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学时审核操作
教师专业发展学时审核操作规则
一、A类学时
1.教师参加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台上90学时集中项目培训,由培训机构网上认定学时,4月30日之前结业的予以登记。
2.网络培训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50学时(含各高校开设的网络培训、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等,均需凭学时证明登记)。
3.教师参加非平台上的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需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学时数以凭证上的时数为准。
二、B类学时
1.校本培训
学校须在每学年初将本校的校本培训计划报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合格后登记学时,一般一年24学时,最高不超过40学时,5年内登记不超过120学时;
2.学历进修
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进修,中学教师参加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进修,在5年周期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180学时(但不抵扣90学时集中培训)计入总培训学时。
3.教研活动
每天8学时, 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80学时。
县级教研活动以县教研室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为准进行登记,其余的均需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学时数以凭证上的时数为准。
4.教科研
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80学时。
以相关证明为准进行登记,学时确认标准见下表。
论文第二作者、课题参与者折半记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政教处范文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
政教处范文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校本研修是老师专业开展的主渠道。
依照省市区老师校本研修的文件精神,要求老师每学年校本研修不少于40学时。
为了调动老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标准治理。
特制定我校老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
一、课题研究国家、省、市、区四级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课题主持人或执笔人,按国家、省、市、区、校级计20、15、12、10、8学时;课题主要参与者按国家、省、市、区、校计15、10、8、6、4学时。
课题要求有施行方案、过程材料、阶段性中期总结、结题报告等完好材料,主持(执笔)、参研不能重复计算。
二、专业引领1. 专题讲座。
假设本人承担校级、区级、市级及省级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别计2、4、6、8学时/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2. 校际交流。
区级组织的专题培训(或作课)活动,主持人交讲稿,按每次计2学时,市级计4学时。
3. 青教培养。
指导青年老师,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完成培养任务,经学校考核合格,指导老师计2学时/学期。
4. 上公开、示范课。
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按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计8学时/次、6学时/次、4学时/次、3学时/次、2学时/次。
三、教研活动1. 听课评课活动。
有记录、有评议或评价,每节计0.5学时,校外听评课同,上限为5学时。
2. 专题研讨。
参与教研活动,有学习及考勤记录,每次分别计1学时,专题发言人计2学时/次;备课组活动,有考勤、有活动记录,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3. 命制试题。
年级月考、期中、期末(含高考模仿)试题,2学时/次;四、自主研修1. 师德学习。
以学校评议结果为准,分等次计学时,上限为3学时/学期。
2. 业务自学。
1)完成文件阅读签收或学习材料签收等,以文件签收统计为准,计1学时/篇;2)完成《校本研修笔记》中自主研修读书笔记,检查合格,计4学时;3. 教学成果。
1)每学期完成优秀教学设计、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其中之一,计2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平利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促进我县校本研修工作有序的高效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增强教师为教育服务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教师群体,落实每位教师五年内必须接受不少于360(其中集中培训120学时,远程在线培训120学时,校本研修120学时)学时的继续教育教育岗位培训,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研修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审核工作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组长:邓文明成员:胡义刚王义平龙腾海审核组:由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成员和学科教研员组成。
二、认定程序1、听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汇报。
2、走访教师,了解学校校本研修工作。
3、查看资料:(1)学校资料:学校校本研修组织机构、相关研修制度、学校校本研修计划、评估考核办法、活动安排、大型活动资料,研修会议记录等。
(2)教师个人研修资料:《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及佐证材料。
4、学时认定(1)每个教师所有资料按《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项目次序排列,一人一档。
学校先对教师材料进行初审(小学以镇中心小学为单位),填写《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并初审认定学时,汇总形成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见附表)。
(2)学时确认采取县局抽查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县局考核组每校随机抽查一定比率的教师,现场逐人查看教师《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和佐证材料,复核学校认定的学时,凡是学校认定无误的现场确认,学校认定不符合要求的须由学校重新考核后报请县考核组复审。
县考核认定后汇总全县《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并上报市局予以复核确认。
5、总结发证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审核结束后,县局将对各校开展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汇总分析基层意见建议,完善学时认定评价标准。
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
第四章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第十一条学时规定:(一)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为三年。
一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二)每个周期内,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44学时;初级职称(包括未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4学时;(三)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四)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调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五)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的,近三年继续教育必须合格;(六)承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授课人员,所授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按合格对待。
第十二条学时认定标准:(一)参加脱产学习的,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二)参加讲座、报告会,按实际听课时间,每小时计1学时;(三)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不含往返路程、报到日、会见参观、游览、休息天),每天计4学时;(四)参加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组织的研修班,凭结业证书或有效证明,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五)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高等院校)或攻读学位的,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习满一年按72学时计算;(六)参加国内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考核考试的自学活动,1至6个月的计20学时;超过6个月的,计40学时;(七)在专业领域获国际或国家级成果奖,计216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216学时、第二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三完成人计72学时);获省(部)级成果奖,计144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2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获盟市(厅)级成果奖,计72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2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获旗县区(市局)级成果奖,计6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6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5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40学时);(八)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刊物发表的论文折算72学时。
小学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小学培训学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培训学生的学时管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时计算规定1. 学时计算方式:以课时为基本单位计算学时,一节课时为1个学时。
2. 学时分配规定:不同科目的学时分配按照教学计划确定,根据学科难易程度,知识广度和深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 学时使用规定: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时使用,不得擅自调整学时分配。
4. 学时统计规定:学时统计应由专门负责的教师或管理人员进行,确保学时的准确统计和使用。
第三章学时管理流程1. 教学计划制定:(1)由校领导和教研组老师共同制定小学培训教学计划,明确每门学科的学时分配和教学目标。
(2)教学计划每学期更新一次,根据教学情况适时调整。
2. 学时安排和调整:(1)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时,并认真完成每个学科分配的学时。
(2)若学生因故无法按时参加培训,需提前向教师请假,并经批准后补课。
3. 学时统计和反馈:(1)学时统计由教研组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并通报给学生和家长。
(2)学时统计结果作为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参考,促进学生成绩提高和学习态度端正。
第四章学时管理制度的执行1. 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时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课程,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2. 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时,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3. 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时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学时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学校要定期对学时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有效性。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1. 若学生有特殊需求或身体不适,需向教师请假并出具相关证明。
2. 学生擅自缺课或拒绝参加学时安排,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和执行,学生和家长需遵守并配合执行。
2. 如有需要对学时管理制度进行调整,需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后进行。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或更新。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徐政人发〔2007〕130号(2007年7月31日印发)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每天按8学时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培训、研修人员需提供举办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的,对当年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在学习结束后一次性按72学时予以认定。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员当年参加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及成绩)。
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的,从毕业当年起认定三年内有效。
(四)参加各类专业高级研修班的,每天按12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为了落实我校校本培训⽅案(计划),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
特制定本办法。
⼀、校本培训活动县局组织的专题活动,主讲⼈交讲稿,参培着交⼼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时记1学时,主讲⼈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
⼆、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业务活动等,本⼈交学习⼼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
参加国省市县组织的远程⽹络培训,按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培训活动(⼀)校内教研活动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
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承担公开课,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8学时。
(⼆)县教育局、进修学校教研活动策划组织者,交活动⽅案和活动总结,计4课时;承担县公开课者,须有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交教学设计、实施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讲课时间,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讨发⾔稿或⼼得,登记参与主题和时长,⼀次完整的参与计2学时。
四、⾃我研修活动每学期书写学习笔记,有学习时间,学习题⽬、内容,达到5000字计6学时,超过字数的,依据学习笔记情况加1—3学时。
五、研修成果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内容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篇字数600字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类型。
2、课例研究成果:(1)课时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完成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标设计、教学模(结构步骤)式(教学⽅式)设计、教学评价设计,⼀篇字数8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类型。
(2)单元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完成的⼀个单元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单元内每⼀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计10学时。
登记题⽬、课时课件。
(3)教学案例。
教师上交独⽴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篇字数10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类型。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徐政人发〔2007〕130#关于印发〈〈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现将〈〈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 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 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 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6. 接受现代远程教育;国家级科技进步奖96-84学时部、省级科技进步奖72-60学时市级科技进步奖48-36学时县(市)级科技进步奖24-12学时未能获得科技进步奖,但通过国家、省、市、县(市)各级政府部门科技成果验收的项目可分别认定72、48、24、12学时。
2. 获专利的项目,按以下标准认定学时:发明专利48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36学时/项外观设计专利24学时/项同时获得成果及专利的项目,只能就一方认定学时。
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石泉县两河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内容
赋分办法
审核材料
最高限制
说明
校
本
研
修
活
动
校本培训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主讲人记4学时/次,学习者记1学时/次;片区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5学时/次,参培者2学时/次。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发表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不同级别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刊物(封面、目录、文章)。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发表在省级和国家级的刊物须有正式刊号,发表在市级及以上的理论刊物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上,按上述标准折半计算。同一内容论文、案例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和教学技能竞赛获奖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评比中获奖,按不同等次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获奖证书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教学技能竞赛(包括优质课评比、教学能手遴选、教具制作等)评定单位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电教机构。同一内容论文、案例和教学技能竞赛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研
修
成
果
课堂教学
学校每学年至少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效益评估,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计学时。优秀(6学时)、良好(5学时)、合格(4学时)
活动计划、评估细则及相关记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同等学时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同等学时认定一、前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同等学时认定,对于提升专业技能、促进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学习者必须了解同等学时认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以便更好地规划自身的职业发展和学习路线。
二、同等学时认定的概念同等学时认定是指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过程中,对学习者已经具备的相关知识、技能或经验进行认可,从而达到减少重复学习、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
在实际操作中,同等学时认定可以让学习者通过相关考核或评价,直接获得相应的学时或学分,避免重复学习已经掌握的知识,节约时间和精力。
三、同等学时认定的标准(一)相关经验和实践对于已经在相关领域从事多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其积累的实际经验和实践成果往往比书本知识更为宝贵。
同等学时认定应当充分考量学习者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通过相关评估来确认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
(二)学术成果和研究在某一领域内进行了重要学术研究并取得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得到同等学时认定的支持和鼓励。
学习者可以通过提交相关学术著作、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向学校或教育机构申请同等学时认定,以便获得更多的学术认可和学分奖励。
(三)持续学习和自主学习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自主阅读、学习辅导、参与学术讨论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在同等学时认定中,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也应当成为评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四、同等学时认定的意义和价值(一)节约学习时间和成本通过同等学时认定,学习者可以避免重复学习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节约学习时间和成本,更加高效地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任务。
(二)鼓励学习者持续学习和创新同等学时认定的设立,可以鼓励学习者不断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五、我的个人观点和建议在当前快速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下,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能力,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高效课堂改革为中心,以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以问题研究为切入点,以主题课例研修为载体,坚持研训一体的校本研修思路。
立足课堂教学,务本求实,重常规,抓落实,增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国家提出的“在职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目标要求落实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31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教发〔2013〕1 80号)、《旬阳县2014-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旬教体发〔2014〕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2018年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二、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领导小组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长领导小组成员:校委会成员、学科教研组长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负责人:教科室主任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人员:教科室副主任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学科组成员:1.语文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2.数学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3.综合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三、校本研修内容校本研修以“构建高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落实专业标准提升学科素养、改进研修实践提升研修能力”为核心任务,以“目标先导”有效课堂教学实施与探究为主要内容,以主题式课例研修为主要载体,引领教师完成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素养、学生发展、教学基本功提升、校本课程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模块研修任务。
主要开展以下研修活动:1.校内的常规业务学习和教科研活动:如校级、组级业务学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校内课堂教学、说课及素养比赛活动,校内外交流观摩活动等。
2.教材培训、专题讲座、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活动。
3.校内的外派参观学习活动。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规范教师发展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师指学院全体在职教师(含合同制教师)。
第三条教师培训学时认定指通过一定程序对教师参加的各类旨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学时进行统计、确认、登记、归档和使用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教师培训学时认定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学院内组织的各类培训,按“谁组织、谁认定”原则,参加学院外组织的各类培训,按“谁选派、谁认定”原则,由组织培训或选派部门、二级学院予以认定。
第五条全体教师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从2023年起,五年一周期,每个周期参加培训不少于1080学时,平均每年不少于216学时。
脱产进修、外派扶贫、挂职锻炼等免当年培训学时要求。
第六条学时确定1、教师经过批准参加校外专项培训I,每天按6学时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3学时),培训证书记载具体学时的,按证书所载计。
由活动派出的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认定学时。
2、教师参加校内各类专题性培训活动,每天按6个学时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3个学时)计算,由组织培训的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考核并认定学时。
培训文件或证书记载具体学时的,按证书所载计。
3、根据学校或二级学院安排开展慕课或其他网络学习,考核合格后,按慕课时长计算学时,每45分钟计1学时,由慕课安排布置的二级学院或部门考核并认定。
每年最高计60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最高计90学时)。
4、主讲全院范围内的专题讲座、报告,每次计8学时(受邀到校外开展讲座、报告按同等标准计),教师参加讲座、报告学习,每半天计2学时,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考勤记录并认定学时。
5、教师每上1节观摩、示范课、公开课,按4个学时计算,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2学时;教师每听1节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按1个学时计算,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0学时。
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考勤记录并认定学时。
6、教师根据《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进行实践锻炼,每个实践积分计3学时,每人每年最高计90学时。
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 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每天按8学时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培训、研修人员需提供举办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的,对当年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在学习结束后一次性按72学时予以认定。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员当年参加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及成绩)。
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的,从毕业当年起认定三年内有效。
(四)参加各类专业高级研修班的,每天按12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校本研修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渠道,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
根据省、市、县有关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文件精神,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努力做好研修工作,为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于课堂教学研修15学时1、备课检查6学时。
每学期不低于30课时,备课组能按月检查、有记载、有标识。
2、听课4学时。
参考研修手册第12页,不足一节减0.2学时。
3、同课异构、一课两上3学时。
有教学设计1学时一次。
4、教学反思2学时。
一篇1学时。
二、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15学时1、评课2学时。
有活动记录或评课稿参与一次0.5学时。
2、集体备课2学时。
有活动记录,有教学设计二次记1学时。
3、教材、教学、案例分析2学时。
有相应的文本资料一次记1学时。
4、公开课4学时。
需提交公开课、示范课证书,教学设计和活动记录,省、市、县、校级分别计4学时/次、3学时/次、2学时/次、1学时/次。
同类活动计最高。
5、导学案1学时。
提供优质导学案文本资料二份记1学时。
6、师徒结对2学时。
承担青教培养,师徒结对活动,有记录、效果明显一次记1学时。
7、教学沙龙1学时。
有笔记、有笔记。
三、基于教师专业发展10学时1、研修计划、总结2学时。
提供研修计划、总结文本资料各1学时。
2、基本功考核2学时。
提供考核成绩记2学时。
3、学习、读书笔记2学时。
提供质量较高的笔记文字资料一篇记1学时。
4、教育叙事、教学论文2学时。
已发表的每篇记2学时,未发表的1学时。
5、课题研究2学时。
有个人研究的过程、成果资料,省、市课题记2学时,县、校记1学时。
四、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5学时1、联片教研、大学区研修、学科培训2学时。
有活动记录,有学习笔记一次记1学时。
2、教学论坛、网站、博客、qq群1学时。
有活动记录1学时。
3、对口支教2学时。
有文件、有活动记录记2学时。
五、研修成果5学时。
1、提供文本类、网络、多媒体、教育电视节目类、自制教具类等各级证书、文件、成果。
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教
研
成
果
学
时
论文
获奖
片一、二、三等奖折合3、2、1学时,县一、二、三等奖折合5、4、3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合7、6、5学时,以此类推。
10
各项目折合学时最高不超过10学时,且所有认定学时均要有对应的文件、证书或发表的刊物复印件等材料佐证(贴在《校本研训记录册》最后面)。
2
公开课评价意见
2
至少有三人以上评价意见并有签名
公开课自我诊断
2
听
好
课
评
好
课
听课记录与评
价意见
10
1、表头信息
2、过程记录
3、过程评价
4、版书设计
5、总结评价
每学期听பைடு நூலகம்记录不少于15节,每缺一节扣1学时。
缺过程评价不认定学时。
总结性评价应主要指出需改进或不足之处。
命
好
题
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
5
根据成果水平酌情认定学时
论文发表
国家、省、市、县、校级发表分别折合10、7、5、3、1学时。
10
课题研究
省、市、县、校级立项分别折合5、4、3、2学时,结题分别折合10、7、5、3学时。
10
教学比赛
片一二三等奖折合5、4、3学时,县一二三等奖折合7、6、5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时,以此类推。
10
指教师参加各级教学技能大赛获奖,不含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附件二、
泾县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项目
权重
考评标准及要求
自查认定学时
检查认定学时
芜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每年需完成24课时;专业科目每年需完成48学时(卫生系统实行学分制),一般由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安排学习,也可由以下形式的学习经行业继续教育基地认定为专业学时,行业没有批设基地的,由人事考试院代为管理。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一、行业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业科目培训班学时数按照申报批准数量予以认定。
二、培训、会议、研修活动1.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脱产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按照8学时/天予以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总数不超过96学时。
2.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脱产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按照6学时/天予以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总数不超过72学时。
3.人事部门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学时数按照48学时/次予以认定;国考计算机考前培训学时数按照15学时/模块予以认定。
三、学历、学位进修等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岗位培训等,考试考核合格者,学时数按照15学时/科目予以认定。
四、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1.国家级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学时数按照60学时/个一次性予以认定;研发小组成员,学时数按照48学时/个予以认定。
2.省级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学时数按照48学时/个一次性予以认定;研发小组成员,学时数按照36学时/个予以认定。
五、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1.出版著作(译作)(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主编、副主编,学时数按照60学时/册予以认定;参与编写者,学时数按照36学时/册予以认定。
(2)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副主编,学时数按照48学时/册予以认定;参与编写者,学时数按照24学时/册予以认定。
2.发表论文(译文):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时数按照5学时/千字予以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不超过30学时;在省级刊物发表;学时数按照4学时/千字予以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不超过2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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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评比中获奖,按不同等次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获奖证书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教学技能竞赛(包括优质课评比、教学能手遴选、教具制作等)评定单位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电教机构。同一内容论文、案例和教学技能竞赛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课题研究
参加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研究按不同等级分别计学时。校级(4学时)、县级(4.5学时)、市级(5学时)、省级(5.5学时)、国家级(6学时)
证明材料和论文或课题实践心得。
6学时/每年
课题须经相关部门(含学校)审批。参与课题研究者每学期须参与课题研讨不少于2次,并撰写论文或课题实践心得至少一篇。
听课笔记
8学时/每年
包括在本校和外校的听课。
师徒结对
参与学校师徒结对活动,师徒同时各记4学时/学年。
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4学时/学年
制定学期计划,且按计划落实,师徒同分。
外出学习
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记5学时/天。
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10学时/学年
未被认定为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学时的短期培训。
研
修
成
果
课堂教学
学校每学年至少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效益评估,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计学时。优秀(6学时)、良好(5学时)、合格(4学时)
活动计划、评估细则及相关记录。
6学时/每年
学校需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制定评估细则,组织专人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效益评估,并按一定比例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次。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发表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不同级别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刊物(封面、目录、文章)。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发表在省级和国家级的刊物须有正式刊号,发表在市级及以上的理论刊物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上,按上述标准折半计算。同一内容论文、案例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承担校级、协作片(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按不同级别分别计学时。校级(3学时)、协作片(区)(4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活动记录。
8学时/学年
同一课题按最20节记4学时,不满20节不计学时,每增加2节课记一学时。累计满8学时为止。一学年超过40节课按8学时算。
教师自主研修
教师每学年自学笔记满5000字记6学时,不满5000字不计学时,每超2000字加1学时,依次累计达到8学时为止。
教师读书心得、随笔、自学笔记等。
8学时/学年
包括师德学习、教育教学专业学习等,可体现在读书心得、随笔、自学笔记等方面,亦可体现在个人博客上。
校内教研专题活动
组织者与参与者每次均记1学时,不满1小时不计学时,每增加1小时累加1学时。
石泉县两河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内容
赋分办法
审核材料
最高限制
说明
校
本
研
修
活
动
校本培训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主讲人记4学时/次,学习者记1学时/次;片区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5学时/次,参培者2学时/次。
主讲人讲稿、参培者学习笔记(心得),学校登记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
10学时/学年
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主讲人交讲稿
考勤、活动记录。
10学时/学年
包括课例研讨(评课)、专题研讨等,每次教研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集体备课
主备人记4学时/节次,参与者记2学时/节次
计划,现场笔录及相关证明。
8学时/学年
每次集体备课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期初拟定计划,研讨内容可以是对教育教学热点问题的探讨,案例分析,集体备课评课等。
承担公开课
校本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
参与学校校本教材编写、教研成果编撰及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等教学资源建设任意参与其中一项均记6学时。
查材料
6学时/学年
教学资源需教育行政部门、师训教研中心、电教中心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