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教师──生命教育的深层视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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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教师──生命教育的深层视角(一)

摘要:通过对生命教育内涵的解读,认识到教师是生命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然而,现实生活中教师职业被神圣化、工具化,教师个体也面临着种种困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使其生命价值难以实现。要想改变这一现状,需社会、学校和教师三方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生命教育教师生命价值

一、生命教育内涵的解读

生命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关于生命的教育。狭义的生命教育指的是对生命本身的关注,包括个人与他人的生命,进而扩展到一切自然生命;而广义的生命教育则是一种全人的教育,它不仅包括对生命的关注,而且包括对生存能力的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①在媒体大量报道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漠视生命的残酷事实面前,教育界的理论工作者呼吁实施生命教育,以期通过进行生命教育表达对生命状态的关注,使学生更好地体验和感悟生命的意义,进而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教育要关注学生的生命,这无可厚非。“在一定意义上,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②然而要关注学生,就不能忽视教师。教师与学生是教育活动中两个互为依存又各自独立的矛盾统一体,他们都生活在教育的“生命场”中,要想获得各自生命的全面而和谐、自由而充分、独特而创新的发展,必须依赖教育活动中

两个生命主体间的交往和互动、理解和支持,依赖对教育活动中两个生命主体关注的对等性。教育要关注学生生命,关注学生生命的教育必须由教师来承担,而现实中教师的生命及其价值往往被挤在学生的生命、国家的行政指令和教师职业角色的夹缝中而变形和萎缩。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对教师的生命关注也远远不够。缺乏生命意识的教师如何培养尊重生命的学生?

因此,笔者认为,生命教育的生命是一个双重存在,既具有本原的自然生命,又具有超自然的价值生命,是二者的天然融合;这里的生命不仅包含学生的生命,也应包含教师的生命。为更好实现学生对生命的珍爱及生命价值的提升,生命教育在大力提倡关注学生生命时,也不能忽视对教师生命的关注。关注教师,就应关注教师的生存境况,就应从多个角度对教师及教师这一职业进行考察分析。

二、教师生命及生命价值在现实中的消解

(一)价值观念的误导,教师职业被神圣化、工具化

1.把教师职业神圣化的偏颇认识,给教师套上了道德的枷锁,致使教师个人价值的消解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教育是“上施下效”的过程,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具有绝对权威和远远高于学生的地位,“师道尊严”是中国教育文化的一大特征。在这种文化环境中,人们对教师、师道的认识达到了“神圣化”的地步。先秦时期,教师被当做偶像,与天、地、君、亲并列在一起加以崇拜,视教师为“圣人”、“君子”,与这种无条件的尊师相伴的是对教师

过高的期待和要求。人们认为,教师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不能也不应该出现问题。譬如不能也不应该动辄言“利”,因为君子曰“义”,小人才曰“利”。教师应奉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应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努力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安贫乐道”也应始终是教师的传统美德。此外,人们常以“蜡烛”、“人梯”、“园丁”来比喻这一职业,赞扬其默默无闻、牺牲自己、甘于奉献、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崇高精神。在这一偏颇的认识下,人们一旦发现教师有与自己的期望不相符的言行举止,便会极其苛刻地对其大加指责,毫不掩饰地表达对教师的不满和失望。神圣化的认识及“无私奉献”理念的要求,给教师造成很大的职业压力,使他们忽视了自己本身的需要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2.对教师职业工具性的狭隘认识,导致教师生命意义的消解

长期以来,教师职业被工具化,如同工业流程中的人一样,是为完成某种程序而存在的,教师成了注释规定文化的工具。教师尽管被人们视为学生的权威,但他们受目标、课程及知识的控制,同样是受控者。这其中蕴涵着的是对生命的忽略与蔑视。每个教师都是现实生命的存在体,都有各自的意识和特性,对世界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应有发言的权利。然而这种重“控制”轻“理解”、重“目标”轻“过程”的教育理念,其实质是对教师生命及其作用的忽视。

此外,受现行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管理者设计硬性的规范和规定,实施量化的检查与评价的方法无形中束缚了教师

精诚合作的手脚,加剧了教师群体中的竞争。同时,烦琐的事务性工作大大增加了教师精力的投入,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大多采取跟班、守班、坐班制,教师的劳动强度可想而知,因此产生心理疲劳和职业倦怠,导致教师发展的停滞,即所谓“有工作无发展”,人在一定程度上被异化为工作机器。教师感受不到因从事这一职业带来的内在尊严与欢乐的满足,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一部分教师不是将教育当做一种生命活动展示的事业,而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其生命价值很难在教育活动中得以实现。

(二)教师个体面临的具体现实问题

1.承受着来自多方的压力

《竞报》2005年9月9日公布了一份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和新浪教育频道组织的对近9000名教师进行的“2005年中国职业压力和心理健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34.6%的被调查者反映压力非常大,47.6%的被调查者反映压力比较大,两者加起来占到被调查者的82.2%。而这些压力更多的来自学校、社会和家长。社会和家长对学校和教师赋予了高期望,教师的职业道德也使教师力图去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但是在激烈的竞争中,分数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衡量一切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学校和教师采取各种手段来提高教学质量。于是,教师“末位淘汰制”被广泛采用,每年的两学期变成了三学期或四学期──假期补课已不新鲜,工作日由原来的每周5天变成了6天甚至6天半更是普遍。长期的超负荷工作直接导致了教师生命质量的

全面下滑,甚至是生命的陨落。

2.得不到体现其劳动价值的报酬

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是现代社会分配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事实是,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近年来,公务员领域一直在讨论并逐步实施“高薪养廉”,然而教师的工资却没有随公务员工资的提高而相应提高。此外,我们的教师在劳动时间上远远超出了我国《劳动法》第四章第36条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然而,他们却没有获得《劳动法》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或百分之二百或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大部分学校只是象征性地支付给教师一些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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