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东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东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17•【字号】东政办发〔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东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区教委制定的《东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17日东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东城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在实施东城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东城区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由主管区长任组长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统筹、教委主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把缓解“入园难”列入政府折子工程,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各类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东城学前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促优质、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努力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学位供给,新建、改扩建增加幼儿园14所(址),增加学位近3000个。
另一方面,扶持部门园、街道园及民办园的稳定可持续发展,鼓励其履行社会责任,接收东城户籍幼儿入园,依据《东城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分类别专项补助。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1•【字号】西政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西政发〔2011〕1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好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人口素质,保证首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10年来,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质量提高较快,全区幼儿园中有三分之二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满足了家长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
但是随着人口高峰来临,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期,出生人口急剧增加,同时由于国家缺少学前教育相关法律保障,托幼园所数量逐渐减少,城镇地区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入园难。
我区学前教育总体数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现就加快西城区学前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总体水平。
将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西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京政发[2011]2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26【实施日期】2011.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京政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推动本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结合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
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边远山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全市建成了一批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面向0至6岁儿童和家长的多种形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格局正在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普遍提高。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245所。
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347所,集体举办的234所,其他部门举办的219所,民办的445所;在园儿童27.8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72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67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84%;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十一五”期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累计达到5亿元,2011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达到5亿元左右,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问题。
北京作为首都,学前教育发展在总体上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外来人口涌入带来的新增入园需求,学前教育的质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9•【字号】西政办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9日西城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为落实《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5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5〕37号)要求,推动实施《北京市西城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西政发〔2013〕14号),推进质量首善之区建设,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改善政府质量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一)落实行政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减少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并对外公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实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进工商登记和许可审批的有序衔接,加强后续监管体系建设。
做好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优化行政服务。
(区编办、区环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地税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测,构建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
应用现代化物联网技术,推进原料奶、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重点高风险食品的可追溯体系建设。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学前教育事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发文字号】京财文[2011]270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2.12【实施日期】2011.12.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文〔2011〕2704号)各区县财政局、教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加快推进北京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根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0〕1956号)和《市对区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06〕2305号),制定《北京市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北京市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京政发〔2011〕26号),加快推进北京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根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0〕1956号)和《市对区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06〕23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新改扩建幼儿园补助工程、办园条件达标工程、生均定额补助及提供普惠服务考核合格的民办幼儿园补助等内容,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级学前教育项目补助重点向财力薄弱区县、农村地区、薄弱园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倾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6•【字号】西政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第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18年1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在2014年义务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过程中,西城区率先提出学区制建设,经过近三年的综合试点和分项实验,初步形成了“1+1+N+X”的学区制“西城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区制工作落实,促进西城教育平衡优质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背景学区制是教育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是教育事业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教育治理的工作需要。
随着西城区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西城模式”的学区制工作迫在眉睫。
2014年以来,西城区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的基础上,出台学区制建设办法。
以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为基础,参考辖区面积和入学办法,将小学划分为11个学区,为免试就近入学提供了地理空间上的框架依据。
同时,着重改革招生入学办法,严格入学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学区内免试就近入学。
2015年,将原小升初7个学区调整为11个学区,与小学学区相对应,并以学区为依据,统筹全区优质资源,实施布局调整,全面实现各学区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2016年,启动学区制试点运行工作,开展了资源统筹、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等相关内容的积极探索。
2017年,成立了第12学区,主要是统筹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所在区的西城区学校布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西政办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若干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26 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若干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若干意见为促进全民阅读,加强“书香西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支持和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阅读服务和阅读推广工作,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立足北京建设国家文化中心的战略要求,坚持西城区作为首都核心功能区的站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全民阅读质量和水平,满足人们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把握方向,积极引导。
持续完善“政府主导、业界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理念,牢牢把握阅读主题和导向,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推动,推进全民阅读设施和服务社会化、专业化。
(二)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把全民阅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全民阅读推广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同时设立阶段目标和评估标准,扎实推进,稳步开展。
遵循阅读推广工作的基本规律,以各类丰富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为抓手,以校园、社区、公共图书馆、公共阅读空间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要阵地,带动全社会的阅读水平提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西政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把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2021年3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4件)1.继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6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2.对2816间平房进行翻建、修缮,对87栋楼房进行综合维修,对150个平房院落雨污水管线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德源集团、宣房集团德源集团:负责对420间平房进行翻建、对946间平房进行修缮,共计1366间;负责对46栋楼房进行综合维修;负责对100个平房院落雨污水管线进行改造。
宣房集团:负责对450间平房进行翻建、对1000间平房进行修缮,共计1450间;负责对41栋楼房进行综合维修;负责对50个平房院落雨污水管线进行改造。
3.继续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推动实施15部电梯开工、加装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4.开展“煤改电”电费补贴发放工作,惠及4万余户居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二、营造安全宜居环境(6件)5.实施“居民小区消防车道施划工作”,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区县学前教育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区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督导【发文字号】京教督[2012]1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日期】2012.01.06【实施日期】2012.0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区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京教督[20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燕山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及《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1]26号),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从2012年到2014年,对区县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引导区县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为出发点;以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和任务为重点;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有效实施,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的有效缓解,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与落实;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制度,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价的思想,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实施动态督导监测和评价,重在原有基础上看发展幅度、增值大小。
(二)主体性原则。
充分尊重区县政府的主体地位,以评促建,充分调动区县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客观性原则。
坚持教育督导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求真务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突出教育督导评价的针对性。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西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日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健康为中心”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指导思想,加快形成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格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动探索将医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健康西城建设贯通的路径,西城区结合实际,以紧密型医联体为基础,开展健康联合体建设(以下简称健联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北京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以“防大病、管慢病、治疾病、促健康”为核心服务内容,以区域优质医疗资源为依托、以社会与健康密切相关单位为成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康养、体育、教育等资源整合、共享和协同发展,开展以功能定机构、以服务定责权利、以考核定绩效的设置模式改革,推动医疗服务分级、公共卫生服务分单、健康服务分类的服务模式改革,促进组织运行、保障服务、考核激励三项机制协同改革,充分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建成防-管-治-促相结合的生命全周期、全人群健康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健康服务为中心,促进全区健康理念由“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切实做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促进群众主动参与健康管理作为目标,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06.22•【字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施行日期】2001.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1年6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本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教育。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机构是指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其他对学龄学儿童实施教育的机制。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开展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儿童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
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划,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
本市倡导和支持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第四条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政府、社会、家庭、学前教育机构的共同责任。
本市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龄前儿童的学前教育。
本市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发挥政府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第五条本市扶持远郊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本市重视并扶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事业。
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应当从婴幼儿开始,与康复、训练结合进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9•【字号】西政办发〔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城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9日西城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在本区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4〕4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地名普查工作,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范围和任务普查范围:西城区行政区域。
普查任务: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加强信息化服务,配合开展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编纂,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三、组织机构成立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地名普查中的相关问题,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审核地名普查成果,完成市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西政办〔2004〕15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2004〕15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及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西城区老龄工作的领导,促进西城区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理顺老龄机构,加强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西城区第18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原西城区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西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西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任:陈蓓副区长常务副主任:陈艳区民政局局长副主任:李军区委宣传部调研员尹哲夫区人事局副局长朱建民区民政局副局长张少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沈波区总工会副主席李茂刚区老干部局局长成员名单:白贵海区园林局局长田三运区财政局纪检组长陈洪成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姚春河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商业网点管理处主任白钢区体育局副局长刘源源区教委副主任肖奎仁区司法局助理调研员程治馨区卫生局助理调研员陈献森区团委副书记刘金耀区妇联副主席韦瑛新区老龄办主任于清茵区残联理事长袁利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范淑云厂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春英德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戍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薛湘丽展览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高济萍月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跃进福绥境街道办事处助理调研员李秀荣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耿其闻二龙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潘银苗丰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平阜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二○○四年五月九日主题词:机构团体调整△通知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9日印发共印:15份。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08‟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北京市西城区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8年是北京举办奥运之年,是西城区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西城区将结合2008年工作重点,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实事。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推进旧城区风貌保护工作,整治胡同12条,修缮院落411个,通过排险和保护修缮方式,改善2900户居民居住条件。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地中心项目负责人:吴铁男、郭月协办单位:区文委二、对199栋直管楼房实施58万平方米内墙粉刷、57万平方米门窗更换、33万平方米上下水管线更新及48万平方米屋面冷苫。
完成时限:全年主要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地中心项目负责人:吴铁男、郭月协办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三、全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40%以上,充分就业社区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对象80%以上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帮扶。
完成时限:全年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项目负责人:王明山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四、将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城镇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实现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部覆盖。
完成时限:全年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项目负责人:王明山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五、将社区慢性病综合管理工作覆盖到全区完成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扩大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病种的范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西行规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9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为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加快构建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以下简称“西城园”)以金融科技为核心,以数字经济、研发设计、文化科技为特色的产业(以下简称“1+3”产业)布局,高水平服务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西城区注册、纳税,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经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园管委会”)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以及入驻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并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与西城园管委会共同认定的企业。
第二条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国际前沿技术研究,支持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推进企业主导的“政产学研用”融合创新模式。
(一)企业获得国家级、北京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照1:1、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企业年度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2•【字号】西政发[2021] 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西政发[2021] 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21 年 1 月15 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城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区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和职责权限,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
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23•【字号】西政办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3日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2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具有首都功能核心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的工作原则,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以规范促进提升,以融合促进活力,以创新促进发展,以精准促进满意,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努力搭建居家服务多样化、社区服务专业化、机构服务规范化、医养康养结合化、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首都功能核心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统筹,优化养老服务设施1.加强统筹实施。
强化区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信息平台推广应用、行业监督指导等作用,强化养老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2.08.14•【字号】京财文[2012]1549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文[2012]1549号)各区县财政局、教委、民政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精神,完善我市教育资助体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要求,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精神,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要求,为完善我市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能够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公办性质幼儿园,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街道举办的幼儿园及其附属分园、其他部门办园。
(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界定范围确定)。
二、资助条件适用范围内在园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一)持有民政部门确认并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城乡特困适龄儿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西政发[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西政发〔2011〕2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趋于好转,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结合本区实际,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措施,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实现全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5]31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25【实施日期】2015.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结合教育部等部门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本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在实施《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2011年至2013年,本市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逐年提高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共增加幼儿园677所,在园儿童增加近9万人,基本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幼儿园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922所,在园儿童36.5万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学前教育的数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特别是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几年,全市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趋势,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当前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幼儿园难”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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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西政办发[2016]2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0
【实施日期】2016.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6〕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北京市西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按照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在实施《西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学前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西城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0所,在园幼儿16698人。
70所幼儿园中教委办园26所,其他部门办园20所,街道集体办园10所,民办园14所。
全区一级以上优质幼儿园48所,其中,市级示范园17所。
市级0-3岁社区早教示范基地32个。
(二)主要成绩
2011年以来,通过新建、改扩建等途径,新增5000余学位。
通过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对新任教师、业务干部、保育员等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新增5名特级教师。
2011-2013年共为学前教育投入经费8.6亿元。
通过出台《西城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街道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西城区落实<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解决了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形成了较科学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三)存在问题
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会保持更快增长趋势,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我区学前教育的学位数量、幼儿园布局和办园主体结构与广大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有较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公办园难”和“入民办园贵”的问题突出。
二是存在无证办园的现象。
三是随着办
园规模的扩大,人员编制和师资供给严重不足。
二、发展思路
(一)发展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统筹资源、合理布局、优化整合、加强建设,逐步形成以公办性质幼儿园为主体,教委办园为示范,民办园、学区学前教育中心、社区办园点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