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危孕产妇的定义本制度所称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产期存在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者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管理的原则(一)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原则;(二)专人负责、全程管理、动态监控的原则;(三)集中救治、多学科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管理的组织机构(一)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一)我院应当对所有就诊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二)根据孕妇的年龄、孕次、孕周、体重、疾病史、家族史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孕妇的高危等级;(三)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当及时进行专案管理。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将筛查结果和专案管理情况报告给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将筛查结果和专案管理情况报告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高危孕产妇的妊娠风险管理(一)对高危孕产妇,应当制定个性化的妊娠风险管理方案,包括定期产检、 specialized care、分娩方式选择等;(二)高危孕产妇应当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和监护;(三)对重症高危孕产妇,门诊不能处理或者难以做出诊断的,应当及时指导孕妇转诊到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第八条高危孕产妇的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一)对高危孕产妇产后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并发症;(二)对高危孕产妇产后进行随访,了解母婴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三)对高危孕产妇产后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工作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2)第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8)第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11)第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14)第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19)第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21)第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 (23)第八、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31)第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32)第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33)第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33)第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34)第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38)第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39)第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40)第十六、产科医疗质量管理自我评估制度 (41)第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42)第十八、医学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43)第十九、医疗不良事件防范措施与报告制度 (46)第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47)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5 分、10分、20 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
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
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一)筛查与评定1.初筛:各位妇产科医师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医学中,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这个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以提高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生存率和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二、制度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一些孕产妇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如孕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这些情况会增加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风险。
此外,许多新生儿也会面临各种急危重症,如早产儿、低体重儿等。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三、管理制度的目标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目标包括:1. 提前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风险。
2. 提供精准有效的监护和治疗措施,降低发生并发症的风险。
3. 提供全方位的医学服务,确保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得到及时救治。
四、管理制度的内容1. 专业团队建设为了有效管理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需要建立由产科医生、儿科医生、护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多学科团队。
这个团队应该包括专业技能娴熟的人员,他们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和支持。
2. 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风险评估应该在孕期早期进行,并定期进行跟踪观察。
通过分析患者的个人及家族疾病史、产前检查结果等信息,可以有效地确定风险等级。
3. 监护与治疗针对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医疗团队应制定详细的监护与治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
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孕妇的血压、心率、胎儿的胎动、胎心等重要指标的变化,以及提供适当的药物治疗和手术干预等。
4. 信息共享和协作要确保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顺利管理,不同医疗机构和部门之间需要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通过有效的沟通与合作,可以让患者的信息得以顺利传递,医疗资源得到合理调配。
五、管理制度的实施1. 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为了保证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妥善处理。
危重孕产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危重孕产妇在医疗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孕产妇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组织协调全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2. 产科、新生儿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小组,负责本科室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3. 医院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接收、救治危重孕产妇。
四、危重孕产妇的定义1. 有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
2. 有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
3. 有严重的胎儿异常,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宫内缺氧等。
4. 有严重的产后并发症,如产后出血、产后感染等。
五、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流程1. 筛查与评估:医务人员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是否为危重孕产妇。
2. 诊断与治疗: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准确的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3. 监护与救治: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全程监护,确保救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 转诊与转运:对需要转诊的危重孕产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诊与转运。
5. 抢救与复苏:对出现生命危险的危重孕产妇,立即进行抢救与复苏。
六、危重孕产妇的预防措施1. 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
2. 定期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
3. 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加强孕产妇孕期检查。
4.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
5. 建立危重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七、质量控制与考核1. 定期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救治措施落实到位。
2. 对救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3. 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救治危重孕产妇的能力。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危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事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管理制度1. 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对所有孕产妇进行孕期健康检查,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产妇进行详细评估。
(2)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高危孕产妇的孕期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
2. 高危新生儿管理(1)医疗机构应设立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确保新生儿救治能力。
(2)对高危新生儿进行重点观察和监护,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3)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新生儿护理的重视程度。
3. 医疗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3)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4. 信息化管理(1)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孕产妇和新生儿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共享。
(2)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3)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降低医疗风险。
5. 患者权益保护(1)尊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知情同意权,做好术前、术后沟通。
(2)加强医患沟通,及时解决患者疑问和诉求。
(3)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责任与奖惩1. 责任(1)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母婴安全负总责。
(2)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母婴安全。
(3)管理人员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奖惩(1)对在母婴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母婴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包括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以及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等。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1.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较高风险,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2. 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评估制度,对所有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3.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对高风险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4. 高危孕产妇的救治:医疗机构应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能力,组建专业救治团队,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确保救治成功率。
三、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1. 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出现严重并发症,威胁母婴生命安全的情况。
2. 危重孕产妇的诊断与分类: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将其分为轻度危重、中度危重和重度危重。
3. 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医疗机构应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制定救治方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4. 危重孕产妇的转运:医疗机构应建立危重孕产妇转运制度,确保转运过程中的安全与舒适。
四、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1. 接诊:接诊人员接到危重孕产妇就诊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启动紧急救治程序。
2. 救治:救治团队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制定救治方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3. 转运:在孕产妇病情稳定后,及时将其转运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4. 信息反馈:医疗机构应将转运急救情况及时反馈给孕产妇家属和转诊医疗机构。
五、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1. 接受转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接受转诊制度,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高危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及妇幼保健机构。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设立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小组,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4. 医疗机构应加强高危孕产妇的随访管理,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四、管理措施1. 高危孕产妇筛查(1)医疗机构应在孕产妇首次就诊时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生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2. 高危孕产妇评估(1)医疗机构应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管理,分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紫色(传染病)。
(2)医疗机构应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高危孕产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3. 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1)医疗机构应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上报。
(2)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信息。
4. 高危孕产妇管理(1)医疗机构应加强高危孕产妇的产前、产时和产后管理。
(2)医疗机构应加强高危孕产妇的随访管理,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5. 高危孕产妇救治(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救治体系,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2)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救治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高危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高危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高危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我们期望能够提高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水平,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是产科医师面临的严峻挑战。
产科医师在管理这类病人时,需要高度关注病情发展,加强监测和干预,以确保患者安全。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确保医疗质量,制定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度内容1.高危孕产妇的分类(1)妊娠高血压(2)严重贫血(3)胎位异常(4)早产(5)胎膜早破(6)羊水过多或过少(7)胎儿宫内生长受限(8)多胎妊娠(9)分娩镇痛2.急危重症新生儿的分类(1)早产儿(2)胎儿窘迫(3)新生儿窒息(4)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5)新生儿败血症(6)先天性心脏病3.管理措施高危孕产妇:(1)分娩前建立正确的管理方案。
(2)加强监护,密切关注母婴情况。
(3)进一步诊治,及时处理并发症。
(4)建立重症产妇转运制度。
急危重症新生儿:(1)建立新生儿监护室。
(2)提供必要的呼吸支持。
(3)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
(4)及时处理并发症。
(5)建立新生儿转运制度。
4.注意事项(1)医护人员需密切关注高危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的情况。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误诊、漏诊。
(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医护人员。
(4)及时沟通患者家属和医院管理人员,加强信息共享,保持信息畅通。
三、制度执行所有产科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并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随时更新制度。
同时,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四、制度评估定期评估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不断优化制度,确保它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总结高危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是产科医师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水平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所有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危重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孕产妇,包括正常孕产妇和危重孕产妇。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危重孕产妇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小组成员由产科、麻醉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室等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组成。
3. 小组成员职责:(1)负责危重孕产妇的评估、监测、救治和转诊工作;(2)定期召开危重孕产妇安全管理会议,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制定改进措施;(3)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过程进行跟踪,确保救治措施到位;(4)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危重孕产妇评估与监测1. 对所有孕产妇进行孕期评估,包括孕产妇的基本情况、孕产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
2. 对评估结果异常的孕产妇,立即启动危重孕产妇管理程序。
3. 定期对危重孕产妇进行监测,包括生命体征、胎心监护、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等。
4. 对监测结果异常的孕产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治。
五、危重孕产妇救治1. 严格执行危重孕产妇救治流程,确保救治措施及时、有效。
2. 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
3. 加强与麻醉科、儿科、新生儿科等相关科室的协作,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救治措施、用药情况、病情变化等。
六、转诊与交接1. 对需要转诊的危重孕产妇,立即启动转诊程序,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2. 转诊过程中,由接诊科室负责人负责孕产妇的交接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完整。
3. 转诊后,接诊科室应密切关注孕产妇的病情变化,及时反馈给原科室。
七、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加强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护意识。
3. 定期组织孕产妇进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孕产妇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产房高危产妇管理制度范本
产房高危产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高危产妇分娩安全,提高母婴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危产妇定义高危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较高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产妇。
包括高龄产妇、疤痕子宫、妊娠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第三条高危产妇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高危产妇管理小组,由院长、产科主任、护士长、助产士、医生等组成。
2. 高危产妇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高危产妇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培训和质量控制。
第四条高危产妇筛查与评估1. 各级医疗机构要对首次就诊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了解孕妇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
2. 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3. 高危孕妇的筛查和评估结果要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第五条高危产妇分娩管理1. 高危产妇分娩应在具备相应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确保母婴安全。
2. 高危产妇分娩时,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高级职称医师负责,确保母婴安全。
3. 高危产妇分娩过程中,应做好应急预案,备齐抢救设备和药品,确保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第六条高危产妇产后管理1. 高危产妇产后应在医疗机构接受观察和治疗,确保母婴安全。
2. 高危产妇产后,要加强母乳喂养指导、产后康复和心理疏导,促进产妇康复。
3. 高危产妇产后,要加强新生儿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新生儿疾病。
第七条培训与质量控制1. 加强对产科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高危产妇管理能力和救治水平。
2. 定期进行高危产妇救治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定期对高危产妇管理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保密与隐私保护1.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高危产妇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2. 高危产妇管理过程中,未经产妇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九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2.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实现高危孕产妇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2. 提高高危孕产妇的孕期保健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3. 加强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三、管理范围1. 凡在我院就诊的孕产妇,均应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应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2.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包括:妊娠风险评估、专案管理、转诊、随访、质量控制等。
四、管理措施1. 妊娠风险评估(1)孕产妇首次就诊时,接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
(2)妊娠风险评估应包括孕产妇的年龄、孕产史、孕产期疾病、家族史、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
(3)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传染病等四个等级。
2. 专案管理(1)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建立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档案,记录孕产妇的基本信息、风险评估结果、治疗方案、随访情况等。
(2)对高风险孕产妇,应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加强孕期保健服务。
(3)对传染病高危孕产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3. 转诊(1)对高风险孕产妇,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疗。
(2)转诊时应携带孕产妇专案管理档案、相关检查结果等资料。
4. 随访(1)对高危孕产妇,应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孕产妇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随访内容包括:孕期保健、孕期检查、产前检查、产后检查等。
5. 质量控制(1)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能力。
五、责任与义务1.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认真负责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2. 孕产妇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妊娠风险评估、专案管理、随访等工作。
危重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危重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围产儿不良结局发生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所有从事孕产妇医疗保健服务的医务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二、制度目标1. 保障危重孕产妇的生命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围产儿不良结局发生率。
2. 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确保救治工作及时、有效。
3. 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全程管理,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三、制度内容1. 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评估(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确保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
(2)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2. 危重孕产妇救治(1)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危重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
(3)严格执行救治规范,确保救治过程安全、有效。
3. 信息报告与沟通(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加强医疗机构与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救治效率。
4. 质量控制与监督(1)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质量检查,确保救治工作符合规范。
(2)加强对医务人员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四、责任与义务1. 医务人员应提高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执行本制度。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 社会各界应关心和支持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救治氛围。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第一篇: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徐州市铜山区人民医院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
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高危妊娠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深入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成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目标,依据《中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措施、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要求》等,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标准。
二、由医院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教授组,在县降消项目办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三、医院妇产科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会诊、转诊、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对建立双向协作关系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及培训时间标准上一年累计不少于30天。
四、立即掌握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情况,做好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和反馈工作。
五、需请非双向协作关系单位会诊或转诊,按相关规定及本制度实施。
会诊转诊中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县卫生局降消项目办和县医院协调处理。
六、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具体统计病情变化、诊疗经过及效果,立即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立即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方法深入诊治。
七、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应予优先安排。
八、医院妇产科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应立即汇报妇产科上级值班医生和医务科(总值班),立即派出教授会诊,并对教授出诊给必需保障和支持。
九、对下级卫生室转来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需优先给予安排、立即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十、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含有救治能力,耽搁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医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判定小组确定后,对责人将按要求严厉处理。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2)第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7)第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10)第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12)第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15)第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17)第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 (18)第八、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25)第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26)第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26)第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27)第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28)第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30)第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31)第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2)第十六、产科医疗质量管理自我评估制度 (33)第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33)第十八、医学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34)第十九、医疗不良事件防范措施与报告制度 (37)第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38)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根据自贡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及管理方案,进行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及管理,其中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
一、高危妊娠风险分级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附件5),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
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
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1500字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近年来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高危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依然是医学工作中一个重要的难题。
高危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不仅关系到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健康,也涉及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声誉。
因此,建立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1.高危孕产妇的定义高危孕产妇是指因各种原因,怀孕或临产期间容易发生并发症和意外情况的孕产妇,如:年龄过大或过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宫颈松弛、宫外孕、胎盘早剥等情况。
2.高危孕产妇的管理(1)预防措施:通过早期孕产检查、孕期保健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健康指导及心理疏导等工作。
(2)诊断:对高危孕产妇采取多学科综合诊断及治疗,结合医生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及时确定妊娠期合理分娩方式和分娩时间,减少错失最佳分娩时机机会。
(3)分娩方式和时间:高危孕产妇的分娩方式和时间应根据孕妇的情况而定,避免产妇和胎儿受到过度伤害。
对于需要剖宫产的孕产妇,应当安排专业、有经验的医护人员进行手术,确保母婴安全。
(4)并发症处理:在处理高危孕产妇的过程中,若患有其他疾病或并发症,医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避免延误诊治,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5)产后护理:产后护理是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环节,医院应当安排专业、有经验的产科医护人员进行产后护理和健康教育,帮助产妇恢复身体、建立自信心,让孕产妇和新生儿能够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
三、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1.急危重症新生儿的定义急危重症新生儿是指在产前、产时、产后0-7天内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和症状的新生儿,如:窒息、慢加压、先天性心脏病、低体重、早产儿等情况。
2.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1)早期诊断和处理:对于急危重症新生儿,应当尽早诊断和处理,让孩子尽快得到必要的治疗。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汇编
圆满 WORD 格式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孕产妇转运抢救制度.......................高危孕产妇抢救管理制度....................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再生儿窒息复苏制度.......................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谈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接受转诊和反响转诊病人制度..................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 .....................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 .....................业务培训制度 (10)孕产妇、围产儿、 5 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0)孕产妇及 5 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0)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 .................... 112 2 3 3 4 4 5 6 7 7 9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 ( 危、急、重、抢救 ) 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认识妇产科 ( 危、急、重、抢救 ) 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谈论解析原因,拟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收效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收效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抢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 ; 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 ; 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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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铜山区人民医院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有序的抢救。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后5分钟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
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
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院、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
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产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
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
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
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
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 、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6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
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送回血库,瓶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
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业务培训制度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二、抢救小组工作制度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
记录容完整、准确。
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