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拟制定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穗更新规字〔2017〕3号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穗更新规字〔2017〕3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2月29日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对旧村庄进行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成本核算。
第三条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临迁费、拆运费、复建费、农转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前款所称前期费是指包含基础数据调查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在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核算(含搬出、搬进费用);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迁移的,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迁移费。
第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第六条在不突破规划建筑总量的情况下,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或者“户”两种方式进行核定。
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一)以“栋”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栋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或以合法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
(二)以“户”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户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进行核定。
“户”的核定标准按照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称“合法住宅建筑”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或区政府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等文件的住宅建筑。
穗城中村改造标准:村民每户统一按280平米回迁
穗城中村改造标准:村民每户统一按280平米回迁◎村民住宅复建基准面积统一为每户280平方米。
不足的也补足,超过的可补偿商业物业。
◎无证住宅建筑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住宅临迁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补偿,按两年建设周期计算。
◎建筑拆运费用按30元/平方米计算。
南都讯通过引入市场参与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解决了曾经长期困扰广州的城中村改造资金难题。
但通过卖地融资的改造模式如何控制成本也成为这一轮“三旧”改造中的焦点问题。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复建成本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份标准文件的目的就是让城中村改造成本有章可循,防止漫天要价导致卖地融资时推高地价。
复建成本:最高3724元/平米富力地产昨日成功入主杨箕村改造地块后,要履行承诺承担杨箕村全部改造成本。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卖地公告公布信息显示,杨箕村的改造成本约18.8亿元。
这其中主要包括村民复建房的建筑安装成本、改造期间支付给村民的临迁费等补偿。
据了解,杨箕村改造成本是早期核算的,当时没有参照什么固定标准。
但随着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推进,经过对不同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摸索和实践,广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已经形成了一套城中村改造成本的测算原则。
据介绍,城中村改造复建费用标准将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去年发布的《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的通知》,并结合市场调查研究数据确定。
其中住宅最低复建费用标准为多层(6层以下,不带地下室和电梯)住宅小区,费用标准为2257元/平方米;超高层(160米以内,带地下室和电梯)住宅小区的复建费用标准最高,达到3724元/平方米。
广州市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物价变动,按照一定周期调整复建成本标准。
复建面积:每户统一280平米除了城中村的复建房成本有了核算标准,目前,广州还形成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臵原则,今后每一个申请改造的城中村在制定改造方案的时候都要依据这套原则,确保城中村改造的公平和改造成本稳定。
旧城改造拆迁项目补偿标准
旧城改造拆迁项⽬补偿标准我们知道根据国家政府的规定,房屋拆迁的时候是有相应的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就要看实际情况了。
那么,对于旧城改造拆迁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旧城改造拆迁项⽬补偿标准旧城改造项⽬中拆迁补偿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国家没有统⼀规定。
《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对被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条 被征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民政府应当提供⽤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住宅,被征收⼈选择在改建地段进⾏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1)拆迁补偿⽅式,货币补偿⾦额及其⽀付期限;(2)安置⽤房⾯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付⽅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付⽅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式;(7)当事⼈约定的其他条款。
⾄于每⼀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式不同⽽不同。
对于实⾏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额、搬迁期限;对于实⾏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房的结构、⾯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式和过渡期限。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地区不同的话那么补偿标准也是不⼀样的,希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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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穗国房字[2007]955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广州地铁石牌南站补偿方案
3.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补偿的费用。
四、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2.房屋补偿: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3.搬迁补偿:根据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计算。
4.临时安置补偿:根据实际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计算。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计算。
五、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2.房屋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
3.搬迁安置:协助被征收人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4.其他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征收决定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4.其他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征收决定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2.征收评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3.补偿协议签订: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4.补偿款支付: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
二、补偿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合法合规,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4.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三、补偿范围
1.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
2.因征收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3.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补偿的费用。
四、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全文)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下列目标:(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卫生和城市安全风险隐患;(二)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条本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城中村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审定改造计划、资金安排和改造方案等。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方案的实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拆迁补偿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被征收人应认真阅读本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参与拆迁补偿。广州市杨箕村拆迁指挥部将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依据土地市场价格,结合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用途、年限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3.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参考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2.征收评估: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等价有偿:按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给予等价有偿补偿。
3.综合考虑:充分关注被征收人的财产损失、生活影响及搬迁安置需求,实施综合补偿。
4.分类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年限等因素,实行分类补偿。
三、补偿范围
1.房屋及附属设施:合法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土地使用权: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第1篇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精神,推进广州杨箕村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杨箕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五、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年限等因素,参考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自2011年9月6日起施行广州9月14日正式出台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除了明确规定实行市场化的补偿标准,补偿加奖励不超所处区位一手房价外,还在搬迁奖励、房屋价值评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广州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搬迁时限奖励标准控制在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15%以内。
同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被征收人应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如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在公布名录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同时,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旧城改造中仍实行两轮征询制度。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强调,《意见》自2011年9月6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不适用《意见》。
组织听证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要会同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公开透明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或者其他重大复杂项目,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和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疑难解答被征收人可享三类补偿●《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意见》只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不适用于集体土地征收。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哪些?答: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6月3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规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价值评估行为。
广东房改造补贴标准
广东房改造补贴标准广东省政府为了促进房屋改造和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制定了一系列的房改造补贴标准,以支持居民进行房屋改造。
根据最新的规定,广东省对于房屋改造补贴标准做出了以下规定:一、改造范围。
1.老旧小区改造,对于年代久远、设施陈旧的老旧小区,居民可以申请进行房屋改造,包括外墙保温、管道改造、电路更新等。
2.农村危房改造,对于农村地区存在的危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改造补贴,以确保农民的住房安全。
3.城市棚户区改造,对于城市中存在的棚户区,政府将提供资金支持,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二、补贴标准。
1.老旧小区改造,政府将根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最高可达到改造总投资的30%。
2.农村危房改造,对于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改造补贴,具体标准将根据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
3.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将根据改造项目的规模和难度,提供相应的改造补贴,以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申请流程。
1.居民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渠道,提出房屋改造的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料和申请表格。
2.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和金额。
3.一旦申请通过,政府将拨付相应的改造补贴资金,居民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房屋改造工程。
四、监督管理。
1.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居民在进行房屋改造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政府将加强对改造工程的验收和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将进行追责和整改。
五、结语。
广东省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房屋改造的支持力度,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积极参与房屋改造工作,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
通过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广东省对于房屋改造补贴标准的规定是非常明确和具体的。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房屋改造工作的开展,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也将有助于改善城市和农村的居住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One's real value first lies in to what degree and what sense he set himself.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政府征收土地,并不是一拍桌子就可以决定的事情。
首先,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关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指导土地征收工作的进行;其次,因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也会有所差异。
以广州为例,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民(含农转居人员)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妥善安置的原则。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征收土地应当避开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等应当予以保护的区域。
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
解读:《广州市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市政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首善之区广州市旧城更新和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对我市现行旧城改造政策进行深入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拟订了广州市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解读:《广州市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 见(试行)》
广州市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旧城区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危
根据市政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首善之区——广州市旧城更新和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对我市现 行旧城改造政策进行深入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拟订了《广州市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在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穗建规字〔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规字〔2024〕15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6月28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改造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根据《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自然资办发〔2023〕47号)等文件规定,推进城市更新落地实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功能,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现就开展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危旧房的改造。
危旧房是指砖木结构房屋或经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根据国家、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危险等级为B级、C级和D级,或根据国家、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为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单幢危旧房屋或危旧房屋所在的老旧小区。
其中,鉴定为B级或一般损坏房实行“愿改则改”,砖木结构、鉴定为C、D级或严重损坏房、危险房实行“应改尽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与品质。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革命遗存、工业遗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对象及预先保护对象或位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名园、特色风貌林荫路、军事保护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危旧房改造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执行。
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分享到发布时间:2017-05-09 编辑:许莹莹手机版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为您带来《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全文,欢迎浏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按照职权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为推进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市辖各区(县级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跨区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统筹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直接作出决定。
第三条市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县级市)房屋征收部门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二)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实施本级政府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四)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举行听证会,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六)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七)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其他工作。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广州最新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
城市更新广州最新批复!编辑/陈家文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近日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据批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时序,分区引导、分类施策,积极稳步高质量推进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落实城市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城市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去年10月,《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数量均较多。
2021年、2022年是各地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高峰期,年度出台的市级政策数量均在130项左右。
2023年,超15个省出台了超过30条政策,超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了129条市级城市更新政策,仍然处于政策出台高峰期。
中指研究院认为,回顾过去几年的政策变迁,2021年住建部提出“防止大拆大建”,在大的政策基调下,城市更新大特大城市房地产新模式下重点发展的方向。
同时,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城中村改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第二,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仍然是确保城市更新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各地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按照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因地制宜细化要求,开展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资金支持政策探索创新。
第三,围绕城市更新继续完善相关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试点城市经验总结、金融工具创新等。
《专项规划》都有哪些亮点?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提出,至203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55平方公里),通过微改造、混合改造、全面改造多种方式并举,推动低效存量土地的盘活再利用。
分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资源配置,202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1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70平方公里)。
2030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2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20平方公里)。
广州城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表汇
大沙头-烈士陵园
-花园酒店-动物 园
广州大道中
中山一■路-东湖
路(内环路)-珠 江
东濠涌高架路-麓 湖路
广九铁路-内环 路-天河区界
5800
5
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
解放北路-中山五 路-广州起义路
珠江
站前路-站前横路
-流花路-东风西 路-人民中路-人 民南路
站前路-站南路
-人民北路-环 市西路
5700
东环高速公路
广九铁路
华南快速干线
北环高速公路
4500
29
车陂-东圃
东环高速公路
珠江
棠下涌
广深铁路
4300
30
燕岭-东莞庄
长福路-花枝路-东 莞庄路-华工西围 墙-东莞庄横路-东 莞庄路
广九铁路
沙河涌-兴华路-
燕岭路-禺东西路
北环高速公路
4200
31
金贵村-天平架
沙河涌-兴华路-燕 岭路-禺东西路
广九铁路
3300
35
柯木塱
与萝岗区界-大观 北路
华南植物园-火 炉山主峰-凌塘 水库-大观北路
与白云区界-华南 快速干线延长线- 京珠高速公路
与白云区界
3000
36
滨江东
广州大桥
滨江东路
海珠涌
珠江
6000
37
滨江路
海印大桥
南华路-纺织路- 东沙街-沙地直 街-远安街
洪德路
珠江
5400
38
江南西
内环路-前进路-东 晓路
1400
110
海鸥岛
珠江
镇界
莲花山水道
珠江
1400
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09]1431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09〕143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推进实施“中调”战略,加快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积极实施“中调”战略,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加快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优化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经批准的市辖区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意见。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
各区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
三、各区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编制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旧城更新改造,制订改造及补偿方案;在旧城更新改造实施前就改造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询意见,广泛听取和尊重改造范围内居民意见。
四、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旧城更新改造的安置需要,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有计划、分步骤统筹建设一定数量的跨区域异地安置住房和本区域就近安置住房。
“跨区域”和“本区域”以市辖区行政区划为准。
五、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补偿安置方式之一:(一)货币补偿;(二)跨区域异地房屋产权调换(下称:异地永迁);(三)本区域就近安置(下称:就近安置)。
广州征地新补偿标准
广州征地新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广州市的土地征地工作也日益频繁。
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广州市政府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近期,广州市政府发布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广州市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全面的补偿。
在征地补偿范围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多个方面。
其中,土地补偿费将根据被征地土地的等级和面积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将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评估,给予适当的补助。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将在农民安置后的一段时间内给予补助,以帮助农民渡过生活的难关。
其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将更加注重公平和合理。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广州市政府将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确保补偿标准能够真正反映被征地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广州市政府还将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的监管,确保补偿资金能够真正落实到被征地农民手中,杜绝任何形式的挪用和浪费。
再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将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广州市政府将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与新的产业发展,帮助他们实现可持续的生计。
同时,广州市政府还将加强对被征地土地的合理利用,确保土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总的来说,广州市发布的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将对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的补偿标准将更加全面、公平、合理,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为被征地农民的生计和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广州市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幸福生活不懈努力。
广州员村拆迁补偿方案
广州员村拆迁补偿方案广州员村拆迁补偿方案背景•广州员村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面临拆迁的问题•拆迁涉及广大员村居民的合法权益•需制定一套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保障员村居民的利益目标•制定一套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员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增进员村居民的满意度和认同感,有效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推动员村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广州市的城市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方案提议1.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广州市相关政策,制定基本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土地和其他固定资产的赔偿标准–考虑员村居民的实际情况,提供额外的人身补偿或就业帮扶等措施2.引导居民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与员村居民充分沟通,了解他们对于安置方式的需求和意见–提供多种安置方案,包括购房、租赁和公租房等,让居民自主选择3.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新的安置区域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店等,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4.加强法律援助和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拆迁补偿监督委员会,监督拆迁补偿工作的实施情况–提供法律援助,解答员村居民的疑问,确保其权益得到维护5.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将拆迁补偿方案公之于众,让员村居民了解并理解方案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高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拆迁补偿知识水平结论通过制定上述方案,我们能够有效解决广州员村拆迁补偿问题,保障员村居民的权益,提升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将为广州市的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实施计划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拟定了以下实施计划:1.成立专门的拆迁补偿工作小组–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方案的具体制定和执行–尽量涵盖不同领域的专家,确保方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2.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在确定了方案实施的时间范围后,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将方案实施分为不同的阶段,并为每个阶段设定具体的目标和任务3.加强与员村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员村居民代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制定方案过程中,充分考虑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5.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设立热线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风险管理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1.居民的不满和抵制情绪–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理解和认同–与居民代表进行深入沟通,解决居民的疑虑和困惑2.资金和资源不足–充分评估方案所需的资金和资源,做好预算和调配工作–寻求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合作,共同解决资金和资源问题3.法律纠纷和舆情风险–加强法律援助和监督机制,及时解答居民的法律疑问–做好舆情监测和危机应对工作,及时回应和处理相关事件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我们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的发生,并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广州瑶台改造方案补偿
广州瑶台改造方案补偿根据方案,被改造房屋权属人依然可以选择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首先来看货币补偿。
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50000 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49000 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48000 元/平方米。
另外,但凡选择货币补偿的,除房屋补偿外,还可叠加改造奖励、搬迁时限奖励、弃产补助、停产停业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补偿细则很多,想更加清晰明了,看下面表格。
不算最后一项的其他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最高可以获得约65450元/平方米(50000+3000+3000+8000+50*3+1300)。
这样的补偿标准,对比周边房价是什么水平,我们下面再说。
接下来,再来看房屋调换产权。
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将采取原地回迁的形式,按照1:1原则计算回迁房套内面积。
若套内面积小于回迁房最小面积,可按6000元/平方米增购差额面积。
若套内面积大于回迁房最小面积,增购部分在5平方米以内按40000元/平方米购买,10平方米以内按60000元/平购买。
(原则上增购的套内建筑面积不超过10 平方米)关于回迁房的装标,本次拆补方案也附上了详细表格,总体来看为中高档型规格。
02紧挨环市东CBD,周边新房10万+选回迁or货币补偿,取决于被改造项目的位置及周边房价。
南洋电器厂及周边更新改造项目,坐落于环市东片区核心区,越秀区东风东路与黄华路交界处,地理位置优越。
具体改造范围东至黄华路,南至东风路,西至东濠涌,北至金濠大厦,面积约3.73公顷。
项目位于仓边路站(在建地铁13号线)、建设六马路站(在建地铁12、13号线)、小北路站(地铁5号线)三个地铁站范围内,交通非常便利。
由于地处广州初代CBD,周边生活配套一应俱全。
这里还是传统的学区,有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广州市第十七中学、小北路小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目前,周边新房稀缺。
其中,小北地铁站附近的新盘淘金半山豪庭,在售住宅建面约85-145㎡,带装均价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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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拟制定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广州旧城改造如火如荼,不少市民关注城市住宅问题。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广州城市住宅最低补偿标准举办了网上咨询交流。
尽管去年12月16日出台实施的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新的最低补偿标准比以前有大幅提高,但不少市民的期望值仍远远高于这一标准,只是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被拆迁人比较满意。
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正在酝酿制定旧城改造中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尽量满足市民需求。
文/记者李婧
40m2是最低消费
背景: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新增加了一个最低补偿面积的条件。
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40平方米相当于最低消费,目的是为实现居者有其屋。
问题一:我兄弟两人共同继承了我父亲在德政路的一套50.08平方米的房子,并且已办理了继承公证和析产,现在我们兄弟两家人都住在这里,如果拆迁的话,我们都能按4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补偿吗?
答:若这兄弟两家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条件,且该房屋是他们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的,就可以分别按40平方米的最低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问题二:我房屋产权登记是36㎡,1998年我自己在阁楼搭建了一间30㎡的房间,我们一家五口一直住在这里,现在要拆迁了,是不是可以按66㎡来补偿呢?
答:房屋拆迁补偿以房地所列登记事项为依据,若你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条件,且该房屋是你与配偶的唯一产权房屋,则你可以按40㎡来补偿。
另外,记者了解到,搭建阁楼一般很难计入房产面积,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层高达到一定要求才能计算房产面积。
问题三:我是中山四路长塘街被拆迁户,房子面积是25.5平方米,现在还没有签,如果我选择弃产的话,那弃产补偿怎么算?
答:如果选择弃产,弃产补偿款是按40平方米以内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计算,具体价格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