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救助管理以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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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成为政府必须要加大力度关注的社会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救助对象的一部分,他们有着共同的特征,也有着各自独特的形成原因和影响因素。流浪乞讨人员现象是一个社会性顽疾,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不仅会影响他们自身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而且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很多问题,从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工作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从社会工作角度研究专业方法对救助站的介入,对于救助站问题的解决及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传统的社会工作几乎都偏重于理论,缺乏对于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实际应用研究。并未对具体地区提出适应当地发展的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从社会工作应用实践入手,对百色市救助管理站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了该站目前的运行状况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救助站内的应用现状。社会工作方法在沈阳市救助管理站中并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尚处于“了解”、“围观”的状态中,存在以下问题:未设置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只需是本科毕业就可,工作人员报考社会工作师的热情不高。专业技术和方法应用较少,只提供短暂救助,忽略了受助者能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此外,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综合分析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站救助工作的困境和原因后,笔者选用社会工作个案工作介入中的社会心理模式,严格按照介入流程,接案并建立服务关系,

预估受助者的优势和服务期望,建立目标和制定计划,介入并获取资料,评估到最后结案,运用倾听、沟通等专业技巧开展个案访谈并取得理想成效。对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社会救助具体实例中的应用进行了初步的尝试。最后,本文针对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途径和发展方向提出了三点建议:建立专业化的社会救助社会工作队伍,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期望为提高社会救助的专业化水平作一份努力,也希望能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提供有益的材料和参考借鉴。

关键词:救助管理;社工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介入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救助管理作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维护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的人的基本权益,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救助管理机构承担着以流浪乞讨人员为主要目标对象群体的服务管理职能。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救助群体的求助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行政救助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新的发展要求,救助管理正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传统的行政救助管理模式较为单一,按救助管理规程为受助对象提供临时基本的物质帮助为主,受编制等原因限制救助管理人员不足、救助管理队伍专业素质水平滞后,不能为受助对象提供多元化、多层面的服务,缺乏有效的社

会参与发展模式等诸多问题阻碍着救助管理事业的发展,不能提供与受助对象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与管理,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直接影响着救助管理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纵观欧美等发达国家,社会力量在其国家社会保障体中参与度高,已形成一系列适应社会发展与满足群众需求的有效服务管理模式和体制,社会组织在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香港与台湾地区,社工具有很强的自主、独立权责,承担了主要的社会救助事务,从物质上、精神上全面地帮助受助对象(贫困家庭和个人)。在明确规定的社会工作者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社工马上依法处理;超越社工职权范围的,则立即实行转介,即移交给负有责任的其他政府部门。同时,社工还要对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追踪调查,更有社工以“授人以渔”的理念,一站式的帮助贫困家庭与个人创业,争取从根本上摆脱困境,摆脱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

国外及国内港台地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保障的机制形成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发展至今已是相当成熟,其过程对我们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由于社会急剧变迁和经济高速发展,流浪乞讨弱势群体需求呈多元化,更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助,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救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大陆“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率先在社会救助领域引进了社工机

构等社会组织开展了先期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根据救助管理机构现状,结合社会实际,提出了如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关爱救助群体,对社会组织参与救助管理进行了初步定位,明确救助管理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责任及合作方式,探索本土化的新时期救助管理模式,有利于拓宽救助服务面的机构与社会组织互动,开展多元化的救助管理服务,满足当前救助管理服务目标对象群体需求,更好的保障受助人员顺利回归正常生活,融入社会。

二、意义: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管理,带动社会力量关爱救助,探索适合时代发展的合作模式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利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负责的救助管理格局。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管理,以可持续性发展为目标完善、建立参与机制,以社会组织为纽带,带动社会各界关爱、参与救助。

救助管理事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生存权益,社会的共同参与亦代表着社会对这一弱势受助群体的接纳与关注,对于受助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起积极促进作用。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受助群体的临时性基本生活问题,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流浪乞讨人员正常回归家庭、社会

起到关键性作用。救助管理机构与社会组织协作情况主要有:(一)救助管理保障所需的资金是由政府财政部门来保障的,并依据相关规定由政府财政支出,纳入专项救助资金支出项目。但是由于救助管理目标对象群体主要针对流浪乞讨人员,业务性、政策性强,因此还有很多需求层面不同,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类似人群不愿意或得不到相应的救助。而社会组织可通过社会层面调处各种资源,来弥补行政救助管理层面的不足,较为灵活的开展救助服务活动。

(二)社会组织除协同救助机构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外,更多的是从精神层面、专业技术层面给予救助对象群体帮助,通过链接社会资源等方法提升救助层次,提高政府与社会对救助管理的满意度。当前我国救助管理机构在实施救助服务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救助管理规定,更多的是提供物质上的基本帮助,精神心理层面与专业技术层面的救助服务因诸多制约较少实施。而救助目标群体在物质需求上需要满足外,精神上的需求更是呈多样性与独特性,我们相信每个人的困境与需求都是不一样的#。社工机构能够利用其专业的特点,在救助管理行政框架内,以救助对象需求为导向,开展救助管理社会工作,针对救助对象不同需求提供心理辅导、链接资源等专业服务,以“助人自助”为宗旨为受助人员增能、赋权、恢复重建自信,从精神层面提高救助对象自身调适能力和发展能力,平衡心理,尽可能的依靠自身能力顺利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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