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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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第一篇: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附件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一、宣传周主场活动6月1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致辞;部门单位、新闻媒体、行业企业、学术机构等各界代表参会。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二、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6月10日上午,宣传周主场活动之后即举行“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主论坛),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围绕宣传周主题进行演讲。

6月10日下午,举行多个主题的分论坛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参与交流。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三、第二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6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主题为“民生·责任·创新”。

商务部设置“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主题展区,中外食品生产、流通、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企业将通过现场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集中展示食品安全控制、检测、追溯等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应用设备。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商务部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四、“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品行业品牌企业,通过媒体报道、公众互动等形式,多元呈现“老品牌”的诚信宗旨、发展沿革、文化传统、经典产品和趣闻轶事,讲述诚信为本、以义取利的“中国故事”。

食品安全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1. 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社会公众的刚性需求,而食品安全管理的质量水平对于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衡量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质量,制定了以下考核评分标准。

2. 考核项目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食品生产过程管理(40%)- 2.1.1 原料质量管理(10%):评估企业对原料的选择、检验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 2.1.2 生产设备管理(10%):评估企业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模具更换等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 2.1.3 生产操作规范(10%):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 2.1.4 预防性控制措施(10%):评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采取了预防性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2.2 食品质量控制(30%)- 2.2.1 检验测试能力(10%):评估企业的内部检验测试能力,包括设备、人员、方法等方面的评估。

- 2.2.2 检验测试结果(10%):评估企业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 2.2.3 不合格品控制措施(10%):评估企业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和追溯能力。

2.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0%)- 2.3.1 文件管理(5%):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执行。

- 2.3.2 内部审核(5%):评估企业是否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2.3.3 员工培训(5%):评估企业是否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 2.3.4 监控措施(5%):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控制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2.4 监督检查合规性(10%)- 2.4.1 监管部门检查(5%):评估企业是否通过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并合规运营。

- 2.4.2 第三方检查(5%):评估企业是否通过第三方检查机构的食品安全质量审核。

3. 评分规则根据以上考核项目,按照权重分配,每个项目的满分为10分,总分为100分。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目标和责任的评估方法
为了有效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
督责任,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
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对各村(社区)以及镇直属有关
部门的食品安全目标和职责。

第二条评估指标
(一)根据被考核单位承担的食品安全职责,结合实际工作确定
被考核单位的评估指标。

制定评估指标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
有管理内容,又要有量化指标。

(二)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评估指标主要有: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落实、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保障、宣传
教育和人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三)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应根据各部门与镇政府签订的协议进行
××镇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进行。

第三条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
(二)权责明确,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三)密切关注执行与问责制的结合;
(四)宣传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办法实行“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

季度自查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对本村(社区)、本部门各项食品
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由镇食品安全委
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各村(社区)与相关部门一起检查和评估食
品安全工作和量化指标的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考核意见,报镇食安委审定。

对在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1. 厨房卫生- 清洁度: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设备、工具等的清洁情况。

- 垃圾处理:包括垃圾桶的摆放和清理频率。

- 昆虫控制:检查是否有害虫存在,如苍蝇、蟑螂等,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 通风状况:检查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空气流通是否良好。

2. 食品储存- 温度控制:检查冷藏和冷冻设备的温度是否符合标准,确保食品处于适宜的温度环境中。

- 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正确包装,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 储存区域:确保储存区域整洁、有序,并将食品储存在干燥、避光、通风的环境中。

3. 食品加工- 原料处理:检查原料的质量、新鲜度和卫生状况。

- 卫生措施:包括员工手部卫生、食品加工区域的清洁程度以及工具的卫生情况。

- 加工环境:检查加工区域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 厕所卫生- 清洁度:检查厕所的清洁程度,包括地板、厕座、水槽等的卫生情况。

- 消毒措施:确保厕所有定期的消毒措施,并提供充足的洗手设备和卫生用品。

评分标准根据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和卫生状况的评估,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

评分等级如下:- 优秀:达到或超过所有考核指标,卫生状况良好。

评分等级为5分。

- 良好:大部分考核指标得到满足,卫生状况较好。

评分等级为4分。

- 合格:一部分考核指标得到满足,但仍有改进空间。

评分等级为3分。

- 待改进:大部分考核指标未得到满足,卫生状况不理想。

评分等级为2分。

- 不合格:未能达到任何考核指标,卫生状况非常差。

评分等级为1分。

评分结果将用于指导食品安全相关的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细则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细则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细则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细则(乡镇)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基准分
实得分
组织机构
制度建设
(20分)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应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有机构、办公场所、有人员、有门牌、有制度、有办公设备(每项2分)。
5分
示范乡镇
创建工作
(5分)
成立创建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应工作机构(2分);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分);召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和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会议(2分)。(以图片资料为准)
5分
应急体系
建设
(8分)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分)。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2分)。(以图片资料为准)
2分
应急管理(5分)
将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学习演练,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未开展培训工作扣2分,未及时上报事件情况一次扣2分。
5分
药房规范化建设
(10分)
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的督促指导。积极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房100%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药房规范化达到9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10分)。
1、“一播”,乡镇利用广播宣传食品药品科普和安全知识每月不少于1次(2分)
2、“一栏”,乡镇、村(社区)、学校分别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季度或半年更新一次(2分)。
3、“一牌”,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均、保健食品专(兼)营店、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统一悬挂安全承诺宣传牌,公开举报投诉电话(2分)。

2011食安考核办法

2011食安考核办法

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评单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县卫生局(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商务办、县粮食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制办、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发展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市容监察大队、县电视台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以武功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为主。

三、考核方法1、考核办法:每季度由组织部牵头、县食安办参与,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到各责任目标单位,采取听、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考评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

其中单位自查自评占10分,平时不定期考评占20分,季度末考评占70分。

2、奖罚兑现:考核总分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较差。

每季度将对各乡镇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为较差的将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和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武功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目标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和自查得分情况,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解释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武功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乡镇(部门)考核打分表。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领域,为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从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二、考核范围考核范围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等。

三、考核指标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考核单位需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虚假宣传、卫生存在问题等。

2. 食品质量和检验管理情况考核单位需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进行食品检测,确保食品合格,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理情况考核单位需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应对。

4.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考核单位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程度,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高。

四、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分为自查和第三方检查。

1. 自查考核单位每年需要对自身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情况。

2. 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每年需要接受第三方机构的检查,有关部门会根据考核指标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整改意见反馈。

考核单位需要根据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逐一解决,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五、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考核机构会根据考核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结果中,考核机构将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并公示考核结果。

考核机构也会通知考核单位整改情况,督促考核单位严格执行整改要求。

六、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通过考核目的、考核范围、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利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的工作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二、考核目标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和需求,本文档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具体包括:2.1 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食品安全生产责任是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关键环节。

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食品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2.2 食品安全监测责任食品安全监测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监测,包括食品原料的检测、加工过程的监控以及成品食品的抽检等。

同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和信息,提供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2.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责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预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对食品风险源的监测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防控。

2.4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责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关键工作。

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供食品安全咨询服务,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方法为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考核工作将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具体包括:3.1 定期考核对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定期考核,设定考核周期,并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评估其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情况。

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详细说明。

通过对食品安全相关事项的考核,旨在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安全性,以保障公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考核内容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生产环境与设施:评估食品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的安全性等,以确保食品的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规范。

2. 原料与供应链管理: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情况,包括原料的来源、质量控制等,以保证食品原料的安全性。

3. 生产过程控制:审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流程、温度控制、防止交叉污染等,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4. 检测与监测:检查企业的食品检测和监测机制,包括对原料、成品和生产环境的检测,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指标符合要求。

5. 产品贮存与运输:评估食品产品的贮存和运输情况,包括贮存设施的卫生条件、温度控制、跨区域运输等,以确保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根据各个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和合规程度进行划分,一般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 生产环境与设施:根据场所卫生情况、设施设备的完善程度,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评定。

2. 原料与供应链管理:根据原料的来源可追溯性、厂商质量管理体系等,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评定。

3. 生产过程控制:根据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措施的严密性和合规性,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评定。

4. 检测与监测:根据检测频率、检测项目的覆盖范围、检测结果的合格率等,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评定。

5. 产品贮存与运输:根据贮存和运输条件的合规性、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程度,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评定。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详细说明,旨在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安全性。

通过对食品安全相关事项的考核和评分,可以为食品企业提供指导,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011年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1

2011年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1

附件:2011年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被考核单位:考核时间:考核项目考核对象考核要点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情况说明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75分)食安办1.1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201.1.1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10分)有纳入考核的文件得10分,否则不得分;1.1.2有考核,有考核结果。

(10分)没有考核扣10分,无考核结果扣5分。

1.2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实际问题情况151.2.1县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5分)有会议记要得5分,否则不得分;1.2.2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协调委员会),并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

(5分)没有成立扣5分,不是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扣2.5分;1.2.3县政府领导现场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背景材料(相关信息和影像资料)。

(5分)注: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全年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1.25分。

加分项:县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加2.5分;多加5分)1.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3.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经费有保障,有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15分)注: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多加10分)与上年度相比持平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7.5分;加分项: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1分;1.3.2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经费。

(5分)10万元以上(含10万)得5分,5—10万(含5万)得2.5分,3—5万(含3万)得1.25分,少于3万不得分。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75分)1.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4.1县政府是否及时制定并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10分)每推迟一个月扣 2.5分;1.4.2是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5分)有会议记要或记录5分,否则不得分;1.4.3开展督察、督导,未开展督察扣5分,相食安办有部署,有结果。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一、目标设定1.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地实施,使各部门、岗位、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3.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二、责任主体确定1.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主体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2.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岗位、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1.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具体性。

2.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的履行:考核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按照制定的目标进行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3.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考核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安全生产、食品质量检验、食品来源追溯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1.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制定的标准:考核目标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2.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标准:考核责任主体是否按照目标制定的要求进行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标准:考核措施是否科学有效,是否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实施。

五、考核方法1.定期督查: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岗位、人员进行定期的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2.检查记录: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督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

3.现场检查: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随时对各部门、岗位、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实际执行情况。

六、考核结果处理1.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目标未达标、责任主体未履职、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情况,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提出整改要求。

2.整改要求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整改进展进行跟踪检查。

3.对达到或超过考核目标的部门、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考核结果公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将考核结果公示在企业内部,使各部门、岗位、人员知晓考核结果和整改要求。

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最终定稿)

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最终定稿)

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最终定稿)第一篇: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桂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根据《桂东县2011年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桂办发【2011】38号)文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县绩效办10月25日通知要求,现制定“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如下:一、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面1、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据和范围按《湖南省质监系统2011年省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目录》,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7家(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别开展四次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查的产品涉及大米、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干制品、米粉条、酱卤肉制品、配制酒、饼干、桶装饮用水、茶叶、谷物粉制品(年糕)、糕点(中秋月饼)等11大类91个批次食品。

2、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年内本地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含市级以上)平均合格率高于90﹪,考核分值计4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3、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二、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面1、开展活动內容和时间年內计划组织2次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笫一次;“元旦、春节期间” 和“两会期间”、笫二次;“中秋期间” 和“国庆期间”。

2、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年內计划组织2次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考核分值计3分,每少于1次扣1.5分,扣完为止。

3、责任单位:法制监督股、食品生产监管股。

三、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方面1、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依据和范围按《湖南省2011年度全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定量包装商品企业11家,开展一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抽查的产品涉及大米、茶叶等 2大类11个批次。

2、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于90﹪,考核分值计3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201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细则(待审稿)

201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细则(待审稿)

201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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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内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扣10至20分。

(1)发生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3)发生由于未履行职责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
(4)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的;
(5)由媒体舆论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年内受到上级政府和部门表彰的予以加分。

3.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加分。

第 5 页,共 5 页。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考评内容和指标考核部门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指标考评方法政府工商质监卫生农牧科工粮食商务公安环保药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情况地方政府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县级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查阅文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县级政府和乡镇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情况常住人口数量县常住人口数量县级政府提供√县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县级监管人员数量查阅在财政领取工资在岗人员一览表(包括食安办、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其他)(常住万人口拥有监管人员数量)县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数量被列入县级财政部门经常性支出项目的监管经费数量查阅文件(包括工作和专项经费)(常住万人口拥有监管经费数量)√√√√√√√√√√√监管部门建立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县级监管部门建立监管部门信用档案查阅文件(监管部门对企业许可、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等信息档案)√√√√√√√√√√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指标考评方法政府工商质监卫生农牧科工粮食商务公安环保药监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情况县级监管部门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农兽药和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记录(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滥用抗生素行为的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发现的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农兽药和滥用抗生素行为问题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记录(查监管处理记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企业无证生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企业排查,监督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数量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记录(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数量及监管人员派出、检查过程记录),排查率低于85%,该项不得分。

√√√县级监管部门及时处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理发现的食品添加剂企业存在无证生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记录(查食品添加剂企业问题处理记录),处理率低于85%,该项不得分。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报告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报告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总分100分)一、总分为100分,涉及省、市58.4分;涉及区县41.6分(其中资料查看30.6分,现场查看11分)。

二、资料查看(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共20分,涉及省、市17.6分,县区2.4分。

我区得1.4分。

1.1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1分,县级明确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根据区政府办发[2010]57号和[2012]4号文件,我区已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协调等工作,得1分。

3.2项中涉及县区1分,我区2011年落实经费为7万元,人口为24.3万人,万人拥有食品安全经费为0.29万元,不得分。

5.2项中第二条涉及县区0.4分,根据我区质检、工商、药监等部门提供资料,得0.4分。

(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共33分,涉及省、市12.5分,县区20.5分。

我区得20.5分。

△1.2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标化得1分。

1.3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得1分。

1.4—1.5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此类食品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1.6项涉及县区2分,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检查标签标示资料,得2分。

1.7项涉及县区2分,根据食药部门提供检查餐饮单位自制调味剂、自制火锅底料中食品添加剂等资料,得2分。

1.9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药监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化工厂和药品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2.1项第二、三条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工商、药监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我区未发现问题乳粉,得1分。

△2.2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我区无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标化得0.5分。

3.2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3.3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养殖场(户),标化得1分。

△3.4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经信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屠宰环节,标化得1分。

4.1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区政府办[2010]70号文件,我区已建立“地沟油”区长负责制,得1分。

食品安全评估考核细则

食品安全评估考核细则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经费
查阅资料
1
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下拨计划和凭证0.5分;
有乳及含乳制品三聚氰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0.5分。
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设备投入
查阅资料
1
有资金下拨计划0.5分;有相关票据凭证0.5分;
无监测、检验设备投入各扣0.5分。
机构和监督、检验人员
查阅资料、记录
1
机构、监督、检验人员满足工作要求1分,机构和每类人员不足扣0.5分,超过2类,该项不得分。
许可证
查看证书
0.6
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每家单位0.2分。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查看证书
0.6
每家单位0.2分,随机抽查5名从业人员,有1人无健康证明上岗此项不得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查阅资料
0.6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家单位0.2分。
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查阅资料、记录
0.6
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职责0.5分;
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及职责0.5分。
制度建设
(4分)
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奖罚制度
查阅资料、记录
2.5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1分;
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0.5分,实施“地沟油”整治管理工作市(县)长负责制0.3分,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0.2分;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0.2
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生鲜乳收购时,分户留样并保存3天,且有日常记录,每家奶站0.2分。
挤奶设备设施消毒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0.2

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1培训课件

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1培训课件

附件:2011年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被考核单位:考核时间:考核项目考核对象考核要点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情况说明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75分)食安办1.1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201.1.1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10分)有纳入考核的文件得10分,否则不得分;1.1.2有考核,有考核结果。

(10分)没有考核扣10分,无考核结果扣5分。

1.2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实际问题情况151.2.1县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5分)有会议记要得5分,否则不得分;1.2.2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协调委员会),并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

(5分)没有成立扣5分,不是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扣2.5分;1.2.3县政府领导现场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背景材料(相关信息和影像资料)。

(5分)注: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全年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1.25分。

加分项:县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加2.5分;多加5分)1.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3.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经费有保障,有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15分)注: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多加10分)与上年度相比持平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7.5分;加分项: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1分;1.3.2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经费。

(5分)10万元以上(含10万)得5分,5—10万(含5万)得2.5分,3—5万(含3万)得1.25分,少于3万不得分。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75分)1.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4.1县政府是否及时制定并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10分)每推迟一个月扣 2.5分;1.4.2是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5分)有会议记要或记录5分,否则不得分;1.4.3开展督察、督导,未开展督察扣5分,相食安办有部署,有结果。

全省食品安全考核细则

全省食品安全考核细则
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来源:|发布时间:2011—11-28|阅读次数:86
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一、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目标 (25分)
1。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考核内容,并签订责任书 (3分)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或工作计划,未纳入不得分。
1
“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已创建总量的基础上增长15%以上,达到15%得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5。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1分)
公布举报方式得0。5分,有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纪录得0.5分。
1
五、餐饮环节监管目标 (15分)
五、餐饮环节监管目标 (15分)
1。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 (4分)
2
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批发户建立“一票通”台帐制度100%,其他85%.随机选取4户现场查阅,合格1户计0。5分.
2
建立健全七项监管制度(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制度,查阅资料,制度不全扣1分.
2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1分)
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食品添加剂、奶制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方案得0.5分,有总结得0.5分。
1
4。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7分)
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未落实市场巡查制度扣1分,无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和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各扣0。5分。

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无责任状扣10分;
10
3.3.2年度召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会议不少于4次(10分)
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2.5分;
10
3.3.3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10分)
查检查记录及隐患通报,无记录扣10分;
10
3.3.4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10分)
无报告扣10分,报告不全酌情扣分;
1.5完善、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1.5.1是否对易出现监管空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注:该项为加分项(加10分)
有明确的监管职责文件加10分。
2.综合协调工作情况(25分)



2.1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2.5
2.1.1加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2.5分)
10
3.2.2.政府工作会议安排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有会议纪要或纪录。(10分)
未安排或无记录扣5分,全无扣10分;
10
3.2.3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有现场检查、解决食品安全具体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10分)
无相关材料扣10分。
3.3责任落实情况
10
3.3.1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体系,与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责任状。(10分)
查阅工作方案、通知和总结。资料不全扣3分;
抽查5家农业“三品”获证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6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6分;
注:请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获证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6.2认真开展农业“三品”质量监测,“三品”抽检合格率达98%,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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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其中:移送的案件相关部门立案( )起;办结( )起;
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情况:共公开通报( )次;
其中涉及:
( )家食品企业;
( )家销售单位;
( )家餐饮单位;
( )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 )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 )家奶站;
其他( )。
3.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100分)



3.1组织机构与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5家畜禽养殖基地的日常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6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6分。
注:请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畜禽养殖基地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4兽药和兽药残留整治专项行动
12
4.4.1开展兽药和兽药残留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兽药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6分)
查阅工作方案、通知和总结。资料不全扣3分;抽查5家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6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6分;
附件:
2011年定远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被考核单位:考核时间:
考核
项目
考核对象
考核
要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情况
说明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75分)



1.1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20
1.1.1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10分)
有纳入考核的文件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1.2有考核,有考核结果。(10分)



1.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
1.4.1县政府是否及时制定并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10分)
每推迟一个月扣2.5分;
1.4.2是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整顿工作。(5分)
有会议记要或记录5分,否则不得分;
1.4.3开展督察、督导,有部署,有结果。(5分)
未开展督察扣5分,相关文档(方案、记录、意见、跟踪)不齐逐项扣1.25分。
20
3.1.1有食品安全工作机构、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四落实。(10分)
少一项扣2.5分;
3.1.2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10分)
缺一项扣5分。
3.2组织领导与工作部署
10
3.2.1食品安全工作被列入政府当年重点工作之一,有相应文件(10分)
未列入或无相应文件扣10分;
没有考核扣10分,无考核结果扣5分。
1.2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实际问题情况
15
1.2.1县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5分)
有会议记要得5分,否则不得分;
1.2.2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协调委员会),并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5分)
没有成立扣5分,不是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扣2.5分;
注:请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4.2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测,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不法用药行为。(3分)
兽药和兽药残留监测与上年度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3分;对监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1.5分;
4.4.3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禁用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合规定的违法行为。(3分)注:此项目中有现场检查内容。
查阅工作方案、通知和总结。无资料扣5分,资料不全扣3分;
辖区共内奶站( )家;现场检查1家生鲜乳收购站:不符合《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扣3分;
注:请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2.2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率达100%。(4分)
查阅检测报告或记录,对检测不合格的生鲜乳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4分。
1.2.3县政府领导现场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背景材料(相关信息和影像资料)。(5分)
注: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多加5分)
全年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1.25分。
加分项:县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加2.5分;
1.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0
1.3.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经费有保障,有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15分)
10
3.2.2.政府工作会议安排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有会议纪要或纪录。(10分)
未安排或无记录扣5分,全无扣10分;
10
3.2.3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有现场检查、解决食品安全具体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10分)
无相关材料扣10分。
3.3责任落实情况
10
3.3.1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体系,与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责任状。(10分)
现场检查1家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发现违法行为扣3分。



4.5水产品专项行动
15
4.5.1开展水产品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准入,水产苗种场领证率达100%;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100%。(10分)
未成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或明确专门的人员扣2.5分;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扣1.25分;
注:配备条件应包括专门办公用房、专用电话、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2.1.2根据本地区特点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5分)
查阅相关资料,未制定扣2.5分,资料不完整扣1.25分;
2.1.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2.5分)
查阅资料,发现一次未报送的扣1.25分;发现一次未及时报送的扣0.5分。
2.2信息体系建立情况
5
2.2.1规范信息发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2.5分)
查阅相关资料,资料不完整扣2.5分;
2.2.2统一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综合信息,全年不少于10期。(2.5分)
每少1期扣0.5分。
2.综合协调工作情况(25分)比持平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7.5分;
加分项: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1分;
1.3.2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经费。(5分)
10万元以上(含10万)得5分,5—10万(含5万)得2.5分,3—5万(含3万)得1.25分,少于3万不得分。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75分)
注:请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3.2开展饲料产品监测,严厉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5% 。(3分)
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对监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1.50分;
4.3.3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3分)
农业“三品”质量监测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对监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1.5分;
4.6.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增长率明显上升。注:该项为加分项(加6分)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增长率每上升10%加0.6分。
4.7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监督)



2.3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2.5
2.3.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并依法处理投诉案件。(2.5分)
查阅资料或模拟投诉举报,未设立的扣2.5分,不依法接受投诉举报的扣1.25分;
“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本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 )起;立案( )起;办结( )起。
10
3.3.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10分)
查宣传培训记录,无记录扣10分。
4.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顿(89分)
4.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顿(89分)
4.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顿(89分)






4.1种植业产品专项行动
15
4.1.1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蔬菜、水果和茶叶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日常性检查。(5分)
查阅工作方案、通知和总结。资料不全扣2分;
抽查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5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5分;
注:请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1.2开展蔬菜、水果和茶叶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8%。(3分)
水产品残留监测与上年度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对监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1.5分。
4.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顿(89分)


4.6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9
4.6.1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加强对“三品”获证单位的执法检查。(6分)
查阅工作方案、通知和总结。资料不全扣3分;
水产苗种场领证率未达100%的,每下降2%点扣0.5分;
抽查5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四类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6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6分;
注:请水务部门准备辖区内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四类生产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5.2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不法用药行为。(5分)
有会议纪要或记录2.5分,否则不得分;
2.1.4开展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联合督查、执法检查,有部署,有行动,有总结。(2.5分)
全年未开展联合行动扣2.5分,联合行动少于2次扣1.25分,文档(部署、总结、整改情况)不齐逐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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