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布迪厄实践理论重要概念的辩证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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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布尔迪厄的文化实践理论

浅析布尔迪厄的文化实践理论

浅析布尔迪厄的文化实践理论摘要:布尔迪厄作为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其作为著名的理论就是社会实践理论体系。

作为布尔迪厄实践理论中的一部分,文化实践具有一般实践一样的性质,,但是它一般实践又有着明显的不同。

文化实践是人类区别与动物的最基本实践方式之一,它是象征性实践的典型代表。

文化实践作为象征性实践的代表,它也不可回避的拥有自己的局限性。

关键词:布尔迪厄、象征性实践、文化实践一、文化实践的一般实践性质文化爱好作为一种实践,但又不是一般的实践。

文化实践所追求是一种超越获取利益的某种行为以到达精神愉悦,因此它具有康德所说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这种以达到精神愉悦的实践行为高于一般的认知活动,它是社会活动中既精致又复杂的实践。

在分析文化爱好活动的典型实践意义时,布尔迪厄强调说:艺术作品的物质性或象征性消费,构成了悠闲自在的最高表现之一种。

正是这种悠闲自在的表现中,展示了一般经济性物质消费所达不到的高雅性,甚至由此可以展示出对纯经济优越地位的鄙视而达到对于经济地位差异的否定性的超越效果,从而最终达到真正带必然性的间距效果[1]。

通过对于文化实践的分析,在布尔迪厄看来,可以概括出一般实践的基本特征。

在《论实践的意义》一书中,关于实践,布尔迪厄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为此,必须返回到实践中去,它是被客观化的产品与统一于历史实践的产品之间、社会结构之间与惯习所固有的操作生产出来的产品与操作方式之间的辩证法的发生场所。

在这段话中,布尔迪厄所强调的是实践的中心和关键的地位。

在他看来,从文化实践的分析中所揭示的实践的一般意义,就在于它构成为操作生产出来的产品与操作方式之间的辩证法的发生场所。

实践的结果凝结在产品中。

产品具有迷惑作用,会误导社会学家仅从这个看得见和物质化的结果中去分析实践的性质。

其实,产品知识表现实践的一个结果和一个方面。

产品并不是实践的唯一和全部的结果,也不是实践的一切方面和一切特性的表现。

产品只是实践中的某些方面的客观化、外在化、具形化和物质化的一个结果[2]。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传统与现代的冲突
布迪厄观察到社会中传统与现代价值观的冲突,以及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阶级冲 突,这促使他思考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和人类行为的动力。
人类学与哲学的融合
布迪厄深受人类学和哲学的影响,他尝试将这两种学科的理论框架结合起来,以更全面 地理解社会现象。
主要观点与理论框架
实践的概念
布迪厄认为实践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它不仅包括行动,还包括思维、感觉和沟通等方面。实践是人类与 环境互动的产物,受到个体和群体的社会背景影响。
03
资本与权力的相互依 存
布迪厄认为资本与权力之间存在相互 依存的关系,资本的积累可以增加权 力的支配力,而权力的运作也可以促 进资本的积累。
04 语言与社会实践
语言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
语言是社会实践的媒介
布迪厄认为语言是社会实践的媒介,人们通过语言交流和 沟通,传递和共享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指知识、技能、文化修养和艺术品味 等非物质资源,通过教育和文化传承 获取。
04
符号资本
指声誉、名望和符号意义等非物质资 源,通过符号象征和认同获取。
权力的概念与运作
权力概念
布迪厄认为权力是一种支配力,是社会行动者通过控制资源、制定 规则和策略性行动来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
权力运作
权力运作通过各种手段实现,如意识形态、制度化、法律和暴力等。
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和问题。
跨学科交流
03
布迪厄的理论促进了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跨学
科研究的开展。
布迪厄理论的争议与批评
01
概念模糊性
布迪厄的理论中存在一些抽象和 模糊的概念,导致理解和应用上 的困难。
阶级局限性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布迪厄是20世纪著名的社会学家,他的社会实践理论对社会科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并探讨它如何揭示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强调社会行动者在社会世界中的积极参与和主动行为。

他认为,社会不仅仅是一个客观的结构,更是一个主观的、由行动者构建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社会实践,这些实践又反过来塑造了社会结构。

布迪厄的理论体系包含三个关键概念:场域、惯习和资本。

场域指的是一个社会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社会实践,每个实践都有其独特的规则和逻辑。

惯习是行动者个人的行为倾向,它由行动者在场域中积累的经验和知识构成,指导着行动者的行为和思考。

资本则是行动者在场域中竞争和比较的优势和劣势的源泉,它可以表现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形式。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

首先,社会结构是由社会行动构建的。

人们的日常行为、交流方式、价值观念等都在不断地塑造和改变着社会结构。

其次,社会结构又反过来影响社会行动。

一个特定的社会结构会鼓励某些类型的行动,而限制其他类型的行动。

因此,布迪厄的理论强调了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之间的互为影响和相互依存关系。

此外,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不平等的根源。

在布迪厄看来,社会不平等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差距,更表现为一种文化和社会资本的差异。

这种差异使得人们在争夺有限的社会资源时处于不同的地位,从而造成了社会不平等的现象。

总的来说,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工具。

通过对这个理论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社会现象及其背后的逻辑,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和包容的社会提供参考。

首先,布迪厄的理论提醒我们社会行动者的主动性。

在传统社会学中,行动者往往被视为社会的被动承受者,而布迪厄的理论则强调了行动者的主观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章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

第十六章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

首先,场域是一个运作空间。每个场域都有 自身特有的运作逻辑,并且不可化约为其他场 域运作的逻辑,具有相对自主性,因此场域也 称为社会小世界。作为运作空间的场域是一种 人为的建构,是经过漫长的自主化过程后才逐 渐形成的产物。 其次,场域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场域中各 种位置的占有者利用各种策略来保证或改善他 们在场域中的位置,不断在场域中展开斗争。 场域中斗争的焦点在于谁能够强加一种对自身 所拥有的资本最为有利的等级化原则。
实践是场域和惯习之间辨证关系的产物,即 实践={(惯习)(资本)}+场域。一方面, 实践受惯习的指引。人们在惯习的指引下,运 用各种可得的资本,通过实践不断建构起场域,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同时也不断地创造、再生惯 习本身;另一方面,惯习又受场域的制约,是 场域在个体主观世界中的内化,场域通过塑造 惯习而制约着实践。因此,实践既是被动的, 又是能动的。
(四)建构的结构主义/结构
的建构主义
场域和惯习的辨证关系:一方面是制约关系, 即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为某个场域固有的 必然属性体现在身体上的产物;另一方面是认 知建构的关系,即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构成一 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 值得社会行动者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这种 辨证关系就是外在性的内在化和内在性的外在 化。
(二)实践的逻辑 布迪厄从未对“实践”这一概 念做出清楚而明确的界定,只是 始终强调了实践的几个特性。
实践的紧迫性
该特性源于实践的现实要求,是指行动者往 往需要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迅速地作出决定, 必须面对即将到来的未来。这种紧迫性预先就 排除了许多在理论上完全可能的未来,这一特 性是实践与理论的一个重要差别。
布迪厄的社会学思想的发展三阶段
第一阶段为结构主义色彩的人类学阶段,代 表作为关于阿尔及利亚卡比尔人房屋的研究。 第二阶段为实践理论的形成阶段,代表作为: 《实践理论大纲》(1977年)。 第三阶段为反思社会学阶段,代表作为: 《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从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读《实践

从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读《实践

从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读《实践一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和实践中,反思既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概念和范畴,也是一个有效的实用技艺和武器。

它不仅使之与以前的社会学区别开来,而且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分析框架和理论特色。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反思性是布迪厄社会理论的“出类拔萃的单一特征”。

在中国的古藉中,反思一词与反省、反躬的含义相近,系指自我省察,反身自省,反求诸已,如反躬自问。

在《礼记乐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这样的反思主要用于的修身养性。

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中,反思的概念使用很广。

洛克曾经使用过反思概念,把对意识的内在活动的观察称作内省经验。

在黑格尔那里,反思更占据了其哲学的特殊地位,反思就是自我意识,专指思想本身进行的反复思索,即思想的自我运动。

到了近代,倡导反思性观念,提出“反思社会学”的学者也不是布迪厄一人,有现象学和阐释学的,有民族方法学或常人方法学的,还有其他“后现代”形式的。

但在反思的主体、反思的对象、反思的目的、反思的作用、反思的方法等方面,都与布迪厄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反思的主体来看,与仅仅把(“私人”或“主我”)作为反思主体的其他学者不同,布迪厄的“反思性回归自身”,既把作为反思的主体,又认为反思社会学是一项集体事业(第44页),反思性概念所要求的“返回”超出了经验主体的范围,而要延申到科学的组织结构和认知结构,因而,“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第48页)。

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第44页)。

因为,每一个社会科学家不仅受到他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即社会出身和社会标志)的影响,而且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位置所左右,同时,每都带有天生的唯智主义偏见,这种偏见一方面会使学者在构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不自觉地将其与对象的关系投射到对象之中,另一方面又使其陷入“学究式的谬误”之中,对深深嵌入我们对世界的思考的事实中的、内化于概念、分析工具和经验研究的实际操作中的预设缺乏警醒,以至用理论的逻辑代替和否定实践的逻辑。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布迪厄是二十世纪社会学领域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他的理论尤其是“场域惯习”论对于理解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他通过这一理论,试图建立一种实践理论,以分析特定群体或个人实践的机制。

本文将简要介绍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并阐述其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是他在对社会实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

场域是布迪厄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他将其定义为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网络或图式。

在布迪厄看来,场域可以被看作是机构的东西,但不等于机构,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由客观关系构成的系统。

同时,场域中充满了竞争和斗争。

惯习是布迪厄理论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布迪厄将其解释为持久、稳定但仍可变化的具有倾向性的系统。

惯习是与客观结构紧密的主观性,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人的身体之中。

在布迪厄的理论中,惯习和场域是相互说明、不可分割的。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为社会科学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

我们可以从这一理论出发,理解和解释社会实践。

例如,可以将学校看作是一种场域,这个场域是在教育制度下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

在这个场域中,不同的教育活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都受到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影响。

同时,学校场域中的竞争和斗争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主要体现在资源的分配、地位的争夺等方面。

惯习理论还可以应用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分析。

例如,我们可以运用惯习理论来理解职业领域中的行为和实践。

特定的职业群体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会形成一套独特的惯习系统,这套系统包括他们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和工作逻辑等。

而这些惯习系统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塑造和影响这个职业群体的行为和决策。

布迪厄的惯习理论也对教育、职业等领域的政策制定和改革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

例如,政策制定者需要认识到,改变一个场域的惯习系统并非简单的“输入-输出”过程,而是需要通过对场域中的资本(如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进行合理调配和改革来实现。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为我们理解和分析社会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社会实践理论,揭示其理论框架的核心观点及其对当代社会科学的贡献。

布迪厄,作为法国社会学的杰出代表,他的理论具有独特的跨学科视角和深刻的现实洞见,为我们理解社会现象提供了有力的分析工具。

本文首先将对布迪厄的生平及学术背景进行简要介绍,以便读者对他的理论产生背景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随后,本文将重点阐述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场域、惯习、资本等核心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分析布迪厄理论对社会科学的贡献,包括它如何为我们提供新的视角来审视社会问题,以及它如何推动社会科学的跨学科发展。

本文将对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进行客观评价,探讨其理论优势与局限性,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期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把握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的精髓,并引导读者运用这一理论去分析和解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现象。

二、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概述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社会实践理论是一个全面且深刻的社会科学框架,它试图解释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背后的深层次结构和动力。

布迪厄特别关注社会不平等和权力关系,他的理论旨在揭示这些不平等和权力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被构造、维持和再生产。

在布迪厄的理论中,社会实践被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中行动者(agents)与他们的社会环境之间进行不断的互动和交换。

这些行动者不仅仅是理性的决策者,而是受到他们的习惯、直觉、情感、以及社会结构和历史条件的深刻影响。

社会实践因此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过程,其中行动者试图通过他们的行动来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但同时也被他们的社会地位所限制。

布迪厄提出了“场域”(field)和“习性”(habitus)这两个核心概念来理解和解释社会实践。

场域是一个由社会关系和权力关系构成的网络,它规定了行动者可能的行动范围和策略。

场域、惯习与实践活动的“双向模糊关系”——关于布迪厄的实践活动理论

场域、惯习与实践活动的“双向模糊关系”——关于布迪厄的实践活动理论

场域 、 惯习与实践活动的“ 双向模糊关系 ”— — —关于布迪厄的实践活动理论 董晋骞要〕皮埃尔·布迪厄的实践活动理论是建立在超越传统实体思维 、 主张关系思维、 超越二分对立的传 统哲学观念、 树立客观化和生成性的实践观念的基础上的 。

他认为, 行为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惯习活动, 是在场 〔摘 域中才发生的。

实践活动表现的是人的客观化的实践关系, 是与理论关系相对应的 。

实践活动具有两可性和模 而实践活动理论是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 糊性的特征。

布迪厄立志要建构一门名副其实的关于人类实践的科学, 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布迪厄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 。

〔关键词〕布迪厄; 实践活动; 惯习; 场域; 历史客观化 〔作者简介〕董晋骞, 1959 年生, 哲学博士,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 编审( 辽宁 沈阳 110036 ) 。

〔中图分类号〕B565.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 6198( 2013) 04 - 0025 - 04一布迪厄认为, 实践活动是在场域中发生的。

按 照布迪厄的观念, 所谓场域( field) 是由附着于一些 资本权力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 。

关系群形成 系构成的。

首先, 场域是“关系群 ” 系列或系统, 这些系统的关系既是客观化了的, 也 是历史发展而来的, 他们存在于社会空间的各种位 而制约这些关系的则是权力 ( 政治权力、 置之间, 经济权力 ) 或资本 ( 社会 资 本、 经 济 资 本、 文化资 本) 。

因此, 布迪厄的场域概念不同于梅洛 · 庞蒂 “场” , 前者是一个专业学术概念, 后者只是 所说的 单纯指橄榄球场。

布迪厄的场域及其社会空间实 际上是与传统哲学所说的社会概念相对抗的概念 : 布迪厄不认为社会像传统理论和一般马克思主义 理论所武断的那样: 社会是各种系统和各方面功能 围绕核心所构成的总体, 整个社会有一个总体逻辑 和总体规划。

第十一讲 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

第十一讲 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

• 三、反思社会学的实践 • 反思,即与常识和既有知识的决裂是社会科学研 究的基本要求。 • 借助于实践理论,布迪厄认为,学术事业和社会 实践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学术事业要求超然于 纷繁复杂的具体实践,进行最为彻底的反思,才 能够获得真正的知识。 • 反思社会学的核心是对研究问题和研究主体作出 参与性对象化的社会学反思 参与性对象化 • 反思社会学需要坚持一种几乎是怀疑一切的勇气, 需要通过场域、资本、惯习与实践的分析透视社 会学研究的社会学,并且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对待 研究方法 • 反思保持着一种基本的信念:哲学、社会学、政 治学、道德关怀是密联系在一起的。
• 二、学术场域与知识性的社会属性 • 学术场域充满了各种各样力量的斗争。 • 人们假定学术领域应该是一个纯粹的以真理为依归的世界, 与权力斗争无关,事实上这是对学术领域的误识,而且这 种误识本身构成了学术领域的一种符号资本。 • 学术场域面临着两方面的力量: • 一是场域内部的,渐渐形成的一系列的惯习,一旦某种思 想或者理论占据了支配地位,就会努力将这种思想、方法 注入到教育、训练与公众的观念之中,构成场域参与者的 常识,惯习由此而形成。 • 二是场域之外的,公众议题或者常识观念往往是相关研究 问题甚至主要概念的来源。 • 受实践与场域运行现实逻辑的影响,社会学的问题、概念、 理论和知识必须经受更为严格的批判与反思。 • 关于学术场域与教育的研究占据了布迪厄社会学经验研究 的主要部分,从中可以看出他将社会学的社会学(反思社 会学)作为了社会学的最基本的构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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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象学与结构主义的影响 1、现象学的影响: 丰富了关于社会世界的建构 社会世界的建构的观点; 社会世界的建构 “反思”思想 对社会表象的悬置 背后的先决条 件 惯习的概念,但存在主义哲学,特别是萨特的哲学, 往往是他批评的靶子 2、结构主义的影响: 社会世界作为一种客观精神结构 世界是由各种关系构成的,而不是由绝对的实体组 成,因此科学研究应该持一种关系主义的方法 找出实践背后的各种生成图式和转换规则; 找出资本循环过程及其背后的基本生成规则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

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的“场域惯习”(Field Habitus)理论。

布迪厄作为当代社会学领域的杰出代表,其理论对于理解社会结构、文化实践以及个体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出发,分析其内涵、特点以及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应用,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视角。

本文将概述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的基本概念和核心思想。

通过阐述“场域”和“惯习”两个核心概念的定义和关系,揭示布迪厄如何将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独特的理论体系。

本文将分析“场域惯习”理论的特点和优势,探讨其在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和适用性。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来展示“场域惯习”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及它如何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和解读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以期为社会学研究和文化实践提供一个有益的参考框架。

通过深入理解这一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结构的运行机制、文化实践的形成过程以及个体行为的动力来源,从而为我们认识和理解社会世界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二、场域的概念及特性布迪厄的“场域”概念,可以说是他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核心要素。

场域,又被称为“场”,或者“社会场”,是布迪厄用以描述社会空间中各种力量交织、竞争和互动的特定场所。

这个场所不仅包含了各种社会关系、社会网络,还包含了各种文化、经济、政治等资源。

在布迪厄看来,场域是一个动态的空间,它不断地在形塑着其中的行动者和他们的惯习。

场域是关系性的。

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其他场域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包括竞争、合作、互补等。

这些关系不仅影响着场域内部的行动者和惯习,也影响着场域之间的权力分布和资源流动。

场域是动态的。

它并非静止不变,而是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这种变化可能来自于场域内部的行动者的策略调整,也可能来自于外部环境的改变。

布迪厄:“实践”下的兼容并蓄

布迪厄:“实践”下的兼容并蓄

布迪厄:“实践”下的兼容并蓄布迪厄作为当代法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巨匠,以广阔的理论视角打破了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元对立的理论立场。

“象征性实践”的概念弥合了以英法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与以美国为代表的文化人类学之间的鸿沟。

广泛关注社会边缘群体的命运,在多个领域内成果硕硕,运用其深厚的理论洞察创造了文化再生产、惯习、场域、资本、语言象征性权力等一系列对现代社会极具解释力的概念。

即以“实践”的视角切入,简要说明布迪厄的文化与实践理论以及作为实践工具的资本、惯习以及场域之间的关系。

标签:实践;场域;资本;惯习引言人类学一直以来都在两种截然相反的理论立场之间摇摆不定,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坚持个体具有自我意识,个体运用自身的自由意志构建了社会空间,对于个体行动者的解释就在于对他们自身给出的对现实的阐释。

而以英法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则坚持社会结构是独立于个体选择及其意识之外的普遍规则来建构的。

两种不同立场导致了以美国为代表的文化人类学和以英法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长期以来的持续讨论。

法国社会科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这种对立中试图摒弃之前的二分立场而替之以一种“兼容”的理论视角,即实践理论。

布迪厄认为文化既不是源于个体行动者的意志也不是社会结构的产物,个体的行动者即运用文化建构的“惯习”进行实践,实践的同时还受到“场域”的限制。

一、“实践”的语境布迪厄开始对学术发生浓厚兴趣之时,正值现象学与存在主义鼎盛的年代,黑格尔、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正被当作“思想大师”,而马克思、弗洛伊德和尼采一起,被称为“怀疑大师”,这些社会思想家为法国学术界所崇拜,成为当时法国思想界进行思想创造活动再出发的主要启蒙力量,为激荡中的法兰西意识界引入了极具创造力的思想方法:辩证法和现象学。

正如布迪厄自述:大概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当我还是一个大学生时候,现象学借由存在主义的变种,处于其极繁盛的时期,那时候我阅读了萨特的《存在与虚无》,紧接着又阅读了胡塞尔、梅洛庞迪。

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
• 场域是一个运作空间、冲突和争夺的空间。现 代社会就是由一个个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场域构成。
• 3) 场域与惯习的关系
• 一方面是制约关系:场域形塑着惯习, 惯习成了某个场域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 身体上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一种知识的 或者说是认知建构的关系:惯习有助于把 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 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社会行动者去投 入、去尽力的世界。
• 惯习是一种结构行塑机制,其运作来自行动者自身内 部,它不完全是个人性的,其本身也不是行为的全部决定 因素;惯习通过将过去的各种经验结合在一起的方式,每 时每刻都作为各种知觉、评判和行动的母体发挥其作用, 从而有可能完成无限复杂多样的任务。惯习是历史的产物, 是一个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不断地随经验而变,并在这 些经验的影响下不断地被强化,或调整自康德语
• (4) 反对二元论 • 结构与能动作用的对立、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的对立
是近年来占据理论讨论中心舞台的二元对立。布迪厄对二 元对立的拒弃,并不是通过发展一套严格限定的理论来解 决的,而是通过系统地发展一种社会学方法,培养一种社 会学的眼光,以求实现这一目的的。这一点可以看作是布 迪厄整个学术事业的基本原理和中心主张。 • (5) 反思的社会学 • 布迪厄反思社会学的核心观念是“对象化的对象化”, 即将社会科学构建研究对象的过程本身作为对象来研究。 要想进行科学的社会学研究,就必须反思性地考察科学的 对象以及从事科学的研究者自身,考察在实地调查和理论 分析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
• (2) 资本理论
• 经济资本—可以直接兑换成货币的那种资 本形式,它可以制度化为产权形式。
• 文化资本—指借助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 文化物品。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文化资本 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的三种状 态:具体化状态、客观化状态和体制化状 态。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重要概念的辩证关系(一)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重要概念的辩证关系(一)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重要概念的辩证关系(一)〔论文关键词〕实践理论场域资本惯习〔论文摘要〕场域、惯习、资本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的核心概念,这下个概念的提出,使社会学的研究呈现新的视角。

布迪厄力图通过场域、惯习这两个概念连同各种各样的资本来探索社会生活中实践的奥秘,从而超越社会科学的一元对认。

本文思考焦点即为社会实践理论的这下个核心概念。

作为当代世界一流的社会学家之一,布迪厄坚决反对二元论,他毕生致力于克服社会学中流行的二元对立,他的理论旨在消除主观和客观、行动者个体与社会结构分析之间的分歧,力图摆脱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对立的二者择其一的困境,达到主观和客观融合的效果,为此,他提出了他的“实践理论”,又叫“生成性结构主义”理论。

布迪厄认为,要有效描述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事,使获得的知识具有实践性,就不能作为旁观者以一种与生活保持一定距离,跳出现实生活之外的方式去认识世界“应避免客观主义以‘局外人’的眼光看世界和主观主义从‘局内人’的角度看待社会生活的做法,通过参与生活实践来获得对社会世界的认识。

这样,实践能使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达到一种和谐与整合”,而这种整合是通过“参与性对象化”,即对客体以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加以全面的社会学的对象化途径实现的,实践本身又是在这种对象化的过程中展开的。

在布迪厄看来,实践具有空间性和时间性。

独立于时空之外的实践是不存在也是无法理解的;同时,实践又是模糊的、盲目的和不确定的。

社会生活的紧迫性使得人们无法质疑而是想当然地看待自己和社会世界。

实践更具有策略性。

策略是实践之源。

策略就是布迪厄所说的“惯习”。

布迪厄对于实践的讨论主要围绕场域(结构)和惯习的关系展开的。

他因此提出了生成性结构主义公式:惯习×资本+场域=实践。

这就说明了实践是“惯习、资本和场域相互作用的产物”要更好地认识布迪厄的实践观,就得认识他的实践理论中用来超越主观和客观二元对立的主要概念工具:“惯习、资本和场域”。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再审视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再审视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再审视布迪厄实践理论是以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为代表的一种新兴的社会学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是基于实践性的,而实践包括了多种层面,如物质实践、符号实践、意识实践等。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布迪厄实践理论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研究,然而,也有一些学者对该理论提出了一些质疑和反思。

本文将以布迪厄实践理论再审视为主题,探讨该理论的现实应用和发展,并对质疑和反思提出看法。

在布迪厄实践理论中,实践是社会行为的基础,通过实践,人们构建了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意义结构。

实践是生活整体的方面,它包括认识的、意识的和物质的方面,并且每种实践都有其独特的逻辑和规律性。

因此,布迪厄实践理论反对受到传统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启示主导的社会行为观念,强调人类的社会行为是为了满足人类自身的需求和利益,而不是依赖于外在的权力和规范。

布迪厄实践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文化和符号的作用。

他认为,社会行为是建立在符号意义之上的,因此,符号实践是生存实践的核心。

符号的使用、变化和传递,决定了社会行为行动者的定位和角色,也决定了社会行为的结构和意义。

这种观点为研究文化变迁、文化认同和社会结构与文化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

然而,布迪厄实践理论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该理论在方法论上受到了一些质疑。

研究实践涉及到多种多样的方法和技术,而实践的复杂性和多维性也为实践理论的研究带来了许多挑战。

其次,该理论在对实践的定义和论述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和偏颇性。

一些学者指出,布迪厄实践理论中缺乏对实践的具体分析,对实践概念的使用也缺乏明确度。

因此,布迪厄实践理论需要更深入的研究与梳理。

此外,布迪厄实践理论在实践性方面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由于该理论的实践性质,可能会忽略了人类行为的理性方面,如理性选择和理性行动等。

这些理性的因素也对社会行为的形成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这种理性因素也应该被充分考虑到社会学的分析中。

布迪厄

布迪厄

布迪厄:实践(2006-10-15 19:35:35)转载分类:斌斌的文章布迪厄社会学理论的出发点就是要摆脱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对立,并超越那种必在两者择其一的困境。

布迪厄实践理论的最重要贡献之处在于他建构了一种社会实践的理论模式,力图比那些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想当然的简单主张提供更多的说明,力图对社会生活保持一种更宽泛的眼光。

他对社会实践加以理论化的途径在于强调:首先,建立作为基础数据的“现实”的统计模式;其次,对那种将人们所说的简单认为就是他们头脑中的反映,或者简单地认为就是对社会世界的正常描述的做法加以质疑;再次,实践具有即兴和策略的特点,而不是将人们的行为认为是由某种规则支配的;最后,需要对处于时间和空间中的社会生活的兴衰进行历时的分析。

布迪厄认为,正是由于实践的存在使得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能够超越对立,达到一种和谐和整合。

他认为,这一实现途径是通过“参与性对象化”实现的。

从认识论上看,布迪厄首先考察了客观主义认识方法,即以“客观”、科学的眼光考察社会世界的立场,他认为这种客观主义认识立场过于强调理论、规范和价值等,充其量只能使人们相信事物应该如此发生,而不是对实际发生的进行有效的描述。

其次,他还考察了客观主义认识立场本身对社会学知识所带来的后果,即其所认为的“对对象化行动的对象化”,这一考察在布迪厄看来,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离开了这一步骤,我们就很难认清关于社会生活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知识特性。

在实践中,主观与客观、理性与经验、逻辑与想象都有自己的位置。

布迪厄就这样通过从认识论上对客观主义进行批判,使他“从规则走向策略”,引出了实践这一主题,这样社会学就能对流动的、历时的和变动的社会生活进行“活体解剖”。

在布迪厄看来,实践具有以下明确特征。

第一,实践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同时还具有暂存性。

其中,时间性是最为关键的,实践既对实践限制,又为实践提供资源。

第二,实践具有模糊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既非有意识的,但又不是随机的和纯粹偶然的。

布迪厄实践理论的再探讨-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论文

布迪厄实践理论的再探讨-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论文

布迪厄实践理论的再探讨-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布迪厄实践理论的主旨是要超越社会物理学和社会现象学之间的对立, 形成一种能够帮助我们更适当地反映社会现实的社会学、人类学体系。

布迪厄实践理论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对实践及其实践逻辑的含义做出了独特的诠释, 从而为我们理解实践提供了一些富有启示的新方向。

但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局限, 我们需要对其审慎地加以反思, 不可盲目地加以接受和应用。

关键词:布迪厄; 实践理论; 习性; 实践逻辑;Abstract:The main purpose of Bourdieus theory of practice is to transcend the opposition between social physics and social phenomenology and form a sociology or an anthropology that can help us reflect social reality more appropriately. Bourdieus theory of practice is unique in that it interprets the meaning of practice and its practicallogic uniquely, thus providing some new directions for us to understand practice. But Bourdieus theory of practice also has some insurmountable limitations that need us to reflect carefully.Keyword:Bourdieu; theory of practice; habitus; practical logic;布迪厄是二十世纪后期法国乃至西方世界最有影响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之一。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介评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介评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介评赵蔚(北京大学,北京100871)〔摘要〕作为二战后主要的社会理论之一,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主要包括实践的特征及对其核心概念“场域”、“惯习”的阐释。

关系论的思维方式、反思性、批判性是布迪厄实践理论的三大特色。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超越了以往社会理论中主客二元对立的固定思维模式,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关键词〕实践理论,特征,“场域”,“惯习”,启示〔中图分类号〕B5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9)02-0032-03〔收稿日期〕2009-01-28〔作者简介〕赵蔚(1979-),男,山西太原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

布迪厄(1930-2002),法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思想家。

作为与哈贝马斯、吉登斯等齐名的理论大师,布迪厄的影响日益扩大。

实践理论是布迪厄庞大理论的核心部分,准确理解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布迪厄的“实践”概念不是沿续某种理论脉络而来,而是在对卡比利亚柏柏尔人的人类学研究中,发现了以往对实践的片面理解,从而深入研究并提出自己的社会理论。

它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关于实践的特征。

布迪厄并没有给实践一个清晰的定义,而是描述了实践的特征。

他认为,实践是在时间中展开的,具有一定的时间结构,如节奏、速度、方向,这些都构成了实践本身的意义。

由于实践在时间中展开,紧迫性成为它的一个基本属性。

在社会实践中,行动者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决定,不仅要面对瞬时性的现在,还必须面对即将到来的未来。

以往的研究,尤其是科学研究无视时间的作用,使得实践非时间化。

科学正是以其自身颇费时间的工作为代价,使人们能够在同一时刻看到只有在持续过程中才能存在的事实,以其产生的同时化和总体化效应来宣称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但正是由于这个过程,使得人们忽视了实践的时间属性,行动者无法具有科学家那样的闲暇与超然;而很多由科学得来的抽离了时间属性的永存性工具,在实践中也是无法应用的。

第十五章 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综述

第十五章   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综述

第十五章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第一节布尔迪厄的思想渊源一、法国社会学传统布尔迪厄在20世纪60年代严厉批评了战后法国社会学一度抛弃了迪尔凯姆开辟的传统,盲目追随美国社会学的趋势,斥之为一种“新实证主义”。

在他看来,迪尔凯姆学派对于当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迪尔凯姆关于“应该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研究”的思想,始终构成了一种与战后法国兴起的以萨特式主体哲学相抗衡的力量。

其次,迪尔凯姆对社会学科学性的反复强调,尤其是他对社会学的各种认识论或元科学问题的思考,使他和法国认识论的传统殊途同归,有助于社会学家(特别是人类学家)避免一种依靠自发理论进行科学研究的极端经验主义倾向。

第三,迪尔凯姆晚年对人类社会中各种认知图式的研究,特别是他和外甥莫斯在上世纪初对分类形式进行的初步探讨,对布尔迪厄的社会学取向影响非常大,促使布尔迪厄关注社会结构与心智结构之间的关系,试图从中发现社会支配现象的隐秘根源。

二、结构主义与关系论布尔迪厄认为结构主义可以帮助社会学和人类学清除数学和物理学早已拒斥的实体论思维方式。

在这方面,结构主义的重要之处就在于,它的基础假定就是认为经验是一个关系系统。

另外,布尔迪厄还将结构主义看作是迪尔凯姆以后的法国社会学传统的一个继承和发展。

不过,在布尔迪厄看来,结构主义思潮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他努力通过分析实践、策略、惯习及其与客观结构的关系来克服结构主义的这些问题。

三、马克思与韦伯的学说尽管布尔迪厄经常强调法国社会学的独创性,但他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和美国社会学的“文化霸权”相抗衡,而不是要倡导一种狭隘的社会学“民族主义”。

布尔迪厄对德国的两位学者:马克思和韦伯的著作也非常熟悉。

当60年代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者排斥韦伯的思想时,布尔迪厄却广泛地引用其作品,特别是韦伯关于宗教的功能的分析,来支持自己的符号权力理论。

而当进入7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对马克思的学说大肆攻击时,他却开始大量引述马克思的思想,包括马克思对文化的相对自主性的论述,对国家的分析,以及马克思有关意识形态的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

总体特征
第一,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如经济场域、艺术场 域、宗教场域。 第二,场域是一个客观关系构成的系统,如支配关系、屈从关 系等。 第三,场域是一个充满争斗的空间。场域中各种位置的占据者 利用各种策略来保证或改善其在场域中的位置。



场域变化的原动力

社会资本是场域变化的原动力,同时社会资本也不能离开特定 的场域。‚只有在与一个场域的关系中,一种资本才得以存在 并且发挥作用‛。
惯习又受到场域的制约,是场域在个体主观世界中的内化,场域通过塑 造惯习而制约着实践,故实践既是能动的又是受动的。

五、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
资本是行动者在各种场域中开展策略性行为所依据的资源,它指 的是存在于特定社会场合、能为个体在参与和争夺过程中所利用 的任何有效的资源。主要有三种类型的资本:经济资本(物质和 货币财产)、文化资本(稀缺的符号物品、技能以及头衔)、和 社会资本(由于某种成员身份带来的关系网络资源)。
与盛行的学术理论决裂
对学科地位、研究对象和方法原则的反思—基础地位
综上所述,布迪厄是实践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也是第 一个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实践理论的人类学家。他不 仅在学术系谱上梳理了实践理论的脉络,还把得出的 结果作为自己研究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应用于大量的 田野研究和经验分析中去,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影 响和讨论。如果回到主客观、结构/个体的二元框架中 去,我们会发现,传统的二元对立在布迪厄那里得到 了很好的调和。实践作为一个中介,化解了存在于研 究者的理论理性和研究对象的实践逻辑之间的张力, 无疑,这是一个相对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对于人类 学家的民族志和田野工作具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含义

场域是各种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的网络。 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 世界构成的。 这些社会小世界是具有自身逻辑的客观关系的空间,就是各种 不同的‚场域‛。

教育科学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关于布迪厄“实践逻辑”的方法论意蕴

教育科学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关于布迪厄“实践逻辑”的方法论意蕴

教育科学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关于布迪厄“实践逻辑”的方法论意蕴来源:《高等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作者:冯向东摘要: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理论逻辑的特性限制着理论对实践的把握,使得将实践活动纳入“理论话语”时面临着可能“失真”的危险。

布迪厄在社会学研究中提出了“实践逻辑”并将其视为连接理论与实践的中介,对于教育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实践逻辑”是识论”的羁绊,考察纯粹认识论赖以成立的社会历史条件,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就有可能在理论上重建各种具体教育活动的实践逻辑,并且在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中修订和完善理论。

关键词:教育研究;方法论;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关于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是一个在教育研究领域中聚讼经年、挥之不去的老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被一再提出来,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理论与实践”作为一对哲学范畴已深深嵌入我们的思维和话语中。每当现实中出现“教育理论与实践两张皮”、“教育理论脱离实际”等批评声,人们就很自然地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去反思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梳理一下近十余年来学者们讨论这个问题的话语变迁,可以看到,随着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实践理论被介绍到中国来,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关系的讨论中,有关教育实践逻辑的话题渐渐增多。不少学者对布迪厄提出的“实践逻辑”从多个角度作了介绍、阐释、评论,并将其用于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中。笔者拟沿着这条路径,探讨一下布迪厄的“实践逻辑”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的方法论意蕴,并就理论话语如何把握实践作一点讨论。一、何谓实践逻辑在引入布迪厄的“实践逻辑”概念之前,国内也有学者在讨论中已经提出了“教育实践的逻辑”这一概念。例如,1999年郭元祥教授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关系的逻辑考察》一文中将“教育实践”界定为“人们以一定的教育观念为基础展开的,以人的培养为核心的各种行为和活动方式”,而“教育实践的逻辑”则是“教育活动自身固有的逻辑”,其核心是“教育活动的要素之间及各要素内部因素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并且指出,“如果把教育理论的逻辑看作是推理的逻辑,那么教育实践的逻辑则是事实的逻辑”。[1]2005年陈桂生教授在《“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的再认识》一文中,将教育理论区分为教育科学理论与教育实践理论,指出教育实践理论的概念、命题、体系“大抵有符合实践逻辑的规定性”,并且论述道:“在一定社会——文化体系中,依据主流或非主流的一般价值观念,形成一般的教育价值观念,把一般的教育价值观念转化为教育价值原则与指令性或指导性的教育规范,如教育目的规范、规范性课程以及各种教育行为规范,用以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这便是教育实践逻辑的大致情况。”[2]郭元祥教授将“教育实践的逻辑”界定为“事实的逻辑”,而陈桂生教授所说的“教育实践逻辑”则属于“价值的逻辑”或曰“规范的逻辑”。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界定,并且都有各自的理论体系。石中英教授2006年发表的《论教育实践的逻辑》是国内一篇较早引用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并比较系统地阐释“教育实践的逻辑”的文章。他提出,把“各种教育实践共同分享和遵守的一般形式、结构或内在法则称为‘教育实践的逻辑’。它是教育实践工作者身处其中但又未必完全清晰和无法逃脱的文化系统,是各种具体教育实践样式得以存在、得以展开并在交流中走向未来的内在法则”。他认为,“教育实践的逻辑既非一种纯粹观念的存在,也非一种纯粹实体的存在,而是一种介于二者之间或兼容主观性与客观性的文化的存在”。他参照布迪厄所使用的若干概念,根据对教育实践者存在特性的分析,从习性、意图、时间、空间及其共同作用来概括“教育实践的逻辑”的内涵和基本特征。石中英教授还指出:“理论工作者如何能够克服将教育实践符号化、客观化与对象化的障碍来谈论‘实践着的教育实践的逻辑’,真的是一个难题。一个可能的途径是,对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抱有充分尊重和同情的态度,调动一切感性的、理智的乃至想象的力量,运用人文学科‘移情’与‘理解’的办法,尽可能贴近实践者的立场来观察、体验和谈论教育实践及其逻辑。”[3]上述讨论意见都给我们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启示。这里想讨论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布迪厄的“实践逻辑”究竟指什么?我们如何理解和把握“实践逻辑”?1.特征:一种“难以定义”的逻辑布迪厄在许多场合结合不同的具体论题对“实践逻辑”进行过解说,并在解说中使用了一些基本概念,但他没有给“实践逻辑是什么”下过教科书式的“经典”定义。布迪厄说:“实践具有一种不属于逻辑学的逻辑,因此,把逻辑学的逻辑运用于实践的逻辑,就是面临着,通过人们用来描述逻辑的工具而毁灭人们想要描述的逻辑。”[4]他指出:“实践活动的原则不是一些能意识到的、不变的规则,而是一些实践图式,这些图式是自身模糊的、并常因情境逻辑及其规定的几乎总是不够全面的视点而异,等等。因此,实践逻辑的步骤很少是完全严密的,也很少是完全不严密的。”[5]正因为“实践逻辑”具有这样的特点,布迪厄曾将其称为“自在”的或“自相矛盾”的逻辑。国外有些学者批评布迪厄使用的概念“模糊不清”,国内也有学者认为布迪厄“把‘实践逻辑’解释得有些玄虚”。如果从逻辑学的眼光来看,“实践逻辑”是不合逻辑的;而在布迪厄看来,“实践逻辑”是可以描述、可以解说却不必甚至是无法按照“逻辑学的逻辑”来严格定义的。他认为,“实践逻辑的逻辑性只可以提炼到特定的程度,一旦超出这种程度,其逻辑便将失去实践意义”,因此这种逻辑的“概念最好是多型的、弹性的、可调整的,而不是限定的、精确的、严格使用的”。[6]2.内核:基于“关系”与“行为”的逻辑布迪厄曾明确声称自己在研究中所坚持的“一些最基本、最深刻的东西”,是“关系的哲学”和“性情倾向的行为哲学”。他说:“这种哲学注意到属于行动者团体和他们活动的环境结构,或者,确切地说,属于行动者的关系的潜在性。这一浓缩在一些基本概念,如习性、场域、资本的哲学,它的关键是客观结构(社会场的结构)和混合结构(习性结构)之间双重意义的关系。”[7]了解布迪厄强调的“关键”,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他所说的“实践逻辑”。①作为社会学家,布迪厄在建构自己的实践理论时“用惯习和场域之间被建构的关系,来取代‘行动者’和‘结构’间似是而非的表面关系”[8]。他对“场域”和“惯习”给出过这样的界定:“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而惯习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9]在布迪厄的界定中,“惯习和场域是历史的两种存在状态”[10]。他指出:“习性是持久地配备了有规则即兴之作的生成动力,作为实践感(senspratique),它使制度中的客观化意义(sensobjectivé)恢复活力。集体历史的产品,亦即客观结构,若要以持久的和调适的行为倾向——客观结构的运行条件——这一形式再生成,就离不开反复灌输和据为己有这样的工作,而习性就是这种工作的产品,它形成于一种特殊的历史,将它的特殊逻辑施加于身体化(incorporation),行为人则通过这种身体化使自己从属于制度中客观化了的历史。”[11]在布迪厄的“实践逻辑”中,习性和场域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他说,“所有我称之为场域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世界——艺术场、科学场、哲学场等等——都要求进入场域的人实际掌握这些领域的运作法则,也就是说,通过预先的社会化和/或通过在场域本身实施的社会化而获得一种习性”[12];“实践活动在它合乎情理的情况下,也就是说,是由直接适合场域内在倾向的习性产生的,是一种时间化行为”[13]。不仅如此,布迪厄还强调习性和场域两者与社会大环境之间的联系。他指出,“正是习性作为被建构的和决定结构的结构,使得一些产生于社会结构内在化的实践模式进入实践活动和思维活动中”[14],而“场域是那些参与场域活动的社会行动者的实践同周围的社会经济条件之间的一个关键性的中介环节”[15],“尽管场域的自律性很大,这些斗争的结果却永远不会完全地与外界因素无关”[16]。在不同场合下,布迪厄对习性、场域、资本、性情倾向、身心图式、时间化行为等概念给出的界定虽有所差别,但都是围绕着“客观结构(社会场的结构)和混合结构(习性结构)之间双重意义的关系”来解说的。如果说布迪厄提出的概念为描述和解说实践提供了一些过去不曾使用的新鲜的话语形式,那么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基于实践者的行为与特定环境结构之间关系的“实践逻辑”则蕴涵着一种认识和把握实践的思维方式。3.意蕴:在历史活动中“生成”的逻辑对于“实践逻辑”到底意指什么,布迪厄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历史进程的不透明性来自于这个事实,即人类行动是习性与社会空间(尤其是场)之间的无数相遇的非偶然的但从未受到理性控制的产物,这种相遇对其本身而言都是费解的,这些习性由它们源于其中的历史体现,它们在社会空间中实现自己的潜力,但受到这些空间的结构的限制,它们从这种双重必要性中得到它们特定的历史逻辑,这种逻辑即‘理性真理’的逻辑理性与‘事实真理’的纯粹偶然性之间的中介,然而它无法推断出来,但可以让人理解甚或必需。”[17] 综上所述,本文想指出下述两点:其一,布迪厄所称的“实践逻辑”既不是“逻辑学的逻辑”(即纯粹理性的逻辑)也不是“价值的逻辑”,而是一种“历史逻辑”。这种逻辑不是客观世界“固有”的也不是主观“推断出来”的,而是在实践者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活动中“生成”的。它既“是人物、利益、实践的选择的统一整体”[18]因而包含了实践主体的追求、筹划和创造性,又与具体的“社会空间结构”相关联因而具有客观实在性;它既有确定性的一面也有不确定性的一面。诚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9] “实践逻辑”的内涵及其特征都能从“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活动中找到它的逻辑依据。其二,如果我们将“实践逻辑”作为一种“历史逻辑”来把握,并且用话语将这种“逻辑”表述出来,那么,它就不是对实践活动“应该怎样”的规范,而是对实践活动“何以如此”的解释。在社会学领域中,布迪厄的实践理论是解释性理论(即科学理论)而不是规范性理论。当我们在教育学领域引用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和“实践逻辑”讨论问题时,注意不要将其与规范性的“教育实践理论”(实践教育学)相混淆。“解释性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规范性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提醒这一点,是因为在关于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现实讨论中存在这种混淆。二、实践逻辑的“中介”作用:拉近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布迪厄的“实践逻辑”是针对理论逻辑提出来的,而理论逻辑也就是“逻辑学的逻辑”、“理性真理的逻辑”。这种逻辑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发展起来的。按照杜威的说法,“用理性论辩的形式而不用情绪化的想象来叙述宇宙的故事,这就意味着发现了作为理性科学的逻辑学”[20],“人们发明它们来作为彼此最便利的、最广泛和最稳妥地转换各种推论的手段”[21]。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形式,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等逻辑方法,以及若干逻辑规则,成为理性思维和理论表述的重要工具,也是人们进行理论传播、交流的“话语平台”。时至今日,我们仍然需要和使用着这种逻辑。理论逻辑有两个重要特性:其一是概念的抽象性,其二是对确定性认知的追求。正是这两个特性使得理论逻辑在把握实践上存在着困难。概念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理性思维的基石,理性思维的实质就是“概念思维”。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将所研究的问题“概念化”,然后才能建构一个逻辑严谨的理论框架。概念以其抽象、明晰和普遍的形态超越了具体的对象,是认识上的一次“飞跃”。概念的抽象性、明晰性和普遍性是怎样形成的?黑格尔说:“认识过程最初是分析的。对象总是呈现为个体化的形态,故分析方法的活动即着重于从当前个体事物中求出其普遍性。”“它的活动即在于分解那些给与的具体内容,孤立化其中的差别,并赋予那些差别以抽象普遍性的形式;或者以具体内容作为根据,而将那显得不重要的特殊的东西抛开,通过抽象作用,揭示出一具体的普遍、类、力和定律。”[22]没有抽象就没有概念。这种思维方式既使概念获得了抽象性、明晰性和普遍性,同时也导致了概念的“分隔性”和“凝固性”。黑格尔曾形象地比喻,“用分析方法来研究对象就好像剥葱一样,将葱皮一层一层地剥掉,但原葱已不在了”[23]。有学者指出:“当人们把现实的东西用抽象的、分隔的、凝固的概念分解了以后,如果要想再回到实践中,用一套语言和逻辑表达这个活生生的现实时,现有的语言体系就难以做到,无法表述。”[24]概念思维的这种特性和现有的话语方式限制着理论逻辑对实践的把握,形成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这是布迪厄想要突破的一个难题,也是“实践逻辑”的一些概念“不是限定的、精确的、严格使用的”重要原因。人类生活在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世界中却又孜孜不倦地寻求对世界的确定性认识,而“完全确定性的寻求只能在纯认知活动中才得实现”[25]。严谨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就是一种“纯粹理性的认知活动”,正是理性的“逻各斯精神”使得“逻辑的构成对象也具有了必然的和永恒的特性”[26]。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则的自洽,在使认知获得确定性的同时,也使得理论逻辑成为一个可以与实践活动分离的自足、封闭的思辨体系。杜威指出:“实践活动有一个内在而不能排除的显著特征,那就是与它俱在的不确定性。”“实践活动所涉及的乃是一些个别的和独特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永不确切重复,因而对它们也不可能完全加以确定。”[27]理论逻辑的确定性与实践活动的不确定性,使得将实践活动纳入“理论话语”时面临着可能“失真”的危险。正因为此,布迪厄将“实践逻辑”视为“‘理性真理’的逻辑理性与‘事实真理’的纯粹偶然性之间的中介”,并且希望用“实践逻辑”来拉近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布迪厄提出“实践逻辑”并非想用它来取代理论逻辑(事实上也无法取代),也不是否定理论知识的价值。他只是说:“我们必须了解理论知识的局限,并在进行任何科学说明时,也要说明这些科学说明的局限范围和产生这些局限的因素:理论知识中大量最根本的性质归因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生产理论知识的条件并非产生实践的条件。”因此他赞同,“一门恰如其分的社会科学,在它所构建的理论中,必须包含说明理论和实践之间鸿沟的理论”。[28]布迪厄说:“科学的目的不应该是重新承担实践逻辑的责任,而是应该从理论上重建这种逻辑,将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之间的距离,乃至将一种‘实践理论’……与一种科学理论之间的距离纳入理论之中。”[29]在关于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讨论中,有学者提出,“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行动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工作‘范式’,理论研究的目的是把问题‘说’得‘清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把事情‘做’得‘完美’。‘说’得清楚的尺度是理论研究的逻辑真理性,‘做’得完美的尺度是实践活动的现实功利性。二者本不可通约”[30]。面对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行动“两种不同的工作‘范式’”,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理论研究者应当何为?如果我们赞同布迪厄的观点,那就意味着,我们在教育研究中应该并且可以构建一种既符合理论逻辑又蕴涵着“实践逻辑”的理论,一种既能够解释实践又能说明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距离”乃至“鸿沟”的理论。这个想法也许会被认为是“理想化”的,但仍值得我们去尝试。因为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终究是为了解释(亦即“说清楚”)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教育实践问题,揭示在教育实践中形成的一定条件下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将这些东西用话语表述出来“从理论上重建”各种具体教育活动的“实践逻辑”,实现认识过程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再一次“飞跃”,并且在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中修订和完善理论。如果放弃了这一目的,理论研究也就失去了自身的价值。“科学家们相信这个世界是能被认知的,但它将永远无法被完全认知。否则,一旦完成工作,那么科学也就会终止。”[31]套用这句阐述科学信念的话,或许也可以说:理论研究者们相信实践是能被认知的,但它将永远无法被完全认知,否则,理论也就会终止。三、理论话语如何把握实践:认识论的转向与方法论的反思如前所述,概念思维的特性和现有的话语方式限制着理论对实践的把握。当我们进行理论研究时,如何尽可能地减少将教育实践纳入“理论话语”时的“失真”,更紧地贴近真实的教育实践?当然,首先需要的是深入了解实践,通过与实践者的交往去感受其中的“实践逻辑”,最好是自己就有参与某项具体实践活动的经历而获得“实践感”。但“向他人及其实践学习,若无向自身及自身的实践学习是行不通的”[32]。教育理论研究者“自身的实践”是指什么?除了参与某些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之外,更经常的是“理论研究的实践”。换言之,我们自己仍然有一个“如何以理论的方式来理解和把握实践”的问题需要解决。在布迪厄看来,正是“通过对理论视角、实践视角和它们之间深刻的差异进行理论反思,导致了实践理论的变化”[33]。这既是认识论的转向,也是方法论的反思。1、摆脱“经院认识论”的羁绊布迪厄强调,“无论何时,只要我们未能对‘那些深深嵌入我们对世界的思考的事实中的预设(这些预设认为要思考某一行动我们就要从世界和世界中的行动中隐退出来)’进行系统的批判,我们就有可能错误地瓦解实践逻辑,使之消解于理论逻辑之中”[34]。我们对世界的任何观察、思考都有某种“预设”,即一种立场和视角。所谓“要思考某一行动我们就要从世界和世界中的行动中隐退出来”的预设,布迪厄将它称为“唯智主义偏见(intellectualistbias)”或“经院认识论”,杜威则称之为“旁观者式的认识论”[35]。这种认识论把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行动分隔开,“诱使我们把世界看作一个旁观的场景(spectacle),一系列有待解释的意指符号(significations),而不是有待实践解决的具体问题”[36]。经院式、旁观者式的认识论,关注的是理论模式的建构和逻辑推理论证,并且因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确定性”而与实践产生距离。这种认识论的立场,使“我们趋向于用思考的‘主体’代替行动者,用学术认识代替实践认识”[37]。由于理论研究者在学术场域中长期形成的“惯习”,这种认识论甚至成为“深嵌在理论、问题和(特别是不同国家的)学术判断范畴之中的集体性科学无意识”[38]。作为理论研究者,对于学术圈子中存在的这种“集体性科学无意识”应当保持警醒。所谓“学术认识”的最主要特征,就是概念、判断、推理的严谨和清晰。这是理论研究所必需的,只是不要用它“代替实践认识”。例如我们讨论中国大学的学术权力问题,将“学术权力”作为一个(从国外引入的)学术范畴,界定学术权力的主体和客体,论述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学术权力的形式和特征等,都是必要的。但是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因为“学术权力究竟何为,并不取决于如何‘界定’它,而是由权力运行的‘实践逻辑’决定的”[39]。只有进一步去考察大学组织的演变、学者们在学术场域中的关系、学术管理的内在机制和中国大学学术权力的现实困境等,我们才能将如何建立和完善中国大学的学术权力视为“有待实践解决的具体问题”。2、对认识论有效性条件的社会学批判布迪厄说:“一种真正的认识论,其基础是关于科学图式实际上赖以发挥作用所凭借的社会条件的知识”[40],“纯粹的认识论如果不伴之以对认识论有效性条件的社会学批判,就会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束手无策的境地”[41]。从理论研究者的角度而言,“对认识论有效性条件的社会学批判”是“挖掘”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逻辑”的一条路径、一种方法。正因为“生产理论知识的条件并非产生实践的条件”,所以任何理论作为认知的结果都只能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它对实践解释的“有效性”。认识论的有效性条件,也就是人们在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中“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布迪厄在对“实践逻辑”的阐述中指出:惯习“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之中”,场域“是客观关系的系统,它也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但体现在事物之中”,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性行动分别在身体中和在事物中的这两种现实方式之间的关系”。[42]因此,要把握“实践逻辑”,要使纯粹认识论获得“有效性”,就一定离不开对实践活动的社会历史条件的考察。布迪厄说:“一个充分的现实模型必须考虑这一模型与行动者(这些行动者一般不会考虑这种模型)的实践经验之间的距离,这种模型能使它所描述的社会机制在行动者不知不觉的‘默契合作’下发挥作用。”[43]换言之,这种模型所描述的“社会机制”,就是具体场域中行动者的“实践逻辑”。在当下的教育研究中,教育公平、素质教育、学校的合理定位等,都是热点话题。显然,我们都觉得当前的状况“不是它‘应该是’的样子”。教育公平,是一种价值诉求,也是一种教育状况。论述它的合理性,论述它在“起点、机会、过程、结果”上的内涵和评价标准等,都是需要的。而一个更为基础的问题是,各种教育“不公平”的状况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布迪厄曾经以法国的学校教育为对象,描述过学校体制如何“以麦克斯韦妖的方式运作”而控制着文化资本的分配和再生产。我们是否也得思考,中国的教育体制乃至更广泛的社会体制在以什么方式运作,又在怎样影响着教育的公平状况?同样,要让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而不成为口号,要让学校不盲目“趋同”、“攀高”而把握好自己的发展方向,所需要的仍然是考察学生、教师、校长作为“教育实践者”他们的“惯习”是如何形成的、他们所处的“场域”是怎样的,他们何以“不得不如此”的原因是什么,这些“惯习”和“场域”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又是怎样的,以及如何变革等等。这就是“对认识论有效性条件的社会学批判”。3、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历史与逻辑”原本是一对哲学范畴,而布迪厄却把它们连在一起,称“实践逻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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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布迪厄实践理论重要概念的辩证关系(一)
〔论文关键词〕实践理论场域资本惯习
〔论文摘要〕场域、惯习、资本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的核心概念,这下个概念的提出,使社会学的研究呈现新的视角。

布迪厄力图通过场域、惯习这两个概念连同各种各样的资本来探索社会生活中实践的奥秘,从而超越社会科学的一元对认。

本文思考焦点即为社会实践理论的这下个核心概念。

作为当代世界一流的社会学家之一,布迪厄坚决反对二元论,他毕生致力于克服社会学中流行的二元对立,他的理论旨在消除主观和客观、行动者个体与社会结构分析之间的分歧,力图摆脱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对立的二者择其一的困境,达到主观和客观融合的效果,为此,他提出了他的“实践理论”,又叫“生成性结构主义”理论。

布迪厄认为,要有效描述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事,使获得的知识具有实践性,就不能作为旁观者以一种与生活保持一定距离,跳出现实生活之外的方式去认识世界“应避免客观主义以‘局外人’的眼光看世界和主观主义从‘局内人’的角度看待社会生活的做法,通过参与生活实践来获得对社会世界的认识。

这样,实践能使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达到一种和谐与整合”,而这种整合是通过“参与性对象化”,即对客体以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加以全面的社会学的对象化途径实现的,实践本身又是在这种对象化的过程中展开的。

在布迪厄看来,实践具有空间性和时间性。

独立于时空之外的实践是不存在也是无法理解的;同时,实践又是模糊的、盲目的和不确定的。

社会生活的紧迫性使得人们无法质疑而是想当然地看待自己和社会世界。

实践更具有策略性。

策略是实践之源。

策略就是布迪厄所说的“惯习”。

布迪厄对于实践的讨论主要围绕场域(结构)和惯习的关系展开的。

他因此提出了生成性结构主义公式:惯习×资本+场域=实践。

这就说明了实践是“惯习、资本和场域相互作用的产物”要更好地认识布迪厄的实践观,就得认识他的实践理论中用来超越主观和客观二元对立的主要概念工具:“惯习、资本和场域”。

一、场域
在布迪厄看来,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既不是单纯的个体,也不是理想化的抽象社会,而是由无数个体所构成的“场域”以及无数场域构筑的一种更大的“场域综合性结构”。

关于场域的概念,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

正是这种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结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位置的客观性才得以界定。

布迪厄本人认为,只有场域和社会空间的观点才能够揭示社会的真实结构,因为“一个分化的社会并不是一个由各种系统功能、一套共享的文化、纵横交错的冲突或者一个君临四方的权威整合在一起的浑然总体”而是各个场域的聚合。

在理解场域概念时,首先可以将场域设想为一个空间,场域的效果得以在其间发挥,并且由于这种效果的存在,任何与该空间有关的对象,都不能仅凭所研究对象的内在性质予以解释。

其次,场域也不是一般性的空间结构形式,它是一个充满冲突和争夺的空间。

场域中各种位置的占据者利用种种策略来保证或改善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不断在场域中展开斗争。

不过,布迪厄特别强调,场域中斗争的焦点在于谁能够强加一种对自身所拥有的资本最为有利的等级化原则。

从场域的这一特征来看,行动者的策略正取决于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即特定资本的分配,同时还取决于他们对场域的认知,这种认知又依赖于他们对场域所采取的观点,也就是从场域中不同位置出发所采纳的不同视角。

最后,场域也包含一种投入。

当一个人进入某个场域时,就同时进入了与场域相连的一套他本人很可能认识不到的前提预设。

因此,一个场域是由身体和信念两部分组成的。

人们深陷其中的实践信念并非一种心灵状态,也不是武断遵从一套外界灌输的教条;而是一种身体状态,是被各种社会秩序加以系统利用的体现在身体上的性情倾向,也就是“内在性的外在化”,即布迪厄所谓“惯习”。

二、惯习
场域概念侧重描述的是社会世界的客观结构,惯习概念则是偏重于刻画行动者的心理方面,它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观性,是一种持续的、不断变化的、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

在布迪厄看来,惯习是由积累和沉积在行动者身上的一系列历史经验所构成的,是那些外在于行动者的客观的共同社会规则、价值在行动者身上的内化形式,形成为指导自己认识世界运作、评判事物以及怎样行动的那些解释模式。

人们在惯习的指导下,去感知、理解、欣赏和评价世界,并进行实践,又据此来感知和评价实践,调整自己的行为。

布迪厄认为场域与惯习的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制约关系:场域塑造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身体上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知识的或者说是认知建构的关系;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社会行动者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

用布迪厄的话说,人的实践有一些动力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为惯习,它们是基于人的利益或欲求被社会性建构而成的。

行动者在实践中借助惯习与场域结构间接地发生辩证的互动关系,惯习指引、推动着行动者进行种种实践,去形塑、建构起场域,同时不断创造、再生惯习本身;惯习又受到场域结构的制约,场域结构又通过塑造惯习而制约着实践。

所以,实践既是能动的又是受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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