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券管理制度(试行)
餐饮公司现金券领用制度
餐饮公司现金券领用制度前言为了提高公司福利制度的灵活性和员工福利的吸引力,公司引入了现金券福利制度。
这项福利制度可以让员工在与商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享受商家提供的优惠和折扣,同时为了保障员工权益,公司特制定了一套现金券领用制度,以规范员工现金券的领用和使用,避免无谓的纠纷和误用。
领用方式1.公司每个月会为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现金券,具体数量根据部门和职位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员工可在公司领取现金券。
2.员工还可以通过公司内部领取现金券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领取,但是需要提前在公众号中绑定个人信息和工作邮箱,领取的现金券可以在上面进行查看和使用。
使用规定1.员工进行现金券使用时必须遵守商家制定的优惠活动规则,并与商家提前达成协议。
2.员工每月使用的现金券数量不能超过领取数量的一半,即如员工领取了10张现金券,则每月使用不能超过5张。
3.员工不得将现金券进行出售、转让或与他人共享。
4.现金券只适用于商家指定的消费场所和消费物品,不可与其他打印的优惠券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5.如发现员工的现金券使用行为与规定不符,公司有权收回员工已使用的现金券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注意事项1.员工在领用现金券之前应仔细阅读现金券的使用说明,并保留好现金券的收据和记录。
2.员工在领取现金券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员工证明和身份证明。
3.公司对现金券的领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监控和追踪,确保福利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结语制定现金券领用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的福利管理,提高福利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能增加公司员工的福利体系,加强公司在员工心目中的形象和吸引力。
建立和完善这个制度需要公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将制度推行到位,从而让员工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重视。
超市现金券管理制度
超市现金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超市现金券的发放和使用,维护超市财产安全和良好经营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发放1、发放对象:本超市所有顾客均可获得现金券。
2、发放条件:顾客在本超市购物满足一定金额,将会获得相应的现金券,具体金额标准由超市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发放时间:现金券的发放时间和数量由超市经理根据超市的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而确定。
三、使用1、使用时间:现金券在发放后1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2、使用条件:顾客在本超市购物时,可携带现金券使用,每张现金券可一次使用,不设找零。
3、使用范围:现金券可在本超市所有商品上使用。
4、使用规则:超市现金券不可与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使用,也不可用于购买礼券、券类商品。
5、使用金额:每次交易可用现金券的金额不得超过订单总额的50%。
四、管理1、验证:收银员在收银时需检查现金券的有效期,确保现金券未过期,并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
2、保管:超市现金券由超市财务部门统一保管,防止遗失或被盗。
3、廉洁自律:超市所有员工严禁私自领用或盗用现金券,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4、审查:每月超市客户服务部门需对超市现金券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使用现金券的不正当行为。
五、解释权本管理制度由超市经理负责解释,且有最终决定权。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与本管理制度冲突,则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2、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超市经理所有。
以上为超市现金券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超市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超市经营顺利进行。
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实施办法
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实施办法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七七年颁发的《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严格货币管理,保证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现金使用,稳定市场物价,提高管理水平,发挥银行对各项经济活动的促进和监督作用,维护财经纪律,打击城乡资本主义势力,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一切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集体经济单位都执行本办法。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他们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具体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制定。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现金管理执行机关,对执行本办法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在中国银行和信用社开户的单位,分别由中国银行和信用社监督执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受人民银行的委托,监督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基本建设单位执行本办法。
现金管理是国家的重要财经制度,各级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都必须严格地贯彻执行,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单位提出计划,经开户银行审查后,报当地革命委员会批准。
具体批准办法,由各地革命委员会确定。
各单位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
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后,不得超过。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应核定一个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商店、粮店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核一个定额,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公司现金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券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现金券的发行、使用、回收及核销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现金券的发行、使用、回收及核销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现金券的发行第四条公司现金券的发行需经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现金券的发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购物券: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或服务;(二)消费券:用于兑换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三)礼品券:用于赠送客户或员工;(四)活动券:用于参加公司举办的活动。
第六条现金券的面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发行范围等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现金券的使用第七条现金券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购买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服务。
第八条现金券的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需出示有效现金券;(二)现金券的面值不得拆分使用,仅可整券使用;(三)现金券过期作废,不得兑换现金或找零;(四)现金券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或买卖。
第九条现金券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纠纷,由财务部负责协调处理。
第四章现金券的回收与核销第十条现金券的回收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确保现金券的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现金券的回收范围包括:(一)过期现金券;(二)未使用的现金券;(三)因故作废的现金券。
第十二条现金券的回收需遵守以下规定:(一)回收的现金券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二)回收的现金券应及时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核销;(三)核销后的现金券应予以销毁。
第五章罚则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一)擅自发行现金券;(二)未按规定使用现金券;(三)擅自涂改、伪造、买卖现金券;(四)未妥善保管回收的现金券。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券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券管理制度范文现金券是一种企业用于促销、奖励或回馈顾客的营销工具。
它们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并具有一定金额的折扣或优惠。
为了有效管理现金券,并确保其被顾客正确使用,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现金券管理制度。
首先,现金券管理制度应包括现金券的发放规定。
企业需要明确发放现金券的条件、频率和数量。
例如,可以设定顾客在达到一定消费金额后获得现金券,或者在特定的促销活动中发放现金券。
此外,还需要确定现金券的有效期,以免过期现金券给企业带来损失。
接下来,现金券的使用规定也是现金券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指明现金券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以避免与其他促销活动重叠或被滥用。
例如,现金券是否只能用于特定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是否可以与其他优惠或折扣同时使用等。
此外,还应明确现金券的使用方式,如在线购物时是否可以输入现金券代码,或者在实体店铺购物时是否需要出示现金券。
除了发放和使用规定,现金券管理制度还需要规定现金券的兑换及退款事宜。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程序,确保顾客能够顺利兑换现金券的价值。
同时,如果顾客在使用现金券后需要退货或取消订单,应明确退还现金券的政策,以避免造成纠纷。
此外,现金券管理制度还应包括现金券的追踪和核销规定。
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系统来记录现金券的发放、使用和核销情况。
这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跟踪现金券的运营效果,并确保现金券不被重复使用或滥用。
最后,现金券管理制度还应包括现金券的结算和报告规定。
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财务流程,确保现金券的结算及时准确。
此外,还需要定期报告现金券的使用情况,以供企业决策者参考。
总之,现金券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有效管理现金券、确保顾客正确使用现金券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发放、使用、兑换、追踪和核销规定,以及结算和报告要求,企业可以更好地控制现金券的使用,提升顾客满意度,增加销售额,提升品牌形象。
现金劵管理制度
现金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金劵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现金劵是指公司颁发的具有特定面值的电子或纸质券,可用于购买公司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使用期限。
第三条现金劵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的制度之一,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现金劵的发放、使用、结算和监督。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现金劵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好现金劵的管理和使用责任。
第二章现金劵的发放第五条公司领导部门根据销售活动和市场需求,决定发放现金劵的面值、数量和有效期。
第六条现金劵的发放应当经过合理程序和审批,确保发放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发放现金劵的渠道要明确,领取人员的身份和用途必须合规。
第八条每张现金劵应当有唯一的编码,记录在发放登记表中,保证每张现金劵的追溯和有效性。
第三章现金劵的使用第九条现金劵的使用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使用细则,确保合规、合法地使用现金劵。
第十条每张现金劵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一条现金劵不得兑换成现金,不得转让给他人,更不得作为抵押或担保。
第十二条使用现金劵时,必须与购买产品或服务一起使用,不得单独使用。
第四章现金劵的结算第十三条每笔使用现金劵的交易都要有相应的记录和凭证,确保现金劵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
第十四条现金劵结算时必须和实际销售额进行对账,确保现金劵使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于使用现金劵的不当行为,必须依据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五章现金劵的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公司领导部门负责对现金劵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和管理的良好运行。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劵管理档案,保留发放、使用和结算的相关记录和凭证,做到随时查阅和抽查。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部门应当对现金劵的使用和结算进行定期的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现金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十九条公司应当通过内部刊物、内部网站、会议等形式宣传现金劵管理制度,确保全员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金券使用细则
现金券使用说明
1.本现金券面额100元,使用期限: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30日,逾期作废。
2.本现金券可抵用商品金额100元,仅限欧陆天使女装8折以上商品先减后折,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现金券,消费商品配饰品。
3.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另开发票,持本优惠券购买商品不可退货。
4.本现金券由消费者购物时使用,须加盖上海嘉韩实业有限公司公章方可有效。
5.本现金券每张仅限使用一次,涂改、复印、伪造、严重污损无效。
6.本现金券之相关事宜,上海嘉韩实业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2024年现金抵用券使用细则(2篇)
2024年现金抵用券使用细则____年现金抵用券使用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消费和激发经济增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____年内发放和使用的现金抵用券。
第三条定义1. 现金抵用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发放的一种电子或纸质凭证,具有一定面额,可在指定商家处抵扣消费金额的券。
2. 发放机构:政府或相关机构发放现金抵用券的单位或机构。
3. 指定商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与发放机构有合作关系并接受现金抵用券支付的商家。
第二章现金抵用券的发放第四条发放对象1. 发放对象为具备合法居民身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发放对象还包括具备合法居住和工作身份的外国人。
3. 儿童、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发放对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发放时间和方式1. 现金抵用券将在____年按照一定规模和时间段发放。
2. 发放方式包括电子发放和实体发放两种。
3. 电子发放将通过政府指定的平台进行,发放对象可通过有效身份认证申请领取。
4. 实体发放将由发放机构在各地设立的发放点进行,发放对象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
第六条发放限制1. 发放对象每人仅能领取一次现金抵用券,不得重复领取。
2. 外国人领取现金抵用券需持有效居住和工作身份证明。
3. 特殊群体的发放对象及其发放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由发放机构确定。
第三章现金抵用券的使用第七条使用范围1. 现金抵用券仅可在指定商家处使用。
2. 指定商家范围由发放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确定,并及时公布。
第八条使用规则1. 现金抵用券可用于一次或多次消费,可在有效期内累积使用。
2. 现金抵用券不可兑换为现金,仅可用于抵扣消费金额。
3. 使用现金抵用券时,需在结账时提供有效券号和密码,并进行核验。
4. 若消费金额低于现金抵用券面额,则差额不予退还。
5. 现金抵用券面额的抵扣金额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50%。
第九条使用期限1. 现金抵用券使用期限自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
现金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金券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现金券发行、销售、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现金券是指由经营者发行的,具有一定金额和有效期限,可以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抵扣现金支付的凭证。
第四条现金券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现金券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现金券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现金券的发行第六条经营者发行现金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二)现金券的发行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虚假宣传;(三)现金券的金额、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使用条件等应当明确、具体;(四)现金券的发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经营者发行现金券,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以下信息:(一)现金券的金额、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二)现金券的使用条件、限制事项;(三)现金券的退换规定;(四)现金券的投诉途径。
第八条经营者发行现金券,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现金券,并标明以下内容:(一)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二)现金券金额;(三)使用范围;(四)有效期限;(五)使用条件;(六)发行日期。
第九条经营者发行现金券,应当建立现金券发行、使用和管理的台账,妥善保管现金券发行、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现金券的销售第十条经营者销售现金券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销售现金券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二)销售现金券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三)销售现金券应当保证现金券的质量和数量;(四)销售现金券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一条经营者销售现金券,应当告知消费者以下信息:(一)现金券的金额、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二)现金券的使用条件、限制事项;(三)现金券的退换规定;(四)现金券的投诉途径。
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现金、票证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现金、票证管理。
三、现金管理1.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负责现金收付及相关记录;2.公司现金由财务部门负责操作;3.现金流动必须有相应的单据记录,包括现金存入、支出、调拨等;4.现金存放必须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并定期进行盘点,保证现金的安全;5.现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并填写相关使用申请表;6.严禁擅自挪用公司现金,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票证管理1.票证包括公司的行车费、差旅费、加班费等报销票据和客户合同、购货凭证等重要票据;2.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票证管理岗位,负责票证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3.票证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审核和报销;4.票证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并分门别类存放;5.票证的归档必须保证完整和规范,方便日后的查阅和审计工作;6.对于重要票证,必须进行备份和存档,避免丢失或损坏。
五、安全防范措施2.公司大门、办公室门等重要门口设有监控设备,并进行24小时监控;3.保险柜的密码必须定期修改,仅授权人员可知道密码;4.公司将重要的现金和票证放置在保险柜内,并设有定期盘点的制度;5.重要票证的备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以防丢失或损坏;6.公司内部定期进行资金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的流动和使用合规。
六、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擅自挪用公司现金或票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对于违反现金、票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七、监督与改进1.公司内部设立监察部门,对现金、票证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2.每年对现金、票证管理制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3.员工对现金、票证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进行反馈,公司将及时处理和回复。
现金券管理制度
现金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金券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企业营销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现金券是企业为促销目的而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的票券,其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有效期均由企业确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现金券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现金券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消费者和企业均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现金券管理工作由企业的营销部门负责,营销部门负责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销售渠道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券管理制度,对现金券的发放、使用、兑换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现金券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现金券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现金券管理中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券使用记录,确保现金券使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现金券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并适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管理风险。
第十条企业应当保障现金券的安全,防范现金券被盗用、伪造等风险,确保现金券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二章现金券的发放和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现金券的发放规则和标准,明确发放对象、发放数量和发放条件等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现金券的管理,建立现金券的领用、发放和分发记录,确保现金券的合法合规发放。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现金券的领用和发放流程,制定领用和发放的权限和程序,确保现金券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将现金券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报告,定期对现金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员工和外部销售渠道进行现金券的使用培训和指导,让其了解现金券的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现金券的使用第十六条持有现金券的消费者应当按照现金券上的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使用,确保现金券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现金券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现金券使用记录和兑换记录,确保现金券的合法使用。
最新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七七年颁发的《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严格货币管理,保证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现金使用,稳定市场物价,提高管理水平,发挥银行对各项经济活动的促进和监督作用,维护财经纪律,打击城乡资本主义势力,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一切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集体经济单位都执行本办法。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他们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具体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制定。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现金管理执行机关,对执行本办法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在中国银行和信用社开户的单位,分别由中国银行和信用社监督执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受人民银行的委托,监督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基本建设单位执行本办法。
现金管理是国家的重要财经制度,各级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都必须严格地贯彻执行,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单位提出计划,经开户银行审查后,报当地革命委员会批准。
具体批准办法,由各地革命委员会确定。
各单位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
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后,不得超过。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应核定一个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商店、粮店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核一个定额,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
由于生产或业务的发展和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后,再行调整。
现金券 管理制度
现金券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现金券的使用与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福利,公司制定了《现金券管理制度》。
现金券是一种特定金额的优惠券,可以在公司指定的商店或渠道消费,是公司用于激励员工和增加员工福利的一种方式。
《现金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使用现金券的情况。
第二部分:发放与领取1.公司将根据员工绩效、表现、工龄等因素,发放相应金额的现金券作为奖励或福利。
发放的现金券金额应当与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相对应,且应当符合公司的激励政策。
2.员工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渠道领取现金券,领取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作证明。
3.现金券领取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出售或转让给他人。
如发现有员工违规出售或转让现金券的行为,将取消其现金券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使用范围1.现金券仅限于指定商店或渠道使用,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或兑换成现金。
2.现金券的使用范围应当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逾期使用的现金券将被视为无效。
3.在指定商店或渠道使用现金券时,应当按照要求出示现金券和相应的身份证明,确保使用人的身份合法。
第四部分:管理与监督1.公司将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对现金券的发放、领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券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确保现金券的发放和使用符合规定。
2.公司将委托专业的审计机构对现金券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现金券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合规。
3.员工对于现金券的使用和管理也有义务进行自觉的监督和合规,如发现现金券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部分:违规处理1.对于违规使用现金券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现金券资格、扣发奖金、停职检查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发现的现金券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公司将综合考虑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确保相关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部分: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之前已经领取现金券的员工也适用。
公司现金券管理制度
工程清欠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责任、流程和时限,确保工程款项及时足额支付,维护建
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设计单位等。
三、支付原则
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无故拖延或克扣。
2. 确保资金的专项使用,防止资金挪用。
3. 建立健全工程款项支付的监督机制,确保支付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四、支付流程
1.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2.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支付申请予以批准。
3. 建设单位应在批准支付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工作。
五、违约责任
1. 对于违反支付原则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拖欠款项给施
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2.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管理
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
人进行处理。
2. 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工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现金券管理制度(试行)
一次性使用现金券管理制度(试行)一、现金券使用的注意事项1.在此券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做废,以盖章时间为准。
2。
此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开发票.3.现金劵上必须注明“持此券消费,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4.本券必须注明已剪角的现金劵无效.5.结账时出示此券,已结账后使用无效。
6.此券无加盖专用章(公章)视为无效,不得挖、擦、涂改,否则为无效现金劵。
7。
本券必须注明本劵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门店领用现金券管理1。
门店设现金劵管理员,由门店店长或门店出纳担任。
2。
门店现金劵管理员到公司财务部领取现金券时,务必检查现金券上是否加专用章(公章),门店现金劵管理员在领回现金券时,必须在现金劵领用簿上登记现金券号、现金券值、张数、领取时间、发券人、收券人签收。
三、现金券使用管理店长领用管理:门店现金劵管理员(店长)向营业员发放现金劵时,管理员---------------------------------------------------------精品文档(店长)负责登记现金券号、现金券值、张数、领取时间、发券人、收券人签收,以供财务部核对。
客户领用管理门店营业员向客户发放现金券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赠送,并在现金券发放表上登记消费小票号、会员卡号、现金券号、现金券值、张数、领取时间、发券人、客户签收,以供财务部核对。
若发生多发或错发时,必须按照多发或错发的金额进行赔偿。
四、客户使用现金券管理1.收银员在回收现金券时,务必检查是否已剪角、是否过期、该券是否有有效的专用章(公章)、券面是否完整等,若不合格时有权拒收;2。
若合格时,要仔细点清现金券的金额,并在电脑消费清单及电脑小票上注明收回的现金券的券号、面值和张数,合订为一,交班时与营业款一同上交;3。
更重要的是必须马上对现金劵剪角,以免重复使用,否则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由当班收银员全额承担,故意漏剪的,处100元罚款,无意漏剪的处50元罚款。
现金卷管理制度
现金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金卷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现金卷是公司为了支付各项费用和业务活动产生的费用而制发的一种凭证,是公司内部管理使用的工具。
第四条所有使用现金卷的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用现金卷进行非法活动。
第五条现金卷的发放、使用、回收等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协助完成。
第六条现金卷涉及到的具体标准、程序,由公司财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条公司员工在使用现金卷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的操作必须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现金卷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章现金卷的发放和使用第九条公司在进行业务活动中涉及到的费用支出可以使用现金卷支付。
第十条现金卷的发放必须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和范围,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在领取现金卷时必须填写领用单,说明使用事由和金额,并经过领导签字审批。
第十二条现金卷的使用必须符合发放时所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并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程序进行使用。
第十三条现金卷使用时,必须保存好用途和金额的凭证,以备以后查询。
第十四条现金卷的使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作废处理。
第十五条现金卷一次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报销,并注销在账簿上。
第十六条现金卷的使用金额不得超过发放时所规定的范围。
第十七条现金卷的使用涉及到的具体操作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现金卷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对现金卷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有权对公司员工使用现金卷的目的和金额进行审查和核实。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在使用现金卷时,必须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现金卷的使用范围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现金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领导。
现金使用券使用须知本月修正简版
现金使用券使用须知现金使用券使用须知现金使用券是一种特殊的优惠券形式,可以在购物时抵扣现金。
为了确保您能够正确、顺利地使用现金使用券,需要遵守一些使用须知。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现金使用券的使用须知。
1. 使用限制现金使用券仅限于指定的商家与指定的商品使用。
在使用现金使用券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优惠券的详细信息,了解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
2. 使用期限每张现金使用券都有一个有效期限,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如果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现金使用券,券码将失效,无法使用。
请确保在有效期内合理安排购物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多张优惠券叠加使用有些商家允许多张现金使用券叠加使用,可以进一步优惠购物金额。
但是,也有一些商家规定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现金使用券。
在使用现金使用券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优惠券的使用说明,了解叠加使用的规定。
4. 现金使用券的抵扣金额现金使用券的抵扣金额为固定金额或者一定比例的折扣。
抵扣金额将直接从购物金额中扣除。
请注意,现金使用券的抵扣金额通常不找零,如果购物金额小于现金使用券的面值,多出的金额将无法退还。
5. 不可兑换现金现金使用券仅在购物时抵扣现金,不可进行兑换现金操作。
如果您不使用现金使用券进行购物,券码将无法抵扣任何金额,并且不能转换为现金。
6. 退货与退券如果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货,部分商家可以退还现金使用券的金额,但也有一些商家规定现金使用券不可退还。
在购物之前,请了解商家的退换货政策,以防止因为退货而导致现金使用券失效。
7. 现金使用券的丢失与盗用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现金使用券券码。
如果不慎丢失或被他人盗用,券码将可能被他人使用,导致您的经济损失。
如果发现现金使用券券码被盗用,请立即联系商家客服进行处理。
8. 其他注意事项- 不得将现金使用券用于非法活动;- 不得冒用他人券码;- 商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现金使用券的规则,恶意使用现金使用券的用户将被取消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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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现金券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金券使用的注意事项
1. 在此券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做废,以盖章时间为准。
2. 此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开发票。
3. 现金券上必须注明“持此券消费,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4. 本券必须注明已剪角的现金券无效。
5. 结账时出示此券,已结账后使用无效。
6. 此券无加盖专用章(公章)视为无效,不得挖、擦、涂改,否则为无
效现金券。
7. 本券必须注明本券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门店领用现金券管理
1. 门店设现金券管理员,由门店店长或门店出纳担任。
2. 门店现金券管理员到公司财务部领取现金券时,务必检查现金券上是否加专用章(公章),门店现金券管理员在领回现金券时,必须在现
金券领用簿上登记现金券号、现金券值、张数、领取时间、发券人、收券人签收。
三、现金券使用管理
店长领用管理:
门店现金券管理员(店长)向营业员发放现金券时,管理员(店长)负责登记现金券号、现金券值、张数、领取时间、发券人、收券人签收,以供财务部核对。
客户领用管理
门店营业员向客户发放现金券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赠送,并在现金券发放表上登记消费小票号、会员卡号、现金券号、现金券值、张数、领取时间、发券人、客户签收,以供财务部核对。
若发生多发或错发时,必须按照多发或错发的金额进行赔偿。
四、客户使用现金券管理
1. 收银员在回收现金券时,务必检查是否已剪角、是否过期、该券是
否有有效的专用章(公章)、券面是否完整等,若不合格时有权拒
收;
2. 若合格时,要仔细点清现金券的金额,并在电脑消费清单及电脑小
票上注明收回的现金券的券号、面值和张数,合订为一,交班时与
营业款一同上交;
3. 更重要的是必须马上对现金券剪角,以免重复使用,否则造成的公
司经济损失由当班收银员全额承担,故意漏剪的,处100元罚款, 无意漏剪的处50元罚款。
4、在收回现金券的过程中,若发生现金券丢失的情况时,要查明原
因,若查明是收银员的过失的,由收银员负责赔偿;若查明是营
业员的过失的,由营业员负责赔偿;若无法查明原因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公司财务回收门店交来的现金券
门店现金券管理员统一收集已使用的现金券,要妥善保管,按照规定时间转交公司财务部统计,若出现遗失,且公司经查实属于个人保管不力原因,当事人需承担按现金券面值等额的经济责任。
六、现金券的监督检查
1. 财务部要采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两种方法对现金券进行监督检
查。
七、现金券的制作与销毁
1. 店长需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现金券的使用量(张数、券额、使用
期间),经公司批准后交由财务报备、制作、盖章。
制作好的现金券由财务部负责及时、如实登记工作。
2. 经财务部核实,现金券的销毁工作由财务人员主持,办公室人员监
督下销毁。
七、此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及修定
财务部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