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图注意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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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分析
坡地建筑地下室一侧外墙兼做挡土墙,一侧临空,在正常使用阶段,建筑受到土压力侧向作用,地震时水平力叠加。设计应另设永久挡土结构与主体地下室脱开。
天然地基持力层承载力很大,但浅层填土不均匀,厚度变化大。常见一些设计(“九岛梦都”基础设计地基承载力按240Kpa),要求挖至持力层后用砂石分层回填至基底。请注意一般分层回填碾压的砂石层垫层承载力难以达到180KPa以上。
桩基工程设计应提出终止打桩的控制条件。一般按“双控”:桩长、最后压桩力或贯入度(应参照静载试桩的最终压桩值)两个控制条件要求。桩基施工图还应明确±0.00的绝对标高、桩顶标高,以及对工程桩的检测要求。由于地质条件,土层分布的复杂性,仅按桩长控制,存在安全隐患。
剪力墙结构中,一字形剪力墙端头应设端柱或翼墙。常见一些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端部无柱,也无翼墙,其上支承楼层梁。这种设计应修改,审查不能通过。托柱转换问题。
施工图审查常见的一种问题是,仅单向设托柱梁,另外一个方向不设梁或仅设构造梁。2010抗震规范规定:托柱转换梁“应具有整体多重传递重力荷载途径”。至少两个方向设梁。
框架核心筒结构楼板配筋:楼盖外角宜设双层双向钢筋(“高
规”9.1.5)。单层单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3%,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配筋范围不宜小于外框架(或外筒)至内筒外墙中距的1/3和
3m。很多的设计未注意这项要求,需引起注意。
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周边柱必须设置框架梁(“高规”9.2.4强条)。常见的问题是结构布置受到建筑立面的影响,往往平面上有缺口,框架梁不能交圈,不能形成完整的外框架,这是结构体系问题,应修改调整。
同一楼层不应同时是薄弱层(楼层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与软弱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
单层工业厂房,常见不符规范的设计问题:
(1)抗震规范规定:屋盖支撑杆件宜用型钢
(9.1.17-5);柱向支撑杆件应采用型钢
(9.1.22-1(3)),支撑形式宜采用交叉
式,其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宜大于55度。很多设计采用园钢筋,不符抗震规范。
(2)下柱支撑的下节点和构造措施,应保证将
地震作用直接传给基础。经常见到的问题,见下图:
设柱间支撑,下柱支撑斜杆应交于柱根部,柱根部应设地梁,否则应验算柱的抗剪承载力并应采取加强措施。9.1.23-4
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措施:是除了地震作用计算和构件抗力计算以外
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建筑总体布置、结构造型、地基抗液化措施、考虑概念设计对地震作用效应(内力和变形等)的调整,以及各种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构造措施:
是指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构造,例如:构件尺寸、高厚比、轴压比、长细比、板件的宽厚比、构造柱和圈梁的布置和配筋、纵筋配筋率、箍筋配筋率、钢筋直径、间距等构造和连接要求等等,抗震构造措施只是抗震措施的一部分。举例:
例:某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Ⅲ类场地房屋高度28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地震作用按7度0.15g计算。
与抗震措施相对应的抗震等级为三级,用于执行“抗震规范”6.2节一系列内力调整(2010“抗规”对框架结构中的框架柱的内力调整系数提高,而其它各类结构中框架柱的内力调整系数保持不变),电算总信息按抗震等级三级输入。
与抗震构造措施相对应的抗震等级为二级,用于执行“抗震规范”6.3节一系列构造规定。
当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两者抗震等级不同时,构造按要求很难调整到位,如:抗震规范地6.3.3梁端受压区高度问题等,建议:结构电算按两个抗震等级分别计算,以完全解决不同抗震等级的设计。
选用抗震构造标准图集时,应按抗震构造措施对应的抗震等级,上例中抗震等级是二级。
错层的砌体结构
不同的结构类型和不同的设防烈度,由于采取的措施不
同,严重不规则的参考指标也不尽相同。对砌体结构而言,属于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改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则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实现。例如:较大错层的多层砌体房屋,其总层数比没有错层时多一倍,则房屋的总层数可能超过砌体房屋层数层的强制性限值,必须修改设计。若改用混凝土结
构,采取适当的加强措施控制不规则程度,从而转为特别不规则而得以实现(类似的问题有:砌体结构转角窗)。根据“统一培训教材”砌体结构楼层错位高差大于500,需按两层计算。(局部错层可另行讨论)
楼层最小剪力系数问题
“如果较多楼层的剪力系数不满足最小剪力系数要求(例如15%以上的楼层)或底部楼层剪力系数小于最小剪力系数太多(例如85%),说明结构整体刚度偏弱(或结构太重),应调整结构体系,增强结构刚度(或减小结构重量),而不能简单采用放大楼层剪力系数的办法。”(王亚勇)
“如果较多楼层的剪力系数不满足最小剪力系数要求,可采用加大地震力调整系数的办法,对全部楼层进行剪力放大,使相应部位的楼层剪力满足规范要求,但增大系数不宜大于1.2,不应大于1.3。若需要调整的楼层超过楼层总数的1/3或增大系数大于1.3时,则应对建筑布置和结构体系进行调整。”(朱炳寅)
江苏省目前对地震剪力系数的控制标准相对较严。时程分析
2010抗震规范进一步明确“选波”原则:选用的地震波的特征应与设计反应谱在统计意义上一致。
(1)数量要求
选用不少于2条天然地震波和1条拟合目标谱的人工地震
波计算结构取时程分析法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当取7组及7组以上的时程曲线(天然地震波不少于5组)计算结果取时程法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
(2)地震波持续时间要求
一般要求输入的地震动有效持续时间为结构基本周期的5倍左右。
(3)选波原则
遵循“在统计意义上相符”的原则。选择地震波时,只要求所选的天然地震加速度记录的反应谱在对应结构主要周期点(而不是各个周期点)上与规范反应谱相差不大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