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管理制度(检验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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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反渗透水检测记录》
6.6《现场不合格单》
6.7《生产控制表》6.10《车间空气质量检验报告》
6.8《产品质量跟踪表》6.11《检验报告书(微检)》
6.9《成品留样品质跟踪表》6.12《消毒酒精浓度检测记录》
3.2生产部:负责过程的自检、互检,对不合格品的处置。
3.3仓管员:不同状态的进仓物品分开和隔离存放,并保持标识清楚、正确。
3.4采购部:对所采购的不合格品、交付后的不合格品与供应商沟通,做出改善。
3.5销售部:与客户沟通,提供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客户的样板或与客户共同封
板。
4.工作程序
4.1检验员按《原料检验标准》、《包材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对进料及半成品进行检验,填写《原料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因生产急需未能及时检验或检验进行中,生产部急需使用应填写《紧急放行申请表》,经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签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生产。但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发货。
4.7成品检验
检验员按《成品检验标准》对成品进行检验,填写于《生产控制表》。
4.8不合格成品的处理:返工、改作他用、报废
a)返工:经再加工如用物理方法或添加某种原料进行调配的方法,使其合格。
b)改为他用:因产品不合格而用于其他用途,或经调配可改为他用。
c)报废:当产品无利用价值时,评审后作报废处理,须经总经理批准。
b)挑选:因急需等原因需挑选时,由检验员提供挑选标准,挑选后合格的物料入库,挑选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见上述a)。
c)让步接收:物料质量虽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产品质量且生产急需时,需要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原料应报技术部长批准,并制定让步接收的生产工艺及注意事项。让步接收的包装材料应报质检部长批准,并制定让步接收的措施。
4.10.3售后退回不合格品的接收由仓库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存放,避免误用。
5相关文件
5.1《原料检验标准》
5.2《包材检验标准》
5.3《半成品检验标准》
5.4《成品检验标准》
5.5《检验操作规程》
6质量记录
6.1《原料检验报告书》
6.2《检验报告书》
6.3《紧急放行申请表》
6.4《不合格品(项)处理单》
文件状态:
检验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版本号
A0
页次
文件编号
/QP-11
实施日期
2013/2/20
修改日期
百度文库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对采购进的原料、包材、半成品、成品以及客户自带原料、包材、半成品料体进行检验及验证,确保不合格原料不投入使用,不合格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出厂,对各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
4.2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
4.2.1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的原料或包材,由检验员按《原料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中不合格内容反映给质检部长,填写《不合格品(项)处理单》中的“不合格描述”,质检部长签署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递交供应部或业务部,质检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跟踪处理;
4.2.2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有:退货、挑选、让步接收。
4.3水质检验:依水质检验标准每天进行检验,填写《反渗透水检测记录》。
4.4卫生环境:微检员分别对各车间环境进行监测,填写《车间空气质量检验报告》,对人员进行涂布试验,检查细菌总数并填写于《检验报告书(微检)》;
4.5现场质检:现场质检员依《产品质量跟踪表》、《半成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对现场进行巡检,填写《生产控制表》,如有不合格填写《现场不合格单》,汇报质检部长,严重不合格时填写《不合格品(项)处理单》;同时对车间使用的酒精溶液浓度进行监测,填写《消毒酒精浓度检测记录》。
a)退货:由质检部判定后,需要退货的由供应部联系供应商处理或办理退货,造成本公司损失的由供应部向供应商索赔;客户自带物料由业务部联系客户沟通协调解决,仓库协助办理退货手续。凡是原料或包装材料有严重不合格时,供应部要填写《不合格品(项)处理单》中的“不合格事实描述”,要求供应商回复“原因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质检部对下次进货进行跟踪检验、验证并将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项)处理单》中的“验证结果”栏中。
b)当不合格品的不合格项目为香型指标时,须由质检部、生产部、技术部、业务部共同评判,作出改为他用的处理。
c)当不合格品的不合格项目为卫生指标时,须由质检部、生产部、技术部、业务部共同评判。当卫生指标不符合企业内控标准,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由技术部作出判断给出返工方案,通过灭菌等方式处理,由生产部负责实施,直至合格为止;当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作出报废处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进的原料、包材、半成品、成品以及客户自带原料、包材、半成品料体的检验及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的控制、过程及成品的控制,包括交付后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品。
3.职责
3.1质检部:制定《原料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包材检验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材进行检验,并判定、评审、跟踪处理结果。
4.9样品留样:每批产品生产后都须留样,须标明:客户名称或代号,品名、生产日期、批号,并对首批生产的新产品质量状况进行跟踪,填写《成品留样品质跟踪表》。
4.10交付后不合格品的处理
4.10.1质检部负责对售后服务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必要时前往客户处确认。
4.10.2针对售后退回的不合格品,质检部或技术部应重新进行检验或试验,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按4.8进行。
4.6半成品
检验员按《半成品检验标准》对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书》和《检验报告书(微检)》,对单项判定后,作综合判定结论,如有不合格时:
a)当不合格品的不合格项目为外观、粘度、pH值等物理指标时,可通过返工调整处理,由质检部将不合格指标反馈给技术部,由技术部作出判断给出返工方案,由生产部负责实施,直至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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