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合理节约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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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证券投资基金收益避税

---张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证券投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操作程序:

第一步,在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登记日前持有或买入具有高分红特性前5名基金,从而构建一个具有较好避税效应的基金投资组合。

第二步,在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除息后卖出或者赎回所持有基金。

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贷:投资收益;由于基金分红营业税所得税都是免税的,报税时将该部分填写在免税栏就好了

例如:某法人企业税前利润为10000万元,则可以安排利用资金在基金分红公告日前买入基金10000万元,分红比例为40%,即分红所得4000万元,卖出基金所得6000万元,造成交易亏损4000万元,最终,分红部分不征收所得税,亏损部分4000万部分抵减其他部分应税所得。抵减后应税所得降为6000万元,需要缴纳所得税约1500万元,节约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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