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自备电厂的生产指挥、调度汇报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运行生产正常的运转机制和生产秩序,遵循电网调度调令,确保自备电厂各项生产安全、优质同、经济运行,使各岗位人员都能明确生产指挥汇报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自备电厂生产调度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生产调度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生产调度管理

3.1.1 健全完善在生产副厂长、发电部主任和以值长为首的生产调度指挥体系,赋予值长相应的权利与责任,保证生产指挥规范有序、政令畅通、责任落实。值长在业务上,受自备电厂主管生产副厂长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值长当班期间可代替生产副厂长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3.1.2 值班期间,要高质量地完成当值生产任务,完成调度下达的有功、无功曲线;准确执行调峰、操作任务及日常管理工作。对由于运行责任未完成调度任务的要进行考核。认真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不发生超越管辖权限的误指挥、误调度,不发生违反或延误执行调度命令而被通报和考核的事件。

3.1.3 掌握发电厂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按照安全、可靠、合理、经济的原则,妥善安排运行方式,保证机组在安全稳定和最佳经济工况下运行。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协调检修、试验和消缺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3.1.4 组织运行人员认真监视、检查、调整和维护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组织迅速处理,按程序汇报有关领导,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设备异常、事故,并准确、果断地进行处理,不发生扩大事故的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好各项评比和竞赛活动。

3.1.5 发电部是电厂调度运行工作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调度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全电厂重大运行方式,有权根据重要技术要求调整运行方式及计划以确保生产运行安全可靠。受自备电厂主管生产副厂长领导,行使全厂调度运行管理职能,完成调度运行全过程管理。同时

受上级调度部门业务指导。全厂生产调度由发电部通过值长实施。

3.1.6 发电部主任应经常向生产副厂长汇报有关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及有关运行方式,不断提高调度运行管理水平。发电部负责值长定岗考试和培训考试。

3.1.7 生产副厂长、发电部主任要积极支持值长大胆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参与审查重大运行方式的编制方案。值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发电部负责。负责其业务培训、安全培训及政治学习。对其工作进行指导、规范、检查及考核。

3.1.8 值长在当值期间,必须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详见《甘肃省调度规程》。值长在当值期间进行下令时,必须严格遵循发令、收令、重复、同意、执行的程序。

3.2 值长和调度员间相互关系

3.2.1 值长在调度关系上受省调值班员的领导指挥,执行其命令。值长不在集控室时,集控付班长及时通知值长回集控室。值长应认真执行《网调调度规程》、《甘肃省电力调度规程》。

3.2.2 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没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值长不得自行决定操作,改变其运行方式,或将设备停止运行或撤出备用,以及将备用或检修设备加入运行或备用。但若为了避免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可先对设备进行操作,同时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对于虽不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但进行操作对系统运行方式和安全有较大影响时,值长必须得到调度员的同意才能操作。

3.2.3 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命令,值长必须立即执行,值长认为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命令不对时,应立即向其提出意见,若值班调度员重复他的命令,值长必须立即执行;若执行该命令将直接威胁人员、设备或系统安全时,值长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命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值班调度员和电厂领导,然后遵照其指示执行。

3.2.4 值长在执行电厂主管领导的指示时,如涉及调度员的权限,必须取得值班调度员的同意,但现场规程已有明确规定者除外。现场规程应报调度备案,且不得与调度规程有抵触。

3.2.5 省调管辖设备

——220KVⅠⅡ母线及其开关、刀闸、PT;

——330KV、220KV线路及其开关刀闸、PT;

——330KV、220KV系统的继电保护、自动、测量、远动记录装置等;

——#1~#3发变组一二次系统;

——#4#5联络变一二次系统;

——35KV电源开关;

——#1-3机炉;

3.2.6 值长管辖设备:

——启备变;

——#1~#3厂高变;

——35KV母线及负荷开关;

——6KV母线及电源联络开关,380V各厂用变,380V母线及联络开关,直流系统,UPS电源、柴油发电机等与运行方式有关或影响出力的厂用设备。与上述一次设备相对应的继电保护,热工保护,测量仪表等二次设备;

——#1-3机炉6kv辅机及主要低压辅机;

——公用系统;

3.2.7 值长与兰铝总调关系:电厂内部生产调度关系、电厂对省调的业务关系与总调无关,但重大设备操作及主要生产指标及时通知兰铝总调。兰铝总调在业务上应帮助电厂值长解决属于兰铝分电厂内部存在的问题。

3.2.8 值长与整流值班长调度关系:电厂出现重大事故时,值长有权令整流值班长按规定减负荷,整流所有重大操作时应及时向值长汇报。

3.3 值长的责任与权力

3.3.1 值长在行政和技术上直接受厂长、生产副厂长、发电部主任的领导,技术上还应接受总工领导,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正确执行上级调度命令和领导的指示。

3.3.2 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电厂行使全厂的生产调度指挥权。

3.3.3 值长在当班时间内是全厂运行操作、安全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全面领导人和指挥人。值长对本值人员的安全经济运行情况、现场规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遵守劳动纪律和文明生产等负有检查和指导责任。

3.3.4 全体当班运行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值长的指挥领导,接受值长的调度命令。

3.3.5 值长下达的命令,当值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正确、及时的执行。受令的值班人员对因未能正确及时执行值长命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如值班人员认为值长的命令不正确时,应立即向值长提出意见,若值长坚持重复他的命令,值班人员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命令将直接威胁人员、设备或系统的安全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该证明命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