策与处理:根据情况对被举报人进行处理或者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并根据情况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或者保护。

5.反馈和监管:对所有举报人提供反馈和跟踪,同时组织和企业应当建立廉洁谈话的监管机制,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三、有效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和企业应当在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加廉洁谈话的认知度和可靠性。

通过内部刊物、员工培训和公开说明等方式,向员工和公众解释廉洁谈话的定义、流程和可行性,并鼓励和支持人们参与到举报工作当中来。

出台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出台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出台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廉政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廉政工作内容,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加强廉政谈话实施,提高廉政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和纠正消极腐败现象,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的纯洁性,坚决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全党的政治纯洁性,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防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党的执政水平。

(二)具体目标。

1. 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确保廉政谈话工作有序开展;2. 提高廉政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3. 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

1. 健全廉政谈话工作责任制,明确廉政谈话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2. 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档案,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和归档工作;3. 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廉政谈话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提高廉政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专业化培训,提高廉政谈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 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廉政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 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廉政谈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2009年12月10日【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自流井区纪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廉政谈话的原则(一)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组织进行廉政谈话;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负责纪检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属管理范围内股室、社区(村)负责人组织进行廉政谈话。

(二)防微杜渐,关口前移的原则发现被谈话人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进行诫免提示性谈话,促其自查自纠。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调查研究,尊重客观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和克服在工作中的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和盲目性。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保护和爱护干部为出发点,正确对待被反映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被谈话人及有关问题。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一)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科级事业单位股室、村(社区)负责人;(二)新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科级事业单位股室、村(社区)负责人;(三)被群众举报或反映有不廉洁行为的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科级事业单位股室、社区(村)负责人。

三、廉政谈话的形式廉政谈话包括日常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免廉政谈话三种形式。

四、廉政谈话的方式和内容(一)日常廉政谈话1、谈话方式: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的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与班子其他成员的谈话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

廉政例行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例行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例行谈话实施方案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公职人员廉政例行谈话工作,提高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根据《廉政准则》和《廉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廉政例行谈话,加强对公职人员廉政意识的教育和引导,及时了解公职人员廉政风险,促进廉政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提高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能力。

二、工作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职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等。

三、工作程序。

1. 制定计划,每年初,单位廉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全年廉政例行谈话计划。

2. 调研准备,在进行廉政例行谈话前,廉政办公室应对谈话对象进行相关调研,了解其工作情况、廉政风险点等。

3. 谈话实施,按照计划,单位廉政办公室对谈话对象进行廉政例行谈话,重点围绕廉政风险点、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交流。

4. 谈话记录,廉政办公室应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并及时归档备查。

5. 调研总结,廉政办公室应对谈话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工作要求。

1. 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廉政例行谈话工作,切实履行廉政风险防范和化解的责任。

2. 保密原则,廉政例行谈话内容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外泄。

3. 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按照计划,严格执行廉政例行谈话工作,确保谈话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效果评估,廉政办公室要对廉政例行谈话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果。

五、工作保障。

1. 资金保障,单位要保证廉政例行谈话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人员保障,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廉政办公室人员,负责廉政例行谈话的组织实施和记录归档工作。

3. 宣传教育,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廉政例行谈话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廉政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六、工作效果。

通过廉政例行谈话,能够及时了解公职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发现问题,引导整改,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推动单位廉政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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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篇一)
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谈话对象
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也可根据工作要求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支部中层干部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与
本部门、本支部党员干部谈。

二、谈话类型、方式及要求
(一)谈话类型
廉政谈话分为日常交心谈话、任职廉政教育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种类型。

(二)谈话方式
日常交心谈话、任职廉政教育谈话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提醒谈话、诫
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三)谈话要求
1. 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时,应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
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2. 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与谈话对象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并在关键节点及时
进行谈话。

3. 相关人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如实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表。

三、谈话的组织
谈话的相关工作分别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负责。

相关部门要
向谈话领导提供被谈话人的有关情况,供进行廉政谈话时参考。

四、谈话内容
(一)日常交心谈话
领导干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定期与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负责人进行交心谈话,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为:
1. 督促检查处室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2. 督促检查处室系落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四)严明工作纪律。

谈话提醒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

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
2、《谈话提醒表》
3、《谈话提醒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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