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新教材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师新编教材二级《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课后练习答案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一、1、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和程序分别是什么?答:概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程序①申请和受理②案件仲裁准备③开庭审理和裁决④仲裁文书的送达二、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有何区别?答:集体劳动争议是指的是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三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指的是团体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结合一两个劳动争议案例,按照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要点试做分析。
答: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要点①确定劳动争议的标的,即当事人之间矛盾所指向的对象②分析引起劳动争议的事实和结果③分析确定意思表示的意志内容④确定行为模式标准与当事人所实施行为的差异性⑤分析确定意思表示合法性分析,根据差异确定当事人做出的判断和选择的合法性⑥分析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⑦分析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危害⑧分析确定当事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⑨分析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
四、为避免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如何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的营造?答:为避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的营造:①营造劳动安全卫生观念环境;②营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环境(⑴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⑵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⑶奖罚分明);③营造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环境(⑴直接使用安全技术和无害装置、无害工艺,从基础上避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⑵完善劳动场所设计、实现工作场所优化;⑶劳动组织优化)。
五、平等协商的含义是什么?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答:含义指的是雇佣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就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进行协商,体现双方权益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原则区别集体协商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企业工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制度,工资分配等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的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第6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3)第一节集体协商的内容与特征 (3)[知识要求] (3)一、集体协商的内容 (3)二、集体谈判的范围论 (3)三、效率合约 (3)四、集体协商的特点 (3)五、集体协商谈判策略的含义 (3)[能力要求] (3)一、集体协商谈判策略的选择 (3)二、集体协商谈判策略的应用 (3)第二节重大突发事件管理 (4)[知识要求] (4)一、劳工问题及其特点 (4)二、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 (4)三、突发事件的特点 (4)[能力要求] (4)一、突发事件处理一般对策 (4)二、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处理对策 (4)三、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队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4)四、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对策 (4)第三节劳动争议诉讼 (4)[知识要求] (4)一、劳动争议诉讼的含义及特征 (4)二、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 (5)三、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条件 (5)[能力要求] (5)一、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流程 (5)二、劳动争议诉讼应关注的事项 (5)三、应用案例分析 (5)第四节工作压力管理与员工援助计划 (5)第一单元工作压力管理 (5)[知识要求] (5)一、工作压力的概念 (5)二、压力来源与影响因素 (5)三、工作压力产生的后果 (5)[能力要求] (6)工作压力的管理 (6)第二单元员工援助计划 (6)[知识要求] (6)一、员工援助计划的含义 (6)二、员工援助计划的历史沿革 (6)三、员工援助计划的分类 (6)四、员工援助计划的意义 (6)[能力要求] (6)员工援助计划的操作流程 (6)第五节和谐劳动关系的营造 (6)第一单元公会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6)[知识要求] (6)一、工会的定义及组织建设保障 (6)二、我国工会组织的职能 (6)三、企业社会责任 (6)四、企业社会责任的两个国际性标准 (7)五、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ISO26000)的意义 (7)六、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ISO26000)对我国的影响 (7)[能力要求] (7)应对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主要措施 (7)第二单元国际劳动立法 (8)[知识要求] (8)一、国际劳动立法的含义 (8)二、国际劳动立法的特点 (8)三、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8)四、国际劳工公约的分类 (8)五、主要国际劳工公约的内容 (8)六、国际劳工立法与我国的关系 (8)[能力要求] (8)国际劳动立法的程序 (8)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集体协商的内容与特征[知识要求]一、集体协商的内容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培训等内容。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0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历年真题答案和匹配第三版教材页码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通关必备,非过不可!唯一的!独家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2010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历年真题答案和匹配第三版教材页码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各位学员:一、全国推广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2010年,有某些地方是从2006年2007年开始的,但是你今天的使用的培训教材是第三版教材,考试的也是第三版教材,所以,笔者检查2010年以前的真题发现,大部分题在第三版教材中没有的,也就是说,已经过时被更新了被删除了,所以,现在再做2010年以前的真题意义不大,就没有收集起来了。
二、此已经经笔者费尽周折逐条查找第三版教材的内容并得出了页码,可以说呕心沥血。
为了是方便你根据页码找到题目的内容加予完全理解题目及课本内容,容易加深记忆。
其实考试说白了就是你的考记忆力。
三、此已经经笔者本人多次核对第三版教材课本及参考答案并多次修改再次核对后得出了相对正确的答案。
四、经验得出,只有多练习,重复重复再重复,最少10遍,才能加深记忆,才能考试必过。
因为练习历年真题是决定你是否能通过的最有效最简单的捷径,历年真题有许多重复考的题目,甚至是一模一样的,稍微前后顺序调换,比如,2014年11月单项83题和2012年11月单项81题之间;2010年5月单项81题和2014年5月单项81之间;2010年11月多项122题和2012年5月多项121题之间。
五、已经批注“第三版教材中无”的题目,可以不用做此题了,因为从2015年11月份开始绝对更新了考试的题目,一些出于旧教材或者旧法律法规的题目绝对不会考了。
六、附有一级《考试指南》的题目,答案以第三版教材为主,每条都有第三版教材相对应的页码,原本的《考试指南》有些错别字,现以第三版教材为准已作了更正。
七、下载时付费20元只减少你一包烟一瓶酒的费用,但是带来你理论知识部分考试不用看书也能拿高分,所以值得。
下裁后,打印练习复习时,可以把这一页删除。
八、声明:请尊重作者的辛勤劳动和知识产权,请下载后不要再重复上传百度、豆丁进行营利,如有会由百度、豆丁进行举报并追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课后习题答案六打印版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1.简述集体谈判范围论、效率合约等集体谈判的基本原理,集体协商中选择谈判策略的注意事项以及具体应用的程序和方法。
P516-530集体谈判的范围论:当工资率通过集体谈判决定,而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竞争决定时,工资率不再是由劳动供求决定的单一点,而是存在一个由工会工资要求的上限和雇主愿意提供的工资下限构成的“不确定性范围”。
集体谈判中工会的最初工资增长要求(通常高于竞争工资率以上的某一点)决定“不确定性范围”的上限,工会认为上限以外的工资增长会对其会员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工会的坚持点(底线)是集体谈判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若低于此点则不会被会员接受,而宁愿以产业行动为抵制手段。
雇主最初愿意提供的工资增长(通常低于竞争工资率以下的某一点)决定“不确定性范围”的下限,认为低于此限度就难以保证生产所需的必要的劳动力供给和企业的市场形象;雇主的坚持点则是其能够允诺的最大工资增长,即雇主可以接受的最高货币工资增长率;雇主宁愿接受该水平的货币工资增长率,以避免因工会会员反对而对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若超过该点,则以关闭企业为抵制手段。
“不确定性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可变的。
集体谈判双方坚持点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①宏观经济状况;②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与雇员的组织程度;③企业货币工资的支付能力;④其他工会组织的集体谈判结果的影响效应。
此外,双方的交涉范围还要受到双方代表谈判技巧,工会的组织程度、团结程度以及道德因素与社会舆论倾向等诸多因素影响。
2)效率合约理论:可使工会和雇主其中一方获益而却不使另一方受损的工资率和就业量组合,即被称为效率合约。
如果使得至少一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同时又没有使任何人的利益受损,那么这种交易就被认为是帕累托改进;任何改变都不能使至少有一个市场主体的福利增加而又不使任何主体的福利受损,这种状态为帕累托最优。
3)选择谈判策略的注意事项:1.坚持客观性标准①注意协商方案、观点、意见,相关数据资料判断的公平性;②注重情理;③排除主观判断的恒定性。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第6章 劳动关系管理 - 第四节
第四节工作压力管理与员工援助计划 (2)第一单元工作压力管理 (2)[知识要求] (2)一、工作压力的概念 (2)二、压力来源与影响因素 (2)三、工作压力产生的后果 (2)[能力要求] (2)工作压力的管理 (2)第二单元员工援助计划 (2)[知识要求] (2)一、员工援助计划的含义 (2)二、员工援助计划的历史沿革 (2)三、员工援助计划的分类 (2)四、员工援助计划的意义 (2)[能力要求] (2)员工援助计划的操作流程 (2)第四节工作压力管理与员工援助计划第一单元工作压力管理[知识要求]一、工作压力的概念人面临的压力反应包含三个阶段:报警反应阶段、抵抗阶段、消耗阶段。
工作组织中的压力源主要有:工作本身因素、组织中的角色、职业发展、组织结构与气候、组织中的人际关系。
二、压力来源与影响因素潜在的工作压力来源包括环境因素、组织因素、个人因素三个方面。
三、工作压力产生的后果无[能力要求]工作压力的管理无第二单元员工援助计划[知识要求]一、员工援助计划的含义员工援助计划(EAP)是由组织向所有员工及其家属提供的一项免费的、专业的、系统的和长期的咨询服务计划。
EAP的目标是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EAP的终极目标是提高组织的工作绩效和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
EAP的实质是组织层面的心理咨询服务。
二、员工援助计划的历史沿革无三、员工援助计划的分类根据实施时间长短,分为长期EAP和短期EAP。
根据服务提供者,分为内部EAP和外部EAP。
四、员工援助计划的意义无[能力要求]员工援助计划的操作流程员工援助计划的实施分为六个阶段:1.问题诊断阶段2.方案设计阶段3.宣传推广阶段4.教育培训阶段5.咨询辅导6.项目评估和反馈。
6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笔记 第六章 劳动关系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学习目标】了解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运用相应保准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知识要求】一、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形式。
*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构建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新增:劳动合同制度随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1986年前劳动合同制适用于国企招临时工;那个企业个劳动1986年后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使用于国企新招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法》的制定实施在我国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计划经济体制的劳动用工制度:行政分配为主导;固定工为主要形式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用工制度: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劳动合同制度,(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1、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逃避缴纳社保、规避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短期化(最大限度自由选择劳动者,降低用工成本)用人单位利用自身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权益(试用期、克扣工资、不缴社保、延迟劳动时间、强迫劳动、延长劳动时间、派遣)劳动法的监督检查薄弱2、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强化劳动立法的、完善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3、《劳动合同法》遵循《劳动合同制定》坚持三个原则:第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发展劳动关系第三、体现劳动合同法作为社会法的性质和特点,兼顾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利益前提下,重在保护劳动者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新规范*“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调节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 处理机构:调解机构(调解)、仲裁机构(仲裁)、国家审判机关(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敬劳动关系当事人请求,由以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调解)、仲裁机构(仲裁)、国家审判机关(诉讼)对劳动争议事实和当事人责任衣服进行处理,保证法定劳动标准的实现而制定的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程序的规范,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性规定的总和* 劳动争议产生的必然性: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二到指定利益冲突,只要是市场经济体制,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就会有相对的物质利益。
人力资源管理师第六章分析及答案
一、职工张某、李某、石某分别于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3月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均为商务中心贸易专员,主要负责对俄罗斯的贸易往来。
同日,张某、李某又与A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
其中第八条约定“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均不得到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单位工作或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公司提供与职业有关的咨询性、服务性服务,并须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承诺。
”2002年8月31日和9月27日,这3名职工分别提出了辞职申请,经A公司批准,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此后,A公司在一家网站上发现北京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出现了与本公司相同的照片及图片,其商业模式、商业计划也与本公司相同,而这些属于本公司的商业秘密,A公司认定是这3名职工所为,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A公司称,这3名职工所到的北京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A公司的业务相似,给A 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张某、李某违反双方签订的保密合同,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对所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石某虽未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但公司曾通过网络向其公布了本公司的保密制度,其中规定了员工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石某违反了,同样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驳回了A公司的申诉请求。
试对上述案例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答案:离职人员在承担保密的义务的同时也有得到经济补偿的权利。
如果保密协议只规定离职人员的义务而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则可以不承担义务或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为无效协议;石某未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而且且已离开了公司,不需承担保密的义务。
二、周某与企业订立8年期的劳动合同,应于2000年6月30日到期。
1997年7月5日周某休息日外出会友时摔伤腰部,遂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出院,企业指定医院证明:“可以上班,两个月内避免腰部激烈运动,两个月后来院复查。
”周某的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工作,要求适当调整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待两个月后医院复查结果再定工作岗位。
(一级)教材习题答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教材习题答案目录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 (1)第二章招聘与配置 (12)第三章培训与开发 (20)第四章绩效管理 (24)第五章薪酬管理 (25)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31)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1、简述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特点。
答:经历主要以下三个具体发展阶段:一、传统人事管理由萌芽到成长迅速发展的阶段。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到50年代后期,是西方传统人事管理由萌芽到成长迅速发展的时期。
特点:(1)、人事管理活动被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企业人事管理的制度体系逐步趋于健全完善,如建立了人事档案、员工规则(手册)、人事统计和员工记录等;(2)、管理工作的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由一般行政性、事务性管理,扩展到实行集中式的员工招聘、人员测试和挑选、正式员工绩效评估,以及有效激励的薪资福利管理;(3)、企业雇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以工作效率为中心,强调采用动作时间研究的方法,推行生产工作定额;(4)、出现专职的人事管理主管和人事管理部门。
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替代传统人事管理的阶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到70年代,是现代人力资源逐步替代传统人事管理的转换期。
特点:(1)、人事管理的范围继续扩大,由原有的几项扩展到几十项;(2)、不但人事部门承担着员工的责任,各级直线主管也必须对其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源运作的效果全面负责;(3)、企业人事管理不仅对内部的员工负责,也必须对外部的社会和政府负责,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生活质量;(4)、企业雇主开始接受了人力资源开发的新观念:“人力资源”是一种把人力即劳动力当做一种财富的价值观。
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由初阶向高阶发展的阶段。
特点:人力资源管理在现代企业中已经上升到主导地位,它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中心和重点。
2、说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特征和衡量标准。
答:一、概念:人力资源战略是企业总体战略的下属概念,它是指企业在对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以及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从企业全局利益和发展目标出发,就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所作出的总体策划。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新教材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新教材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1. 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订立、内容和期限的新规定。
(P417~419)答: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其次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也称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1.简述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特点。
【1.传统人事管理由萌芽到成长迅速发展阶段:人事管理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制度体系趋于健全完善;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企业雇主的认知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专职的人事管理主管和人事管理部门。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替代传统人事管理阶段:人事管理范围继续扩大;除人事部门外,各级直线主管也须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及资源运作效果全面负责;不仅对内部员工负责,还须对社会政府负责;企业雇主开始接受人力资源开发的新观念。
3.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由初阶向高阶发展的阶段:确立了现代人力资源在管理科学体系中的学术地位;实现理论上巨大飞跃;在管理理念和目标、性质和深度、角色和职能、方式和方法诸多方面突显新的变化和特色。
】2.说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特征和衡量标准。
【1.概念:是对外与企业外部的的人力资源环境和企业战略适应、匹配;对内与企业人力资源系统协调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
2.特征:将企业经营的长期性目标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目标;集当代多学科、多种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于一身,从而极大提升和丰富了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性质和功能发生了重大转变。
3.衡量标准:基础工作的健全程度;组织系统的完善程度;领导观念的更新程度;综合管理的创新程度;管理活动的精确程度。
】3.说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概念、特点、构成及主要影响因素。
【1.概念:是企业在对其所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各项相关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基础上,从企业全局利益和发展目标出发,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和发展所作出总体预测、决策和安排。
2.特点:目标性;全局性;计划性;长远性;纲领性;应变性、竞争性;风险性;精神性;可变性;可调性。
3.构成:人力资源总体发展战略;组织变革与创新战略;员工培训开发战略;专才选拔策略;员工招聘策略;绩效管理策略;薪酬福利策略;员工激励与发展策略;劳动关系管理策略。
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课后习题与答案
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课后习题与答案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重点思考题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8、简述人力资本的含义和特征,人力资本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人力资本管理的研究对象、主体与客体,以及人力资本管理和人力资本战略的内容。
9、说明企业集团人力资本战略制定与实施的模式,以及实施过程评价与控制的方法第二章:招聘与配置1、简述岗位胜任特征的基本概念、种类和理论渊源2、简述开展岗位胜任特征研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构建岗位胜任特征模型的、简述沙盘推演测评法的内容和特点、应用程序和基本方程序、步骤和方法。
3法。
4、简述职业心理测试及其相关概念、种类和主要内容。
5、简述职业心理测试设计的标准,实施心理测试时应把握的影响因素和具体要求6、简述制订企业人员招聘规划的原则,招聘规划设计的部门和业务分工。
7、简述影响招聘规划的内外部因素,企业吸引和选拔专门人才的策略、程序和方法。
8、简述企业人力资源流动的种类。
9、简述员工晋升的定义、作用和种类。
10、简述企业员工晋升管理以及选择晋升候选人的方法。
11、简述工作岗位轮换与员工处罚、降职等管理内容,以及具体工作的实施要点。
12、简述员工总流动率统计调查的内容。
13、简述员工留存率、流失率与变动率的主要计算方法。
第三章:培训和开发1、简述企业员工培训开发系统的构成。
1、简述企业培训规划的含义,制订培训规划的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经营战略对培训开发的启示:3、学习型组织的功能4、简述创新能力的含义。
5、简述常见的思维障碍。
6、简述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或想象思维与联想思维,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的含义与训练方法。
7、简述设问检查法、组合技法、逆向转换型技法、分析列举型技法、智力激励法。
答:设问检查法,提供一张提问清单,针对所需解决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从各个角度为系统周密地进行思考,探求较好的创新方案。
对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技术上的小发明、小革新是非常适合的。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课后习题答案范文
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1.简述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特点。
【1.传统人事管理由萌芽到成长迅速发展阶段:人事管理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制度体系趋于健全完善;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企业雇主的认知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专职的人事管理主管和人事管理部门。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替代传统人事管理阶段:人事管理范围继续扩大;除人事部门外,各级直线主管也须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及资源运作效果全面负责;不仅对内部员工负责,还须对社会政府负责;企业雇主开始接受人力资源开发的新观念。
3.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由初阶向高阶发展的阶段:确立了现代人力资源在管理科学体系中的学术地位;实现理论上巨大飞跃;在管理理念和目标、性质和深度、角色和职能、方式和方法诸多方面突显新的变化和特色。
】2.说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特征和衡量标准。
【1.概念:是对外与企业外部的的人力资源环境和企业战略适应、匹配;对内与企业人力资源系统协调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
2.特征:将企业经营的长期性目标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目标;集当代多学科、多种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于一身,从而极大提升和丰富了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性质和功能发生了重大转变。
3.衡量标准:基础工作的健全程度;组织系统的完善程度;领导观念的更新程度;综合管理的创新程度;管理活动的精确程度。
】3.说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概念、特点、构成及主要影响因素。
【1.概念:是企业在对其所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各项相关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基础上,从企业全局利益和发展目标出发,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和发展所作出总体预测、决策和安排。
2.特点:目标性;全局性;计划性;长远性;纲领性;应变性、竞争性;风险性;精神性;可变性;可调性。
3.构成:人力资源总体发展战略;组织变革与创新战略;员工培训开发战略;专才选拔策略;员工招聘策略;绩效管理策略;薪酬福利策略;员工激励与发展策略;劳动关系管理策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第三版第六节 劳动关系管理
第六节劳动关系管理一、选择题(一)单选题1.在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建立的短期工资决定模型中,工资率存在于一个由()要求的工资上限和雇主愿意提供的工资下限构成的不确定性范围。
A.政府B.工会C.市场D.行业协会2.集体谈判双方交涉范围的影响因素包括 ( )。
A.双方代表人数B.双方代表文化程度C.企业经营范围D.社会舆论倾向3.工会在决定货币工资时,必须面对一条向 ( ) 方向倾斜的劳动力需求曲线。
A.左上B.右上C.右下D.左下4.下列不属于集体谈判特点的是 ( )。
A.谈判方式的特殊复杂性B.谈判本身的不确定性C.谈判问题的特殊复杂性D.谈判未来的不确定性5. ( ) 是对集体谈判最终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A.经济因素B.劳动关系双方的谈判实力C.社会因素D.劳动关系双方的人数6. ( ) 即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不同的群体、不同的职业、不同的阶层等能在分化的基础上保持某种联系和流动。
A.社会流动B.社会分层C.社会整合D.社会运行7.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中, ( ) 是指个人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所获得的声誉与尊敬。
A.职业声望B.社会地位C.社会声誉D.社会标准8.工会是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是 ( ) 矛盾长期发展的产物。
A.社会B.劳动关系C.阶级D.经济利益9.下列不属于我国工会职能的是 ( )。
A.建设职能B.决策职能C.参与职能D.教育职能10.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 (SA.8000)的主要内容包括 ( )。
A.保护社会环境B.维护企业利益C.促进企业经营D.保护劳工权利11.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 (SA.8000) 属于一种对企业的 ( )。
A.道义要求B.法律要求C.根本要求D.义务要求12.国际劳工公约对 ( ) 发生效力。
A.世界各国B.会员国C.公约批准国D.发达国家13.紧张是工作压力产生的()症状。
A.物理B.心理C.生理D.生物(二) 多选题1.根据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短期工资决定模型”,集体谈判双方坚持点的确定,主要取决于 ( )。
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一级)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例题解析】
7、关于集体协商,说法正确的有( ABCDE )。
(A)谈判本身的不确定性 (B)谈判未来的不确定性 (C)谈判问题的特殊复杂性 (D)劳动者把劳动力让渡给雇主,形成一种人身的 依附关系 (E)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
【能力要求】
一、集体协商策略的选择 注意事项:
1、坚持客观性标准 ①注意协商方案、观点、意见相关数据资料
②不要将人与事并行争论,避免将谈判内容 与双方关系相混淆
③谈判正式开始之前或休会之时,创造条件 ,寻找更多机会与对方交换意见,进行双 向沟通,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4、协商谈判策略与企业经营战略一致性 ①要树立全局观念,考虑劳动权、经营权
与所有权协同整体利益 ②要建立以市场为中心的观念 ③要正确处理激励与效率的相互关系
二、集体协商谈判策略的应用 (一)系统的掌握相关信息 (二)创造和谐的协商谈判气氛 (三)妥协让步 (四)目标分解 (五)其他措施、手段
【例题解析】
8、选择谈判策略要注意坚持的客观标准( BCDE )。
(A)注意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B)注意方案、观点、意见的公平性 (C)注重情理 (D)排除主观判断的恒定性 (E)注意倾听对方的理由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劳动关系管理
2020.04.23
第一节 集体协商的内容与特征
一、集体协商的内容 以工资决定为例,讨论集体协商的 基本理论与方法。
◇在集体协商中,协商的双方是一种双务关系。 ◇相互依赖的目标是协调的重要方面。
协商结果是单赢,称为竞争型协商; 协商结果是双赢,称为合作型协商; 决定一般劳动条件的集体协商,应从竞争型协商 转向合作型协商。
【例题解析】
8、协商谈判策略与企业经营战略保持一致,需要注
人力资源管理师新编教材三级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课后练习答案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一、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
二、劳动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就是劳动法律事实。
劳动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符合:(1)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2)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必须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3)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三、集体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单位职工根据法津、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当事人则是企业和劳动都者个人。
(2)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涉及全体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3)功能不同。
集体合同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
(4)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是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四、举例说明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问题设计的提问方法,并分析其优缺点。
调查问卷一般分为两类:1、目标型调查。
一般是先提出问题,并且设定问题的若干个答案,由被调查对象设定的答案进行选择,包括选择法、正误法、序数法。
优点是便于进行统计分析,降低调查费用、提高调查效率;缺点是被调查者只能选择哪些最接近自身心理感受的答案,而设定的答案并不能完全准确地表达他们的真实感受,不能完全地给被调查者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
2、描述型调查法。
由被调查者用自己的语言自由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和想法,准确地表明自己的感受。
可分为确定性提问和不定性提问。
★★★★★2013年5月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高级
目录第六章劳动关系关系 (3)第一节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 (3)一、基本概念 (3)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制度的部分新规定 (4)三、《劳动整理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新规定 (6)第二节集体协商的内容与特征 (7)一、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7)二、集体谈判的范围 (7)第三节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 (9)一、团体劳动争议 (9)二、集体劳动争议: (9)三、争议的处理程序 (9)第四节重大突发事件管理 (10)一、劳工问题及其特点 (11)二、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 (11)第五节、和谐劳动关系的营造 (12)一、工会 (12)二、社会责任 (12)三、工作压力管理与员工援助计划 (13)四、员工援助计划 (16)第六章劳动关系关系第一节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一、基本概念1、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形式。
2、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方式之一。
4、劳动争议的内容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标的的。
5、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
6、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四种方式:(1)自力救济。
是指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没有争议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依靠当事人的自身力量解决纠。
方式为相互协商、和解。
特征为自治性,争议合意性和规范性。
(2)社会救济。
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即社会各类协调组织对当事人疏导,特征为整体主体的意思自治性,群众性,自愿性,灵活的程序性。
(3)公立救济。
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包括劳动争议诉讼和行政裁决。
(4)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
7、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例的专门机构,它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的代表三方组成,是劳动关系协调贯彻“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具体表现。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第6章 劳动关系管理 - 第二节
第二节重大突发事件管理 (2)[知识要求] (2)一、劳工问题及其特点 (2)二、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 (2)三、突发事件的特点 (2)[能力要求] (2)一、突发事件处理一般对策 (2)二、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处理对策 (2)三、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队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2)四、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对策 (2)第二节重大突发事件管理[知识要求]一、劳工问题及其特点韦伯提出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三重标准为财富、威望、权利。
帕森斯认为美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分层标准就是职业。
劳工问题的特点包括:客观性、主观性、社会性、历史性。
二、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其中前三类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在劳动关系领域,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包括:1.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①.重大的工厂安全技术事故②.矿山安全事故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事故2.重大的劳动卫生事故3.重大劳动争议4.劳资冲突(5人以上)5.其他突发事件三、突发事件的特点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群体性、社会的影响性、利益的矛盾性等特点。
[能力要求]一、突发事件处理一般对策突发事件处理对策的基本要素是突发事件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包括风险分析与评估、企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突发事件预警传导。
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包括突发事件处理的准备、突发事件确认、突发事件控制、突发事件解决。
二、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处理对策企业出现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
死亡事故报至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
重大伤亡事故报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队劳动争议处理对策无四、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对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是快速反应、准确的信息引导、化解矛盾。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习题含答案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调解是社会对劳动关系进行中出现矛盾的一种自我化解形式。
其基本特点不包括()。
D(A)群众性(B)自治性(C)非强制性(D)自愿性2.作为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的权利救济机制的劳动争议仲裁。
与其他救济机制相比较的显著特征不含()。
C(A)贯彻“三方原则”(B)国家强制性(C)劳动法制性(D)严格的规范性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至少保存()备查。
D(A)6个月(B)一年(C)18个月(D)两年4.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并建立劳动关系。
A(A)订立口头协议(B)订立许诺协议(C)订立承诺协议(D)订立启事协议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建。
D(A)一周内(B)二周内(C)一个月内(D)用工之日起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局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
B(A)一倍(B)两倍(C)三位(D)一倍或两倍7.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任务,提法不正确的是()。
D(A)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B)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C)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D)保证劳动者人身安全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
D(A)10(B)15(C)30(D)459.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以下提法不正确的是()。
A(A)以毛泽东思想理论为基础(B)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C)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D)体现劳动合同法作为社会法的性质和特点10.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
A(A)主体(B)客体(C)个体(D)集体1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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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1. 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订立、内容和期限的新规定。
(P417~419)答: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也称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必须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
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本投资,保证国民经济熟练劳动力的供给;有利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利益共同体,促进劳动关系稳定;有利于改善国民经济发展质量。
因而,《劳动合同法》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予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第一,根据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劳动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泛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 简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新的制度设计。
(P423~424)答:(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独立程序。
它是社会对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矛盾的一种自我化解形式,其基本特点是:第,群众性。
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扣〔会代表三方组成),或其他调解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
各类调解组织既非司法机关,又非行政机构,而是群众组织。
它依靠群众的直接参与化解矛盾,其组成决定了它的群众性。
第二,自治性。
它是通过社会力量对劳动争议实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解、白我化解矛盾的一种途径。
第三,非强制性。
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贯彻自愿原则,即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达成协议自愿、履行协议自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体现了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的立法精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同时还规定:对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是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索工资报酬等经济福利待遇的一条捷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
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为对劳动者的权利救济保障更为充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程序中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即对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争议等案件的裁决,在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
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在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因为超过时效期间而丧失了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
为更好地保护劳动关系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作了更具操作性的变动。
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
根据原仲裁条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如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
为提高效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同时,该法还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5)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的义务。
不履行证明责任者就要承担不利于己的处理结果。
由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考虑到劳动关系的特征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3. 简述集体谈判范围论和效率合约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在集体协商中所应采取的主要策略。
答:(1)集体谈判范围论的主要内容(P426~427):模型结构由工会和雇主各自的谈判要求构成:反映工会的谈判要求分为上限与坚持点;反映雇主的谈判要求分为下限与坚持点。
当工资率通过集体交涉决定,而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竞争决定时,工资率不再是由劳动供求决定的单一点,而存在一个由工会工资要求的上限和雇主愿意提供的工资下限构成的“不确定性范围”。
集体谈判中工会的最初工资增长要求(通常高于竞争工资率以上的某一点)决定这个范围的上限,工会认为上限以外的工资增长会对其会员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工会的坚持点(底线)是集体谈判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若低于此点则不会被会员接受,而宁愿以产业行动为抵制手段。
雇主最初愿意提供的工资增长(通常低于竞争工资率以下的某一点)决定这个范围的下限,认为低于此限度就难以保证生产所需的必要的劳动力供给和企业的市场形象;雇主的坚持点则是其能够允诺的最大工资增长,即雇主可以接受的最高货币工资增长率;雇主宁愿接受该水平的货币工资增长率,以避免因工会会员反对而对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若超过该点,则以关闭企业为抵制手段。
谈判双方“不确定性范围”的水平与谈判时期的宏观经济状况、谈判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外部环境,以及劳动力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有着密切的联系,“不确定性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可变的。
(2)效率合约理论的主要内容(P427~428):集体谈判的范围论只是简单地描述短期货币工资的决定,这种描述是极为概括的、粗线条的。
实际上,利益协调性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实践还有更为深刻的原因,即通过集体协商谈判决定一般劳动条件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
劳动关系利益的协调是两大组织间的行为,在阐述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理论时一般是以工会组织为线索,阐述其行为理论和影响,同时涵盖雇主组织的行为。
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调整的各种形式当中,集体协商、谈判、订立立集体合同占主导地位,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条件的决定方式能为劳动关系双方接受的也只能是在符合国家劳动立法的基础上的集体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