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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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教育政策文件

双创教育政策文件

双创教育政策文件在过去几年中,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双创教育,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为了确保双创教育能够有效实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

本文将对其中几个重要的政策文件进行解析和分析。

一、《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在2015年发布,是中国政府对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形势的总体部署和政策导向。

该文件明确提出,应该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首先,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其次,要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基地,提升学生的实践机会和交流平台。

此外,还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该文件的发布,对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二、《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办法》该文件于2016年发布,是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和实施。

它明确了高等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

根据该文件,高等学校应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

同时,高等学校还应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备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此外,该文件还要求高等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培养和指导,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同时,高等学校还要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资源的对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对外开放。

通过该文件的发布和实施,高等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三、《关于大力实施双创行动支持建设众创空间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在2017年发布,旨在推动众创空间的发展与建设。

众创空间作为双创教育的核心载体,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建设和支持众创空间,可以提供更多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服务,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和平台。

宜宾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宜宾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宜宾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招生录取政策中对转专业的限定政策;坚持对拟转专业学生信息、名额、相关标准、达标情况、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的制度。

2.程序规范。

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公示审批、监督检查、申诉复议等制度。

3.支持学生创新创业。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4.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加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因材施教,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在具体实施中,应结合学生的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

5.结合专业建设实际。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各专业转出人数每批次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10%,转入人数每批次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20%(创新创业的学生转专业不占用该指标)。

二、基本条件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参与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创新活动,有相应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或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创新活动奖项;或有相关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

(2)参与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创业活动,有相应国家级、省级创业项目;或获得政府创业补贴;或有在学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有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13日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四川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2017〕2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队伍,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二)总体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创新环境。

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形成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创新,着力重点突破。

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领域,找准全面创新改革突破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开放合作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川教[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川教〔2014〕4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现就2014-2020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以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推发展、促公平、调结构、提质量、强活力,坚决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破解人民群众急切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优先发展,切实保证”三个优先”,增强公共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统筹谋划,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度创新破解难题。

(三)主要目标。

着眼发展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制度,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与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让人人享有更多更公平的教育服务。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着力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平台,全面推进我院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前沿,始终把创业教育作为我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点,继续加大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将扶持创业先进典型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真正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跳出普通学生素质教育的范畴,找准切入点,以一种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学生对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和成长设计。

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应该符合学生的实际发展规律,配以正确的引导和硬件保障,不能强加意志。

(二)坚持以创新、创造为核心的导向原则。

创新和创造是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

创业教育建设过程要始终坚持贯穿这一理念,提倡创新精神,以创造为融合点。

(三)坚持把创业作为最终目标的建设原则。

创业教育要重在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以就业为起点,再就业中创业。

三、工作目标(一)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构建研究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构建研究

管理观察 商业2.0171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构建研究周群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四川成都 510052)摘要: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门需要综合知识的领域,在“云教学”环境下,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首先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和目标,然后要通过分析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特点,结合实际需要设计和建构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模块,合理安排模块内容,将理论与模拟训练相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性。

关键词:“云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1 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的意义 近十年来,各高等学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创业基地、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出现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创新创业意识、思维、能力等的创新创业人才。

而从投入产出和发展水平来看,与发达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相比较,我国在有关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

目前,基于云计算的应用研究已经相对成熟,云教育教学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也越来越深入和广泛。

特别是在类似“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云教学”成为“停课不停学”的有效载体。

未来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在线教育,毫无疑问学校教育教学中“云教学”的比重将持续提升,并成为教育教学的主要形式。

但在“云教学”环境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政等方面与专业课教学相比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为此,针对创新创业教育特点和教育需求,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对于对于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路径,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作用,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自信、提高创新创业精准度具有要的现实意义。

2 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云服务”平台的思路 21世纪是有关信息和知识竞争的新经济时代,互联网与信息技术走进教育,并在服务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带动了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先进技术为课堂教学的施行提供的可能性越大,课堂教学为先进技术的使用提供的施展空间越广大。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各国家大学科技园: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

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

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为统筹做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三篇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三篇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三篇篇一:XX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工程精英和社会中坚”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育人为本、专业融合、协同推进、内涵发展”的实施原则,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培养更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20XX年,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计划,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到20XX年,初步建成有机融合、联动高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运行制度体系,立项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和重点实践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到20XX 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产生一系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参与教师科研和参加各类竞赛的学生比例达到80%以上,本科生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的总比例达到30%以上,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达到20%,成功创业的学生比例显著提高,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立足精英教育,对接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在20XX年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6•【字号】川府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6日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服务国家和区域人才培养战略。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多样化的发展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着力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选拔高素质人才。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招生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

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

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

深化创新创业(双创)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创新创业(双创)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创新创业(双创)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湖教高〔2015〕16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力推进“创新强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修订完善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树立“双创”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我院实施“创新强校”工程的突破口、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促进高职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思路坚持立德树人、优化人才培养的原则。

树立“双创”教育理念,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坚持服务需求为宗旨的原则。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需求,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构筑完善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坚持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原则。

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培养学生敢为人先、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的原则。

以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方式,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打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和亮点。

坚持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原则。

把开展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以深化创新教育改革精神融入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助推“创新强校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可推广的华商职业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成果。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川教 〔2016〕 32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川教 〔2016〕 32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川教〔2016〕32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要求,现就深化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

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专业课程衔接,创新培养模式,拓宽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结构,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

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7.10•【文号】教高函〔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我部制定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高校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2019年7月10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国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5〕5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意义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他们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四川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着眼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政策吸引,推进项目引导,注重利益激励,发挥各方作用,努力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生力军。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2.户籍管理和人事代理政策。

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要求,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型人才社会需求,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部署,以及《北京大学章程》和《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背景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北京大学有着优良的创新创业教育传统,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探索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生态链:其中包括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输送主干体系、创新创业实践与课外活动支撑体系以及创业训练与企业孵化实操体系。

进一步完善并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仅有利于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和综合改革,同时有利于发挥北大学科综合优势,履行社会责任,为大学生和全社会提供创新创业理论指引与实践指导,为构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做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北京大学的核心使命,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传承和弘扬人类文明,引领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围绕这一核心,北京大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改革方向,树立大学整体明晰的价值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构建通识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推进北京大学教育综合改革。

(三)改革思路紧扣学校的核心使命和发展目标,找到制约创新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厘清其内在联系,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并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学校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的基本原则,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意识进一步加强,目标要求更加明确,育人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取得重点突破,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实习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通过2-5年的努力,使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机制、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组织领导(一)组织机构1.成立X大学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工、教务、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学工部(研工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国家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校友总会(教育发展基金会)、工程训练中心、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创意之校”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训练与竞赛相结合、创新与创造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化、融合化、实战化和全程化。

到2020年,逐步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实现创建国内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意之校”的预期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目标要求,以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线,积极引进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标准,更加科学地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调整课程结构。

进一步增加实践课程学时学分比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课程,探索引进创新、创意类在线课程,立项建设院级创业资源共享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责任部门:教务处、公共教学部、从业处、各二级学院)(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1.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学院“十三五”规划和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实施招生计划量化考核,加快专业结构调整。

将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与专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适度控制专业增量和总体规模,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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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高校积极稳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虽然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仍然存在培养机制不全、课程体系陈旧、教学方式单一、师资队伍不足、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

为适应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实施创业四川行动,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凝聚全社会的共同力量,全面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准确把握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目标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的基本原则,切实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启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到2017年,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建设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先进部门(单位)、示范高校和实践基地;到2020年,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多方参与,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三、扎实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工作(一)更新创新创业教育观念。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在全体人员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和“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的改革意识,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各高校应根据新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及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新制修订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立足自身办学定位、服务面向,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制订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三)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

教育厅应建立全省普通高校专业设置公共服务平台与专业管理状态数据平台,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

健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完成省级和各高校当年年度报告编写发布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省直部门应组织行业协会,定期发布我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报告和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

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在现有系列“卓越计划”基础上,到2020年,省级“卓越计划”试点项目达到500个;新增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综合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一批科学先进、可复制可推广的教改成果;鼓励高校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到2020年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

大力实施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计划,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择优选择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资助其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有创意、有创新价值、有产业化前景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和发明创造。

各高校应积极开拓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途径,稳步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各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按照“面向全体、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原则,调整优化课程设置,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新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各高校应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着重提升学生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

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立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需要,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应性、特色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五)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

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各高校应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支持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志趣,自主选择创新创业路径。

各高校应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

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相匹配。

(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各高校应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

以优势学科为支撑,联合骨干企业共建或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为技术支撑,联合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促进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的共建共享。

到202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20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达到100个,力争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成全省高校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进一步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到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达到5000个、省级项目达到15000个、校级项目达到50000个,覆盖学生不低于20万人。

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等各类社团。

指导并支持各高校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之前,在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以学校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等多方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确保俱乐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有活动。

大力推动各地、各级各类及各企业科技创新资源向在校大学生全面开放,并将开放情况纳入相应建设评估考核标准。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创业园、产业园和科技园,促进全省各类创新及重点园区都建立大学生创新相应基地。

到2017年,以“51025”重点产业园区为主要依托,在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加快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和项目孵化,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的孵化培育体系。

到2020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达到400个、创业示范基地达到100个、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达到100个、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达到100个。

定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开展“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等。

支持省内高校联合行业企业,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大学生竞赛,积极组织省内高职高专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七)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应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

(八)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各地、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师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对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内容。

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予以倾斜。

加强对专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淘汰制度。

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允许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支持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申报高校特色岗位教师职称。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培训,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相关行业企业应认真落实。

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高校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九)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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