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最新精选范文
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精选5篇)
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精选5篇)第一篇: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在80年代中期,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在人们对律师职业的陌生和神秘中中国律师从无到有,队伍日益壮大。
敢为天下先的律师界前辈大多是服从组织调动来自公、检、法的干警。
随后一批批政法院校毕业的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加入了律师的行列,而今律师队伍中法学硕士、博士大有人在。
律师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神秘的职业。
修正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作出了任职回避规定。
《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这一任职回避规定使早期从法院、检察院调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部分近年来现已从事律师职业的原法官、检察官在原任职地继续执业发生了现实和法律的冲突而遇到法律障碍。
而修正后的《律师法》只规定了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并没有对已担任律师的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的任职回避作出进一步的限制。
《法官法》、《检察官法》及《律师法》对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如果不以律师身份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及《检察官法》对此却无明确规定。
如果可以,这一任职回避规定形同虚设。
《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在离任二年后不得在原任职地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进一步执业限制又没有“以律师身份”的外延设定。
法官、检察官离任二年后如果以律师身份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如果不可以,《法官法》、《检察官法》与《律师法》显然存在着部门法之间法律与法律的冲突。
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
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公务员回避制度:保障公正与廉洁的关键防线在当今社会,公务员队伍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为了确保其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公务员回避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就像是一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公平与正义的底线。
咱们先来说说啥是公务员回避制度。
简单来讲,就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因为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等因素影响公正判断和决策,而采取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比如说,在同一个单位,要是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在直接上下级的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
我曾经碰到过这么一件事儿。
有个朋友在一个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他们那儿有个项目招标。
巧的是,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的亲戚正好在参与竞标的企业里工作。
一开始大家都没太在意,可到了评标环节,就出现问题了。
有人提出了质疑,觉得这中间可能会有不公平的情况。
虽然最后经过调查发现并没有违规操作,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也让大家意识到了回避制度的重要性。
为啥要有这个制度呢?这道理其实不难懂。
想象一下,如果公务员在工作中总是受到亲属关系或者个人利益的干扰,那能做出公正的决策吗?肯定不能啊!回避制度就是要把这些可能影响公正的因素排除掉,让公务员能够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为公共利益着想。
从亲属回避来说,要是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难免会有“人情”的成分在里面。
比如说,在晋升、考核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亲情而失去公平。
再比如利益回避,如果公务员与相关的企业或者个人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那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能保证不偏袒吗?所以,这些回避规定都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公务员回避制度可不是说说而已,它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监督机制。
在任职前,就要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
如果在工作中发现了需要回避的情形,也要及时调整。
而且,还有专门的监督部门来确保制度的落实,如果有人违反了回避制度,那可是要受到严肃处理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 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 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关于任职回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任职回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任职回避是指公职人员在参与某项事务时,由于其个人利益关系或曾经担任其他职务的缘故,可能会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执行公职职责。
任职回避是一种防范和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公正、公平的执行公职职责。
然而,与任职回避相关的问题却并不少见。
一、问题亦是机遇1.1 问题的产生任职回避的问题主要源于公职人员在行使职责时,由于个人私利、人际关系、政治关系等因素,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或者形成利益链条,导致不公正的行为出现。
某位公职人员在决策时可能存在偏袒某个单位或者个人的情况。
1.2 问题的严峻性这种情况的发生,直接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职人员的公信力,违背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甚至可能引发社会的不满和不安定因素。
任职回避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规范。
然而,即便问题日益严峻,也不妨碍我们从中发现机遇。
任职回避问题其实也给了我们树立更加规范、公正、合法公职人员形象的契机,鼓励我们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相关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二、建议与措施2.1 法制化建议要解决任职回避的问题,并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首要的步骤是法制化。
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任职回避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处罚。
2.2 增强监督还需要增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督促其做到公正、公平、廉洁。
可以建立投诉机制,公民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渠道对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存在利益冲突进行投诉。
2.3 公开透明建议加强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度,使公众更多地了解以及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任职回避问题。
通过公开透明,能够更好地监督公职人员的行为,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三、个人观点在我看来,任职回避问题其实是对公职人员职责的一种考验。
在面对利益诱惑的时候,公职人员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做到不为私利所诱,坚守职责,做到公正、公平。
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文章标题:深度探讨任职回避问题的现实困境和必要改进一、引言任职回避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它不仅涉及到组织的稳定和透明性,也关系到个人的职业道德和公民责任。
在本文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方面对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二、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现实困境1. 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任职回避问题的存在,首先源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
当前很多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并不详尽或存在漏洞,导致在具体操作中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监管机构在实际执行中也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足的挑战,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2. 道德风险和职业标准不统一另一个现实困境是道德风险和职业标准的不统一。
在不同领域、不同机构甚至不同个体之间,对于任职回避的理解和要求存在差异,这增加了实际操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一些机构甚至存在道德观念淡化、职业标准下滑的情况,导致任职回避问题的混乱和频发。
3. 利益冲突和失信风险增加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现实困境还表现在利益冲突和失信风险的增加。
在一些情况下,个体或组织由于利益诱惑或信任危机而选择不遵守任职回避规定,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声誉和信誉。
三、任职回避问题必要改进的建议1. 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针对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现实困境,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
立法机构应当针对任职回避的具体情形和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修订和完善,监管机构则需要增加资源投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2. 统一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有必要在行业和组织内部统一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
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从而减少利益冲突和失信风险的发生。
3. 强化信息透明和舆论监督强化信息透明和舆论监督是解决任职回避问题必要改进的关键。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和公众参与,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行政和商业活动的透明度,同时引导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共同推动任职回避规定的全面执行。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解读与研究
【2014年】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解读与研究一、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解析2014年开始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另行规定。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四)干部交流可以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进行。
(五)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六)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干部交流工作,优化各级地税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税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全省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实职)和县(市、区)地税局局长的领导干部要有计划的实行交流。
(二)全省领导干部交流,是指各级地税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市(州)、县(市、区)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及省局和市(州)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下列人员:1、因工作需要交流的;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3、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4、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I{乍研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口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课题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与任职回避制度,做好干部交流与任职回避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就这一课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认真总结了省内近年来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基本做法与主要成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原因,探讨对策思路,为切实完善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提供积极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一)理滑思路,把握完善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的目标方向把握实质内涵.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是既有交叉又相对独立的两个概念.干部交流主要是指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积极的调换. 任职回避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不因地域,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对其所任职务,任职地区等作出相应的限制性规定.明确主要目的.一是培养锻炼干部,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二是优化班子结构,在更大范围内合理调配干部,提高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廉政建设,使干部从各种关系和矛盾中解脱出来,坚持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四是促进事业发展,加强地区间的联系协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原则.一是依法进行的原则,即严格按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开展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二是适才适用的原则.三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四是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五是成本减量化的原则,即通过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和强化监督,尽可能降低交流成本. (二)调整充实,明确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干部交流的对象和类型.首先,要明确界定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一是易地交流,这是"有限交流",对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不必易地交流的职位,可不作硬性规定;二是新提拔或在同一岗位满5年的工商,税务,土管等"条"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纳入易地交流的对象范围;三是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lO年的,必须进行岗位轮换,四是因个人能力或业务专长不适合本职工作需要的应进行交流.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干部交流的基本类型.一是培养性交流.重点对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二是回避性交流.三是优化性交流.重点交流那些符合交流地区班子素质结构需求的领导干部.四是支援性交流.重点交流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具有丰富领导经验或专业技术特长的领导干部. 明确任职回避的对象和类型.一是回避对象的职级范围可适当扩大到省,市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二是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不列为易地<2D06.3④●I作研究●任职回避的对象,而工商,税务,土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列入.三是将有同学,战友,同乡等特殊关系的干部适度纳入任职回避的范围. 四是对党政领导干部近亲属或家族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进行规定和约束. 任职回避的基本类型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避籍.干部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所在省,市,县担任关键岗位,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二是避亲.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交流或回避.三是避故.有同学,战友,同乡等特殊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四是避利.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除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地区经商办企业外,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上列亲属关系经营的企业较多或者规模较大的地方担任市,县党政正职和省级以下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领导职务.把握干部交流的适当时机和比例.干部交流的时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干部成长规律及工作需要来把握.届中调整时,一般结合干部"补缺"进行,但当…个班子各项工作难以有所突破或一个班子内部矛盾比较突出, 采取其他措施难以解决时,则要果断进行调整. 还要科学确定交流干部的合适比例.换届时,同一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政正职一律不得同时交流,每次交流人数不超过班子成员总数的30%;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交流,原则上占党政主要领导总数的50%,党政主要领导l0年内至少交流1次;部门党政正职交流占部门正职总数的30%,部门副职交流占部门副职总数的20%.防止频繁交流给少数干部带来不恰当的心理预期.确定干部交流的主体流向和合适跨度.干部交流的基本流向可分为纵向交流和横向交流. 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把优秀领导干部交流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交流到"急,难, 险,重"的岗位,并使之成为干部交流的主体流向.干部交流的跨度主要包括地域跨度,年龄和时间跨度.地域跨度以行政辖区为限,其中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主要领导干部宜省级跨省,市级跨市,县级跨县,对能力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交流的地域跨度可上调一级.部门领导干部主要是在同层级跨部门,跨行业进行轮岗交流,对能力全面,表现优秀的可交流到地方任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最高年龄和时间跨度也需有一定的限制.(三)规范程序,理顺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步骤干部交流的基本程序.一是科学规划,制定方案.结合地方换届,制定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的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每次交流干部之前, 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以防止干部交流时紧时松或连续性不够,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二是岗位公开,民主推荐.对支援性交流,挂职锻炼性交流,在一定范围内先公开拟交流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通过群众推荐,个人自荐,领导推荐和组织推荐,依据交流地的需要确定人选.三是认真考察,离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交流".四是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努力做到人岗相适,适才适用.五是岗前培训, 跟踪考察.对从下一级新提拔到上一级岗位工作的年轻干部或跨部门,跨行业交流的干部需进行岗前培训;对培养锻炼性交流的干部,特别是挂职锻炼的干部需跟踪考察.任职回避的基本程序.一是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由干部所在单位提出回避建议,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要求.二是组织(人事) 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对确属需要任职回避的及时提出回避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作出任职回避方案.三是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回避决定.(四)健全机制,强化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保障措施(五)统筹推进,解决影响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相关问题(摘自1月26日《组织八事报》)<==重要2o06.3t。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解答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解答第一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解答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解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现就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理解和执行问题,解答如下:1、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哪些?答: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情况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
所谓“三代以内”是从自身往上数,自己为第一代,到父母为第二代,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从自身往下数,自己为第一代,到子女为第二代,到孙、外孙为第三代。
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
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有何要求?答: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3、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任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是否应当进行回避?答: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任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其任职回避主要按以下原则掌握:(1)与地方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干部,任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进行回避;(2)与地方党委政府副职领导成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干部,任该副职领导成员所分管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进行回避。
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发言材料
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要和大家交流的主题是干部任职回避,我会从定义、目的、实施方式、重要性和应用案例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干部任职回避的定义。
干部任职回避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干部应主动放弃参与决策、执行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事务,以保证公正、廉洁和透明的行政管理。
干部任职回避是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阐述干部任职回避的目的。
首先,干部任职回避能有效预防腐败。
当干部涉及到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和行为时,容易受到利益驱使,忽视为人民谋福祉的初衷,进而滋生腐败行为。
因此,通过干部任职回避的实施,可以提醒干部保持廉洁的底线意识,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其次,干部任职回避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当干部参与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决策和事务时,容易对其他竞争者不公平,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最终损害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最后,干部任职回避也是提高组织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能够体现组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干部任职回避的具体实施方式。
干部任职回避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利益回避和行动回避。
利益回避主要是指干部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涉及到与自己的利益直接相关的事务时,主动放弃参与,并将相关决策和行为移交给其他负责人进行处理。
而行动回避则是指干部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应主动避免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行为,以免产生不公平竞争和腐败行为。
同时,对于干部任职回避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包括明确的回避范围、程序和监督机制等。
干部任职回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干部任职回避能够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当干部不再参与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时,能够保证决策的客观公正,避免利益冲突产生的不正之风。
其次,干部任职回避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组织形象。
通过干部的自我约束和回避行为,能够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和形象,使其成为社会的良好样板。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实行党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XXX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抓好市直部门、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
现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结合XXX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观点。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人从小圈子选人的不良现象,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有利于把那些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的干部选拔上来,有利于提高本部门、单位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近三年来,XXX市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先后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避免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的重要举措。
一项决策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的立场,取决于决策的利益取向。
长期以来,有的党政干部的亲属在本人直接领导的机关工作,从而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受各种复杂关系困扰和不利因素的羁绊,处理问题丢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担任领导,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班子内部关系不够协调,影响了工作和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可以有效避免领导干部为了局部或个别亲属利益而决策失误,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都出于公心,站在全局的高度,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有利于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任职回避制度实践思考
任职回避制度实践问题的原因分析
制度设计缺陷
回避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导致 执行难度大。
思想认识不足
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回避制 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 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管理监督不到位
相关部门对回避制度的监 督和管理不到位,导致制 度执行不严格。
04
完善任职回避制度的对策 建议
增强任职回避制度的意识教育
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回避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效果因地区和单位而异。
任职回避制度实践中的问题
01
02
03
制度规定不明确
有些法律法规对回避制度 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实 际操作中存在争议和不确 定性。
执行不严格
有些单位或个人对回避制 度执行不严格,导致制度 形同虚设。
监督机制不完善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 得回避制度的执行效果难 以保障。
总结词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任职回避制度的认 识和理解。
VS
详细描述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 讲座、培训、案例分析等,向广大公职人 员和群众普及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相 关规定,提高对任职回避制度的认识和理 解。
明确任职回避制度的规范范围
总结词
完善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回避范围和对象。
任职回避制度通常适用于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业 高管等需要承担公共职责的人员,以及可能涉及敏感利益关 系的职位。
任职回避制度的历史沿革
任职回避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那 时就有回避籍贯的规定。
在现代,任职回避制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推广和 应用,例如美国的《公务员法》和欧洲的《公务员法典》 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工作心得体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三一文库()/心得体会范文/工作心得体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实行党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XXX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抓好市直部门、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
现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结合XXX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观点。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人从小圈子选人的不良现象,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有利于把那些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的干部选拔上来,有利于提高本部门、单位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近三年来,XXX市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先后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避免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的重要举措。
一项决策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的立场,取决于决策的利益取向。
长期以来,有的党政干部的亲属在本人直接领导的机关工作,从而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受各种复杂关系困扰和不利因素的羁绊,处理问题丢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担任领导,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班子内部关系不够协调,影响了工作和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可以有效避免领导干部为了局部或个别亲属利益而决策失误,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都出于公心,站在全局的高度,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有利于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公检法等部门是一个地区比较重要的部门,实行任职回避,将这些部门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克服和改善党政干部在工作中因地域、亲属关系等一些因素造成的消极影响,有利于保证党政干部的为政清廉,为干部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最新-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研究 精品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研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研究**县委组织部干部交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干部交流工作,是保证实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良性运行的必要途径。
当前,如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干部交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已成为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的一个研究课题。
一、过去一段的基本做法和成效2000年以来,我县共交流领导干部324人次,其中乡镇之间交流167人,县直机关之间交流67人,从乡镇流向县直机关31人,从县直机关流向乡镇59人。
在过去几年的干部交流过程中,我们的主要作法是:1、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回避原则。
在同一单位(管辖区内)里,做到避自籍、避亲属、避朋友。
在原籍任主职的干部交流异地任职;在同一单位有近亲、姻亲关系的交流任职;在同一单位(或管辖区内)有老同学、老朋友、老战友关系的交流任职。
二是坚持人尽其才原则,坚持用人所长,扬长避短,促进干部成长。
三是坚持合理流向原则,注重由上层向下层交流,从发展较快向发展较慢的单位交流,使之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四是坚持公道正派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工作需要出发,以德才标准和专业特长交流任职,使干部交流呈现健康、良性的趋向。
2、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以年轻干部为重点的培养性交流。
就是以培养锻炼为主要目的对年轻干部进行交流。
近几年来,我们对一些自身素质较好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和一些工作经历单一的年轻干部有计划地进行分期分批交流,以丰富其工作经验,多岗位锻炼成长。
由于注重对年轻干部交流的培养,我县有大批富有潜力的年轻干部走上了科局级领导岗位。
现在全县35岁以下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有9人。
撤区并乡时期,虹桥镇一位年轻的农技干部交流到大坪乡任副乡长,任职两年后,组织上考虑到该同志专业知识较突出,且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将他交流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效益日益滑坡的原官塘农场(副科级单位)任总支书记和场长。
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
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是一部重要的法规,对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学习这部法规的过程中,我深感其规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首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助于保障公平公正。
人事管理是事业单位的核心工作之一,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行和发展。
如果不加以规范和限制,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如任人唯亲、贪污腐败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防止人事管理中的不正当行为,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这部规定明确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回避的人员范围,如近亲属、举报人等。
这些规定的存在,可以避免人事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保障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其次,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组织的发展和效益。
如果人事管理不规范,就会影响单位的内部秩序和工作效率。
因为人事管理涉及到人员选拔、职务调整、薪酬分配等重要方面,如果不加以回避限制,可能会出现一些利益输送的问题,从而影响到单位的正常运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人事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再次,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助于维护事业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作为公共机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如果人事管理不规范,可能会导致社会舆论的质疑和批评,进而影响到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而通过制定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可以预防和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保护事业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这也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信誉和公众的认可度,有利于单位的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行。
最后,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助于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创新。
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而要推动改革和创新,必须从管理层面进行突破。
人事管理是事业单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一环,通过制定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利益输送和权力腐败的问题,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单位的改革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村干部任职回避工作的调研与思考(可编辑)
关于村干部任职回避工作的调研与思考果按照上述规定,“兄弟姐妹”就不应该在回避范的限制,村民之间有族群、姻亲等关系这一现象比围之内,“近姻亲关系”的都要求回避了,“兄弟姐较常见,在村干部培养、选拔或换届选举过程中,妹”反而不要求回避,这显然不合常理。
如果培养对象与在职干部、“两委”候选人之间有、一些基层党员群众认为,村干部亲上亲、眷亲属、亲戚之类的关系,党员群众有异议,要不要上眷现象,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在诸如处理回避怎么回避哪些职务之间必须实行回避站矛盾、班子议事、村干部培养选拔等村级民主决策在乡镇党委的角度,想作出明确的答复却难以查和管理环节,诱发一些矛盾和问题,引发猜疑和不到依据和“出处”,经常处于想处理,却又不知如何满,突出表现为“三个不利于”:妥善处理的“两难”境地。
导致一些基层群众产生一是不利于公道选人。
村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误解,认为乡镇在有意回避矛盾,甚至认为乡镇干是村级班子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靠人选人,而部和村干部有这样那样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在不是制度选人,很难走出任人唯亲、妒贤嫉能的有意“包庇”一些村干部。
“怪圈”。
实践中,由于没有什么人能选、什么人不二是工作指导难。
现在无论是村党组织换届适合选等硬性要求和相关程序的约束,可能导致还是村委会换届,政策性都比较强,党员、群众的有些村干部出于个人目的,在发展党员、充实班子参与度也都比较高,如何在具体操作中既体现尊时宁愿“栽培”与自己沾亲带故的,也不愿把真正重民意,符合政策,又有效防止村干部的“近亲化”有能力、有群众基础的优秀人才选上来。
倾向,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许多时候,乡镇只有二是不利于团结协作。
一个班子里,如果班子靠自己的理解来把握和处理。
大多数乡镇只有在成员之间有这样那样的亲缘关系,尤其是关系还认为明显欠妥时,如兄弟俩同时出现在村“两委”比较近,难免会让其他村干部对他们多一些“戒班子里,才会采取一些“否决”的方法,但在大多数备”,即使他们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观点是一致情况下,只要群众一时没有什么意见和反映,也就的,在内部产生分歧和异议时没有掺杂感情因素,听之任之。
在人事调整方面,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方面的情况,请仔细谈谈看法
在人事调整方面,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方面的
情况,请仔细谈谈看法
1. 你知道吗,在人事调整方面,任职回避制度就像是一道防火墙!比如说,要是有亲属在同一个部门,那多容易出现利益纠葛啊。
这制度不执行好能行吗?咱得保证公平公正呀!
2. 想想看,要是在人事调整时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那不就乱套了嘛!就好比比赛没了规则,那还怎么玩?像有的地方因为没严格执行回避,结果出了一堆问题,这可不行啊!
3. 哎呀,任职回避制度在人事调整中那可太重要啦!举个例子,要是领导的亲属在关键岗位,能保证没有特殊照顾吗?这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丝毫马虎!
4. 你们说,人事调整要是没有任职回避制度会怎样?那不就跟没了方向的船一样嘛!比如有些单位因为这方面没做好,导致各种矛盾,这可太糟糕啦!
5. 难道你们不觉得,任职回避制度在人事调整里是个定海神针吗?像有个例子,就是因为没执行好回避,结果工作都没法正常开展了,多可怕呀!
6. 哼,在人事调整时不重视任职回避制度能行?那不是自找麻烦嘛!比如曾经发生过的,因为回避没做好,影响了整个团队的氛围,这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7. 哇塞,想想如果人事调整中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力,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就像有个例子中,因为没回避,引发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这可太坑啦!
8. 嘿,任职回避制度在人事调整方面可不能当摆设啊!举个身边的例子,有的部门就是因为没落实好,结果大家都议论纷纷,这多不好啊!
9. 呀,人事调整中的任职回避制度真的不能马虎呀!看看那些反面例子,因为没执行到位,造成了多少麻烦和损失,咱们可得吸取教训!
10. 总之,在人事调整方面,任职回避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这是保证公平公正、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绝不能含糊!。
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发言材料
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部门的××干部。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对干部任职回避的一些思考和交流。
干部任职回避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党员干部的公正、廉洁形象,防范腐败、保持组织纪律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个人理解中,干部任职回避是一种自律,是一种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底线意识和责任担当。
首先,干部任职回避要求我们以真实为本。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以真实的态度面对自己的工作和职责。
面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岗位,我们要真实地了解自己的实际能力和特长优势,在明确适宜与不适宜的范围内全面考虑自身条件,遵守组织的任命和分配。
其次,干部任职回避要求我们以公正为基准。
在任职回避中,我们必须要求自己具有公正的眼光和判断力,严格遵守组织原则的要求。
面对可能导致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行为的职务安排,我们应当果断、坚决地回避,保持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的正常进行。
再次,干部任职回避要求我们以责任为准绳。
我们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有高尚的品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在面对任命岗位时,我们应当审视自己是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要避免本人、家人及亲属利益牵扯进来,只有在能够真正担负起责任的前提下,才能够接受组织的委派与任命。
最后,干部任职回避要求我们坚守底线、守正出奇。
我们既要在想事情、做事情上符合规矩和要求,更要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
我们要坚决杜绝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为个人攀附人脉等不当行为发生,以崇尚正义、品德高尚的作风为服务对象,为巩固党、巩固组织、巩固党员干部队伍的团结奉献自己的力量。
各位同事,干部任职回避是我们作为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使命。
我们应当时刻铭记任重道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做到“不贪、不占、不利”,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廉洁自律的态度。
5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
5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了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我认为该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起到积极作用,也有着必然的“正面”环境与“反面”案例的迫切现实需要。
“正面”环境促使规定出台。
正所谓“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个“大环境”下,各地进一步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按章办事,选人用人工作成效显著,怎么选出好干部,用上真人才,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
特别是在事业单位改革这个小“背景”下,着重加强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对破除特权思想,“老好人”思想、“潜规则”思想,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遏制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能够助推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人才发展,让人值得期待。
“反面”案例需要规定出台。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工作的标准和导向,又是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
近年来,个别地方“近亲繁殖”“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绕道进人”等涉及领导干部违规提拔任用子女亲属的问题频发,这就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以权谋私行为,这些群众深恶痛绝,反应强烈的“反面”案例,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因此,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程序、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需要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来管理这些问题,符合现实需要。
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是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要全面铺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
要精心组织,通过网络学习、以会代训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要准确把握政策,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力求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理解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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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XXX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抓好市直部门、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
现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结合XXX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观点。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人从小圈子选人的不良现象,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有利于把那些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的干部选拔上来,有利于提高本部门、单位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近三年来,XXX市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先后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避免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的重要举措。
一项决策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的立场,取决于决策的利益取向。
长期以来,有的党政干部的亲属在本人直接领导的机关工作,从而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受各种复杂关系困扰和不利因素的羁绊,处理问题丢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担任领导,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
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班子内部关系不够协调,影响了工作和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可以有效避免领导干部为了局部或个别亲属利益而决策失误,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都出于公心,站在全局的高度,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有利于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公检法等部门是一个地区比较重要的部门,实行任职回避,将这些部门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克服和改善党政干部在工作中因地域、亲属关系等一些因素造成的消极影响,有利于保证党政干部的为政清廉,为干部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需把握的几个原则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原则。
要通过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对真抓实干、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交流提升;对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要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
坚持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的原则。
要准确把握需回避干部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积
极稳妥、适度地对干部进行调整交流,配强配顺各级领导班子,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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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建立健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通过交流,实现干部的任职回避,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质,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建设,提供任职回避的制度保证。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
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总结探索干部任职回避的成功经验。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任职回避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要研究出台一批保证、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相关制度,如《任职回避保证制度》、《任职回避监督制度》、《任职回避考核制度》等。
二是要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包括将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本人及任命机关的考核范畴,形成任职回避的意见。
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亲属档案,对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及近姻亲关系亲属全部进行登记,为监督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提供依据。
(二)加大监督力度,构建任职回避监督体系。
健全完善任职回避监督体系是规范干部任职回避的重要手段。
一是构建完善
党内监督制度体系,要扩大干部监督中的民主,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坚决克服班子副职对班子正职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是构建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要疏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制度,坚持在完善群众监督体系、人民团体监督体系、行政监督体系、舆论监督体系等四个方面寻找突破。
XX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监督投诉想等方式,方便群众监督。
(三)加强干部交流,保证有序流动。
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大领导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和一些敏感、热点专业职务的重点回避,把干部交流与班子换届、班子调整和实行干部任期制度结合起来,与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结合起来。
在交流中,注意做好干部岗位轮换工作,使干部在多个岗位上经受全面锻炼。
同时,加强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干部自觉服从党的需要和组织上的工作安排,强化服从组织的意识,做到那里要求就到那里去,到那里要努力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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