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岛渔民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和意见
论促进我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框架
Ke o d :cat ein ;f h r a yw r s os rgo s i e n;t nfr n o ;p l y f m l a s m r s r gjb oi a e a ei c l
随着 《 日渔 业 协 定 》 《 中 、 中韩 渔 业协 定 》 《 和 中越 北
业 渔 场 的 收缩 这 “ 重 约 束 ” 我 国海 洋 渔业 的 不利 影 三 对
响 ,我 国各 级 渔 业 行 政 管理 部 门及 时 制定 和 实施 沿海 渔 民转 产转 业 政 策 。这 项 政 策实 施 近一 年来 , 海 各地 沿 涌 现 出很 多 促 进 渔 民转 产 转 业 的 具体 措 施 ,也 取 得 了 不 同程 度 的积 极 效 果 。 当反 思 这 项 政 策 的制 订 和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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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OF DVA I Ⅱ G O RANS E F S A C T T F R I HERM EN' OB I C0A TA . S J N S I R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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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s cd my o i ey S in e,B in 0 3 ,C ia C iee A a e fFs r c c s e ig 1 0 9 hn ) h e j
部 湾 渔业 协 定》 的相 继 生效 ,中 国海 洋 渔业 刚踏 入 2 l 世 纪 的 大 门时 又 面 临 着我 国东 、黄 海 和北 部 湾渔 业 管 理 制 度 的根 本 性 变 化 ,我 国大 批 渔船 撤 出原 传 统 作 业
渔场 。为 了应对 近 海水 域 污染 严 重 、 渔业 资 源衰 退 和作
Abs r t: Und r t ac e Die to o t a a y e fa o de n c n mi p lc , i d i g nd l s i r c in f he n l s s r me f mo r e o o c o iy n ucn a ca s—
渔民转产转业探讨
渔民转产转业探讨渔民转产转业探讨xx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衰退、近海污染的加剧以及中日、中韩等暂定措施水域的实施等,“船多鱼少海窄”的矛盾日益突出,渔业逐渐成为弱势产业。
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推进渔民转产转业,迫在眉睫。
1.认识三个关系。
一是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渔民转产转业既是一个发展问题,也是一个稳定问题。
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不能瞎转、乱转。
二是转产与升级的关系。
按我们的理解,渔民转产转业,其目的归根到底就是增强渔民收入,其内涵不仅仅是指涉渔劳力转移到二产和三产上来,还应该包括传统渔业产业的提升。
三是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在鼓励渔民改进作业方式、增强捕捞能力的同时,更要高度重视海洋资源的保护,对海洋资源的保护,就是对渔民的最大保护。
2.坚持三个原则。
渔民的转产转业应是自愿的,只能引导,而不能搞强迫。
一要坚持信息引导。
要经常性向渔民提供涉渔、涉船等相近产业的信息,引导渔民在相对熟悉的行业里重新就业、创业,这样可减少渔民的转产转业成本。
二要坚持政策引导。
要用足用好上级的有关政策,如渔业养殖上规模补助、海上休闲产业补助、渔家乐补助政策等,通过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渔民转产转业。
三要坚持项目引导。
项目的带动效应非常明显,看到有钱可赚、有利可图,渔民自然而然地进行转产转业。
3.进军三大领域。
一是海水养殖业。
“以养为主,捕养结合”,既可弥补由于海洋资源枯竭引起的海产品产量减少,而且为沿海渔民改变以捕鱼为主的单一经济模式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二是远洋渔业。
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远洋渔业,开发利用公海渔业资源,以减轻近海捕捞压力。
三是海上运输业。
渔民转产海上运输,使渔民不用放弃老本行,能更好的发挥技术特长和优势。
4.做强三项产业。
一是做强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是新兴朝阳产业,潜力很大。
要加强规划,利用渔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及渔家乐、海洋文化主题公园的建设和开发等,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拉长渔业产业链,为渔民增收开辟新途径。
二是做强渔区物流业。
渔民就地转产转业问题与思考
苏及浙江 的一些渔村调查 中发现 , 一些经营好的渔 民, 为扩大生产和保 障 自己的生命财产 , 一般
般 都 由渔村 或水产批 发部 门直接分成 小包装销售给 居 民, 只要 价格合理 , 少 中间多余 的流通 减
环节 , 薄利 多销, 这样渔村或个人渔 民的经营者 可以获得从原水产 品到规格包 装中的增值部分 ,
随着保鲜技 术的提 高和城市居 民经济收入 的增加及 家务意识的改变 , 水产 品小包装 的销售形式
・7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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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学报 2 0 年第5 06 期 我 国的就 业形势无论 是城市还是 农村都相 当严 峻 , 特别是 农村地 区, 期 以来过 剩劳动力 长
的问题 一直 困扰着各级农村地方政府 , 为社会 经济发展 中的最大 问题 , 成 在相 当一段时期里 , 很 多农业 种植劳动力流 向渔业生产 , 加剧 了渔业 生产 经营的无序竞争 。现在渔业 经济面临渔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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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 济与交全
渔 民就地 转产转 业 问题与 思考
韩 兴勇
【 内容提要 】 对我 国沿海捕捞 渔民 的转产 工作 中存 在 的一些 问题 , 如就地 转产 , 水产 品养 殖 、 闲渔 业等 问题提 出一 些看 法, 为在短 期 内要 解 决这些 问题 必须从 国家的指导思 想和财 体 认 力条 件 , 结合 渔 民 自身现有 的条件 和 能力 实际 出发 , 并 开展 相 关产业 的转移和延 伸 。在 具体 实 施过程 中应 充分发挥 渔村 集体和 专业合 作组 织的作 用 。从 目前的市场条件 上看 , 应该 即考 虑 目 前 又着眼于将 来的渔业可持续发展 。对 此 阐述 了一些具体解 决这些 问题 的对 策探 讨。
渔民转产转业政策论文
我国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分析摘要:随着我国沿海捕捞强度的不断加大,海洋污染的不断加重,特别是随着中日、中韩及中越北部湾协定的实施,使得我国渔民面临重重困境,因此解决好渔民的转产转业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实施背景以及渔民转产转业面临的困境,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通过实地考察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而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关键词:转产转业渔民政策建议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在陆地资源被大规模开发利用的今天,资源、环境、人口之间矛盾逐步激化,而海洋以其丰富的资源和开发潜力向我们展示了广阔的前景,成为我们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地。
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的近海捕捞强度不断增加,海洋资源不断衰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沿海人民的生活和稳定,尤其是中日、中韩和中越北部湾协定的相继实施,使本来就十分严峻的局面雪上加霜。
为此,我国政府从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角度出发,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的渔业管理经验与政策,我国渔业行政管理部门于2001年开始实行沿海捕捞渔民的转产转业政策,至今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自1990年以来,水产品总产量已连续10多年居世界首位,是名副其实的世界渔业大国,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造船和捕鱼技术的不断成熟,捕捞强度的加大使得海洋资源枯竭。
现在一艘普通的钢质渔轮的生产水平相当于三艘中小型帆船,而劳动力的使用数量却比帆船节约了30%。
进入20世纪以后,工业化不断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如火如荼,大量沿海滩涂被占用,港口建设,海上漏油事件的频发,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大量排放对鱼类的生活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鱼类的繁殖能力下降,加剧了渔业资源的衰退。
特别是随着《中日渔业协定》、《中韩渔业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的签署和相继生效,我国传统的渔场面积被压缩,大批渔船被迫撤出,据统计,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生效,我国东部各省(市)约有2.5万艘渔船从日韩的对马、济州、大小黑山岛等传统作业渔场撤出,据浙江省统计,仅中韩渔业协定就有超过一万余艘渔船转产,约3万捕捞劳动力下岗待业,波及近10万渔民的生活问题。
“弃船”渔民转产转业 政府出台扶持政策
“弃船”渔民转产转业政府出台扶持政策2014-12-5 08:14| 发布者: syusuke| 查看: 3188| 评论: 0|来自: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分享到:新浪微博微信邮件QQ好友腾讯微博QQ空间搜狐微博复制网址更多摘要: 对愿意到外海捕捞渔船上就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可到奉化市渔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登记,经统一培训取得相应船员证书以后,由中心统一向奉化市外海捕捞渔船推荐就业。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什么是涉渔“三无”船舶?具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1、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无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2、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3、各地“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购臵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渔“三无”船舶。
哪些人能享受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政府,接受涉渔“三无”船舶统一处臵(拆解或用于人工鱼礁)的船主。
为扶持转产转业,各地出台了相应政策:“台州椒江”(一)分段补助,越早越好椒江区政府对涉渔“三无”船舶拆解造成的渔民转产转业困难和家庭困难进行统一评估。
对11月30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涉渔“三无”船主,给予转产评估额50%的扶助;11月15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还给予10%转产评估额的奖励。
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给予转产评估额25%的扶助。
超过期限的,不给予任何补助。
(二)养老保险全覆盖传统渔民养老保险分期分批解决,实现了传统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全覆盖。
传统渔民根据自身家庭财力情况,分别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中传统渔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区财政给予分档补助。
(三)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臵大陈镇探索了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臵全岛所有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渔民转产转业的一整套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大陈镇平稳、快速、有序推进“三无”船只取缔工作进程。
渔民转产休闲渔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以浙江省为例
2009年第3期No.3.2009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 nal of Hu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ological College 2009年09月Sep.2009渔民转产休闲渔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以浙江省为例*杨奇美,黄 刚(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学院,浙江 舟山 316021)摘要:通过对浙江省渔民转产休闲渔业现状的分析,指出渔民在转产过程中存在着自身文化程度低、年龄大、资金不足、知识技能缺乏等问题,同时行业还存在缺乏规划、管理混乱、产业规模小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有:一是注重对渔民的培训与引导;二是应制定行业规划并加强监督;三是做好休闲渔业项目开发与策划。
通过研究以期对今后失海渔民转产转业及休闲渔业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渔民转产;休闲渔业;浙江省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388(2009)03-0039-04 Problems and Thoughts on Fishermen's TransferringJobs to Leisure Fishing Industry———A Case Study o f Zhejiang ProvinceYA NG Qi-mei,HU ANG Gang(Facu lty of Tourism,Zhej iang Intern ational M aritime C ollege,Zhou shan316021,China)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 t statu s of fishermen's transferring job s to leisu re fishing indu stry,this paper presen t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ran sferring cou rse,an d pu ts forw ard corresponding meas ures for fu tu re fishermen's transferring job s to leisu re fishing industry,in th e hope of benefiting fishermen deprived of their fishing z one and the healthy developm en t of leisure fishing industry.Key words:fis herm en tran sferring jobs;leisu re fis hing industry;Zh ejiang休闲渔业是指利用海洋或淡水渔业资源以及渔村资源,提供垂钓、休闲娱乐和观光旅游服务的商业经营行为。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一、渔民减船转产有什么政策,如何办理手续?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粤海渔〔2016〕88号文、《汕头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汕海渔〔2016〕86号文有关规定。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至2019年,优先淘汰报废老旧渔船、木质渔船、中小型渔船以及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
(一)自愿申请减船人须为渔船所有人,并签订渔船退出捕捞业协议;(二)申请淘汰渔船须真实存在、证件齐全、船证相符(经省“船证不符”整治渔船,证书视为相符);(三)渔船拆解或改作人工鱼礁后,由渔业主管部门为渔民或企业开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并注销船舶证书证件,功率指标由国家收回。
(四)各区县根据《广东省2015-2019年渔民减船转产项目渔船报废拆解工作规程》实施;(五)南沙骨干渔船和享受过渔船更新改造补助的渔船均不纳入减船转产赎买范围。
减船补助标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5000元/千瓦的标准对减船转产的渔业企业或渔民给予补助。
同时,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先减多补,后减少补”的原则,在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给予配套。
其中,2015.2016年配套补助3000元/千瓦,2017年配套补助2000元/千瓦,2018.2019年配套补助1000元/千瓦。
办理手续:1.渔船所有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减船转产渔船报废拆解申请。
2.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
3.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渔民减船转产任务指标。
5.确认并公示。
6.渔船按照渔船报废拆解工作规程拆解渔船。
7.渔船所有人办理领取补助资金手续。
二、更新建造渔船有什么扶持政策?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粤海渔〔2016〕88号文、《汕头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汕海渔〔2016〕86号文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符合国家和省捕捞渔船“双控”政策,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的渔船(开工建造日期以《开工令》记载时间为准)至2019年可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
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实证分析与政策研究
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实证分析与政策研究随着现代化的到来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越来越重视,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沿海渔民转产转业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探讨其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一、实证分析1. 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现状目前,我国沿海地区渔民转产转业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据统计,中国渔民转产转业率已达到80%以上。
转产转业的主要集中在海岛旅游、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等方面。
同时,在城市周边地区,部分渔民也选择了转型成为建筑工人、送水工人等,以维持家庭经济收入。
2. 影响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因素(1)沿海资源逐渐枯竭沿海渔民捕鱼资源变少,增加了渔民转产转业的压力。
传统的渔业已经不再能够维持渔民的生计,沿海资源的严重枯竭也使得渔民不得不转型。
(2)就业机会有限在沿海地区,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而相应地,沿海地区的就业机会却明显不足。
因此,许多渔民转产转业所寻求的岗位也已经饱和,他们需要面临一个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
(3)文化素质低中国沿海地区的渔民多为低教育、低文化、低技能的人群,这使得他们在转型过程中更为困难。
不少渔民对新型职业的适应度较低,在新的就业环境中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政策建议1. 持续注重沿海地区的经济建设针对沿海地区渔业资源枯竭的问题,国家应该加强沿海地区经济的投入,发展更多的第一产业,增加就业和经济收入。
同时,应加强资本的介入,依托于公司化、技术化经营等手段,使得渔业转型成为现代化产业。
2. 提高沿海地区的文化素质提高沿海地区的文化素质可以加强渔民的综合素质和吸引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新的就业环境。
例如,国家可以开放更多中小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提高沿海地区居民的综合素质。
3. 给予沿海地区渔民更多的政策支持针对受影响的沿海地区渔民,政府部门可制定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
例如,可以建立专门的转型摇篮,为沿海渔民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服务。
同时,政府可以开展扶持创业等政策,帮助更多的渔民实现职业转型。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为切实帮助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实现转产转业,促进环东海域村(居)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我区实际和环东海域退养渔民的特点,本着“依法依规,立足实际,兼顾平衡,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制定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促转产转岗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实际需求,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等多种培训形式,尽量把培训班办到镇、村(社区),并把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使退养渔民能通过培训取得一本就业通行证。
(一)参加培训鉴定的补助标准:由企业组织培训并吸纳退养渔民就业的,按每人给予300元的培训补助;由培训机构培训的,按初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600元,中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800元,高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1200元的补助标准给以补助;高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二)鼓励退养渔民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市场急需(紧缺)工种的培训。
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半年内实现就业的可按照实际培训工种的费用予以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600元。
(三)对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鼓励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6个月以上),并掌握一门技能的,给予50%学费补助。
二、采取措施多渠道促进就业(一)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采取就近就业的安置办法,安排4个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名额,凡人口超过1000人的,每超过500人增加1个名额,安置本村(社区)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资金由市、区、镇三级负担(具体管理和支付办法由人劳、财政、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发保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吸纳“4045”大龄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渔民转产转业情况汇报
渔民转产转业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渔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部分渔民面临转产转业的现实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渔
民转产转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报。
首先,我们对目前渔民的职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调查。
调查
结果显示,部分渔民由于渔业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等原因,渔
业收入逐渐减少,生活压力逐渐增大。
因此,他们急需转变职业,
寻找新的生计途径。
其次,我们对渔民的转产转业意愿进行了调查。
结果显示,大部分
渔民表示愿意接受转产转业的培训和政府的扶持政策,积极寻找新
的就业机会。
他们希望能够通过技能培训和资金支持,转变职业,
实现自身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
首先,我们建议政府
加大对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提供技能培训、创业资
金支持等,帮助渔民顺利转变职业。
其次,我们建议加强对渔民的
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市场需求,找准新的就业方向。
同时,我们还建议加强对渔民的心理疏导和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度
过转产转业的困难期。
在实施这些措施的过程中,我们将密切关注渔民的转产转业情况,
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渔民能够顺利转变职业,
实现就业和生活稳定。
总的来说,渔民转产转业是当前渔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
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渔民顺利转变职业,实现就业和生活稳定。
我们相信,在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渔民的转产转业问题将得到有
效解决,渔业发展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海洋捕捞渔民政策认知对转产转业意愿的影响
针对不同年龄、教育程 度和家庭收入的渔民群 体,制定个性化的转产
转业方案。
建立健全渔民转产转业 培训体系,提高渔民的 就业技能和竞争力。
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仅针对海洋捕捞渔民进行 了调查分析,未来可拓展至其他
类型的渔民群体。
在研究方法上,可以尝试引入更 多的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以更 全面地了解渔民政策认知和转产
海洋捕捞渔民政策认知对转产 转业意愿的间接影响
政策认知对转产转业意愿的间接影响机制
政策认知程度越高,渔民对转产转业 的认同度越高,从而更倾向于转产转 业。
政策认知程度越高,渔民对政府支持 转产转业的政策了解越多,从而更倾 向于接受和参与转产转业。
政策认知程度越高,渔民对当前海洋 环境及渔业资源的了解越深入,意识 到过度捕捞和环境破坏对渔业的影响 ,从而更倾向于转产转业。
政策认知程度越高,渔民对转产转业的意愿越强 烈。
政策认知程度越低,渔民对转产转业的意愿越弱 。
政策认知通过影响渔民对转产转业的认识和态度 ,进而影响其转产转业意愿。
政策认知对转产转业意愿的直接效应评估
01
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评估不同政策认知程 度下渔民的转产转业意愿。
02
通过统计分析方法,分析政策认知与转产转业意愿 之间的相关性。
01
随着政策认知程度的提高,渔民的转产转业意愿逐渐增强 。
02
在一定政策认知程度下,渔民的转产转业意愿达到最高点 ,之后随着政策认知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意愿程度趋于稳
定或略有下降。
03
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教育程度的渔民的政策认 知程度和转产转业意愿的变化趋势,了解不同群体的特点
捞渔民政策认知对转 产转业意愿的影响
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
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逐渐枯竭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传统的渔业生产模式已经难以为继。
许多渔民面临着生计困难和就业问题。
因此,转产转业成为了当前渔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转产转业的必要性。
1. 资源枯竭,传统的捕捞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渔业资源逐渐枯竭。
2. 环境保护,过度捕捞和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需要转变生产方式来保护海洋环境。
3. 就业问题,传统渔业的发展空间有限,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转产转业是解决渔民就业问题的关键。
三、转产转业的方案。
1. 发展海产品加工业,利用当地丰富的海产品资源,发展加工业,生产海产品干货、罐头等加工品,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附加值。
2. 发展海洋旅游业,利用当地优美的海岸线和丰富的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旅游项目,吸引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 发展海洋养殖业,利用海水资源,开展海产品养殖,如海藻、贝类、鱼类等,拓宽收入来源。
4. 发展海洋科研业,组织渔民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和科研工作,培养海洋保护意识,提高渔民整体素质。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评估,对当地渔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其技能、资源和需求,为转产转业提供依据。
2. 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为转产转业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和技术指导,鼓励渔民积极参与。
3. 技能培训,组织相关培训,提升渔民的技能水平,使其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市场需求。
4.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转产转业的好处和成功案例,激发渔民的积极性和创业热情。
5. 资源整合,整合当地的资源,开展合作社、合作经济,共同发展,实现规模效应。
五、预期效果。
1. 增加就业机会,转产转业将为当地渔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就业压力。
2. 保护海洋环境,转产转业将减少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有利于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3. 带动经济发展,新兴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4. 提高渔民收入,转产转业将拓宽渔民的收入来源,提高其生活水平。
关于沿海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的政策建议
关于沿海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的政策建议
杨坚;李彦亮;陈家勇;杨子江
【期刊名称】《中国渔业经济》
【年(卷),期】2002(000)001
【摘要】@@ [编者按]由杨坚同志主持完成的<关于沿海渔民转产转业情况的调查报告>是根据农业部党组的部署,沿海渔民转产转业情况调查组(江浙调查小组)赴江苏、浙江两省,对执行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生效后沿海渔民转产转业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的调研报告.本文为该调查报告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在2001年第6期刊登).同时,欢迎广大读者结合我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这个主题发表真知灼见,共同为进一步推动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献计献策.
【总页数】2页(P20,27)
【作者】杨坚;李彦亮;陈家勇;杨子江
【作者单位】农业部渔业局,北京,100026;农业部渔业局,北京,100026;农业部渔业局,北京,100026;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
【相关文献】
1.关于沿海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的探究 [J], 张宪忠
2.湛江沿海渔民转产转业问题及对策 [J], 翟周;张岳恒;陈万灵
3.海洋开发中沿海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研究 [J], 同春芬
4.积极支持转产转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J],
5.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推动渔民转产转业国家计委农业司副司长胡恒洋在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会上的讲话(摘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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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传统渔区振兴的现实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椒江大陈、温岭石塘、玉环坎门为例
(二)渔民转产转业的乏力性问题现行政策对于渔民减船转产补贴力度偏小,且补助标准逐年下降,影响渔民转产转业积极性。
同时,文化程度、就业技能与年龄等因素制约了渔民向海水养殖、滨海旅游等领域就近转产转业。
以石塘、坎门、大陈三地为例,目前三地共有捕捞渔民1.82万人,平均年龄49.8岁,50岁以上占54.9%,学历普遍为初中及以下,占比高达97.2%,多数渔民除海洋捕捞外基本未从事过其他行业。
(三)渔业政策供给的结构性问题现行惠渔政策局限于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等领域,对于渔业转型支持不足。
东海渔区渔业补贴种类约18种,仅占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渔业补贴种类的69.2%,其中,渔业捕捞、船舶制造等可诉性补贴(又称黄灯补贴,指那些不是一律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质疑的补贴,要根据其客观效果才能判定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占比过大,渔业技术推广、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科研教育等的投入比重非常小。
涉渔金融创新滞后,涉渔信贷结构不合理且总量较小,海域使用权抵(质)押等新兴模式占比有限,涉渔信贷主要集中于规模较大的水产加工企业。
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亦相当低。
据统计,2019年台州水产养殖总面积31336公顷,水产养殖政策性互助保险总承保面积的比例均不足5%。
(四)渔船海上作业的安全性问题由于作业环境、监管盲区、人员结构等,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比如,异地挂靠渔船的监管难题,由于异地挂靠渔船实际作业区域与登记区域、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分离,导致“两不管”现象突出。
还有小型渔船监管薄弱的问题,台州市仅12米以上渔船升级北斗定位系统,对12米以下的小型渔船定位终端无强制要求。
传统渔区人口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本地渔业人口锐减,内陆地区“渔工”增多,而内陆“渔工”往往缺乏航行经验、救生技能,安全隐患较大。
四、东海传统渔区振兴的对策建议(一)修复东海资源新样貌立足绿色兴渔,统筹推进东海渔场修复、现代渔业发展与传统渔区振兴,一是加强渔业资源修复,深化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加强岱衢族大黄鱼、三疣梭子蟹、曼氏无针乌贼等优势种群增殖放流,全面保护东海渔场“三场一通道”。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25•【文号】农办财[2012]78号•【施行日期】2012.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8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渔业、水利)厅(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财务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和修复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现将《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珍稀濒危物种放流规格(略)2.2012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计划汇总表(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一、项目内容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主要包括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沿海渔民减船转产三项内容。
二、项目申报范围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可申报增殖放流资金;沿海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可同时申报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资金和减船转产资金。
三、项目申报要求(一)增殖放流申报要求1.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农渔发[2010]44号)、《全国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规划(2011--2015年)》(农办渔[2011]70号)的布局及任务安排,以海域、江河、湖泊、水库等重要增殖放流水域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及珍稀濒危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等公共水域为单元进行规划并确定放流任务,以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项目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的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3.09.18•【文号】财办农[2003]116号•【施行日期】2003.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农业部财务司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办农[2003]116号)沿海有关省(区、市)财政厅(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妥善解决中日、中韩及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生效后我国渔业面临的问题,中央财政设立了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办法,特制定《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以前年度捕捞渔民减船补助也按新的补助标准执行。
附件: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二○○三年九月十八日附件: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妥善解决中日、中韩及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生效后我国渔业面临的问题,中央财政设立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渔业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转产转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因协定影响而退出捕捞的海洋渔船的报废补助。
2、吸纳和帮助转产渔民就业、带动渔区经济发展、改善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的项目补助。
第四条报废渔船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渔船所有人;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项目业主单位。
第五条申请报废补助的海洋捕捞渔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三证齐全、有效,主机功率10千瓦以上的捕捞渔船,重点是拖网、帆张网或其他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的捕捞渔船。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手册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手册一、引言。
退捕渔民是指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捕捞业的渔民。
随着渔业资源的枯竭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渔民选择退出捕捞行业。
为了帮助这部分渔民顺利转岗就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
本手册旨在为相关部门和组织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帮助退捕渔民顺利实现就业转岗。
二、政策法规解读。
1.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退捕渔民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培训补助。
此外,还可以向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帮扶机制,确保退捕渔民能够顺利转岗就业。
2. 就业保障法规。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退捕渔民在就业过程中应当受到平等对待,享受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福利。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为退捕渔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薪酬待遇。
三、就业帮扶措施。
1. 就业岗位信息发布。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包括农村务工、城市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的就业机会。
同时,针对退捕渔民的特殊情况,还可以开展专门的招聘会和就业洽谈活动,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
2. 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缺乏就业技能的退捕渔民,可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包括电工、焊工、美容美发、厨师等多个方向的培训项目。
通过培训提升退捕渔民的就业竞争力,增加其就业机会。
3. 创业扶持政策。
针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可以给予一定的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等措施。
鼓励退捕渔民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同时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帮扶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退捕渔民的就业帮扶工作取得实际效果,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帮扶效果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确保退捕渔民的就业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五、案例分析。
以下以某地区的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某地区的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岗位信息发布,通过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和开展就业招聘会,为退捕渔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选择,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9•【字号】•【施行日期】2009.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议案》,省政府自2004年起,用十年时间,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决议要求,为全面总结议案第一阶段(2004-2008年)实施情况,优化调整议案第二阶段(2009-2013年)办理方案,省政府组织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审计厅、海洋渔业局等单位,邀请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参加,分赴湛江、茂名、阳江等市、县(市、区)和渔村,对议案第一阶段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制定了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
现报告如下:一、议案第一阶段实施情况自2004年实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大力支持监督下,沿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议案办理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议案各项措施,推动议案顺利实施。
议案实施5年来,全省共安排用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资金5.875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议案补助资金5亿元,淘汰拆解渔船4826艘、26.68万千瓦,超额完成议案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安排扶持渔业产业发展项目283个,已实施(含在建)渔业产业发展项目258个,带动(含间接带动)渔民就业27442人;培训渔民18889人,安排渔民子女职业教育1000人;建设(含在建)渔民安居房1928户,其他渔民安居工程正按有关程序有序推进。
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的顺利实施,达到了促进发展、带动就业、维护稳定的目的,深受沿海渔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决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决议正文:----------------------------------------------------------------------------------------------------------------------------------------------------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决议(2010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省人民政府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
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决议。
经过5年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达到了促进发展、带动就业、维护稳定的目的。
议案办理方案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议案第一阶段实施情况,提出的议案第二阶段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可行的。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实施渔民转产转业议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方合力,着力解决渔民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资金投入,省财政的扶持资金在现有基础上每年适当增加。
要合理使用议案资金,按照“政府引导、渔民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有序推进减船转产;重点实施安居工程,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建设用地、项目审批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切实解决“连家船”、特困渔民的住房问题;加大扶持渔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提高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扶持现代渔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强渔民及其子女技能培训;加强议案资金和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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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大陈岛渔民转产转业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大陈岛渔民大多为1955年大陈解放后的移民及其后代,由于海岛的特殊情况,他们没有耕种的土地,大多靠捕鱼为生,渔船是他们的主要生产工具和家庭财产。
为了有效落实“一打三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措施,加快推进大陈渔民转产转业,切实解决大陈渔民生计问题,保障大陈渔区社会稳定,根据《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4‟1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大陈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椒区委发…2010‟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椒江大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大陈镇目前在册户籍的船主及其拥有的涉渔“三无”船舶。
第三条对大陈涉渔“三无”船舶船主(以下简称“三无船主”),区政府给予三年的每年1.5万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第四条对在区政府通告限期内主动登记上交集中处置的大陈涉渔“三无”船舶,根据其船舶参数情况评估光船价值,视情给予光船价值60%的转产转业奖励(对原先承诺放弃海洋捕捞业的船主扣减10%)。
区政府委托大陈镇及其六个村共同出资组建的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公司——台州市椒江大陈岛惠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公司”)负责实施。
第五条惠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封闭运作、自求平衡、
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利用财政奖励补助资金,并借用移民专项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和政府拆借资金,按照大陈涉渔“三无”船舶光船评估价格的80%统一收购(对原先承诺放弃海洋捕捞业的船主扣减10%),再通过重新改造、“船证不符”渔船处理和人工渔礁建设等途径对收购船舶进行统一处置。
惠民公司对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和财务收支相抵后,资金缺口部分少于转产转业奖励总额的,区财政则按实结算。
第六条惠民公司统一将收购的可重复利用船舶改造成休闲渔船(海钓船、渔家乐)、渔业岛礁资源管理船、渔业养殖船,用于安置三无船主转产转业。
第七条惠民公司改造的休闲渔船等船舶,经验收合格并明确船舶性质后,由相关部门发给资质证书,面向三无船主进行公开出租或出售。
第八条政府对大陈周边可利用的岛礁潮间带向海一侧延伸50-100米作为贝藻类自然与人工增殖场所进行排摸登记,将这些增殖管理区海域依法确权给转产渔民养殖合作社,让三无船主组团参与岛礁资源和底播增殖管理。
惠民公司将愿意从事海上养殖的三无船主分成若干组,每组成立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分片承包增殖管理区海域。
合作社渔民投入一定数量的贝藻类苗种,政府再给予人工放流一些种苗,由合作社派成员进行管理,定期采捕获取收益,合作社渔民在收益中享受分红。
第九条对三无船主及家庭成员,并且未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遗属、长期临时工、精减退职等人员生活补贴的人员,区政府建立个人、财政等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将其全面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具体办法由区社保中心另行制定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保障大陈渔民再就业用海。
重新编制椒江区养殖规划,将上大陈的周边海域重新列入养殖规划。
对规划中适宜养殖的大陈海区,除现有养殖用海外,其余规划养殖用海优先用于大陈渔民转产转业用海;如外来投资养殖用海的,必须吸纳一定数量的大陈转产转业渔民就业。
第十一条增配保护区管理员、渔政协管员等渔业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大陈转产转业渔民,满足大陈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大陈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区、岛礁资源监管和椒江标准渔港规范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积极鼓励大陈岛上渔民向旅游休闲渔业转产转业,在大陈岛核心景区建成后,尽可能吸纳大陈转产转业渔民参与景区运行管理和旅游辅助活动。
同时,鼓励转产渔民利用空闲房屋开设渔家客栈、旅游购物点和旅游休闲场所。
对于符合条件的,区财政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椒区委发…2012‟87号)等文件规定给予补助奖励。
第十三条对大陈涉渔“三无”船舶船主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或自主创业者等条件的,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惠民创业富民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椒政发…2012‟112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
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海洋与渔业局要对大陈岛渔民转产转业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对提供虚假证明,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转产转业奖励补助资金的,要追回款项;数额较大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因侵占、挪用、贪污转产转业奖励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椒江区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